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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芙蓉-2006年第4期-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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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亮的眼睛像闪电一样亮了一下,抛下金锁,甩着胳膊,两只大脚噔噔地朝堂屋里走去。 
  说小欢的婚事热闹还真是热闹,那规格在村子里绝对是无人能及的。但有一半还是康有福的功劳,他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步步地将婚事往高潮上推。来贺喜的人,把金锁家宽敞的院子搅得一团糟。在这嘈杂的人声中,康有福的声音最响,他披着那件崭新的黑袄,手里夹着烟,偶尔才吸上一口,有时,就干脆将烟叼在嘴角,下达什么命令时,那烟头也跟着乱颤。他站在院子的当中,就这样指挥着端盘子的人,他们大多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动作敏捷、干练,往酒桌上端菜、上酒。后来,有福竟然爬到房项上去指挥。站得高视野就开阔了,有福喊:秋子,快,往这桌加碗肉——!他把“肉”字拉得很长,也很亮。“来啦,来啦!”他的话还没落音,秋子就端着托盘,里面是一碗冒着香气的红烧肉,风一般地赶过去了。大集体时康有福当过生产队长,嗓门高亢洪亮,又是模仿传统戏里的叫板,因而他的声音听起来有板有眼,颇有老生的韵味。人们和他开玩笑:有福大伯,是不是再往树叉上挂个大喇叭呀?康有福摆摆他蒲扇一样的大手,说:“还用挂鸡巴喇叭?我这嗓门不比那玩艺厉害?”轰,院里院外爆发出一片笑声。人们都看出来了,今天康有福非常的卖力,比在任何人家都卖力,甚至比给刘亮的儿子操办婚事还要卖力。那张刀条脸红通通的,肥大的鼻头竟然也变红了,有点酒糟鼻的样子,这样就显出了几分滑稽。婚事被他不动声色地推向了高潮。 
  今天,人们将奎山众星捧月般地围拢着,争着抢着和他喝酒。刘亮一进屋就像城里人一样,先和奎山握手,说着“久仰、久仰”,然后,一屁股坐在奎山旁边,和奎山频频碰杯,亲热得像是久别的老朋友。而且,再不肯离开奎山半步。 
  越是热闹,时光就过得越快。待迎亲的人喝了酒,吃了饭,小欢也要去婆家了。她在伴娘的陪伴下,走出屋来,一出街门,就被一大片的光亮刺得眯上了眼睛——那是来自街门口那一长串小汽车发出来的光亮。这时的小欢,就感到了一种尊贵。今天,奎山穿了一身黑色的剪裁适度的西装,系着鲜红色的领带,头发理得很短,——就是时下一些老板们非常喜爱的那种板寸头,虽说有点谢顶,但显出了几分精神和洒脱。望一眼奎山,一种幸福感像潮水一样,从心里生出,而后蔓延了小欢的全身。她觉得嫁给奎山,是一个非常正确和明智的选择。 
  当初,母亲给她提这门亲事时,小欢是极力反对的。这几年奎山纠集了一伙小混混,在镇子北边的马路上拦截过往的大卡车,向司机勒索钱财。先派一人骑摩托车,在马路上来回巡视,将目标对准了去山西拉煤的大卡车。看准一辆,骑摩托的人用手机告知同伙,并尾随过来,而前方早有人将他们的那辆破夏利停在路上,在卡车减速绕行时,就故意去刮大卡车一下。随后,呼啦啦围上来一伙人,这些外地司机往往遵循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古训,乖乖地把身上的钱,悉数掏给他们。有时,收获不大,他们就卸人家车上的煤。有了钱,奎山就在镇子上开饭店,开澡堂子。虽然他不再明火执仗了,可已经出名,成了这一带的黑老大。在这里做生意的人,每年都要向他“进贡”,就是缴所谓的保护费。奎山也没有跟谁去索取,是他们自己主动送上门来的。 
  见小欢不同意,母亲用了极温柔的语气,劝她:“——宁嫁贼汉,不嫁窝囊蛋!嫁了奎山,看村子里谁还敢欺负咱家!”说着,母亲就用乞求般的目光望着小欢,有些低三下四。 
  小欢把嘴一撅,说:“奎山都结过两次婚了,一进门就给人家当后妈!”母亲说:“奎山有的是钱,过不多久就要把那孩子送城里去上学——你看看你爹,一辈子没人拿他当个人,在村里立不起个门户。还有你弟弟,明年就要考大学了,考上了,一年光学费就得一万块吧,这钱咱从哪来?” 
  母亲不再看小欢了,将头深深地低下来。小欢看不到母亲的脸,但母亲花白的头发却映进了她的视野。她感到母亲忽然间变老了,心里禁不住悸动了一下。 
  直到遇到了李晓英,小欢才完全答应了这门婚事。 
  李晓英是小欢高中时的同学,毕业后就去了城里,据说在一家酒店里当三陪女。这天,在村口,她们相遇了。小欢从心里鄙视李晓英,本想只打个招呼就走人,但李晓英却停下来,仿佛有许多话要说。李晓英衣着相当华丽,但华丽中却透着一种俗气和不安分。而且,脸上涂着厚厚的脂粉,肥大的嘴唇抹得血红,说是像吃了死孩子太难听了,那就比作一朵绽开的鸡冠子花吧。小欢突然想起来,李晓英在学校时就好吃懒做,爱虚荣。有一次,她穿了一件新款的衬衣,生怕别人不去注意,大冬天的就故意将衣袖挽起来。爱虚荣又好吃懒做,她不去干那脏事才怪?因而,面对李晓英,小欢脸上的表情淡淡的,尖尖的下巴也微微地抬了起来,还做出随时就要离开的姿态。 
  然而,李晓英的一句问话,却让小欢的心陡地沉了一下。李晓英问她:“小欢,你现在干吗呢?” 
  小欢怔了一下,故意将语调放得很平淡,说:“如今工作这么难找,哪也没去,在家呢!”其实,离开学校后,小欢也去城里打过一次工,在一家毛纺厂干了三个月,可老板太黑,每天干十个小时的活,一个月才开三百块。她觉得太委屈自己了,就辞了那份工作。 
  李晓英笑了笑,抚摸着手指上的一只红色的大钻戒,说:“咱毕业都三年了吧,想不到你还在家吃白饭!” 
  小欢就从李晓英的眼睛里看出了对自己的不屑。但她并没有将抬起的下巴低下去,一点也没有,心想:我不挣钱,可身子骨是干净的!可她又不明白,像李晓英这种女人,在自己面前竟然还这么傲慢!因此,她甚至认为李晓英其实并没有干三陪,然而,一个事实却摆在了她面前,无法去改变:李晓英才在城里干了三年,她家就盖起了一栋两层小楼。这几年,村子里像这种小洋楼也出现过好几栋了。但它们的主人,都是村子里的大老板。而李小英的父母亲,这两条哪一条也不沾边,都是靠土里刨食的人。就是把他们的老骨头榨干了,也不可能盖上那样高档的房子。 
  自从这次和李晓英相遇,小欢便开始重新审视奎山了。虽说奎山是这里的一霸,但总比像李晓英那样让千人骑万人压要好。不仅仅是好,那根本就不是同一种性质的事情。再说,奎山不是已经不再做那种伤天害理的事情了吗?小欢发现自己竟然开始喜欢奎山了。 
  当小欢就要钻进小汽车里时,她禁不住挽住了奎山的手。奎山的手结实而厚重,让她生出一种踏实感。她的耳边也响起了奎山低沉而亲切的声音:“小欢,我喜欢你!——这辈子,我让你过上最幸福的生活!”恍惚中,她弄不清这声音是来自从前,还是此时奎山对她的耳语。她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然而,手却真切地被奎山牢牢地攥着,一种力度和炙热从他的手上散发出来,传递给了小欢。忽然一串爆竹炸响,噼里啪啦的响声覆盖了一切。小欢穿着棕红色皮鞋的两只脚,踩着爆竹鲜红的碎屑,钻进了汽车里。就在这一刹那,小欢抿着嘴笑了,她笑得很甜,也很美,仿佛已经过上了那种幸福的日子…… 
  清明时节,田里已经弥漫起小麦的青气,里面还杂糅着醇厚的泥土味。对于刚经历了漫长冬季的人们来说,这久违了的气息,让人感到清新,舒坦。土坡上,渠岸边,有小草已经探出了嫩黄色的脑袋,虽然像初生婴儿般有些胆怯,却透出一种无法掩饰的欣喜和活力。田间道两旁的大杨树还没有发芽,但枝条和树干已经泛出绿意,远远望去像是飘浮着一层深绿色的氤氲。苍黄色的田间道上,走着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就是金锁,穿一件皱巴巴的深蓝色的羽绒服,头发凌乱不堪;女的是小欢的母亲,怀里抱着一个小孩,小孩子裹在枣红色的小袄里,只露出粉红色的小脸,那脸白皙、细腻,看上去像极了小欢。天空却阴沉沉的,云彩压得很低,像罩上了一块灰色的布。 
  “你看看,多冷的天,你还非把孩子带来!”女人把孩子往怀里搂了搂,低声地怨金锁。她的脸比先前憔悴多了,头上的白发也更密了,像柳絮一样在冷风里浮动着。 
  金锁从衣袖里抽出手,抹了把干黄粗糙的脸,望一眼两旁的麦田,说:“你知道个屁!让小虎来可不光是给小欢上坟!——”金锁说着,脸上掠过一丝得意和狡黠,但又极淡,仿佛随时就要被风刮掉。 
  女人扭过头,白了金锁一眼:“都怪你,要不是你出主意让小欢嫁给奎山,小欢哪会去喝农药?”说完,她赶忙将目光移开了,不敢看金锁,盯向了远处。就在前方的一块麦田里,有一座新堆起的坟包。上面还插着花圈和丧幛,五颜六色的,在空阔的田野上显得很扎眼。一只乌鸦围着坟包盘旋,像风吹起的一团黑色纸片。女人的目光渐渐地变得模糊,眼角早已潮湿了。 
  金锁的脸一下子涨红起来,牙疼般地咂了咂嘴,说:“哎呀,还不是怨小欢!——说到底是她没那个福气!” 
  女人还想抱怨他,但又想起来小欢嫁给奎山,她也是起了一定作用的,责任不应完全让金锁来承担。于是不再言语,两人默默地走,那个坟包在他们的视野越变越大,不一会儿,四只脚几乎同时迈下田里,踩着柔软的麦苗,直奔那坟包而去。 
  来到坟前,女人把孩子往金锁的怀里一塞,扑通坐在地上,两只手用力揪住裤角,哇地大哭起来:“我的短命的闺女呀,你咋那么狠心呀,撇下娘不管,连小虎也不管啦,就自个儿这么走了。你好狠心呀——” 
  金锁的眼睛也开始发红,狠劲地咽了口吐沫,将右脚用力地踩着地,很快就将麦地踩出来一个碗大的坑。而后,弯下腰来,扯了女人一下:“哭她干吗?放着福不去享!”话音还没落下,两滴泪珠就顺着瘦小干黄的脸颊滚下来,吧嗒,落在了孩子的脸上。小虎惊异地眨动了一下眼睛,手就下意识地含在了嘴里,吱吱地吸吮起来。 
  金锁的话让女人越发地哭得厉害了,干脆将两条腿伸展开,两只手在腿上不停地抚摸,声音开始嘶哑:“死丫头呀,说你糊涂就是糊涂。那天,我就只差揪着耳朵对你说了——不管奎山在外面做嘛,你都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也答应得好好的,咋后来就把我的话忘干净了?人,太要强了有嘛好处?” 
  那只乌鸦早已躲到了不远处的杨树上,探着脖子,静静地盯着这里。偶尔,才发出一声鸣叫,“呀——”,声音混合着女人的哭声,在这空辽的田野里传出去老远。 
  从坟上回来,金锁和女人站在了奎山家的村口,犹豫起来。因为昨天晚上奎山给他们打电话,说:二老给小欢上坟,一定要到家里来吃午饭!如今奎山的生意是越做越红火,一过春节,他又在城里开了洗浴城,饭店,歌舞厅,还养了不少小姐,平时难得回来一趟。金锁对女人说:“要不,咱们还是去见见奎山吧。听他电话里的口气,倒像是诚心。”女人迟疑了一下,立刻阴下脸来,狠狠地剜了金锁一眼,对着他的脸啐一口:“没骨气的东西!把咱小欢气死了不算,你还想把我给气死不成?”女人至今还对奎山耿耿于怀:你在外面怎么瞎胡闹也算了,干吗还要把那些不干不净的婊子往家里带,还当着小欢的面和她们干那脏事……这不是明摆着要气死小欢吗?猪,狗,畜生!在心里骂着,她就扭转身子,向公路的尽头望去,盼着有公共汽车开来。 
  受了女人的抢白,金锁脸上有些挂不住,吸一口烟,开始替自己辩解:“如今有了钱的男人哪个没那个毛病?这还不都怪小欢……”他的话还没有落音,女人又朝他啪地啐一口:“呸!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金锁不明白女人为何发这么大的火气,他不再吱声了,心里想,女人骂得也对,自己也太没有血性了!顿时也憎恨起奎山来,甚至比那时得知小欢喝了农药时还要恨——那时他只是为小欢感到惋惜。 
  上了公共汽车,没有多大会儿,就到家了。下了车,走到村口。 
  刚吃过午饭的刘亮,正站在自家门口,用一根牙签剔牙。歪着头,咧着嘴,抬着一只胳膊,不时地往地上吐一口。见到金锁两口子,也不言声,眼睛闪了一下,目光里有几分警惕。 
  “吃过了吗,亮哥?”金锁脸上堆起了笑。 
  笑容可掬的金锁,让刘亮生出久违了的惬意和舒坦。自从奎山成了金锁的女婿后,金锁就渐渐地变了,见了他脸也抬起来,目光里竟然有了一种不屑。而他呢,反而去讨好巴结金锁。此时,他真有一种扬眉吐气的快感。 
  “啊呀,干吗去了,走亲戚了吗?”刘亮淡淡地问了一句,将牙签扔得老远。 
  金锁将手伸进口袋,掏出烟,递给刘亮一颗,说:“去给小虎妈上坟。”他不说小欢而说小虎妈,而且还指了指女人怀里的孩子。 
  刘亮的眼睛顿时放出光来,顺着金锁的手,他将目光盯住了正在熟睡的小虎,烟也顾不得抽了,嘴里喃喃地说着:“这是奎山的宝贝儿子吗?长得好富态呀,像奎山!” 
  金锁把眉毛都笑弯了,说:“对,这就是小欢给奎山生的儿子,叫小虎——小家伙长得真快,将来个头肯定要超过他老子!” 
  说到这里,金锁那张像干瘪的北瓜一样的脸上,沁出了光亮,像是抹上了一层猪油。他用手指着小虎说:“小家伙也不是省油的灯,看着吧,他长大了比奎山还能折腾哩!” 
  刘亮“呵呵”地笑着,走过去夺过了女人怀里的小虎,在他那粉嘟嘟的脸蛋上亲了一口。“吱——”他亲得很响亮,然后对金锁说:“这孩子是富贵相,你看看这俩耳朵长的,和奎山的一模一样——往后家里有什么困难,尽管说话,啊,咱谁跟谁呀,跟我千万不要客气!” 
  熟睡的小虎忽然醒来了,看见陌生人,而且面对自己的是一张因为极度夸张的笑而猛烈扭曲的脸,吓得哇一声哭起来,两只小手在空中乱抓乱挠,眉头也耸起老高,要极力地挣脱开刘亮。 
  “这孩子,这孩子!”刘亮有些讪讪的,将小虎还给了金锁的女人,突然,他脸上僵硬的肌肉活泛起来,有几分诡秘地笑着,对金锁说:“后天,大梅要出嫁了,你俩一定要去喝喜酒呀!” 
  大梅是刘亮的小女儿,他女儿出嫁,金锁是一定要去贺喜的。金锁的女人问刘亮:“大梅的对象是哪的人呀?” 
  刘亮笑得更响了,眼睛亮了几下,紧紧地盯住金锁的脸,慢悠悠地吐出一句话:“大梅的对象嘛,就是——奎山!” 


散文四章
何立伟 
  天下女人 
   
  女人是这样,你给她喜,她则予你以喜;你给她窘,她则予你以窘。女人乐起来也容易,愠起来亦不难。那日中午有饭局,是电台一朋友请客吃韩国烧烤。人来了一堆,她还在那里电话召唤这个那个。在座的,有些认识,有些面生。吃到一半,推门进来了一位朋友,他是个应酬多的主,一餐饭,跑两个场子。故在别的饭局吃了一半,又匆匆转来韩国烧烤了。一进门口呵呀呵呀很是热闹,同许多人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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