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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我家垃圾桶通古代-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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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韩诺收声。小伙伴的黑历史,咱不要拿出来刺激人家。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在家待几天?”

刘肇仁见韩诺转了话题,松了口气:“回来七天了,总共十天的假期,我后天就走。”

杨云抱怨道:“早回来了也不联系我们?”

刘肇仁笑笑:“我要先解决家里面的事情。”

韩诺和杨云知道他说的是马艳丽的事情,也笑了笑:“后天什么时候走,要不要送你?”

刘肇仁:“那当然好了。我后天下午五点半的飞机,曾元说开车送我去机场,你们要不要一起?”

韩诺应道:“好啊,反正我没什么事儿。”

杨云拒绝了:“我要上班,就不去了。这顿饭就当给你践行。”

韩诺兔斯基眼:“这顿饭是我请客啊?”

杨云回她一个白眼:“你还跟我计较那么多?”

刘肇仁笑了:“看到你们这个样子,我想起了高中的那些日子。”

韩诺:“别一副老年人怀念青春的样子,姐儿我还年轻着呢。”

杨云:“是呢!我们可都是还有成亲的黄花大闺女,跟你这个有过一段失败婚史的老腊肉不是一票。”

刘肇仁:“……杨云,我的生日貌似比你小。”

杨云拿出粉饼,指着镜子道:“你自己照照看,你这副粗糙相,哪点儿比我年轻了?”

刘肇仁伸手拍开其拿镜子的手:“外在不代表什么。咱们比内部,就我这身体的年轻强度比你拿亚健康的身体好过十倍。”

杨云脱口而出:“身体好耐力持久。”

韩诺一下子喷了:“难道你想尝试一下?”

刘肇仁也喷了:“千万别!”

杨云怒:“小子,老娘也看不上你个二手货。”

杨云下午还要上班,吃过饭就离开了。韩诺和刘肇仁一人捧了杯菊花茶,有一下没一下地聊着。两人初中高中共六年的同学三年的同桌,关系非常不错,虽然这么些年不见,又因为马艳丽有所疏远,但聊了一段后生疏感就没有了,又恢复了高中时的说笑随意。

“马艳丽那天做的事情,我得跟你道声歉。”刘肇仁道。

韩诺摆了摆手:“她是她,你是你。”

刘肇仁试探地道:“她会那么对你是怀疑我们之间的关系,认为我跟你有情。”

韩诺闻言哈哈大笑:“我们是有情啊!同学情、好友情,咱们两个可不是情谊满满?”

刘肇仁也笑了笑,收住了盖话题。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刘肇仁告辞离开。一走出小店,刘肇仁的脸色就落了下来,回头留恋看了一眼身后,大步离开。他不知道,在他离开后,韩诺深深叹了口气。她不是当年高中时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对于刘肇仁的暗恋察觉不了,只是,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她如今心中有了深爱的人,不会接受别的男人的感情。就当做什么也不知道吧,她和刘肇仁还是谈得来的老同学好朋友!

……

一连十多天的风雪天气,天气越来越冷,许多村民家中的食物都吃光了,村民们纷纷上门向李周乐借粮。李家的存粮也不多了,有着暖和的棉衣,不像其他人出门远一点儿就被被冻到,李周乐决定前往镇上,再买一批粮食回来分给大家。若是在现代,李周乐的这种行为肯定会被人讽刺为圣母,但在古代,民村淳朴,特别是一个村子里面的人,许多祖上都是同一个祖宗又或者许多人家都连着亲,有能力帮助别人的时候,相互帮助很正常。何况,李家提供的粮食并非无偿,需要村民们还的。村民们也朴实,别人帮忙的恩情绝对会记牢,不会赖账不还。

温家三兄弟自然跟着李家姐弟一起行动,他们受了李家那么多恩惠,力所能及地回报李家。李家的柴火即便每天不间断地烧,也能用到冬天结束了。但温家三兄弟没有停止每天到树林里面拣柴火的行动,拣回来的柴火除了给李家和留给自家的,一些分给了村子里面的村民——因为天气太冷,村民们几乎都不出门。主要是没有厚衣服穿,一家人只能挤在一起,围着不厚的被子,靠着体温取暖——偶尔,三人会在林间拣到冻僵的蛇和野鸡野兔之类的小动物,然后一起到李家改善伙食。谁叫他们的手艺不好呢。温子夏虽然会做饭,不过是将饭做熟。味道,反正温家两兄弟从来不指望。

第二十一章 李家大哥

五个人在村民们感激的目光中走出村子。大家都知道了李周乐要去城里买粮食的事情,心里面又感动又不好意。李家当初最潦倒的时候,自家没有帮上忙,如今还要李周乐当了自己的嫁妆帮助大家。淳朴的村民心中下定了决定,以后一定要好好回报李家和温家人。这两家人都只是少年和孩子,没有强壮的劳力。等开春以后,他们两家的重活,村子里面的人全部承包了。

孝水镇是一个不大的镇子,但十分有名。孝水镇原本不叫这个名字,相传千年以前,有一个叫做姜诗的孝子因母亲听说家乡的临江之水可治眼病,,遂辞官背母千里回乡。其妻庞三春每天从七八里外临江挑水为婆婆洗眼。婆婆喜欢吃鱼,夫妇俩日日烹鱼让婆婆与邻居婆婆共享。后来婆婆听信谗言百般刁难媳妇,还逼迫姜诗休妻,庞氏尽管饱受委曲,寄身庵堂,依然每天拾柴为生,买鱼托邻居送给婆婆。庞氏子安安也懂孝道,每天从上学口粮中抓出一把米,积捧成袋送与母亲,还代母挑水为奶奶洗眼,不慎溺水身亡。姜诗一家的孝行感动了神灵,在其房侧点出一水池,味如江水,每天跃出鲤鱼一对供庞氏孝敬婆婆。此水池被誉为“孝水”,姜家所在的小镇也改名为“孝水镇”。

五个人先到镇外的孝水池装了两罐水,据说长年喝孝水池中的水能够延年益寿、百病全消,每个到孝水镇来的人都会装一些水回去。

进入镇子,路上的行人很少,大家都因为天气冷不愿意出门,大街上非常萧条。所幸米铺和杂货铺开着门,但卖肉和卖鸡蛋跟菜的没有。这一次,李周乐买了三百多斤的粮食。因为天气冷的原因,粮食的价钱涨了许多,付出的银钱是之前买粮食的三倍。对于银钱的减少,李周乐也只是皱了皱眉头,却毫不吝啬地拿了出来。

路过惟安当铺(镇子上有分铺)的时候,孙掌柜正站在门外,对着五人很是友好地笑了笑。五人吃惊,以孙掌柜的地位竟然对他们这么友好,让他们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他们不知道,孙掌柜这么对他们,全是因为那个塑料瓶。前段日子,姜家遇到了困难,姜颢之将瓶子借由其姐之手进献给皇帝——姜家大小姐早年入宫,靠着自己的打拼被封为嫔——顺利解决了困难,并且因为献宝有功得到了奖赏。孙掌柜听到这个消息,自然对李周乐等算是间接帮了姜家的人态度好,而且他想着李周乐既然有那么个宝贵瓶子,说不定还有其他。现在关系处好了,以后李周乐要当东西,第一个考虑的肯定是他们的当铺。

镇上没有什么可以逛的,买好粮食后,五个人就回了村。先让李易书带着温子珏回家——小孩子走了一路累了,眼睛几乎睁不开——温子夏李周乐带着温子瑜一户一户地分发粮食,收到粮食的村民们非常感激,对着他们说了一箩筐好话。温子瑜挺着小胸脯,他发觉帮人是这么有成就感的事情,自己是个小男子汉了。

远在千里之外的北边边境,李易书和李周乐的大哥跟着他的同袍前往元帅的住所。据说朝廷给元帅赐了奖赏,元帅让他们这些手下去自己的住所,把奖赏分给他们。

“卫风,你说这仗什么时候能打完?”岳云飞的双手拢在袖子中,他们身处北方,比孝水镇那里更冷,但岳云飞本来就是北方人,已经适应了这样的天气。至于李家大哥……

“快了,就这一两年吧。”李家大哥道,眼望着远处的天空,想起了自己的弟弟妹妹以及这一世的爹娘,不知道他们过得怎么样。他已经离家五载了,最小的弟弟易书应该十岁了吧?那小家伙以前最喜欢跟在自己身后做跟屁虫,不知道五年过去了,小家伙还认不认得他?

天空上的云朵忽然产生了变化,在李家大哥眼里,变成一个人的笑脸。笑脸很是眼熟,因为那张脸早已经刻在了李家大哥的心里最深处。李家大哥眼角润湿,这一辈子,他永远也见不到那个人了。

“那就好,我终于可以回家见我爹娘了。”岳云飞信任李家大哥的话。李家大哥不但自身武力强大,而且军事技能也满值,对情势看得清楚,分析战况制定战略精准无比,好几次大战全靠李家大哥的战略让他们获得了胜利。李家大哥也因为他的能干,由普通的小兵一路升为了从五品游击将军。

两个人走到元帅的住处,已经有很多人先到了。元帅很公平,早就将东西分成了一堆一堆的,让手下自己选一堆。岳云飞和李家大哥都没有什么可以挑的,随意拿了一堆物品。李家大哥那一堆中有三个金裸子、一坛酒和一百两银子。李家大哥收起金子,酒和银子还回去给手下们分。

“元帅,你把东西都分给我们了,自己不留些吗?”元帅的副将张副将问道。

元帅一脸喜气对众人道:“皇上赐给了我一件宝贝,我留下来做传家宝,已经足够了。”

众人好奇,很想看看看元帅说的宝物。元帅本有炫耀的心思,拿出了一个金檀木做的盒子,打开盖子,从里面拿出一样物件。

“此物乃水琉璃做做,比琉璃更加晶莹、更加轻薄,乃是不可多得的材料。此瓶子,天下只有这么一件。”元帅骄傲地宣布道。

“噗——”李家大哥将刚喝到嘴巴里的酒给喷了出来。水琉璃?尼玛!这部就是一个塑料的饮料瓶吗?

众将领也被饮料瓶震住了,纷纷赞叹不已,唯有李家大哥面色复杂无比。这个世界竟然出现了塑料瓶?是无意中掉落这个世界的?还是有人带到这个世界的?若真是有人穿越到了这个世界,自己要不要见见那个人呢?

从元帅的住处回来,李家大哥依然恍惚中。他与岳云飞住一间屋子,半夜了,岳云飞早已经熟睡,但李家大哥却辗转反侧,难以入睡。他轻手轻脚地起床,悄悄开门,走了出去。

今晚的月亮很亮,虽然只是月牙儿,但比起他曾经生活过的重度污染的世界,即使十五的满月也及不上这月牙的亮度。

“不见乡书传雁足,惟见新月吐蛾眉。”可是呀,他连与心上人鸿雁传书都无法实现,他们隔着的是时间与空间。自己对不起她。他失约了,她是难过呢?还是生气呢?心里面既想她忘记自己从新找个人好好爱她,又不想她忘记自己,希望她永远记得他这个曾经深爱过的人。

“我说,你大晚上不睡觉,跑到外面装什么呆书生?可没有狐狸精跟你月下相逢。”岳云飞揉着眼睛睡意朦胧地走出屋子,他被尿憋醒,发现李家大哥不在屋内,担心地出来探看,却发现李家大哥一脸“失去了最珍贵的宝贝”一样的苦脸,让其好奇不已。

李家大哥扫了其一眼,收回自己飘远的思绪,恢复成平时的木脸:“如果有狐狸精,勾搭的肯定是你。我可没有你长得英俊。”

岳云飞得意地昂着头:“那是。”

随即又八卦地扒了上来:“你刚才在想谁?是不是家乡的未婚妻?”

李家大哥道:“我没有未婚妻。”

岳云飞放心地笑了:“那就好。我还想着把自家小妹介绍给你,让你做我妹夫。”

李家大哥道:“你收了这个心思吧,我不会娶任何女人。”

在他的心里面,妻子只有一个人。

岳云飞不高兴了:“为什么?我妹妹又漂亮又知书识礼,难道还配不起你?”

李家大哥道:“是我配不起岳小姐。我的心中早已经有人,虽然她不在这个世界,但我不会背叛她,娶另外一个女人。”

岳云飞砸吧砸吧嘴,没想到八卦出了这么个大新闻。李家大哥还是一个痴情种子,可惜自己看好了他,原本想将自己妹妹许配给他的,以为凭李家大哥的性格肯定不会亏待自己的妹妹。现在不行了,李家大哥心里面有另一个女人,自己妹妹嫁过去肯定不会幸福。

岳云飞劝诫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为了一个女人不娶妻不生子,以后下去了如何去见李家的列祖列宗?”

李家大哥毫不在意:“我李家还有一个男孩儿。香火自由我家小弟继承。你不用劝我了,我早已经下定了决心。”

岳云飞闻言只能叹气,他。了解李家大哥的性格,一旦做了决定就绝对不会更改。他不由有些埋怨不在这个世界的某个女人,认为都是那女人耽误了李家大哥,像李家大哥这样的优秀人才,应该高官厚禄娇妻美妾子孙满堂,成为人生赢家才对,怎么能够为了一个已死(他以为不在这个世界就是死了)的人孤孤单单一个人呢?多可怜啊!同时又对那个女人非常好奇,怎样一个女人让李家大哥这个奇男儿对其死心塌地呢?

第二十二章 香江文娱梦四

雪菜:在吗?

一诺千金:在。亲爱的,找我什么事情?

雪菜:《穿越纪晓芙》下周一上首页经典全本推荐。另外,《香江文娱梦》的合同你接收一下,没有异议就签名寄回来。

一诺千金:ok。我会尽快的。

雪菜:亲爱的,公司组办一次作者冬令营活动,你要不要参加?

一诺千金:不了,我比较懒,不想出门。而且快过年了,事情一大堆,也只有那些宅男宅女们才会有那么多空闲时间出门。

雪菜:o( ̄ヘ ̄o#)你在说我吗?

一诺千金:你自己对号入座,不关我的事儿。

雪菜:(#‵′)凸

雪菜:那啥?你真的不要梁超伟做男主?我觉得他跟岳君酌两人挺有戏的啊?

一诺千金:男主已定,不会更改。虽然我很喜欢梁超伟,但我也是男主的粉丝。

雪菜:……其实我也一样。男主和梁超伟我都喜欢,就像当年的金玛奖一样,无论选择哪一个,都是遗憾。

一诺千金:是啊,我曾经也在两个人之间选择了很久才终于确定男主。

雪菜:可到现在男主还没有出来,读者都以为梁超伟是男主了。

一诺千金:今天就放男主出来遛遛。

雪菜:撒花!等你更新!

一诺千金:好的,我现在立刻码字。

雪菜:去吧。kiss(图片)

韩诺关掉qq,开始码字:

……《大争之世》让《明报》的销售量翻了两翻,董主编非常高兴,给岳君酌加了报酬,由每千字八十元增加到一百元——依然很抠门。董乔打电话联系岳君酌,说是金巨巨要见她。岳君酌激动万分,金巨巨啊,多少人的偶像,自己也是他的粉丝读者之一,上初中的时候,自己就开始看金巨巨的小说了。每次背着老师在课桌下面偷看小说,那可真是一个惊心动魄。

为了见金巨巨,岳君酌特意打扮了一番。衣服是她找裁缝做的,比起这个时代的流行服饰,她更喜欢几十年后的穿衣风格,简洁大方不夸张。衣服一穿出来,当即就有许多女同学向她询问衣服在哪里买的。岳君酌将裁缝店的地址告诉了女同学,裁缝没有收她做衣服的钱,就多给他介绍一些生意过去。

岳君酌本身长得不错,这一打扮,比明星还好好看,走在路上,回头率百分之两百。

“你就不能为了我留在港城吗?”年轻男子不高兴地问道。

漂亮女孩子摇头:“我家在湾岛,工作也在湾岛,不可能长期留在港城。”

岳君酌无语地站在巷子里盯着年轻情侣吵架,很想提醒他们要吵架可以,但请将路让开,她赶时间。不过视线扫过男子的脸庞时,岳君酌顿住了。又见到大明星了,还是前世非常喜欢的大明星!刘得华,娱乐圈的不老常青树、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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