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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章

流云剑-第2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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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梅蕊儿摸向县城的时候,熊储心里越想越憋屈。

别人当杀手,总是一年四季逍快活,象神仙似的。

自己可能和杀手两个字犯冲,可能天生就不是当杀手的材料。

只要接受别人的委托杀人,就肯定会闹出不可收拾的大乱。

仅仅闹出大乱还能接受,但是每一次都是赔本的买卖,这实在是和杀手的美好生活不挨边。

熊储看不到当杀手带来美好生活的希望,所以非常痛恨自己:“真不知道这样下去,何年才是一个头。我还有逍自在的日吗?”

“嘘——”

熊储在心里暗暗责怪自己走背字儿,因此就有些走神,根本没有注意前面的。

如果不是梅蕊儿一把抓住熊储按在地上,很可能今晚更糟糕。

巡逻队,五十多匹战马的一支巡逻队过来了。

熊储这才发现自己已经靠近了县城,还差点儿迎头撞上巡逻队。

“看来混王还比较警惕,乱打乱闯只怕不行。”熊储对着梅蕊儿的耳朵道:“我们从两边夹击过去,用最快的速把这个巡逻队全部制住,然后逼问混王的位置,争取一击奏效。有了这五十多匹马,村里的人转移就方便多了。”

熊储并不想杀多人,再这附近有四万人,那也杀不过来。

一旦惊动了人家的大部队,自己这两根葱就可能给人家当佐料。

要想不惊动更多的人,就只能把人制住,不能随便杀人。

因为杀人会有血腥气,军队的人对于血腥气都特别敏感。

两个武林高手暗中下手,制住五十多人并不难,两个呼吸之间就已经解决问题。

没想到这五十多人竟然就是混王中军马队,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把卫队长拧出来,熊储的分筋错骨手还没有用力,好多事情都知道了。

不是没用力,而是熊储出自己准备使用分筋错骨手的时候,一切就结束了。

卫队长根本没有丝毫犹豫,就把混王的所有信息了一遍,当然包括“摸金校尉”的经历。

“原来他们两兄弟是盗墓贼出身,难怪不怕死。”熊储冷笑一声:“但是我想知道的是,现在混王在什么地方,而不关心他究竟是不是盗墓贼。你在这里胡八道,究竟是什么意思,想拖延时间吗?”

“大侠误会了。”卫队长赶紧辩解:“人的意思,混王并不是无缘无故占领远安县城,而是他认为东南尖山有古怪,应该就是战国四公之一春申君的墓穴,现在带人挖墓呢。对外自己住在城中,那是迷惑人的。”

熊储一听就急了:“你什么,混王想盗挖春申君的坟墓?”

“大侠,混王两兄弟起兵,根本就不是要为民请命,而是为了让自己盗墓有大部队保护,没有人敢过来争夺殉葬,这样就可以全部落入自己腰包。”

熊储点点头,但是语气显得更加森冷:“在江陵、潜江周边烧杀抢夺,奸淫掳掠,是你们干的吧?”

卫队长明显感到熊储身上的杀气弥漫出来,顿时就急了:“大侠,你的那些是的确是有的,但都是下面的兄弟干的,我们中军从来不干这种丧天害理的事情。因为混王每到一地,都会派出中军队出去,让当地的人自己把女人送过来。”

梅蕊儿在旁边轻叱一声:“得真好听,让别人送过来,那还不是一样的吗?如果别人不愿意送过来,你们还不是把整个村都给杀了。你们这种行径更可恶,更该死!”

熊储摆摆手:“上梁不正下梁歪,主要罪责都在混王头上。,我给你一个保命的机会。如果你能够把我们带过去,杀了混王之后你就可以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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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67、鱼鳞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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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苍茫,四野寂静。

秋天的更天不冷不热,应该是睡觉的最好时辰。

最好睡觉的时辰,并不代表人们就会睡觉。

其实好多人晚上都不睡觉,至少今天晚上就有好多人没有睡觉。

比如熊储,比如梅蕊儿,比如混王,他们都没有睡觉。

不睡觉的人各不相同,也有各自不同的理由。

熊储和梅蕊儿今天不睡觉,因为他们要杀人。

混王今天没有睡觉,是为了挖宝。至少在他看来,今天是挖宝的好日。

摸金校尉最大的兴趣就是挖宝,把其他人都不知道的地下宝贝挖出来。

为了挖宝,摸金校尉可以废寝忘食,可以把什么事情都抛到九霄云外。

混王刚好是一个摸金校尉,一旦决定挖宝,就会把全副身心投入进去。

当一个人全神贯注做一件事情,肯定会心无旁骛,也就会忘记好多事情。

混王现在非常兴奋,根本没有丝毫睡意,因为他指挥一千多军卒挥汗如雨,为的是尽快挖开古墓的甬道,找到进入墓穴的大门。

流民本来就是农民,虽然聚集起来了,甚至拿起了刀枪,那还是农民。

挖坟就是挖土,这对于农民来属于本职工作之一,不是什么技术活。

只要你告诉他们在什么地方挖就行了,保证速不慢。

混王知道应该在什么地方开始挖,也知道应该怎么挖,那速就更快了。

这是非常紧张,非常刺激,非常兴奋的关键时刻,所以混王就忘记了好多事情。

比如派出去给自己罗美女的队没有回来。

比如后来派出去接应的骑兵队也没有回来。

作为一个老资格得摸金校尉,而且是摸金校尉里面的翘楚,混王知道现在不能着急。

宝贝都在土里,好戏总在后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虽然现在才开始挖掘古墓的封土,距离真实情况还有十万八千里,但是混王仍然越来越来兴奋。

混王如此兴奋,当然是有道理的。

根据过去十多年的经验,混王已经发现尖山古墓竟然没有被盗过。

之所以可以做出如此判断,就是现在已经挖了丈多深,仅有的两个盗洞都到此为止。

毫无疑问,此前也有摸金校尉发现此地。

但是他们对自己的判断没有十足的信心,或者中途出现了其他的变故,结果挖了丈多深没有看见真家伙,最后半途而废了。

半途而废得摸金校尉,绝对不是一个合格的摸金校尉。

混王是有自己坚持的人,半途而废不是他的习惯,不然的话也不会成为荆楚大地上屈一指的摸金校尉。

尖山肯定是一座古墓,甚至就是传中春申君的墓穴。

混王相信自己的判断,因为他从来都没有犯过错误。

虽然搞别的事情他没有成功过,时候村里的人都他是个二流,成不了大器。

但是要到打洞掘墓,刨人祖坟,混王从来不含糊。

混王不含糊的意思是:我偷不了活人,难道还偷不了死人吗?

俗话: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虽然挖人祖坟不算什么正经好行当,但是一旦出名了,那就真的有名气。

混王是一个看重名气的摸金校尉,而且希望自己尺竿头,更进一步。

如果今天能够把春申君从地下挖出来,混王觉得自己这辈就没白活。

当然,混王一定要把春申君给挖出来,为此不惜攻打远安县城,赶走这里的官军,这里面是有道理的。

春申君是被一个叫李园的家伙砍了脑袋死掉的,所以陪葬可能不会很多。

这不是主要问题,混王看见多的陪葬了,这一点还不能吸引他。

江湖传言,春申君墓穴有一把随身宝剑,比越王勾践的宝剑锋利多了。

鱼鳞金剑,削铁如泥,是当年楚国大宝贝之一。

如果放在以前,一把金剑并不会让混王动心。

现在不一样了,他是数万人的统帅,大名鼎鼎的混魔王,和当年的程咬金差不多少。

自己已经有身份了,如果没有一把和自己身份匹配的宝剑,那实在是一件很没面的事情,简直有损于自己摸金校尉的名头。

虽然这一辈都是打洞盗坟,根本没有什么面,但是混王骨里却是一个非常喜欢面的人。

阳落山之后就开始挖起,现在已经四更天,一千多人的辛勤劳作终于有了成效。

事实证明,混王的判断是对的,因为古墓最直接的证据已经出现在眼前:甬道露出了原形。

这是一条宽两丈,长二十丈,埋深六丈的斜坡甬道。

“住手!”

几乎一夜没有大声话,而是通过身边校不断传达命令的混王,现在突然大叫一声,让现场的所有人吓了一跳。

原来,斜坡甬道的尽头,已经出现了一座方形墓门的头部。

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时刻,作为个中翘楚的摸金校尉,混王知道这个时候一定要心谨慎,否则就要麻烦上身。

如此规模的墓穴,进入地宫的大门这里肯定有预防措施。

断龙石,就是最常见的预防手段。

如果有人打开地宫大门,一步踏进去之后,断龙石就会掉下来。

断龙石不是孤立存在的,它连接另外一样东西:千斤闸。

断龙石就是千斤闸的一块配重,断龙石一旦落下来,千斤闸就会紧随其后落下来,把地宫大门再封死,就算是神仙也不可能打开了。

你再想出来可就难了,除非你能够具有通天彻地之能,把整座封土尖山一掌震飞。

要想把一座大山震飞出去,估计只有神仙才能办到。

如果你不是神仙,就在墓穴里面陪葬吧。

古墓设计这种防范措施,是出于另外的考虑。

主人死亡之后,后人是可以进入地宫祭拜的。

如果决定今后永远不进来了,地宫门口就会安装断龙石,千斤闸正式投入使用。

毫无疑问,历史过去了两千多年,肯定没有后人会进去,所以断龙石就在里面。

混王不是神仙,不过一个挖坟掘墓的摸金校尉而已。

他不想自己做无用功,现在命令手下停止挖掘,就是要把早就准备好的支撑柱运下去。

在地宫大门两侧安放两根立柱,随着大门打开的时候,把两根立柱慢慢推进去。

咔嚓一声,一块长方形的巨石掉落下来,两根支撑柱发挥了作用,地宫大门这里终于留下了一人宽的通道。

混王把四周所有的人全部赶走,把自己的贴身卫队调上来守护地宫四周。

然后才命令四个最信任的近卫,也是当年一起挖坟掘墓的左膀右臂,每个人拿着两只巨大的火把进入地宫。

混王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倒背双手在外面转来转去,转眼就到了鸡鸣五鼓,东方发白。

恰在此时,从地宫大门里面冲出一个人来,手里捧着一个长条形青铜匣,隔着老远就兴奋地叫开了:

“大王,找到了,就在明殿的祭台上!地宫里面的东西一切完好无损,大王请看青铜匣都还是光亮如新,根本不像埋藏了两千多年。”

那个家伙如飞也似来到混王身前跪倒在地,双手高举着青铜匣。

混王深吸了一口气,伸出右手缓缓打开匣的顶盖,一双鹰眼顿时猛地收缩起来。

绿中泛红的剑身,菱形鱼鳞云纹,突起的黄色剑脊,灰暗无光的剑刃,螺型环绕的剑柄。

这就是堪比干将、莫邪、鱼肠的绝宝剑,长尺零五寸的鱼鳞金剑就在眼前,和传中的一模一样。

鱼鳞纹的青铜剑鞘放在旁边,宝剑和剑鞘分开放置,并没有插入剑鞘。

混王迟迟没有伸手把宝剑抓起来,就是发现了一个问题:难道这就是春申君黄歇生前的佩剑?

所有的地方都很正确,为什么剑刃看起来灰不溜秋,根本没有什么锋利的感觉。

迟疑了大概两息时间,混王才伸手把宝剑抓了起来,然后左手一翻,自己的腰刀已经凌空劈下。

咔嚓一声,腰刀应手而断,宝剑还是灰不溜秋,并没有什么变化。

混王似乎还在发愣,四周的军卒已经高声呼喝:“恭喜大王获得绝宝剑!”

直到这个时候,混王才清醒过来,然后闪电般抓起铜匣里面的剑鞘,哐啷一声还剑入鞘高高举起,刚刚把嘴巴张开准备两句,变故发生了。

一道黑影突然出现在空中,混王还没有反应过来,手中的鱼鳞金剑就不翼而飞。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熊储。

原来,熊储和梅蕊儿把那五十多人的骑兵全部点了穴道,然后在卫队长的带领下,不到四更天就已经到了古墓附近。

之所以迟迟没有采取行动,熊储也想看看地底下究竟有没有宝剑。

实话,盗墓的事情听过不知道多少次了,但是熊储还没有亲眼见过。

今天有这个机会,熊储觉得自己应该长长见识。

因为古人的铸剑秘法已经失传,现如今铸造的刀剑还赶不上古代的名剑。

混王当场试剑,验证了心中的期望,属于最兴奋的时候,也是防备意识最薄弱的时候,作为杀手的熊储终于动了。

九连环身法施展到致,九丈远的距离一个凌空跨步就已经横越而至,混王手中的宝剑易主,现在到了熊储手里。

站在混王身后丈开外的熊储,右手握住剑柄,大拇指一顶剑鞘,哧溜一声,鱼鳞金剑再出鞘。

熊储运足内力向鱼鳞金剑灌注进去,刹那间,鱼鳞金剑就仿佛在炼钢炉里面一样变成了金红色,近乎透明一般。

尤其是一把金红色虚剑腾空而起,仿佛一条金蟒在空中扭动身躯,而且带着呼啸之声,漫天的杀气顿时弥漫开来,这才是鱼鳞金剑的真正威势。

“果然好剑,可惜不是你这贼能够配得上的,自然有德者居之!”

熊储低呼一声,随即还剑入鞘,然后反手甩向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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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68、击杀贼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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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蕊儿身上的虽然有一把弯刀,但是熊储觉得女孩身上佩刀实在是有**份。

熊储从来不在乎身份,是不在乎自己的身份,不等于不在乎身边人的身份。

剑乃兵中君,女孩佩戴宝剑,显得柔美之中有一股英武之气,才相得益彰。

刀乃兵之胆,女孩佩戴宝刀,那属于一种暴烈之气,无形中少了一份妩媚。

一个性情暴烈的女孩,不是男人喜欢的对象,熊储也不喜欢。

熊储宁愿喜欢一块万年寒冰,也不喜欢性情暴烈的女孩。

比如夏芸就是一块万年寒冰,似乎几十万的阳光都融化不了,但是熊储并不反感。

虽然有不少女孩选择宝刀作兵器,但是梅蕊儿和岚儿一样外柔内刚,宝刀不合适。

卫队长起混王盗挖春申君墓,而且起里面可能有一把宝剑的时候,熊储就充满了期待。

刺杀一个盗墓贼,熊储并没有当回事。

虽然盗墓贼手中都能来两下,但是在熊储这样的高手眼中,那就和五岁的孩差不多。

熊储随手往半空中一扔,梅蕊儿就已经腾空而起。

梅蕊儿还是一个十来岁女孩儿的心性,鱼鳞金剑横空出,她就已经激动莫名。

女孩的占有欲非常强,比同龄男孩厉害多了。

梅蕊儿不会抢别人的东西,最多也就是在熊储的蛊惑之下“取”一把宝刀。

不会抢别人的东西,并不代表不会抢熊储的东西。

这就是女孩的通病,或者是天性。

当一个女孩认为身边的男人会全力维护自己的时候,她就把这个男人所有的一切看成自己的了。

熊储毫无征兆就把鱼鳞金剑抢到手中,梅蕊儿就已经认定这东西是自己的。

熊储之所以赶紧把鱼鳞金剑扔出去,就是已经察觉梅蕊儿正想扑过来。

现在两个人落在数千人之中,绝对不能有丝毫大意,而且不应该两个人挤在一起。

熊储随手一扔,鱼鳞金剑顿时划过虚空飞了出去,落点正是西南方向的一片空地。

这是一个暂时没有人的制高点,也是古墓的外围制高点。

梅蕊儿刚开始并不知道熊储为什么要把鱼鳞金剑扔出去。

等到凌空个翻滚,凌空抓住鱼鳞金剑落到地上,梅蕊儿终于明白了熊储的意思。

梅蕊儿看起来还是十来岁女孩儿的心性,那是因为她过去年被人封住了,完全当做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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