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秋华再现-第27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就没买过衣服,而且秋琳尤其钟爱黑色,沈青很少见她穿别的颜色,“你要一个人去吗?”
秋琳想了想,“还是让成瑾做我的男伴吧,”
出席宴会,大多成双成对,成瑾一直是秋琳选择男伴的首要人选,他外表儒雅,相貌不凡,有耐心,还能言善道,至于狄登,秋琳让他陪自己去过一次,从头到尾拽着性子,后来秋琳再也不敢考虑他了,秋琳说完,继续工作,
沈青双手也在键盘上忙碌,
过了一会儿,
沈青把自己的屏幕转到秋琳能看见的角度,“老板,你看这件礼服好看吗,我觉得超级美丽,”
沈青指的礼服,是一件水蓝色的鱼尾裙,裙摆不长但很大,又倒扣住腿,有种仙飘飘的感觉,确实很美,但秋琳拒绝,“这个颜色太亮,我不适合,”
“你这么年轻,难道不应该穿亮丽的颜色吗,为什么总成天套着黑色,一点生气都没有,再说现在是夏天啊,夏天穿这个颜色很好看,”
沈青极力‘推销’这件衣服,她要是有老板的脸蛋和身材绝对要试一试这件普通人驾驭不了的衣服,秋琳不想为一件衣服浪费时间,便勉强同意了,蓝色鱼尾裙是一家法国奢侈品牌今年夏最后一批新款,还是限量版,这家公司驻中国区的首席设计师亲自把这件衣服送过来,秋琳常常选择他们品牌的礼服,只要她穿着在宴会上走一圈,第二天那件礼服的订购就会暴增,这些有钱的中国阔太太与千金小姐尤其舍得花钱,所以秋琳对这位法籍设计师相当熟悉,“我不应该选择这件礼服,”秋琳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比较裸露的背,沈青的图片只有正面,她要是知道后面是这样…的性感,…
“为什么不,您的身材非常好,穿出了模特都无法穿出的味道,”
设计师边说边为她系腰间一根又长又宽的丝带,如果没有这条丝带的固定,她整个肩都会暴露在外,秋琳真的很无奈,她瞪了沈青一眼,沈青呆呆的,不知秋琳为什么突然对她生气,因为她听不懂秋琳和女设计师的法语交谈,而且她还沉浸在对身着盛装的老板的惊艳中,同样惊艳的还有成瑾,他穿着同款系的男士黑色礼服,只在衣襟侧边缀了一条蓝色的边,有些中国的传统味道,秋琳见着他也一愣,好一位如玉的佳公子,如果手上有一把扇子就更好了,两个人站在一起,
设计师打了一个响指,“完美,”她已经可以想象到明天这两件礼服大卖的火爆场景,红秀集团在中国内地与香港规模都相当大,跨百货,珠宝,地产,酒店,…多个领域,前不久红秀珠宝刚和JEEBO达成合作意向,将旗下所有零售商店的计算机预警控制端全部换成JEEBO的产品,而这也是秋琳不得不参加这场宴会的原因,宴会的地点在红秀麦乐思酒店,以时尚艺术为主打的六星级酒店,娱乐记者最爱潜伏在附近,因为那些偶像明星很喜欢光顾这家酒店,虽然今天是商业酒会,拍拍大佬们的照片也是一个卖点,穿着这身礼服,秋琳左右不自在,
“是不是很露,”她问身旁的成瑾,
成瑾当然察觉到秋琳今晚似乎兴致很低,但是他没想到是这种原因,而明白过来的他很想笑,“原来你还是一位保守的女士,”
秋琳瞥了一眼笑意渐深的成瑾,“有什么好笑的,我只是觉得穿成这样有点冷,”
七月中旬北京的天气,很热,
这件礼服从后肩到腰部都没有半块布料,很清凉,成瑾有意咳嗽了两声,含笑问道,“要我为你遮挡一下吗,”
闻言,秋琳停下脚步,眼睛不知道在看哪里,一脸‘苦’相,“还愣着做什么,”
成瑾笑容更大,他抬起右手,随意也自然的揽住秋琳的肩,两个人身高和谐,着装和谐,一个俊秀,一个美丽,有娱乐记者抓拍到这一幕,本来哪怕勾肩搭背也不算什么,但配上那身性感的露背鱼尾裙,效果便不一样了,尤其男人手臂贴着女人的背脊,黑色的西装袖与白色的皮肤,对比很强烈,所以后来有人生气了。
第九十八章
等进场了之后,秋琳才知道这是一场鸡尾酒会,着装正式的男服务员端着酒盘穿梭在人群里,若有人叫停,则等候客人顺手取下盛满鸡尾酒的酒杯,否则走向正中的长桌前,将托盘上的美酒摆放整齐,澄清晶莹的液体,各种各样的颜色,被缀上花朵与水果,非常优雅美观,如今秋琳也算国内交际场的‘常客’,和这个经理,那个老总都有交情,本身男人大多以视觉享受为先,能和一位大美女合作,为什么要拒绝,于是问候声,举杯示意者络绎不绝,
当然还有许多夫人千金们赞叹她衣服的美丽,询问细节,果然如了那个法国奢侈品公司的愿,不过今天在场最引人注意的倒不是秋琳,而是红秀董事长陈建邺的小女儿,陈毓灵,这还是陈毓灵第一次在大陆正式公开露面,准确的说这场酒会就是她父亲专门为她准备的,陈毓灵长相随父亲不是特别出彩,但胜在身材不错,她个子很高,礼服和妆容一衬,也有些气质,陈建邺携女儿,还专门走过来跟秋琳打招呼,“成先生可真是你身边的人,每个场合都能见到你们一同出现,”陈建邺看着不远处和宾客们寒暄的成瑾,大笑着说对秋琳,尤其他的普通话不怎么样,所以听起来有些打趣的意思,“不怕男朋友吃醋?”
玩笑话秋琳当然不会在意,她亦笑道,“他承受能力很好,”不过秋琳算是想错了,因为后来,诺南很生气,后果很复杂,“这是我的小女儿,毓灵,”陈建邺开始介绍陈毓灵,“比你还大一岁,但是跟你不能比,”
有重生这个遮天蔽日的作弊器在,正常女孩能和秋琳相比么,陈毓灵向秋琳伸出手,
“我在美国就已经久仰你的大名了,今天能亲眼见到你,有种超级惊喜的感觉,真人比图片还美,幸好我强硬的要求爸爸邀请你来,”陈毓灵眼睛比较小,但黑瞳仁很大,笑起来亲切随和,普通话稍稍带了些口音,讲话不卷舌,倒显得人很爽朗,这样没有架子的千金小姐很容易博得人的好感,让秋琳想起了露娜,她握住陈毓灵的手,“谢谢你,能被邀请是我的荣幸,”
陈毓灵身材确实高挑,秋琳身高已经算高的,可是两个女孩站在一起,秋琳竟比她矮一个头,秋琳得稍稍仰起头,才能看到她的眼睛,足够模特身材了吧,秋琳估计,
陈建邺这时对陈毓灵说,“你就在这儿招待秋琳,我到外面看看还有谁没到,等会儿我来叫你,”
陈毓灵说,“嗯嗯,知道了,我应付的来,”
两人用粤语交流,秋琳也听不懂,低着头望着桌上精美的鸡尾酒,“要喝一杯吗,”耳旁忽的传来女孩的声音,“不用了,我不能沾酒,”秋琳笑着看向陈毓灵,秋琳的酒品可不一般,逢酒必惹事,第一次借酒消愁和诺南一夜*,第二次玩得太开,引来班利,险些让JEEBO陷入危机,至于最近的那次,秋琳想起来,脸都发烫,多么过火的一晚,“金色尼格诺尼,茴香酒,不醉人,”陈毓灵从各种颜色的酒中端起一杯,递给秋琳,用英文说道,秋琳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过来,
金黄颜色确实漂亮,让她想起诺南柔软的头发,她拿近些,闻了闻,香香甜甜的,有种惬意舒心的感觉,她不由抿了一小口,甜的,酸的,凉的,浓烈可口,很好喝,很像酒饮料,本来只盛满杯底,秋琳又喝了一大口,酒杯便空了,这时后劲的辣气才上来,秋琳嗖嗖的眯起了眼,陈毓灵笑起来,秋琳小心翼翼喝酒的模样非常可爱,她接着说,“怎么样,很不错的鸡尾酒吧,”
秋琳点头,“的确很不错,”
“我的普通话还没有你好,你怎么能说这么一口流利的汉语,我很好奇,”
“无非就是学习和练习,”对此秋琳也无法回答,“也许我有语言天分吧,”说起来她也是擅长四国语言的人啊,陈毓灵点点头,“回国了,我也得多多练习普通话,不常用,”
陈毓灵和秋琳还算有共同话题,她刚从芝大取得商学硕士学位,回来帮父亲打理家族事业,她笑谈起她的同学们对秋琳的崇拜,还有一位狂热者专程去纽约就为见秋琳一面,说着说着,秋琳便开始觉得她脑子身体在发热,脑子也晕乎乎的,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烫的很,秋琳知道她又喝醉了,
她不由伸手扶住身后的长桌,脸颊慢慢浮起浅红的润色,陈毓灵也注意到秋琳的不对,她很诧异,“你怎么沾酒就醉,酒量好浅,”平时陈毓灵都把这酒当成饮料喝,不过她属于豪饮类型,秋琳哪里能和她比,“我…不常喝酒,”秋琳很清醒,但口齿出了问题,要知道金色尼格诺尼可比红酒的酒劲大多了,度数还不算低,“你不要走动,我马上去为你安排一个房间,”
陈毓灵说罢,立刻朝人群较密的地方走去,“毓灵,找你半天都看到人,”一个女孩快步走向她,“我可是特地过来看你,你躲哪里去了,”
陈毓灵一愣,“小璐,”她望着面前漂亮的女孩说,“你也回国了?”
“你才知道,我两个个多月前就回来了,除了于家,我爸哪里都不准我去,”说话的女孩显然被逼烦了,“这不终于被放出来参加你家的酒会吗,”
“哦哦,”陈毓灵点头,有些心不在焉,她担忧的看了看不远处正对着满桌鸡尾酒‘犯傻’的秋琳,“你在看什么?”女孩顺着她的目光一瞧,“是她,”
陈毓灵没注意到女孩脸上的怒色,说道,“是啊,秋琳,这么有名,你应该听说过吧,”
她当然知道她,那天晚上的演讲,这位大名鼎鼎的秋琳害她丢尽了形象,连于卿桓都说她太失言了,她就是看不得这个无论在哪里都出尽风头的女人,特别是那头白色的头发,总令她不自觉的想起很多年前某个该死的小女孩,害她父母离异的小女孩,一个连名字都不记得的女孩让颜季璐得了强迫症,她厌恶所有浅色头发的白种女人,这也直接导致她在美国得罪了很多女同学,“她喝醉了,我现在去找一个房间,”陈毓灵没空与颜季璐多谈,匆匆走向父亲所站的地方,颜季璐却径直朝秋琳走去,
秋琳头晕脑胀也没注意身边站了人,她撑着额头,后悔的很,以后再也不喝酒了,什么酒都不喝,她连这种商业酒会都不想参加了,颜季璐拿起一杯酒,斜着眼睛打量着旁边女孩,果然是一个大美女啊,可当看到那头白色的头发,颜季璐就好像受到了刺激,满眼的恨意,她这是一种病,并非针对秋琳,但巧的是,这次她做对了,颜季璐端着酒杯挨着秋琳走过,秋琳只感到腰上忽的有一道力,等她回过神,只感觉肩上一阵清凉,接着便听见四周响起惊呼与吸气声,然后她看见成瑾急忙朝她大步走来,迅速脱下西装外套,搭在她身上,原本系在她腰间的腰带落在裙摆上,秋琳整个上半肩膀都暴露在外,在水蓝色裙子的衬托下,雪白无暇的,非常美丽,吸引了所有人的眼球,秋琳捂着成瑾的衣服,抬起头,盯着那个悠闲远去的背影,是她,…
而其他人还以为是出了意外,毕竟衣服没穿好,走*很常见,秋琳没有出丑,反而博了眼球,成瑾扶着秋琳,担心的说,“你是不是喝酒了,”
秋琳拽着成瑾的胳臂,金色尼格诺尼越到后面酒劲越大,秋琳已经有了头重脚轻的感觉,“成瑾,我醉了,”
谁见过秋琳真正醉酒后的模样,恐怕只有切瑞、诺南和狄登,排除切瑞,她朦胧迷茫的眼神,轻软的声音,绝对可以迷惑男人的心,成瑾一怔,心里有种异样的感觉,她从未这样叫过他的名字,婉转低吟,很妩媚,“是我们照顾不周,”突然的声音终于打断了两人之间的暧昧,陈建邺颇为歉意的说,“我已经为秋琳小姐准备好房间,”
秋琳这时身体一般的重量都靠在成瑾身上,昏昏沉沉的,哪里还有意识说话,“好的,谢谢您,”成瑾礼貌的说,
“请跟我来,”
一位酒店工作人员为他们引路,
成瑾一手搂住秋琳的腰,一手护着她,跟在工作人员身后离开了,从旁看去秋琳整个人就好像依偎在成瑾怀里,非常引人遐想,
“那个男人是谁,”陈毓灵好奇的问父亲,陈建邺也在看他们,秋琳和成瑾的关系看起来不简单啊,“成崇仁的独生子,”
“原来那个传说中叛逆的儿子指的是他,”陈毓灵相当惊讶,成瑾的父亲早年白手起家,在南洋诸国建筑行业打拼,奠定了很强的实力基础,如今他们家的建筑公司已经有了非常大的规模,说起来,这家红秀麦乐思酒店,就是由成诚建筑公司承建的,以前外人很难在正式场合见到成瑾,他实在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公子哥,不开跑车,不爱名表,不爱交际,就爱学习,爱写字,是书呆子,问题是他什么都要与他父亲对着干,建筑不学,金融不学,偏偏要学数学,终于毕业了,又跑到法国去深造计算机,圈子里很多人嘲笑他是怪胎,
陈毓灵早闻此人大名,
“是哪个臭小子跟我说成瑾是丑八怪,”陈毓灵突的冒出一句,成瑾眼里的桃色,唇边的风流,勾得她的心痒痒的,在美国看多了金发碧眼的洋人,再看成瑾这种传统美男,陈毓灵着实眼前一亮,这种男人是书呆子?
骗鬼吧,
陈毓灵又想到了什么,奇怪道,“不过秋琳不是有男朋友吗,”以他们的习惯,女人醉酒又有美男相陪,后面就水到渠成了,“她又不是普通女人,怎么会吊死在一棵树上呢,”陈建邺倒是笑的意味深长,但凡有钱有势的男人,谁不弄个‘三妻四妾’,他自然认为这个道理换在女人身上也相同,……
成瑾怀里有种淡淡的香气,像墨香,又比墨香好闻,秋琳微睁着眼,入目的是男人白皙的下巴,艳红的嘴唇,秋琳脑海里恍惚间,忆起那年在香椰树下,那个浅笑的中国少年,笑容美好的真像桃花绽放,一转眼,已经过了这么多年,斐济的那些记忆仿佛昨夜的梦一样,“大家…都长大了,”秋琳喃喃自语,声音很轻,上行的电梯上包括她只有三个人,成瑾与那位酒店工作人员都是一愣,不过意思显然不同,酒店工作人员好奇的视线来回逡巡在两人身上,这位秋琳小姐的确美丽,抱着她的年轻男人也出色,哎,这等艳福啊,根据他多年的工作经验,两人进了房间,关上门,嘿嘿,工作人员光想都觉得春色无边啊,
电梯门开,走廊上静悄悄的,华丽的地毯从头一直铺到尾,酒店工作人员把他们带到最里的一间客房,也是这层最好的房间,不论设施还是景色,酒店工作人员为他们打开房间,等他们进去,才颇为留恋的缓缓关上了门,成瑾把秋琳抱到床上,望着她迷迷糊糊的眼睛,轻蹙眉头,“你今天怎么沾酒了,”
他们两个也不是第一次参加宴会,秋琳从来不碰酒,哪怕那些男人用权用官来压她,问题是秋琳此人吃软不吃硬,陈毓灵为人说话亲和友善,秋琳一不小心就犯了戒,“她说…不是烈酒啊,而且…味道很好…”
秋琳说话软软的,嘟囔着不靠近根本听不清楚,成瑾只能俯身才明白她的话,无奈的笑了,他走到床尾,要帮秋琳脱鞋,
秋琳今天穿了凉鞋,尖细高跟,整片莹白脚背的露了出来,脚趾上被沈青强行涂上了无色的指甲油,晶莹透亮的,脚踝上还绕了好几圈银白色的丝带,都说美女不止看脸,还要看脚,
很显然这双纤纤玉足,很吸引人,
成瑾终于明白为什么古人对女子的双足无可自拔的迷恋,***里,对女人的脚总结为四个标准,软、正、尖、香,软是肤透光滑,正是脚弓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