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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囚徒-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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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想聊什麽?”

“你想不想要孩子啊?”

长华闻言笑了:“怎麽,你要给我生?”

沈世瞪他一眼:“刚才说过的话这麽快就忘了?又想睡地板?”

“好吧,我错了,别气。”长华伸手搂住他的腰,在他额上亲了一口,过了片刻,才说:“孩子都可爱,谁都喜欢。不过我这辈子就算了,早没有这种缘分了。”

他这话说的平平淡淡,无悲无喜,沈世心里却很不好受,伸手抚著他的脸,轻声说:“来世,不要再遇见我了。”

长华点点头:“嗯,一次就够了。”

“奈何桥上也莫要等我。”

“好。不等。”

“说好了。”

“嗯,说好了。”

过了几天,两人结伴去寺里烧香。长华进不了寺庙,沈世一人进去,在佛祖前长跪不起,也不知许的什麽愿。出来时,就见长华怀中抱著一只红包裹,一脸的囧然。

沈世好奇地问:“这是什麽?”

长华脸色不太好:“人。”

“……”

“刚有个妇女说去卫生间,麻烦我抱一下孩子,就没回来了。”

“……”

沈世说:“这是……不要他了吗?”

长华点头:“估计是这样。要麽把孩子交给派出所吧。”

沈世凑过身去:“先让我看看。”

长华将小孩子放进他怀里。

手指小心翼翼拨开红布绸包,小婴儿的脸露了出来,应当是个小男孩,眉眼软软的。看见沈世就露出无邪的笑脸,并伸出白胖胖的小手去摸沈世的脸。沈世愣了一下,抬头问:“怎麽办?”

长华思考了一下:“送去警察局吧。”

“可、可是……他好可爱。”沈世控制不住内心的欢喜,逗弄著宝宝的小手。

长华在旁边看了会儿,突然柔声问:“你喜欢他吗?”

沈世不吭声。

长华道:“既然他被抛弃了,再交给派出所也一样,父母不疼他,就算找到了,以後也没好日子。”

“你的意思是?”

“带回家养著吧,也许这是天意。”

家里就这麽多了第三口人。

两个大男人都没有照顾婴儿的经验,一时间忙的晕头转向,不知道该从何照顾起,长华平时聪明的很,可面对这种小生物,就算翻了再多书还是一样手忙脚乱,沈世就更不用提了。最後还是邻居家的大姐听到宝宝哭声跑来询问,这才学会了照顾孩子。

宝宝很乖,不爱哭,吃饱了就睡觉,醒来了就一个人躺在摇篮里玩耍,如果你逗他,他就会发出天真无邪的笑声来,叫人一听就心生欢喜。

沈世给他起了名字,叫沈平安。长华给他起了个小名儿,叫阿宝。

因为有了宝宝,两人不得不把外出游玩的计划搁浅了,一心一意地照顾著孩子。两个笨手笨脚的大男人没事就宅在家里商量著宝宝的未来。沈世说希望宝宝以後能学画,做个画家。长华说希望他以後能做个大商人。两人意见不合,还吵了好几次,吵到最後两人都笑了起来。

反正,只要孩子平安快乐,那就是他们的心愿。

一天,宝宝饿了,沈世拿著奶瓶去给他喂奶,喂到一半发现宝宝尿湿了,便叫长华去给他拿个尿不湿过来换。叫了好半天,也没见人过来。沈世心中有些纳罕,便放下奶瓶去客厅找。

客厅里没人。

洗手间里却传来隐隐水声。

沈世站在客厅里,一动不动。过了好久,长华从卫生间走出来了,脸色雪白雪白。他见到沈世,微微愣了一下,很快就恢复镇定,像没事人一般走过来,问:“怎麽了?”

沈世低著头,轻声说:“没事,阿宝尿床了,想问你尿不湿在哪里。”

“哦,在卧室的那个柜子上放著。我去给他换。”

“嗯,好的。我去洗个手,手都被那小子弄脏了。”往卫生间走去。

长华咬著唇,似乎有什麽话要说,但最後还是没说出口。

卫生间里,弥漫著浓郁的血腥气。

沈世伸手,慢慢掩住了脸。

晚上好容易哄宝宝睡著了,沈世洗完澡出来,就看见长华蹲在茶几前埋头写著什麽。他走过去问:“写什麽?”

“哦。”长华放下笔说,“给你写一些家里需要注意的东西。”

“嗯?”

沈世将本子拿起来一瞧,上面都是一些维修电话,水电费交费的地址,物业电话,生活须知,宝宝照顾事项……等等等等,诸多事项仔仔细细写了好几页,密密麻麻。

沈世看完了,就把本子合上,难能温和地说:“都记在脑子里了,你就不要操这麽多心了。”

长华笑笑:“我是怕你粗心。现在比不得在镇子时,没下人照顾著起居。找保姆也不放心,毕竟跟镇子里的长工不同,要是哪天对方突然就辞职不干了,你可怎麽办?”

“瞎操心。我又不是小孩子,还能把自己饿死?”

“好吧好吧,不喜欢我就不写了。”站起来揽住对方的肩,往卧室走去,“不早了,睡吧。”

两人并排躺在床上,谁都睡不著。窗外的月光笼罩进来,长华的脸呈现出隐隐透明色,仿佛就要乘著月光归去。

沈世问:“还有多久?”

长华沈默。

沈世说:“你说吧,我能接受。”

沈长华翻了个身,侧过去将他搂进怀里,声音压得不能再低:“日子不多了。”

“不多是多久?十天?二十天?一个月?”

“七天。”

沈世静默。

过了会儿,他说:“嗯,七天,好,七天也不短。没事的,我不难过。”他说,“我不难过。我早就准备好了。”话说到这,语声几乎哽咽,“对不起,对不起。若不是我……对不起。”

当日在花园里,沈寄流那一剑,绞碎了沈世的心脏,是长华再次剜心,喂他饮下心头血,才将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但是相对的,沈长华付出的代价巨大惨烈──原本尚可活三年,最後心脏被剜出来,连三年的时间都失去了。

煞的死穴就是前世的死穴。

沈长华失去了心脏,本该在那晚就当场死去,若不是他执念太深,如今早已化为灰烬。

两人自出来後,心里就明白迟早有这麽一天。但是没想到,会来的这样快。

长华捧起他的脸,吻去他的眼泪,在他耳边温柔地说:“沈世,我爱你。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我爱你。”

重复了一千遍一万遍的我爱你,是不是可以让时间稍微走慢一些?

第二天,沈长华开始呕血,血色浓稠墨黑。阿宝被吓哭了,沈世就说:“把宝宝送人吧。我不想养了。”

“怎麽了?”长华一边擦著血迹一边问。

沈世淡淡的说:“我照顾不好他的。”

沈长华低头看看宝宝,想了一下,说:“还是养著吧。”

“不养。”

“我让你养著。”声调已然拔高。沈世却依然固执:“我说了,不养。”

“沈世!!”长华突然拍桌站起来,用一种从未有过的怒色气急败坏地指著他,“你什麽时候才能听我一次?你不养他,我走了,谁给你送终?你膝下无子,到时候老死在床上,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你让我如何走的安心!”

“那不重要。”沈世也吼了出来,“你都要走了,还管我做什麽?我只有一个儿子,我儿子就是你。你自己不能尽孝道还指望著别人替你尽孝吗!”

长华气的浑身发抖,眼睛通红通红,喃喃道:“你别以为我什麽都不知道。你是铁了心要跟我一起走了,是不是?是不是!”

沈世低头不做声。

长华跌坐在地上,把脸深深埋进腿间,低声哭泣起来。这个年轻的男人,自出生起,就没掉过一颗眼泪,纵然是年幼时被亲生母亲亲手杀死,也不曾掉过一颗泪,如今竟为了沈世,落下了第一颗眼泪。

不过是绝望。

他做了那麽多,牺牲了那麽多,哪怕自己永不超生,也不曾後悔,他要的不过是沈世能够活下来,这是他几十年唯一的目的。他不想丢下沈世,随著日子越发临近,他心中的恐惧就愈发强烈。他不想离开,不想把他一个人丢在这冰冷的世间,没有人照顾他,没人再跟他说话,没有人知他冷暖,没有人。也曾动过念头,自己走的那天就带沈世一起走,可终究还是忍不下心来。

在北京旅游的时候,沈世站在阳光下让沈长华拍照留念,笑的很灿烂。那时候长华就觉得,他喜欢这样的宝贝,他喜欢他站在阳光下笑的灿烂的样子。

可如今,一切都要消失了。

他就要走了。

沈世不想活下去,他想跟自己一起走。

长华说:“你不能跟我一起走。我这辈子做了这麽多的孽,杀了这麽多人,魂灵不归地府,死後不知道会去哪里。若是魂飞魄散,你跟著我去了,又找不到我,你可怎麽办?你又让我如何放心?我这辈子说不苦,其实也苦。这苦我尝一遍就够了,不想再尝第二遍。你就不能为我著想一下吗?”

沈世呆坐在椅子上,不吭声。

“答应我,活下去。”

“答应我!”

“答应我!”

“答应我!沈世!答应我!否则我不得好死,真正永不超生!”

沈世如遭雷殛,猛地瞪大眼睛,厉声嘶吼:“你闭嘴!!”

“你答应我!”

“答应我!”又是一口墨色鲜血呕了一地。

沈世脸色煞白,沈默著,沈默著,直到长华都快绝望时,才等到他一句“我,我答应你……我沈世答应你!我不跟你去!我答应你。”最後一句,已泣不成声。

认了命。认了命!

第三天,宝宝托付给邻居家大姐,两人出去约了会,吃了烛光晚餐,看了一场电影。电影名字叫《铁达尼》号,悠扬的苏格兰风笛声中,男主角为了保护女主角,最後沈入了冰冷的海底。女主角为了他们之间的承诺,坚强的活了下来。长华不知何时凑到沈世耳边,低声问:“你也会像她那样伟大的,对吗?”

沈世攥紧了衣角。

第四天早晨,沈世起床做早餐,给宝宝换尿不湿。等一切都忙完了,却发现长华还躺在床上没起来。

他走过去。

长华对他笑著说:“对不起,我好像,不能走路了。”

沈世掀开被子,看见了那双曾经有力的漂亮的双腿,已经成了一具骷髅。

第五天,长华已经昏迷不醒,身上大多地方都已骨化。身上散发出一种浓郁的恶臭味,宝宝被熏的一直吐奶,沈世没办法,只好将他送到邻居家寄养几天。他自己寸步不离守在长华身边,给他擦身,替他洗脸,梳头发,在他耳边絮絮叨叨说著话。

第六天,沈长华依旧昏迷不醒,白骨也溃烂,骨头缝里流出许多黑红色的脓液,弄了一床。沈世不嫌脏地给他耐心擦洗,他要让自己的男人干干净净的上路。

第七天,沈长华突然醒了,对沈世说:“我还没带你去过大海。”

沈世摸著他的头发,温柔地摇摇头:“你就是我的大海。”

我是你的朱砂痣,你的心头血。

你是我的大海。

长华笑了,眼睛有些疲惫的瞌上,过了会儿又睁开,说:“平安呢?我想看看他。”

沈世亲著他的脸:“平安身体不舒服,我送他去邻居家住几天。”

“是被我吓到了吧?”

“有点儿。”

“那就不见了。”

“嗯。”

“我要走了。”

沈世紧紧紧紧地握住他的手。

“奈何桥上我就不等你了。”

“好。”

长华望著他,那双漂亮的眼睛里焕发出一种熟悉的热烈光芒来。他说:“沈世,我爱你。我这辈子不後悔。”

“我知道。我知道。”

“沈世……我爱你。”

“我知道。”

“我爱你。”

“我知道。”

“沈世……我……”眼里的火光渐渐虚弱,直到熄灭,终於还是没有说完那三个字。

清风吹来,拂动窗帘。

一句“我也爱你,我爱你。”轻轻飘散在风中,情深说话未曾讲。

尾声

三十年後。

沈平安下班回来,刚进屋,父亲就杵著拐杖过来训斥他:“天这麽冷,还在下雪,早上出门为什麽不穿羽绒服啊!敢不这麽臭美吗!”

沈平安忙解释说:“不是不是,是我早上起迟了,怕上班迟到一急就给忘了。”刚说完就打了个喷嚏。

父亲脸色於是更难看了,凶巴巴骂道:“小畜生,下次不许熬夜,晚上按时睡觉。感冒了又害人,快滚去穿衣服!然後出来吃饭。”

“知道知道啦!老爸!”沈平安吓的赶紧钻进卧室去穿衣服了。

父亲今年七十三岁了,老的牙齿都掉光了,虽然瘦,但是精神却很好。对他十分严厉,训人的时候尤其吓人。沈平安从小就怕他,记忆中的父亲话一直很少,也不爱笑,一个人把他养大,教他读书,写字,做人。

父亲博学多才,除了不太擅长做家务外,好像什麽都懂,会画画,写得一手好银钩,看过很多书。家里有个大书房,里面装了满满几大书柜的书,还有各种古玩玉器。

家中不是特别有钱,却也不愁温饱。父亲一个人经营著一家茶馆,闲时收几个学生写字画画,日子过的很可以。

沈平安很崇拜他的爸爸,虽然几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不是他亲生的,可是对他的爱却一点都不少。

他也记得,父亲年轻时,是个大帅哥。

他还记得,父亲总喜欢一个人坐在房间里,望著颈子上挂著的那个装著莫名人骨灰的玻璃瓶发呆。

饭桌上,沈平安突然对父亲说:“爸,有件事我想跟你说。”

“什麽事?”父亲板著脸问。

“我……我想下个月跟小美结婚。”

“想好了吗?人家姑娘答应了?”

“嗯,我们交往也有五年了,年纪都不小了,不想拖了,所以想把婚事弄了。”

“想好了就行。好好对人家姑娘,不许犯浑。结了婚就跟现在不一样了,得顾家。”

“嗯,这个我知道。”

“知道就好。婚事我明天给你们开始准备。”

“嗯,好的。对了爸,我还有事要跟你说。”

“说!”

“我这些年工作赚了一些钱,我想,过几天去买个房子,等结婚後你就搬过来跟咱们一起住,我也好照顾你。”

父亲听了,沈默了一会儿,说:“这房子住的好好的,干嘛要搬啊?”

沈平安说:“咱家这房子太老了,水电老断,我现在也大了,该让您住新房子享享福了。”

谁知父亲却一口拒绝道:“我不去。”

沈平安愣了:“为什麽啊?”

“不去就不去,你要搬就搬吧,我是死也不会离开这屋子的。”

虽然不知道是什麽原因让父亲不愿离开这老房子,但沈平安就是觉得,应该与父亲脖子上挂的那个玻璃瓶有关吧。

沈平安说:“那好吧,不搬就不搬,咱爸不喜欢,我们就住这儿。”

父亲这才有点儿高兴的样子,哼了一声回房去了。

那天半夜,沈平安起床嘘嘘,不小心经过父亲的卧室门口,听见老父在说:“你听见了吗?咱儿子阿宝要结婚了。”

沈平安结婚那天,来了很多人。同学邻居,同事上司。父亲穿著大红色的喜庆唐装被安排在主座上。新人敬酒的时候,他给儿子媳妇儿一人送了一份大礼。沈平安跪在他面前,红著眼睛说:“爸爸,谢谢您。”

父亲摆摆手,什麽都没说。

一年後,妻子生了个小女儿,平安求父亲取名儿,父亲想了想,说:“就叫念长吧。”

思念,长情。

父亲就一直住在老房子里,没有搬出去过。由於老房子只有两室,妻子入门後不够住,沈平安最後还是在外面买了新房子,跟妻子搬了出去。新房离老房远,两人回来的次数并不多,大多时间都是父亲一个人在家。念长五岁的时候,父亲身体开始变差,大病小病不断。为了照顾他,平安辞去了工作,回到老房子里专心照料著,伺候在榻前,无微不至。人人都道沈老养了个孝顺的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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