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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囚徒-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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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呢。也不知道他生什麽气,把自己关在房里,谁都不理。”小翠一脸的惆怅,“少爷啊,你今儿早到底是怎麽惹到老爷了啊?”

“没什麽。”长华笑笑,“我去一下厨房,父亲身子弱,不能不吃。我给他做点吃的,你别说是我做的,他生我的气,肯定不吃。”

“那老爷问起来我该怎麽说?”

“问起来你就说是你做的。”

去厨房做了一些饭菜,小翠端著送进东厢房。敲了好几次门,沈世才开门,冷著脸道:“不是说了别来吵我麽!”

小翠瑟缩了一下。

她从小在沈宅长大,不是没见过老爷发怒的样子,可这几年,老爷的脾气是越来越好了,几乎没怎麽对下人生过气。可一旦生气起来,那威慑力还是相当恐怖的。小翠小声道:“老爷,小翠给你做了点吃的,您身体不好,别气坏了身子,还是吃点吧。”

沈世知道他若不答应,这小丫头一会儿肯定还会再来烦自己,只好让她把饭菜端进屋里。饭菜味很香,掀开食盒,里头都是一些江南的菜,做得非常精致。尝了几口,味道十分可口,沈世心中便即刻明了,这手艺如此精湛,绝对不可能是小翠那丫头做出来的。

沈世对著食盒发了会儿呆,最终只长长叹了一口气。

这件事,真的不怪儿子。那天是他自己甘愿为他吸尸毒的,而那吸毒的手段,他也不是不明了,本来,沈长华来自他的骨血,就算再亲昵的动作,也没什麽不妥,更何况为了救命。可怒就怒在,他竟从这之中产生了不该有的遐想。

沈世想道,自己当真是许久未动怒了,今日竟因这小事大发雷霆,实在不可思议。

他吃下了儿子送来的赔礼饭,便算原谅。

之後,父子二人又和好如初。

好其实是谈不上的,但终归是父子,血浓於水,两人相处了些时间後,感情便慢慢产生,不再生疏。

转眼,长华来到这里已有半年。

这半年来,他的表现越来越得沈世喜爱。沈世身体不好,平日里闭门不出,也没什活动,每日在家只念念佛,看书作画,偶尔天气好,也会亲自来园子里照顾那些檀花。

檀花一年四季都会绽放,花的香味接近檀香,香气浓烈,盛开时整个宅子都被笼罩在大红色里,繁华昌盛,欣欣向荣。

沈世却似乎不是很喜欢这些花,长华曾有此亲眼目睹他轻轻揉碎了花丛里开的最好的那朵。花汁鲜红,浸染著他雪白的手,好像满手血腥。

长华跟著管家学了些日子,很快摸清了家里的情况,他聪明,性格又好,不到半年便家里打理的妥妥帖帖。

沈家曾经是大家族,到了近年虽已没落,却仍旧家底殷实。家里经营著好几所绸缎庄以及古董行,这些东西在这封闭的小镇子里自然不会卖出去,沈家会有专门的人与外界沟通,合作,买卖。赚来的钱颇丰厚。到了长华手里,生意更是兴旺。

店铺里没事的时候,长华便跟著父亲练习毛笔字。

父亲写了一手好银钩,长华跟著临摹,却怎麽也学不出精髓,到最後只得无奈笑道:“怕是我不适合练字。”

父亲却道:“你心不静,心不静,如何能写出想要的字?”

长华弯起了月牙双眸。

这半年来,他已与父亲非常熟悉,变得亲昵,更像父子,什麽事都与父亲说。他说:“但是我会做饭啊。爸爸。”

他的称呼也从父亲变成了爸爸。

沈世无奈的摇摇头:“堂堂男子汉,总窝在厨房里像什麽样子!你以後别去了,家里有厨子,交给他们不就好?”

长华道:“可是,我做的饭爸你比较喜欢啊。”

这倒是事实。这半年来,饭菜都是由长华做,沈世都被他养胖了一圈,脸色也比从前好了许多。

沈世无话可说,总不能批判儿子的一片孝心。

长华刚要去厨房做晚饭,前门里便跑来一人,是大伯家的孩子沈自明。

沈自明这群年轻人,也早与长华混的烂熟。他跟沈世打了个招呼,便对长华说:“有空麽?”

“没有。怎麽了?”

“你又要给你爸做晚饭啊?”沈自明瞅瞅旁边低头练字的沈世,小声道,“我说你个大男人,天天蹲厨房像什麽样子啊!”

长华笑笑:“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沈自明一脸烂泥扶不上墙的表情:“今晚别做了,跟我们出去玩吧。今儿是鲤鱼节,外头可热闹著呢。你来这里也半年了,可一定得参加一回。”

鲤鱼节,鲤鱼镇上最热闹的节日。小翠前几日就在念叨,说这节日就跟除夕一样重要,节日那天极其热闹,一定得参加。

长华不是不想去看看,可比起看热闹,还是父亲的晚餐比较重要。

可一旁的沈世却突然开口道:“去吧。”

“爸。”

“早点回来就行,别闹太晚。”沈世对侄子道,“自明好好看著他,不要让他乱跑。”

“知道了!大伯!”

两人离去後,沈世又练了会儿字。

夕阳已落山。世界通红一片。

宅子外头越来越热闹,鞭炮声铜锣声戏曲声交杂一片。

沈世慢慢卷起宣纸,揉成一团丢在地上,回到房里。

他坐在床边,静静的,一动不动。

屋子里的檀香静静的燃烧著。

桌边摆了一卷佛经。

他死死盯著那卷佛经,尔後,拿起来,对著蜡烛点著。

梵语经文,很快化为淡蓝火苗。

沈世自嘲的笑了笑,在火光中,抬起手,慢慢解开脖颈处的盘口,开始脱衣。

第六章

第六章:

大约是从半年前开始,沈世开始有了情欲。

第一次情欲来袭,发生在长华病重的那晚。他为了救命,与亲生骨肉骨肤相贴,唇齿纠缠,长华没有异样,他却动了不该有的遐想。半年前为此发过一场火後,他便没有再多想。但过了些时日後,一到夜间他便觉烦躁不堪,身体某处蠢蠢欲动,燥热,空虚,骨子里有一种千虫百蚁啃噬的麻痒。

这种感觉是陌生的。

沈世活了三十七年,一向清心寡欲,诚心礼佛,不曾有过这样凶狠的欲念。

起先,他尚能强忍,情欲来时一遍遍诵经清心,实在熬不住时,便去洗冷水澡。但越往後,就越难熬,诵经冷水澡,没有一个能拯救他。欲火来的那样凶猛,如野狗啃食枯骨,如秃鹫抢食腐肉。迫在眉睫的交欢,令他在数月前,终於解开自己的衣衫,自我爱抚。

那些动作是放浪而不堪入目的,罗帐内夜夜翻滚滔滔红浪,他的呻吟堵在枕头间,泪水汗水混合交融,徘徊在极乐地狱入口。

而今夜,不曾与那些夜晚有何不同。

沈世素白的手指,一件一件解开衣衫,放下罗帐,从床头暗阁里取出一片红布,蒙在自己嘴上,在脑後系紧。而後平躺下,开始了自我献祭。

他的肉体是极漂亮的,雪白,修长,清瘦,像从画中走来的仙人,没有一丝瑕疵。肢体匀称,双腿笔直修长,洁白的裸体在黑暗的罗纱帐中泛著玉石一样温润的光。

数月的自渎,已经让他非常熟悉自己的身体,他懂得摸哪里会很舒服,弄哪里会让他在最短的时间内射出。

沈世轻喘,睫毛轻轻颤著。心中伸出一只充满饥渴而淫欲的利爪,划开了胸膛血肉。

他要释放。

他要将精液射出来。

永远无法忘记那种快感,浸入骨髓的快乐,全身每个毛孔都张开,登入了极乐世界,忘却世间一切怨恨不幸。

沈世喘息著,双手开始在自己身上抚摸游离。先是脖颈的喉结,然後是蝴蝶骨,很快便来到他很敏感的胸口。胸口那两点红珠粉嫩可爱,娇小怜人,乳尖在手指的撩拨下,很快硬起,泛著晶莹水色。沈世不堪忍受这刺激,浑身轻颤著,指尖的动作却越来越粗暴,仿佛粗暴带来的疼痛能缓解一些心头的羞耻感。

再然後,便是平坦的小腹,圆巧的肚脐。

再往下,便是男性的象征。

那里尺寸不大不小,不似其他男子那般狰狞,生的十分干净秀气,不粗不细,秀立笔直的一根,直挺挺地立在两腿间,圆润的龟头部分吐露著晶莹爱液。沈世有些迫不及待,笨拙地将手伸过去,握住它,开始快速撸动。虽然他对自渎已经很熟悉,却并没有多少技法,只会一味的撸动,偶尔用指尖戳弄下马眼部分,那地方娇嫩敏感,快感剧烈,不出意外的话,十来分锺便能射。

但是今夜,那处却迟迟不射。套弄了二十多分锺,依然坚挺。沈世额间渗出了细密的汗珠,正值三伏天,空气湿热闷燥,屋外下人来回走动,檀花香气浓烈,冲的他大脑昏昏沈沈,浑身上下无一不是煎熬。

想要得到释放,却寻不到出口。

他的双腿绞缠在一起,像条白色的淫蛇,扭动在锦被中。丝绸被面沾著大量透明的水渍,大量不明液体从腿间汩汩流出,双腿间那剧烈的、煎熬的麻痒,令他发出低低的嘶吼。

他死死攥住双手,将脸埋在枕间,双肩因隐忍而无助的颤抖著。

猛然间,窗外一道闪电劈过。

雷声大作。

暴雨袭来。

埋在枕中的沈世,许久没动。

突然,他抬起了头,像是作了什麽决定,撕开蒙在嘴上的红布,眉间朱砂宝光流转。

尔後,他将手伸进了两腿间,那男性生殖器的下方。

在鲤鱼镇里,最重要的节日不是春节,而是鲤鱼节。到了这天,家家户户都会挂上鲤鱼灯,白天准备好丰盛的食物,晚上大家就穿上盛装,挑著鲤鱼花灯逛夜市,表演节目,热闹非凡。

这一年的鲤鱼节,也跟往年一样热闹。沈自明带著沈长华在街头与沈中书和沈寄流会合,他们俩都穿了盛装,华贵的长袍上金线绣著鱼纹,雍容华贵,手中都挑著一盏鲜豔的鲤鱼花灯。沈中书多带了一只,给长华,说:“长华哥今晚好好逛逛,这镇子里没别的好,但这鲤鱼节却是非常风雅的。”

长华笑道:“我倒觉得这身衣服不错。”

沈寄流问:“是衣服不错还是人不错啊?”

长华道:“中书生的秀气,人自然也是不错的。”

几个年轻人哈哈大笑,中书却是红了脸。沈自明说:“说起节日装,穿的最美的,其实还是大伯。”

“我爸?”

沈寄流点点头:“的确如此。当年大伯那一袭大红色的节日礼服,至今镇上的人还念念不忘,称赞不已。所谓美人,应是如此。”

“是麽?”长华微笑,“可惜父亲近些年身体不好,想来我是无缘得见了。”又说,“不过,还是很想看一看的。”

沈自明嘿嘿一笑:“想看?”

“嗯。”

“过几天你来我家,我给你看照片。”

“照片?”

“是啊,那年鲤鱼节,有个外面来的进来了,自称是个什麽摄影师,拿著个破盒子拍来拍去,拍出来的纸就有人像,他说叫照片,我觉得新鲜,就跟他要了一张,恰好就是大伯的。”沈自明一脸的豔羡,“外头真好啊,真想出去看看。”

长华却说:“那我明天抽空去你那。”

“行。”

几个年轻人挑著花灯慢慢走在集市上。

集市非常热闹,被一片红光笼罩著,到处都是摇曳的鲤鱼灯笼,红彤彤,欢喜热闹,一片和睦。小摊上卖著许多精致的古玩意儿,花瓶,玉器,字画,墨笔,也有女子的胭脂水粉,更有小童喜欢的糖人。长华感慨道:“这里简直就是古代。”

有几个老人撞见他们,乐呵呵地跟他们打招呼。这半年来,长华已熟悉了这个镇子,人人都知道沈家来了个少爷,模样生的好,脾气也温和,讨人喜欢。他们也问:“沈老爷今晚没来?”

长华道:“家父身体不适,在家歇著。”

“嗳,可得好好照顾著啊。”

“嗯,这是肯定的。”

也有年轻漂亮的姑娘,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对著不远处的沈家四少爷小声议论,春心荡漾。

长华跟著他们逛了一会儿,买了几只花瓶,为父亲挑了一幅墨宝,还买了几块甜糯的桂花糕。

沈自明摇头叹息:“你这小子,真是二十四孝,出来逛个街都想著你爸。”

长华笑笑不吭声。

逛了大约一个多小时,天上突然有闪电劈过。

长华看看这天,心道怕是要下雨了。

果不其然,闪电过後就是巨雷,紧接著瓢盆大雨倾泻而下。

四人忙急匆匆分别回家,临走前,长华还不忘叮嘱沈自明,让他把照片找出来。

到了家,沈长华已浑身湿透。小翠还没回来,怕是还在外面跟她的那些闺蜜逛。家中寂静无声,只有几个仆人趴在桌上打盹儿。长华自己去房间拿了毛巾擦干头发,又去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看看时间,还不到晚上九点,也不知道父亲睡了没。

问了下人晚上父亲有没有吃饭,下人道:“老爷称不舒服,早回房睡著了。”

果然。

长华心中叹息一声,去厨房煮了点清淡小粥,送去东厢房。

天上雷电更烈,暴风雨打乱了一园子的红檀花。

长华来到门前。

里头仍然亮著灯,应该是没睡。

他伸手敲了敲门。

“父亲。”

里头没声音。

莫非睡著了?

长华又敲了敲:“父亲,您在吗?”

里头仍然没声音。

长华便说:“父亲,我自己进去了。”

话刚落音,里头便传来沈世的声音:“别进来……啊……唔……别、别进……进来……”

长华一顿:“爸,你怎麽了?”

“滚!!滚!!别进来!!唔啊……唔……”那声音明显在发颤,甚至带著哭腔。

长华心一沈,猛地将门踹开。

轰隆。

闪电劈过,将斗室照亮。

第七章:全章补完

第七章:

雷声大作,闪电划破苍穹,照亮斗室。门窗被暴风雨吹得!当作响,空气里浮著浓郁的水汽与檀香。长华步入,父亲的雕花大床上,罗帐飘然,扑簌的灯火隐隐照出里头一道身影,修长妩媚。

长华顿了顿,端著食盒离床榻几步远的地方,不再前进。

床内呻吟低沈而急促。

长华沈默地片刻,道:“父亲。”

“滚出去!”

有什麽东西从帐内飞出,!当一声落地,打翻。

长华认出,那是父亲放置与床头的紫金香炉,里头点著的是宁神香。

长华舔舔唇。

父亲就在里面,在那飘飘渺渺的罗帐内,活色生香,红浪滚滚。

但是他也不离开,只站著不动,将父亲那一声一声的哀吟全部听在耳里,一声不漏。父亲摔碎了紫金香炉,又丢出了玉枕,尖叫著驱逐,到最後,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绝望。

帐内的人影翻滚扭曲著,像一条蜕皮的蛇妖。

忽而,头仰起,身影凝固。

有什麽,似乎达到了高潮。

长华这才开口,声音依然平静:“父亲,你没事便好,我给你做了些吃的,你记得吃一些。我走了。”将食盒放下,转身离去。身後那纱帐动了动,一双雪白的手伸了出来,将纱帐朝两边拉开。

长华驻足,回首。

父亲全身赤裸地坐在黑暗中望著他,眉间朱砂,煞气冲天。

有那麽一瞬,长华觉得他是动了杀念。

父子二人长久的凝视,双方皆不肯退缩。

沈世咬著鲜豔欲滴的红唇,冷声问:“今晚你看见了什麽?”

沈长华道:“我看见漫天风雨,夏雷阵阵。”

沈世下了床,裹著床单,赤裸的足踩在地上,一步一步逼近儿子。长华嗅到来自他身上爱欲的气味,摄人心魄。沈世在他跟前停下,一字一句:“那你还记得吗?”

长华低头:“不记得了。”

沈世抬手,一个耳光甩了过去:“滚出去。”

“是。”

从房内出来,长华站在长廊里,一动不动立了很久。回到大厅,小翠已经回来了,厅内还坐著应早已回家的沈中书。

小翠说她在回家路上遇到了中书少爷,少爷怕天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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