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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武汉爱情往事-第30章

小说: 武汉爱情往事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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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沈小眉还给我唱歌,还说是我以前教给她唱的,比如什么《游击队之歌》、《狼》、《花祭》、《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等等,但我一点都不记得我教过她唱歌这回事情。不过,沈小眉唱得最多的还是李翊君的那首《选择性失忆》:     
    你选择性失忆把过错都忘记     
    你越说得笃定你就越担心     
    我选择性失忆学着学你忘记     
    却是怵目惊心爱就要失去     
    城市灯火通明比白昼清晰     
    仿佛有事情迫切需要挑明     
    和你并肩同行看起来亲密     
    你是否也留意甜蜜欲振乏力     
    再次说服自己不是你故意     
    让好强的心经常伤害感情     
    可是你不反省我爱的吃力     
    你一样照惯例继续固执逃避     
    你选择性失忆把过错都忘记     
    你越说得笃定你就越担心     
    我选择性失忆学着学你忘记     
    却是怵目惊心爱就要失去     
    唱着唱着,沈小眉常常会泪眼迷离。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哭,我问她,她却不肯告诉我。问多了,她就说,姚哥,你别多想了,多休息吧,要不我陪你去海边捡贝壳。     
    医生反复嘱咐过我,在静养期间最好不要发生性关系,强烈的性欲会刺激大脑,不利于病情恢复。和沈小眉睡在一起,我有时会抑制不住的冲动,但每次她都把我轻轻推开,要我听医生的话。但有一天,她却突然跟我说自己怀孕了。看见我有些奇怪,她就笑着说,姚哥,你忘了吗,去年平安夜的前一天晚上,我们……     
    我什么都想不起来,看见我还在发愣,沈小眉娇嗔着问,姚哥,你不是很喜欢小孩子吗?我给你生一个好不好?我说好啊,说完就把耳朵贴在她的腹部,想听听那个小生命的呼吸和心跳。但沈小眉却娇羞地笑着把我推开了,姚哥,你好苕啊,孩子现在还小着呢,哪能就听得见撒!     
    一天清早,沈小眉又去海边的白沙滩上捡贝壳,我因为头天夜里睡得有点晚,就在床上多赖了一会,没有陪她一起去。当慵懒的阳光洒到我的脸上时,我睁开眼睛,突然发现有一只黑松鼠从洞开的窗户钻进来,偷吃我放在桌上的花生。我赶紧跳起来,想去抓那只黑松鼠,它却一颠一颠地跑了。我很想把松鼠抓住逗沈小眉玩,就追了出去,不知不觉追到很远的森林里面。     
    这时,树木摇晃起来,叶子夹着雨点簌簌落下,风吹进森林发出嗡嗡的响声。我心里一惊,不好,暴风雨来了!因为顾及在沙滩上捡贝壳的沈小眉的安全,我掉头就往回跑。但越慌张越是易出错,昏暗的森林里小路模糊难辩,我很快就迷了路。等我调整方向,好不容易重新走出森林时,眼前的一幕让我惊呆了。     
    只见那间小木屋在狂风暴雨中已坍塌成一堆残梁断木,而几近疯狂的沈小眉正跪在废墟中一边双手滴血地刨着根根木头,一边哭喊着我的名字。原来她捡贝壳回来后,见木屋已经坍塌,就以为我被埋在了里面……     
    我冲过去把沈小眉紧紧地搂在怀里,她吓了一大跳,当看清是我时,她不由哇地一声大哭了起来,“姚哥,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呢!”她哽咽着说,“这就是‘缘’对不对?你以为再也看不见那个人,他又突然出现在你眼前;你以为永远失去了他,结果他又回到你怀中!”     
    我拼命地点头,沈小眉将下巴搁在我的肩膀上,温热的泪水一滴一滴地流到了我的脖子里面。


第五部分第89节 生活真不是个东西!(1)

    2004年5月下旬,温哥华的郁金香节刚过,沈小眉她老爸的天宏公司申请上市,公司需要做一些重大改组和调整,于是我和沈小眉又回到了武汉。我的记忆也终于恢复,虽然记得不是特别清楚,有时还会有点头疼,但已经能想起一些大概的事情。我告诉沈小眉,自己失忆是因为被徐锋绑架,并注射了一种特殊的药物。     
    沈小眉强烈诅咒了徐锋一会,然后说,案发不久,警方就找她询问过我被绑架和突然失忆的事情,以为我是因为写批评报道,遭到了黑势力的打击报复。尽管沈小眉也告诉警方,我很可能是被徐锋害的,但警方说没有确凿的证据,不能随便给人定罪。调查了一段时间后,因为缺少有价值的线索,此案也就不了了之。只有彭颖在《楚风都市报》就我遭到莫名伤害一事发了个两百字的小报道,呼吁全社会重视和保护新闻工作者的人身安全。     
    沈小眉还告诉我,林雅茹好象已经出国了,据说去了维也纳留学。想到那个让我刻骨地爱过却差点致我于死地的女人,我的心似乎又被刺了一下,脸上呈现出痛苦的表情。沈小眉看我脸色难看,赶紧扶住我,担忧地说,姚哥,怎么了,不要紧吧?我摇摇头说,没什么。     
    再次回到沈家花园时,是在清晨,我看见攀附在楼房墙壁上的绿色藤蔓已经越过了窗台,几乎严严实实地遮住了窗子,花园里的鹅卵石小径上荒草疯长,蝴蝶在其间展翅飞舞,禾跳子不时在我的脚边穿梭。那辆停在葡萄架下的切诺基爬满了灰尘,像一只灰头土脸的甲壳虫,又像一段尘封的往事。     
    沈小眉对我说,姚哥,回国前,我本来叫人把这里修葺一新的,后来还是觉得算了,我知道你是一个恋旧的人,我想保持原貌,触动你生疏的记忆。     
    我感激地笑了笑,小眉确实是个很会体谅人的女孩。没有她的关心,我也许不会这么快的康复。     
    我们没有请钟点工,不顾时差还没有倒过来,花了整整一个下午把沈家花园的里里外外打扫得干干净净,每拂去一缕尘埃,我的心头就好象被什么东西温柔地触动了一下,但是瞬间又恢复了正常,我觉得自己的心似乎比以前坚硬了许多。     
    傍晚的时候,夕阳如血。我到沈家花园外面的小卖部买了一包黄鹤楼,很久没有抽过这种牌子的烟了。还没离开小卖部,我就迫不及待地拆开烟盒抽了一支。小卖部的老板娘是位胖胖的大嫂,以前老要我帮她女儿推荐作文到报纸上去发表,说是以后高考可以加分。     
    她女儿穿得像个小太妹一样,露胳膊露脐的,还微微露出一点黑色的汗毛,一条红色的丁字裤衩常常在半透明的裙子里若隐若现,让人看了流鼻血。但她文章写得那个臭啊,连标点符号都搞不清,充其量也就是小学三年级的水平,可是她的嘴却很甜,看见我就老笑嘻嘻地叫,“姚大哥,你今天好帅呵,迷死人了”、“你是我的偶像,我好崇拜你”、“帮我发表一篇文章撒,我给你一个少女最最甜蜜的初吻”……明知她说得言不由衷,我却总是被她叫得心花怒放。     
    后来我还真的把那个小太妹的一篇文章推荐到彭颖的《楚风都市报》上发表了,当然,她的文章几乎被我修改得面目全非,完全可以称得上是我的习作。她也真的因此给了我一个香吻,踮起脚尖在我的额头上嘬了一下,吻得我头皮发麻,浑身酥软,但鬼才晓得那是她的第几百个吻。     
    胖大嫂笑容可掬地问我,姚记者,好久没看见你啦,刚回来吧?听说你得了失忆症,到加拿大治病去了,是不是撒?     
    我说是撒是撒,今天上午刚回来。你女儿怎么样了,马上高考了吧?     
    胖大嫂说,是撒,她就是爱贪玩,我真担心她考不上一个好的大学,以后毕业了不好找工作哩!说不定到时还要麻烦你。朝柜台外面吐了一口唾沫,胖大嫂又讨好地说,难得姚记者你还记得那丫头,看来你的失忆症完全好了。可喜可贺啊!     
    我在心里暗笑,我还记得你家小太妹露脐装下那块雪白得耀眼的肚皮呢。可这句话在喉咙里咕噜了几下却没说出来,我估计说出来不挨胖大嫂的耳刮子,也会遭她的白眼。     
    正一边抽烟一边和胖大嫂唠嗑时,我突然发现街道对面的梧桐树下站着一个衣衫褴褛的人,他蓬头垢面,目光呆滞,唱着古怪的歌曲,手上拎着一个肮脏邋遢的编织袋。我和他的目光无意中接触了,他顿时像一条扔在沙滩上的鱼,张大了嘴,看着我愣了一下,然后很快就掉过头去。尽管那张脸很脏,脏得几乎看不出表情,但五官的轮廓却是我曾经无比熟悉的。仿佛一股电流涌过全身,我竟然微微颤抖起来。     
    难道是他?难道是周建新?他没死吗?     
    我几乎不敢相信。我甩掉烟头,在胖大嫂诧异的眼神中冲出了小卖部。然而,一辆接一辆的车呼啸着从街道上驶过,等我终于避开车辆,跑到街道对面时,那个站在梧桐树下的人已经消失不见了。     
    站在黄昏的街头,我茫然四顾,5月的血色夕阳里,到处都是行色匆匆的人们,各种不同的脸孔、各种生动的表情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各种各样的噪音潮水似的在我耳边喧嚣。     
    我不知道刚才是自己的大脑出现了幻觉,还是真的遇到了周建新。生活总是出人意料,充满了无法猜透的玄机。


第五部分第90节 生活真不是个东西!(2)

    我想起了凤凰的那个苗族巫师,世界对他来说,所有的秘密似乎就藏在一枚小小的叫做开元通宝的铜币里。莫非冥冥中命运早已注定,所有的跌荡起伏所有的爱恨情仇所有的恩怨和转折就停留在铜币的正面或者反面。而我们永远只能粗略地了解其中的一面。     
    回到沈家花园后,我坐在黄昏的暗影里沉默地抽烟。沈小眉问我怎么去了那么久,还说正准备下楼去找我的。     
    我把刚才看见那个男人的事告诉了她。沈小眉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说,姚哥,这怎么可能?你没看错吧,建新不是跳江了吗?警察说他跳江的时候还戴着手铐,他又不会游泳,根本没有生还的可能。     
    我叹了一口气说,如果建新真的还活着就好了。     
    沈小眉说,姚哥,我想那绝对不是建新,他的心那么高傲,绝不会以那样的状态卑微地活在世上的,那对他来说比死还痛苦。     
    我不得不承认沈小眉说的有道理,我记得周建新大学时代写过一首让我们寝室哥们广为传诵的诗歌:     
    如果活着就意味着羞辱     
    如果偷生就意味着卑微     
    那么,我将穿着最华丽的铠甲     
    昂扬着头盔上最美丽的红缨     
    和心爱的人最后一次紧紧拥抱     
    然后,像伟大的斯巴达克斯一样     
    像个真正的男人     
    流尽最后一滴热血     
    从容战死在爱情的沙场     
    ……     
    想起往事,百般滋味缭绕心头,如丝缱绻。这天晚上,快睡觉的时候,我问沈小眉知不知道郑婕现在哪里,在干什么?沈小眉说后来只跟郑婕联系过一次,据说她在上海的一家什么大公司人事部当经理,过得还不错。我找沈小眉要了郑婕的电话,打了过去。     
    手机里传来的却是一个男人的声音,瓮声瓮气地问我找谁?     
    我以为打错了,没说话就挂了电话。再按照沈小眉提供的号码打过去,还是那个男声,很浓重的上海腔,明显的不耐烦和缺乏修养,说你神经病,到底找谁啊?     
    我抑制住心头的怒火,说我找郑婕。     
    电话那头愣了一下,说郑婕正在洗澡,然后他又满腹狐疑地查问我,你是谁啊,和郑婕是什么关系,这么晚了还找她干嘛?有什么事就先给我说吧,呆会我再转告她。     
    我依然强压住怒火问你是谁,他说我是郑婕的老公,隔着电话,我都能想象得出他那副得意洋洋却又酸里酸气的小男人样子。我恨不得说,我和郑婕上床时,你他妈的还不知道在哪个女人的胯间阳痿呢!看看沈小眉正躺在我的身边,我又忍住了,我耐着性子说我姓姚,是武汉的,你要郑婕等下给我回电话。     
    10分钟后,郑婕回电话了,声音兴奋地说,姚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本来我4月份有一次去温哥华商务考察的机会,但临到出发时因故取消了,我原本还打算去看看你的。怎么样,你病好了吗?     
    我说谢谢关心,我和小眉今天回来的,我要没好还跟你打电话啊!     
    我和郑婕寒暄了一阵,我最终没有告诉她傍晚看见那个像周建新的男人的事情,我想说出来又有什么意义呢,除了让她徒增悲伤。我跟郑婕通电话时,她身边的那个男人在不断地催促她快点挂电话。我心里有些不是滋味,话里忍不住带着些讽刺,不错嘛,都找老公了,什么时候结婚的啊?我应该去送个大红包的。     
    他是我男朋友,郑婕尴尬地笑了笑,然后很快避开了话题,她说,姚哥,上海有一种补脑的新药,我去问了,对治疗失忆比较有帮助,虽然你康复了,但还是要注意补充营养的。下次我回武汉给你带几盒。她的话音刚落,我就听见手机里面传来那个上海男人的一声怒吼,你说够了没有,到底睡不睡?!     
    我苦笑着说,以后再聊吧,估计你的老公“炮不及待”了。郑婕估计听出了我话里的淫亵意思,小声地咕哝了一句,姚哥,你说话还是那个德行。然后她又大声却飞快地跟我说,姚哥,那好吧,我们下次再聊。代我问小眉姐好。还没等我说再见,她就挂断了电话。     
    想到去年的这个时候,郑婕和周建新的爱情正处在黎明前的黑暗中,周建新同志怀着对美好爱情的无限渴望和满腹惆怅向我诉苦,而现在却有另外一个叫老公的男人把郑婕压在身下,我就止不主叹息命运的无常。还是郑婕当初说的那句话比较经典,不是我们伤害了谁,是生活伤害了我们!     
    他妈的,生活真不是个东西!望着窗外沉沉的夜色,我脱口而出。


第五部分第91节 重逢朵朵

    早晨准备去杂志社上班时,沈小眉告诉我,那辆我出事时车窗玻璃被砸烂的红旗早就修好了,停在车库里。开车驶出沈家花园,刚进办公室,编辑部的人都围着我问长问短,我又感受到了来自党和人民群众的温暖。几个长相恬美的丫头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我,是我很陌生的面孔,马头告诉我,编辑部又招了4个新编辑,然后他附在我耳边小声说,还不错吧?我特意从应聘的100多名女大学生中挑了4个最漂亮的,据说其中一个还是校花!     
    我嘴上敷衍着马头,笑呵呵地说够靓够靓,我们编辑部从此四季春光明媚、花团锦簇了。心里却在暗暗叹气,这些靓妞哪里不好去,偏偏要来这里,要不了一朵鲜花就会被摧残成枯黄的野草了。在我们杂志社,竞争异常激烈,只要连续3个月不发稿子就得收拾东西走人,所以大家为了发稿子抢版面都拼得你死我活,你在底下绊我一脚,我在背后捅你一刀,谁哪期稿子发得多,谁就会成为大家的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大卸八块凌迟处死才解心头之恨。为了讨好拉拢那些实力雄厚的作者,有的女编辑还会肉搏上阵直至慷慨献身。在这样艰苦卓绝的环境下工作,男人阳痿早泄前列腺,女人性冷淡月经失调更年期提前到来都是再自然不过的生理现象。     
    我还在怜香惜玉时,手机响了,刚接通“喂”了一声,一个激动的声音就在耳边响起,是姚哥吗?我是朵朵啊,我一天给这个号码打无数次,终于找到你了!     
    我怔在那里,忘记了说话,哦,朵朵,她不是跟郭颂亡命天涯隐姓埋名了吗?可能是见我在沉默,朵朵关切地问,姚哥,真的是你吗,怎么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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