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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维迪亚爵士的影子-第27章

小说: 维迪亚爵士的影子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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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迪亚说:“喔,我的天哪。我的秘密全曝光了。”我也知道,这样起头提问实在荒唐。不过,我还是继续问下去。“我想问你,影像与写作之间的关系。影像和你对于欣赏绘画的爱好与你的写作,三者如何在精神上增长你的想像力呢?”
  维迪亚语气固执而存疑地说:“我觉得这中间没什么关联。我认为文字与文字所描绘的画面是两码子事。而且,运思文字以及我们人脑中发生的事情,跟形象化的印象是全然不同了。需要的天赋也截然殊异。我认为我还够不上评判艺术的资格。”
  “我想,你太客气了。你评论艺术的时候,总有独到之处。你也搜集艺术品,还挂满了你的墙壁呢。所以?”
  “保罗,可是我不认为文字跟绘画之间有任何关联。”
  他又再次堵断我的话头,只是,我无法理解,他为什么要否认自己在绘画艺术上的天分呢。我说:“你在书中刻画的意象,固然是以文字呈现,不过,意象也始于观察──描述某人的阴影、皮肤肌理、毛发、阳光、色彩、事物形状等等。显然,两者所需要的天分不同:兰希尔可以描绘皮草,你却能描述皮草。”
  他说:“我想,或许是我与生俱来的,这种专注热切地观察事物的本领。”终于承认了这一点。“我记得我还很小的时候,就意识到自己喜欢观察。我会非常仔细地观察人家的脸孔,研究这张脸在讲什么。研究手掌跟人体的形态,人的肢体跟五官。”
  “难道,画家做的不就是相同的事情吗?”
  “我不知道。我喜欢绘画作品中的线条。我喜欢葛饰北斋创新的地方。还有贝拉斯克斯处理色彩的方式。这些跟架构一个句子或是形塑一段叙述都相当不同。”
  “可是,你不观察的话,又该怎么写作呢?观察的天赋变形到写作身上。”
  他说:“你不能不观察。”终于同意了我始终不断暗示的引子。“让我跟你讲个跟观察的天赋有关的故事。也是我生命中刚开始的少数几段记忆,当时,我应该是只有六七岁。学校放假,我住在千里达乡下奶奶家里。那里有个老师,一位学校里的印度老师,推着一辆小型的手推车搬运他的家当。我父亲将他拦住,跟他说了几句话。接着那个老师就说,‘我可不像某些人,净会炫耀,找一台像样点儿的推车,甚至还去开一辆货车来搬我的东西。我就是要自己费力气来搬,摊在大伙儿面前,让他们笑我。’我听了心想,‘原来,这就是穷苦人家的行为模式。’一个年仅六岁的小男孩,竟然会观察到这么悲哀的现象。‘他因为穷,才会像这个样子。他是个我们尊敬的老师,可是,事实上,他也是个穷人。’因此,这种观察异秉一直深埋在我的心里。或许吧,确实也跟我对手写笔迹的感觉有关。你知道,本人喜欢以笔迹来评断人物,或是以他们的父母,或是他们的长相,或是你行走、谈吐的方式来评头论足。整个人。对我来讲,算不上玄疑。”
  我问道:“你讲的这些,不都流于表相皮毛,以貌取人吗?”
  “不,这不光是表相而已,因为我们相由心生,你的一生就写在自己的脸上。”
  “不过,这些还都是表相啊──难道,表相其实可以流露我们的内在思维吗?”
  “没错,我们要对自己的相貌负责。”


一场文学对谈(5)


  随着话语交流,信心就逐渐增强,场面看起来就比较像是对话了,即使是我这边急切的问话,他那方不情愿的回答所构成的,我说:“我想要问你关于大学的意见。你曾经说过,牛津让你失望。如果,现在你再重回大学的话,你想,你应该如何度过大学时光呢?”
  维迪亚愤愤不平地说:“我想,这些英语课程只会带来灾难。”他换了个坐姿,看起来斗志高昂,斩钉截铁地滔滔不绝起来。“英语课程正在大肆毁灭文明与思想。我到牛津的时候是1950年,我想我们都知道,英语不是个适于认真研究的主题,抵不上一个严肃的学位,比不上研究物理的学位。也不像医学研究一样值得投入。”
  观众闻言骚动,有人怀疑他在妖言惑众,维迪亚重复阐述过他的主题之后,也有人同意他说中了一半。很明显的,我敲中了他敏感的痛脚,这下他一定跳将起来,狠狠地发作。
  “当时,我们就知道选择研究英语,根本就在避重就轻,英语课程只是上个世纪的神学课程的延伸。不过,负笈哈佛所为何来?不过就是学着打猎,享受应接不暇的社交生活,稍后,再生产一系列没完没了的神职人员。距今约摸一百年前后,史威特教授──你知道,就是萧伯纳戏剧里的奚金斯教授的原型”(他说的是亨利·史威特,生于1845年,卒于1912年,语音学家兼语言学者。)──“他跟其他几个始作俑者奠定开办了英语课程,一种新形态的无所事事,专门用来侍候头脑简单的懒人。就这样,好似一道英语文学的皇家宣言,就像英国历史一样,就这样变成一门崭新的研究。1950年的时候,研究范围止于1830年,他们不鼓励学生再继续研究下去,其实,没几个人想再向下探索。18世纪的肤浅反而让他们安之若素。”
  维迪亚上身端直地坐着,双臂再度抱在胸前,讲话的声音近乎咆哮。
  “因此,时至今日,这个非科目、非主题发展到现在,已经给一些包藏着政治动机的人给把持住了。大学已经变成一个不允许自由思想的地方了,而今,你的老师不会要求你对某一部作品提出原创性的想法。不过那是一种政治路线!1950年,我们在牛津时,人家跟我们说,只有放假的时候,才是求学的黄金时段。只有放假的时候,你才会去读很多很多的书。放假就是要你去大量阅读。现代人读得非常非常少,他们的理论却越来越复杂。大学生产了整个一代人,他们不会读书,不会思想,只会鹦鹉学舌,拾人牙慧。”
  台下观众零散地传出喝彩声。有谁听说过别人如此抨击英语系所,或是这样评估英语研究的?物理比英语重要──确实,英语研究本来就广泛低于其他所有学科。
  “这一点尤其伤害新兴国家,较为弱势的文化,他们得花上极高的代价才能培养出一个知识分子。他们送这些精英到牛津、剑桥,他们送他们到美国的大学深造,结果,这些人回国以后,满嘴巴鹦鹉学舌,扯些先进国家的政治废话。他们都堕落了!”
  “堕落”两个字刚刚出口,语音方歇之际,马戏团帐篷各处立即爆发澎湃的叫好声。好不容易,舞台上终于酝酿出值得撑开偌大一顶帐篷的表演,怒火高昂的小说家极力嘶吼,一个印度人变幻出正宗的绳梯戏法。
  “而我认为,英语课程应该确认为愚蠢课程!”他高声呼喊着,“绝对不能跟物理课程,或是医学课程,或是天文学相提并论!不应该再拨经费供养英语课程,所有的教授跟所有的讲师都应该从类似的职位上连根拔起,改派担任其他工作。我也不知道,他们还能做些什么别的事情?他们还会做什么!过去,我们会说,‘派他们去做公车服务员吧!’可是,现在我们知道了,公车服务员只是另一种形式的游手好闲而已。”
  对话进行到这里,我也没有必要再插嘴。我等到观众的笑声与喝彩停顿平静之后,再度匍伏潜入他的影子底下,再度提问:“那么,你认为文学系所都应该取消解散吗?”
  “我想,文学应该在私底下阅读,”维迪亚说,“文学不是为了年轻人而存在的。文学是写给老人、历尽沧桑、遭到创伤、受到损害的人的,他们阅读文学,寻找可以跟他们的经验共鸣的地方,或是某种类型的慰藉。”
  我说:“遭到创伤、受到损害的人。”
  维迪亚已经开怀咧嘴,胜利式地呵呵畅笑。“丰衣足食的部族社会不需要文学。他们只要捣着山药,就开心快活得很!”
  “可是人类不能背弃读写的能力,不是吗?”
  “不行,你走不了回头路。你也装不来,你洗不掉脑子里学过的东西。”
  维迪亚大笑,略为放松先前长篇大论,口诛挞伐的紧张,他说:“你是说,‘派他们去做公车车掌’那一段吗?”
  “做了就会了,”我说。
  “就像史魁尔斯先生说的一样吗?”
  “还有:下乡学捣芋。”
  维迪亚又说:“文学会给自己找出路的。终究还是会有读者的。现在,除了大学以外,你还有文学奖所产生的恐怖压力,这是种出版业界极为可怕的堕落。正如我先前说的,我出第一本书的时候,根本没有人采访,什么也没有,书就这样自己去流通,自己去找出路。假如当初有这些文学奖,我的书又没沾到任何奖项的话,出版公司不早就把我踢出伦敦了。”


一场文学对谈(6)


  “不过,文学奖不过就是生意手段,促销方式而已,”我说。“有意思的是,大学也是一门生意呀。”
  “而且也是阅读习惯养成的帮凶之一,因为大学只认可学生阅读某些文章,”维迪亚说,“有人跟我说,美国已经不教弗朗西斯·帕克曼的东西,也不再肯定学生读他了。他们不鼓励任何人去读他的书。可是,他是个伟大的作家。《奥瑞岗步径》是一部伟大的作品。不过,你在美国找不到他,看不到他的书,因为,他的政治立场与当局不合。这就是那种虚伪的英语课程强加在整个文明上的残暴苛政。”
  “所以说,阅读应该是种私人活动!”
  “没错。一种私人活动。你的朋友跟你推荐一本书。接着你就静静地看完。你不要别人指导你该怎么思考。”
  “可是,假设现在你又回到了牛津,你会学些什么呢?”
  维迪亚说:“我要做些同样懒散的事情。”温和地笑笑,听起来又像个西印度群岛岛民了,“研究英语这整件事,就是一种懒散的形式,你知道。只是排遣时间而已──不必认真。就像我们需要一个减压舱一样,从青少年时期衔接到成人期。”
  我说:“不过,牛津岁月对于你日后成为一个作家,是一段枢纽性时期。”
  “不,不,不。牛津跟我后来写作没有关系。除非,你考虑到,或许说是独处的效应吧,或是说长期独处,或是说,长时期郁郁寡欢,不过,那也可以出现在其他地方。”
  “你不必大老远上牛津去落单独处吧?”
  “不必上牛津去,去落落寡欢,或是去贫寒交迫。”
  布佛一直坐在一边,有时跟着大笑,有时看来又像是惊骇不解。他说:“早先,你讲了一些我觉得挺耐人寻味的话,就是当你说,旅行写作就是要比某些虚构小说要来得真切。请问,你现在觉得你的非小说写起来比较真诚,也比较能让自己满意吗?”
  “确实。现在,每当我要直接撰写虚构小说,就会有一大堆麻烦,因为,我的虚构小说已经写完了,”维迪亚说,“而且,我也已经写了四十年了。我已经极力趋近完美地掌握我的经历。我不能再走回头路去写些我现在排斥的东西,因为我想知道,怎么会有人刻意要去伪造一段现实中完全可以成立的经历呢。这么说,为了戏剧效果,每个人就都得浓彩盛装的吗?上个世纪里,物换星移,江山代有才人出,来者迅速地修正了古人,作者一代修正一代,一本书修正上一本书,写作形式发展之迅速多元。我想,既然你已经可以掌握这样多彩多姿的材料了,这么多不同的文化汇集,而小说只有在处理单一文化的时候最方便──单一一种文化,就那么一套行为模式,大家都能理解,几乎就像简·奥斯汀一样。写这一类的小说比较容易。不过,当整个世界从四面八方交会冲激的时候,小说那种形态就无法绝对地呼应这种趋势,而撒谎隐瞒又如此轻而易举。每当我读到从东南亚出口的书籍,我就感到忧虑。我想,‘撒这个谎是为了什么?又为什么这是个谎言呢?’就好像你在读一本自传的时候,不断地思考着,‘这书里漏掉了什么?又扭曲了些什么?’一样。”
  我说:“所以说,对于这种发展新形式的必要,你的反应就是《到达之谜》与《世界出路》这两本书吗?”
  他说:“所有伟大的作品都是一种创新的形式。蒙田的散文──完全的创新。刚开始,他也是写一般传统的散文,接着他的散文形态就不断发展,他写到他自己,写到他置身其中的战争,他写到残暴酷行,他写到新大陆的发现,而他同样自我解嘲地写他自己,这个既现代又新颖的人──绝对的新颖。这也就是蒙田之所以为蒙田。所有伟大的作家都是独创一格的创新作家。他们跟其他人都不一样。”
  我喜欢他这段侃侃高言,不仅是他对于伟大作家的结论,更因为这段话透露出维迪亚自负到什么程度。他将自己视为前无古人的独创作家,而今,我终于了解他的原因了:他的榜样就是米歇尔·爱昆·德·蒙田。
  他说:“大学院校里面,没有人教学生要创新。他们教学生要抄袭别人。抄袭赋予最高的价值。而我不晓得,你该如何去评判那些衍生的形式?我不知道,假如你的创作形式不是原创的,无法表达新的视野,你该从何评断高下呢?有人说,‘用风格来评断。用人物角色来评断。’我不知道。”
  布佛说:“两位都出版过带着强烈自传意味的小说。可是,不管是《到达之谜》或是《毕斯瓦先生的房子》,《我的秘密历史》或是《我的分身生涯》也好,自传式的小说有个问题,也就是故事一讲过,就不再算是故事了。一讲完就没了。自传式的小说一出,接下来,再撰写类似小说的可能性也就枯竭了。”
  维迪亚比了个专横的姿态,模仿葛雷梗的神情语气,说道:“我感觉,我想说,我不是反对叙述的基本教义派。我们一定以叙述来处理创作。没有叙述,着力点也没了。”他扮个鬼脸,想引发观众注意。他说:“所以,现在我还能对小说说些什么呢?我们现在需要的就是叙述写作,不管是用什么形式都好。或许,保罗必须投入这种自传式小说的理由,是因为他的经历一直很独特。他不是在写一个平凡的马萨诸塞州童年生活。他多年旅行,他经历了许多不同的文化,他深入探索与吸收了不同的文化。而且,因为这样特殊的经历,他必须在他写的书中定义自己。


一场文学对谈(7)


  他就是不能再继续用第三人称方式叙述,含糊带过,不去定义叙述中的参予者是谁,旁观者又是谁,这个讲话的‘我’是谁,那双‘眼睛’又是谁。不然的话,读者会看着这种第三人称的叙述,一头雾水地问,‘这究竟是谁写的?’”
  这段话听来离奇,对虚构文学失去信心,近乎于宣称小说只会误导读者,完全是子虚乌有,如果你不说小说已死的话。不过,这也不是新闻了。早在三百年前,在《鲁滨孙漂流记》的第一册上市造成大轰动之后,丹尼尔·笛福就曾经在续集中说过大致相同的话:“捏造情节、虚构故事当然是一种可耻的罪恶,这一点却甚少遭人追究。这种谎言会在你心上钻出一个洞来,接着,或多或少地,就在洞里豢养着撒谎的习惯。”这种话,不论是笛福说的,还是维迪亚说的,我都很难同意,而且我觉得,就像维迪亚一样,笛福讲这话只是给自己方便,以及迎合清教徒的心理。
  我说 :“不过,在你的第一本书《神秘的按摩师》中,有的时候你以第三人称方式写作,有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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