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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法医娘子状元夫-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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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明姝对着台阶前的血迹怔怔出神,程都头在一旁解释道:“李维庸家门前的地上也有这样的血迹,是从头颅上滴落的,在下检查过,并无可疑之处。”

明姝摆手止住他的自说自话,道:“地上除了这一大片血迹,四周还有明显的溅射痕迹,你说这可不可疑?”

程都头不解道:“这有什么可疑的,拿着一颗血淋淋的头,免不了要滴落一些血。”

明姝摇头道:“你看,这样的圆滴状血迹是滴落造成的,而周围这些细且长的针尖状血迹则是因为动脉出血,血液喷射,呈放射状。”

程都头依然不懂,晏子钦却已明白了,吸了口寒气,道:“你是说,凶手就是在这里实施杀人的?”

明姝凝重地点头道:“虽然听起来很荒唐,可是证据就是如此。”

程都头抓着头发一脸恍惚,“等等,这不可能!那个薛汉良怎么可能带着一个大活人走在路上而不被发现?虽然是夜里,可街上有行人,有更夫,还有巡视的武侯,怎么可能毫无察觉!”

明姝摇头道:“这也超出我的理解范畴了,不如再去李维庸家看看,说不定能发现更多新线索。”

不去李家还好,由东北向西南穿了小半座城来到李家门前,程都头第一时间就气炸了——只见墙上的血字、门前的血迹都被擦拭得一干二净,还有一群扛着石灰粉的工匠站在门前,准备重新粉刷墙壁,正和阻扰他们的衙役对峙。

程都头怒道:“叫你们保护好现场,怎么都叫人给毁了!”

一个衙役满脸无辜地道:“昨天半夜,兄弟们出去吃酒,留下的两个人打盹睡着了,再睁眼时,李家的下人们就把血给擦干净了。”

程都头对着空白的墙面狠狠一拍,喝道:“一定是那个李忠搞的鬼,叫他出来见我!”

不一会儿,管事李忠不慌不忙地出来了,拱手道:“程爷息怒,您也要考虑我们李家老的老,小的小,主人走了,余下的主子们还要生活,总把血腥之物留在门前,叫人看了心里难过不是?”

程都头骂道:“愚蠢,你把证物都毁了,现在请来高手断案也没用了!”

李忠看了一眼晏子钦和明姝,尤其是眼中带着审视意味的晏子钦,顿时有些慌张,却很快平稳下来,满怀歉意道:“实在抱歉,小民不知此中道理,然而错误已成,不知怎么才能弥补?”

晏子钦道:“李管事,你家主人可否认识米商梁宽?”

李忠迅速答道:“不认识。”

晏子钦冷笑道:“哦,那不知梁家牌匾上的珊瑚是你们主人以什么价格卖给他的呢?”

李忠后背出了一层白毛汗,极恭谨地鞠躬道:“小……小民不知!”

晏子钦道:“你们一个个三缄其口,想必是不打算说实话了,也无妨,衙役们无比看守好,不可再出差错。”说着,也不再纠缠,动身去往京兆府的殓房。

路上,明姝不解道:“你怎么就知道梁家牌匾上的珊瑚出自李家的铺子?”

晏子钦道:“还记得年前在叔父家看到的珊瑚树吗?成色、质地、大小远远赶不上梁家的,可叔父已经当做珍宝了,梁家的更是此中绝品,试问这样的手面,找遍京城除了李维庸,还有谁拿得出?商人是什么人,雁过拔毛,李维庸能不借机攀附梁宽?,”

“本来也是随口一问,可李忠前后矛盾,想必问到了关键之处。”

明姝道:“李忠这人也是奇怪,好端端的毁掉证据,别人想不怀疑他都难!你说,薛汉良会不会就是他?”

晏子钦思索道:“不会,他没理由杀梁宽……”话到一半,他忽然想到了什么,自言自语道:“对呀,他没理由杀梁宽,可是他有理由……”

说着说着,竟笑起来,吓了明姝一跳,只见他掀开小窗上的纱帘,对着车外骑马的杜和小声说了几句,两人唧唧哝哝,杜和递给晏子钦一本厚的能砸死人的册子,随后就调转马头原路返回。

明姝不解,拉过晏子钦的衣袖,见他依然笑着,不解地问道:“你让杜和去做什么?”

晏子钦道:“暂时保密。”

明姝道:“你和我还有秘密?”

晏子钦道:“你且拭目以待,今晚有好戏,提前说就没意思了。”

来到京兆府,程都头着人安排梁家人准备审问,自己则跟着晏子钦他们来到殓房,晏子钦将杜和交给自己的册子递给程都头。

程都头捧着册子,道:“这是?”

晏子钦道:“杜和的,他没事就听内子讲解如何验尸,边听边记,已写下不少了,今日你代他记录。”

程都头翻开册子,果然是一页页工工整整的文字,只是最初的一部分潦草凌乱,不像是字,倒像是小孩的涂鸦——这是舒州衙门里高睿高都头的杰作,明姝和杜和破译了很久都没有头绪,只能原样保存。

程都头笑道:“都能刊印成书了,晏夫人的大作,想必许多人都争着传阅。”

明姝只是笑笑,戴手套、系面巾的动作并没有停,心中却道,怎么能说是她的大作,都是法医学前辈的经验,她不过是个学习者,一不小心就沽名钓誉了。

三人都准备完毕,一齐走入停放尸体的房间。京城的条件就是好,连停尸房都有冰块降温,以防尸体腐烂,因此两人虽然已分别死了三天和一天,依然能看出面目特征。

“已经让家属辨认过了,的确是本人。”程都头解释道。

明姝点点头,让晏子钦端好蜡烛,保证充足的光线。一旁的程都头再次看呆——敢命令丈夫的妻子,他也是第一次见,可这位晏夫人却好像觉得稀松平常。

“你帅你先来吧。”明姝对着李维庸叹气道,浓眉大眼,倒还真是个美中年,可惜也只剩一颗头了。

先捏开他的嘴,迎面而来的就是一种难以消散的酒气伴随着腐烂的气味。

程都头道:“他出事的当晚,曾和人应酬过。”

明姝道:“难怪。但是口腔没有腐蚀迹象,初步推断不曾服过□□。”继续检查刀口,“颈部四、五颈椎之间有锐器伤,颈骨有碎裂痕迹,应该是刀刃撞击所致,伤口创壁光滑,创角上锐下钝,有中断、补刀痕迹,第二刀的伤口边缘模糊,应该是刀口撞击骨骼后卷刃所致。”

晏子钦想了想,认为程都头可能不明白,补充道:“创角上锐下钝说明锐器进入人体后有摆动动作,证明行凶者是蓄意谋杀,对吗?”

明姝比了个“很棒”的手势,偷笑一下,目光却不离开尸体。工作起来就要认真,这是她的准则。

“而中断、补刀的痕迹表明,凶手并不熟练,或是凶器不够锋利,而无论是哪种,都说明行凶者没什么经验,是个‘雏鸟’。”她补充道。

程都头一字不漏地记下,见晏夫人开始检查梁宽的头颅,又另起一行,准备记录。

可是,当明姝查看梁宽的伤口时,忽然愣住了。

“发现了什么?”晏子钦道,语气忐忑,似乎在期待明姝的答案。

明姝道:“两起命案的凶手可能不是同一个人——起码两起命案的手法相差很远。杀死李维庸的凶手明显是个初学者,可梁宽的伤口只能用利落来形容——刀刃准确地从颈椎第六、七节之间划过,骨骼没有一丝损坏,一刀毙命,极其锋利,伤口太干净了,怪不得现场的血液喷溅痕迹那么整洁。”

晏子钦挑眉道:“你好像很欣赏这个凶手?”

明姝摇头道:“很震惊倒是真的。能把杀戮做到极致,的确是一种令人讨厌的天赋。他和杀死李维庸的绝对不是同一个人,一个人的手法不可能在短短两天之内提高到这种地步。”

程都头道:“可是现场的血字骗不了人。我发誓,两处字迹一模一样,绝不会是两个人写的!”

晏子钦道:“无论如何,首先要查清薛汉良究竟是谁,两起命案行凶者不同,却都用薛汉良的名号,他绝对是破案的关键,准备好洗手用的烈酒白醋,一会儿要和梁家的下人谈谈,希望他们能诚实些,起码不要谎话连篇。”

和李家不同,梁家的管事还很年轻,不过三十岁上下,看起来敦厚老实,就是那种绝不会贪污主人一文钱的老实人,说起话来更是耿直。

“我知道薛汉良是谁。”

梁管家差点噎得晏子钦没话说,不知道梁宽究竟从哪里找来这么一个天字第一号大老实人。

“这是家丑,夫人和几位少爷不让说,可是我梁大春从不说谎,只信杀人偿命,为了给梁爷偿命,我要说实话。”

看着梁大春方方正正的脸,晏子钦只能道:“那么,梁管事请说吧。”说完,敲敲桌子,示意程都头准备记录。

梁大春搓着手道:“那是三十年前的事了,我爹还是梁爷身边的小厮。梁爷那时不做生意,是个读书很差的书生……”

三十年前,梁宽还是个落魄书生,却很有江湖气,同两个少年甚为投契,三人结拜为异姓兄弟,意图做一番事业。其中一个就是李维庸,当时还只是个浪荡儿,凭着一副好相貌,暗地里和许多大户人家的夫人有首尾,混些钱色,而另一人年龄最小,不过十八岁,却颇有家资,家中在汴梁郊外有些田产,只是一味想着做个少年场上的游侠儿,因不服寡母的管教,带了些钱财离家出走,这才遇到了梁宽和李维庸。

薛汉良以为自己真的结交了两位义薄云天的兄长,不仅拿出家资供养两人,更请他们到自己家中饮酒,鬼混了半年有余,薛汉良的母亲实在看不下去,几次训诫,却都被薛汉良无视,反而觉得母亲妨碍自己,将母亲送到别院。

又过了半年,梁宽和李维庸先后做起生意,他们为人精明,可薛汉良也渐明事理,醒悟过来自己是在填两个无底洞,想要痛改前非,对两人闭门不见,却惹恼了梁、李二人。

他们早已使惯了薛家的便宜银子,初时还觉得是贤弟的恩惠,后来渐渐麻痹,觉得是应该应分的,薛汉良还是不知人心险恶,出言讽刺梁、李二人是借着自己的力爬起来的,正所谓深恩几于仇,还不起的恩情就成了巨大的压力,人心也能扭曲成恩将仇报的狼心狗肺,两人恼羞成怒,带着一众绿林闯入薛家,杀了他满门,将薛家财产掠为己有,这就是他们半生富贵的最初来由。

梁大春抿了抿嘴,道:“我也只是听我爹说起,当初梁爷和李爷就是把薛汉良挂在房梁上,直接砍头的……”

“所以说,你认为是薛汉良的亲人时隔三十年前来报复?”晏子钦道。

梁大春道:“薛家人都死绝了,哪里还有后人。就算是天理报应,可梁爷待我的确不错,请大人一定查出凶手!”

☆、第69章

杜和哼着小曲儿在房里自斟自饮,如果杯中的不是清茶,而是烈酒,那才是再好不过。

可谁让他有任务在身,不能贪杯啊。

说起恩公派给他的任务,想想还有点激动,不过行动之前还要打点一身行头。

“你就打算穿成这样上街?”罗绮玉一边嗑瓜子,一边用关怀缺心眼青年的慈爱眼神注视着他,“一身夜行衣,现在外头风声紧,不怕被官府追杀?”

杜和扎紧了袖口,道:“又不是现在出门,晚上才走。”

罗绮玉道:“那你这么早换上这身做什么?”

杜和扯过架上的一件天青越罗长衫套在夜行衣外,起身就要出门,随口道:“我再去绮玉阁看看。”

罗绮玉抿抿嘴,极不情愿道:“还去找你那‘一条棍’?”

杜和道:“你又不帮我找,我只能自己去了。”

罗绮玉叹气道:“我发过誓,说不回去就不回去!”

自从上次被罗绮玉“劫持”,杜和的一条棍就落在了那里。后来绮玉阁历经查封、易手、重开,现已改名为环采楼,一条棍也下落不明,谁让杜和把精铁的武器刷上漆,伪装成一根破木棍子呢,估计是被人当做晾衣杆给扔了。

杜和已走出房门,声音自门外传来:“不要总在我房间里蹭瓜子,离开时锁好门!”

罗绮玉气鼓鼓地撑着下巴,把瓜子丢回小笸箩里,低咒了声小气,纤细的柳眉却渐渐蹙紧。

不知要不要告诉杜和,她大概知道那根破棍子的下落?

却说杜和在环采楼寻觅一番却一无所获,加之发现昔日里罗绮玉的卧房竟被一个浓妆艳抹的轻浮女人占据,心里更是不快。

难道罗绮玉就不轻浮吗?她可是一见面就嚷着要嫁给自己呢。可是杜和心里总是不由自主地偏向她,说句俗话,他觉得罗绮玉不是坏人,所以宁愿替她做过的所有事假想出合情合理的理由——帮丁谓窥探晏子钦的动向是她迫不得已吧,何况她也没获取任何有效情报,何况她甘愿在阴冷的地窖里和他共患难……

所以他一直隐瞒了她曾做过丁谓的细作,晏子钦是个心善的人,曲明姝是个心大的人,无论有意或是无意,或者干脆碍于他的情面,都没对罗绮玉说过一句重话。

杜和倚在墙角,看着车如流水马如龙,心中浮泛起迷惑。

碍于他的情面,可他和罗绮玉到底算什么关系?与其说是关系,不如说是罗绮玉意图“感化”他,让杜和习惯了她的存在继而接受她,小到每天过来蹭茶水点心瓜子,大到为他动手裁衣裁被,要知道,从小被当做花魁培养的罗绮玉从未学过这些普通人家女子的针线活。

起初,他还以为罗绮玉来蹭吃蹭喝是因为没钱,曾主动给她塞过银子,结果被她用看傻瓜的眼神特殊关照了。

长叹一口气,头无力地枕在墙上,一半面孔陷在阴影里,充满忧郁。

可惜他的忧郁气质没能持续三秒钟,一盆冰水突然从天而降,紧接着是楼上一个半老徐娘的怒吼:“小色鬼,天快黑了守在有夫之妇的门口,什么德行!”

杜和一脸怔忡,抬头看那横眉立目的女人狠狠关上窗,甩甩湿透了的衣服。路人纷纷大笑,有好心人解释一句:“这是我们这儿有名的疯婆子,本来是个无人问津的老□□,却总以为自己是将军夫人,十多年了誓不下楼,要等相公回来,你快走吧,一会儿疯婆子把你当成她相公可就惨了!”

杜和悻悻然离开,看天色不早,是时候去李宅了,可这浑身**的,又来不及过去换,只好寻了个角落,尽量把衣服拧干,匆忙赶赴李宅。

他虽不是溜门撬锁的行家,却胜在身子轻灵,手脚利落,爬上李家屋脊,好在是新月如钩,一路上借着夜色掩护,小心翼翼地摸到了管事李忠的房顶上。

李忠的房里黑漆漆的,想他应该不会这么早睡下,那么八成是人不在家,杜和趁机一个鹞子翻身翻进窗户,躺在房梁上屏息凝神等人回来。

晏子钦怀疑李忠和凶手勾结,故意毁坏证据,因此让杜和装凶手的同伙劫持李忠,倘若真是如他所料,李忠一定会说出不该说的话,倘若不是,这个人身上的谎言也太多了,诈一诈总归没损失。

夜这么静,还没到蝉声凄切的时节,杜和摸黑趴在房梁上险些睡着,恍惚觉得自己还在晋国公府不见天日的地窖里,李忠推门进屋的声音惊得他浑身一震,险些跌下房梁,扒着梁柱稳住了,可是一节衣带垂了下去,连他自己都没发觉。

李忠须发花白,已快六十岁的人了,眼睛还很锐利,可是耳朵已先于其他部分开始衰老。他常常感叹,当初跟着李维庸起家立业时,自己是何等的耳聪目明,可当别人问起详情,他又皱着眉摆手,似乎又不想再提起那段时光。

所以他没有发现梁上的不速之客,径直点燃油灯,坐在交椅上打起盹来。

四壁洞然,短暂的眼花后,杜和很快看清一切,只见李忠身后是一排书架和一张书案,案上摆着几本账册和一套老旧的文房四宝,左侧是一张素面无花的松木窄床,让人不禁感叹,李家做着珠宝生意,可掌握着家宅大权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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