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妃她总是不来-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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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红袖招出来,城澄步行去往花市。她和一般的姑娘家不一样,不喜欢困在马车里,倒是喜欢骑马出行。只可惜京城没有女子骑马的风气,她若做这第一人,必然要引人侧目。城澄不喜欢麻烦,干脆选择步行。反正她现在别的没有,最多的就是时间。
几年过去,京城里变化不小,不过总体的格局还是没有变。没费多大力气,城澄便顺利找到了花市。只是没想到到了那摊位,却见老板一脸小心地赔不是,说红袖招订的那些白鹤卧雪,刚刚都被这位公子买走了。城澄听了,立马就不高兴了,杏眸一瞪,转过身去不满地说:“这位公子,你怎么能抢我的花呢?”
对方通身富贵,年纪很轻,一副轻狂模样,典型的世家公子:“哎,怎能言抢?姑娘动作慢,却要怪在下手快?”
城澄上下打量这人,真是枉费他生得一张俊朗的面孔,却没想到是个和小姑娘抢花的王八蛋。要是换在平日,这个暗亏她兴许就默默地吃了,毕竟她在京城只是个小人物,俗话说的好,小胳膊拧不过大腿嘛。不过今天,她的心里头本来就是五味杂陈,这会儿更是怒气冲冲,情不自禁地同他理论起来:“这白鹤卧雪是我一早就订好的,这季节京城里可没有,人家老板特意从外省给我运来的。结果我等了这么多天,你说买走就买走,这不是抢是什么?”
说着她又颇为哀怨地看了眼那花市的老板,想来他定是收了那公子哥儿的重金,见利忘义。
那老板也不好意思起来,悄悄地拉了拉她的袖子,低声提醒道:“孟姑娘,这回你就让给他吧!你回京不久可能不知道,他是苏家的大少爷,苏临麒!苏家你知道吧,那可是太后娘娘的本家……”
世态炎凉,人人趋炎附势!城澄有时候也很倔,特别不屑地说了句:“那又怎么样,他要是苏家的少爷,那我还是裴家的公主呢!”
刚才她说得有理有据,要是讲道理的人,早就该羞愧地把花还给她了。可也算她今天倒霉,偏生遇到了个苏临麒。他瞧着眼前这妙龄女子,眉眼如画,分外撩人,便起了几分歪心思,故意贴近几步,垂眼看她:“便是抢了,又奈我何?”他摸摸下巴,做思考状:“不如本少爷把你也买来府中,跟那些花作伴?若是有人问起……”他突然伸手过去,在她脸上轻轻掐了一下,“就说是买花送了一个姑娘。”
“你!欺人太甚!”城澄不可置信地看着他,没想到这人看着像是好人家的公子,却做足了无赖行径!就他们这样的人,还世家贵胄呢,简直禽兽不如!
她扬起手臂,想要狠狠地甩对方一个巴掌,不想却被苏临麒轻而易举地握住了手腕,还顺势往他怀里一拉。
眼看着自己就要当众出糗,城澄一咬牙,决定使出她在外头常用的绝招,叫这混蛋好几天都碰不了女人。
谁知这时,一根马鞭突然从天而降,缠住了苏临麒的手腕,然后将他往后一拉,轻而易举地叫苏临麒摔了个狗啃泥。
城澄大笑一声,幸灾乐祸地看着苏临麒的狼狈模样。苏临麒被她的笑声激怒,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不过现在最该收拾的人不是她,而是那个害他摔倒的人。
苏临麒拍拍屁股爬了起来,就要同马上那人理论。可是奇异的是,当他与那人四目相对之时,心中竟然猛生寒意。口中期期艾艾,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苏临麒到底是个打小在富贵堆儿里长大的少爷,还是颇有些识人的经验。面前之人虽然身着白衣,但气度非凡,一看便是长居上位者,不是他可以惹得起的角色。加上今天这事儿也确实是他理亏,苏临麒便轻哼一声,转过身灰溜溜地走了。
城澄没想到他就这样放过了自己,不由长长地松了口气。她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必然要上前道谢。
那人说不必,目光一凝:“世家子弟,不学无术,叫姑娘受惊了。这风气不好,朝廷是该整顿。”
城澄见他做行者打扮,猜他应是从外地来的商人,笑着应和了句:“是呀,尤其是天子脚下,走哪儿都能碰到皇亲贵胄,搞得生意都不好做。”
裴启旬绽起一丝笑意:“姑娘是做生意的?”
城澄脸上一红,她家里做的是皮肉生意,当着恩公的面,有点说不出口,何况还是这么好看的恩公。
她“嗯”了一声,试图应付过去,又说起要报答他的事情。
裴启旬没说自己跟了她几条街的事情,只淡然道:“不过举手之劳罢了。姑娘若真要谢——我刚回京不久,日后若有事,还要仰仗姑娘帮忙。”
“好说好说。”城澄豪气地反手在他臂上一拍,都打完了才意识到这行为在京城显得太过野蛮。她在外头野惯了,一时间收不回来。好在对方并不介意,只是微微笑了笑,长长的睫毛映出一弯淡淡的月影。
☆、第7章 情义
第七章情义
从花市出来,裴启旬“顺路”将她送回孟府,之后便称有事,很快就告辞了。城澄心中装着重重心事,根本没顾上问这位恩公的名字,也没有想过他怎么会知道她住哪里。
她现在满心盼着婉仪快点过来,替她除去后顾之忧。好不容易挨到天黑,婉仪如约而至,把药包递给解忧,两人挽着手进屋。
婉仪先道歉:“先前是我糊涂了,既然没有落红,叫妈妈验也一样没有结果。不知是你小时候太野,磕着碰着了,还是当真没有发生过什么。若是后者,自然是最好。”
城澄大概明白她的意思,微微红了脸,点了点头。
“按说红袖招晚上最忙,可我怕白天拿着包药材过来,太过张扬,会坏了你的名声。”婉仪抬手替城澄整了整额发,眼中含着殷殷的期盼,“你和我不同,可千万别走上我的老路。”
其实婉仪原本是京城世家叶氏的长女,从小也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千金小姐。只是十几岁的时候,被一个外地商人骗了身心,还生下了个儿子。稚子无辜,却被视为孽种,被族中人溺死。婉仪还在月子里就被扫地出门,赶到城外破庙里去。后来她快饿死的时候,被城澄的娘亲捡了回来,此后就在红袖招落了地生了根,再也走不出去。
她是个可怜人,城澄不欲和她争辩,打了个岔糊弄过去。等送走婉仪,喝了药,她总算暂且安下心来。又过了几日,宫中那边也没消息,城澄便渐渐松了口气,日子又回归到往日的平静。
这日孟府来了位客人,不是旁人,正是宋大公子。他回京之后,一直没领差事,和她一样,整日闲着无趣。他是来带她出去玩儿的,问她要去哪里。城澄想了想,说去城北农田,她一直想在那里买一块地。
冬春交接时,冷风混杂着泥土的味道一下一下扑在脸上,落到颈子里,寒冷的同时又带点儿莫名的新鲜。入冬之后,行霈就窝在铺着地龙的屋子里,他一直想出来大展一下拳脚。至于什么是拳脚,他也说不清。大概就是读书人袖子里头的酸气儿,憋的久了,自然要往外冒一冒。
他下了马,用鞭子挑开后头的毡帘儿,朝里头说一声:“还不下车?我也好奇,天寒地冻,你为啥放着庙会不去逛,非要钻到地里。”
城澄怕冷,这两天一直窝在床上照顾她的被子,连吃饭都不爱下地,非要解忧端着红漆盘儿把饭菜摆好,送到嘴边儿才肯吃。这么懒散着,整个人都圆润了几分。帘子突然自外头被人掀起,一同灌进来的还有凛冽的寒风,还有他掺着疑惑的声音。她脖子一缩,裹紧身上的披风,笑了一笑:“可能是,我有病?”
说着跳下马车,看向广袤的农田,还有上头堆着的白雪。城澄吸吸鼻子:“可我没想到,这里竟然这么冷!”她泪眼汪汪地看着他:“宋大公子,我可以说粗话吗?”
他看看田地,再看看她,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走在前面,拣了一片还算平整的高地,一撩袍子,直接坐了下去。天不是很蓝,带点灰蒙蒙,四周很静。他看着她对着空旷无人的农田张开双臂,陶醉地吸了口气。
如行霈所说,这两天城西有庙会。要是搁在以前,城澄肯定要去凑热闹,但现在,她只觉得没趣儿。凑热闹有什么用,等热闹劲儿一过,就只剩内心荒芜,反倒不如这荒郊野岭让人心里安宁。
她极目远眺,看着远方,轻轻地说:“你看这地方,多好。地儿大,清净,地皮又便宜。等我老了,我就把这块地买下来,盖两座房子住。”
天际传来几声鸹叫,打东边一看,却不知是什么鸟儿。行霈应和她的话:“这个好。雇人看着地,每月亲自算一算工钱,仔仔细细,不得大意。夏天支个小摊,招呼来往的客商喝大碗儿茶,吃大西瓜。冬天生个火炉子,闭门看三国。没事儿了,再养养鸽子,嘿,下那么大的蛋!”他笔划着蛋的大小,想了一想,又赞上一句:“老板娘,好享受!”
听他描绘,城澄愈发向往起来,恨不得明日便能搬到这里。只是刀片儿一样的寒风刮在脸上,用疼痛将她带回现实。
她抬眼看行霈,好不尊贵的一个公子哥儿,此时却不顾形象地坐在那里,脏了一身白衣,可瞧着却比任何时候都更要真实可爱。她咧嘴一笑,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你说的真好!不过,对我来说还不够。等我搬到这儿,我一定要亲自上山砍柴,跟当地的农民学学怎么把柴火码的那么好看。我还要亲自种地,面朝黄土背朝天,只把我这一张白脸晒成麦色。到时候头发也掉,牙齿也没,面孔也黑,不知道你这位‘老公子’,还能不能将我认出来。”
行霈随手拔下几根野草,绞在手里头玩儿。她这番话,他不是很赞同:“亲近自然,干嘛要搬柴火?赏一赏戏鱼池,泡一泡南温泉,崇盛禅院的竹林里打打坐,或者拄着拐杖,去试剑峰爬爬山,多自在!为何非要变丑呢。”
不知怎的,行霈有时候就会叫她想起话本子里头的那个大唐和尚,而她就像那可怜的猴儿,一听他念叨,她就脑仁子疼。其实她和他一样,生性嗜美,喜欢美酒,美人,骏马,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但她亦不知为何,她爱这天地所有,却没那么像他一样,爱惜自己。
见他那么正经的样子,城澄扑哧一笑,不肯正经回答:“前头不是说了,你这个朋友,是有病的。”
“得了,你有病不是一天两天。我也有病,还能容你三天四天,可见我病得不是一年两年。”
风太大,和着西边吹来的沙,一开口,嘴里都黏糊。行霈伸手整一整她有些凌乱的头发,结果更反倒乱了。不过两人都没在意。他看着她,突然叹一口气:“昨儿个,皇上召见我了。”
她和皇帝的事情,行霈知道个七七八八。城澄心底咯噔一声,脸色发白地问他:“什么事?”
他轻描淡写地说:“赐婚的事。皇上就一个胞姐,中宫嫡女,心气儿高,先前蹉跎了岁月。不知怎的就看上了我,婚期定在开春,三月十四。”
城澄颔首:“行,我知道了。”
行霈笑:“你知道什么了?”
“以后少找你呗。”城澄笑着,鼻子却发酸,“你要娶妻,又是长公主,我这样的身份……”
他摇摇头:“比起名声,我更看重性命。可即使如此,皇上叫我同你保持距离,今日我还是来找你。”
“什么?!”城澄意外至极,“他……他真同你这样说了?”
“千真万确,但是,我不在意。”行霈浅浅一笑,“还记得你往日最爱念叨什么么?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义之所在,千金散尽不后悔。”
她自然地接了下去:“情之所钟,世俗礼法如粪土。兴之所至,与君同饮三百杯……”
行霈点点头:“你我之间,虽无男女之情,但谁说伯牙子期之情不会来得更长久呢。人活一世,最重要的是开心,别的,都去他妈的。”
他刚才不让她说粗话,这会儿自个儿却忍不住了。城澄被他逗笑,笑着笑着,却有泪花浮了上来。
从京郊回来,城澄意外地发现孟府里头竟然堆满了花。不是旁的,正是当初被苏家大少爷抢走的那些白鹤卧雪。
解忧兴冲冲地说:“小姐你不知道!你前脚刚走,苏府就来人了,足足送了九十九盆呢!”
“九十九盆?”城澄疑惑,“我当初只订了二十盆吧。”
“是呀是呀,不过苏大少爷说了,为了表达他的歉疚之心,特意取了‘疚’这个谐音,请您原谅他那日的无礼。”
城澄听了,不由更加吃惊:“苏临麒亲自来了?还说了这种话?”
见解忧点头,城澄耸耸肩,一脸见鬼了的样子:“他是吃错药了吧?那么猖狂的公子哥儿,竟然会向咱们道歉?肯定是黄鼠狼拜年,没安好心。”
不是她把人想的太坏,而是事出反常必有妖,苏临麒这么做肯定有他的目的。
这回还真叫她猜中了,不过城澄不知道的是,苏临麒肯道歉,为的不是她,却是荣王。那日他就觉得收拾他那人十分眼熟,回去叫人打听了一番京城权贵里头谁的坐骑是青骢,一下子就明白了。
苏临麒虽纨绔,但大事上还分得清明。现在苏太后正想拉拢荣王对付皇帝呢,事情还没有办成,他怎能拖了家族的后腿先和荣王为敌呢?倒不如化干戈为玉帛,先讨好讨好荣亲王的小情人。
☆、第8章 敌友
第八章敌友
不过,事情的真相可并非如苏临麒所设想的那样。自打那日一别,城澄就没再见过裴启旬,更别提给他吹什么枕边风了。
然而有关于她的一切,还是事无巨细地以密报的形式传到了荣王这里。以往无论多忙,裴启旬每日都要读上一个时辰的书。现在不同了,他得抽出至少两刻钟的时间,用来了解她的生活点滴。
她的日子过得很悠闲,典型的小市民。早上必然要睡懒觉,争取每天都自然醒。吃完一顿不早不晚的早饭,就去院子里浇浇花,或者到厨房瞧瞧中午要做什么好吃的。等吃得饱饱儿的,再睡一个午觉,一不小心就会睡到天黑。若是这日不困,就去不羡仙茶坊听评书,或是在正已祠戏楼听听戏。她不喜欢看打打杀杀的戏码,大多是听一些才子佳人,缠缠绵绵的折子戏。
到了晚上,她偶尔会约朋友吃饭,大多数时间,她都是一个人。这时候不用厨子,她自己撸起袖子,洗手作羹汤。据说她的厨艺应该不错,因为她每次都把自己撑得头晕眼花,不得不拉着婢女出去消食。她散步的时候喜欢唱歌,唱些知名或者不知名的小曲。荣王对此很好奇,很想亲自听一听。
不要以为城澄的一天就这样结束了,寻常人家要入睡的时候,于她而言夜晚才刚刚开始。她是个夜猫子,晚上要么去红袖招凑热闹收银子,要么就去天香赌坊、云京梦醉这样的地方找乐子,闹到半夜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去。
总而言之,她过的是一种与他截然不同的人生,却叫裴启旬觉得很有趣。他以为她会就这样潇洒地过下去,却忘记了城澄只是个平凡人,也会遇到许多烦心事。
今天白天,她去傅府找傅家的二小姐傅云舒,竟然被人赶了出来。荣王看到这里,不由皱眉,叫庄征细说怎么回事。
庄征就料到他要问,早已摸了个门儿清:“要说这傅家是当朝数一数二的世家,孟姑娘怎么会认识傅家的二小姐,这事儿就说来话长了。六年前,孟姑娘和皇帝偶然相识之后,跟着他认识了和皇帝青梅竹马的表姐傅云归,就是如今掌管后宫的良妃。傅云归还有个嫡亲妹妹,也就是傅家的二小姐傅云舒。当年孟姑娘和她们姐妹两个一见如故,好的不得了。可没想到,傅云归突然嫁给皇帝,她们两个就算彻底闹掰了。可神奇的是,孟姑娘和傅二小姐却还一直都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