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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万仙之王-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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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陈瑾莫名其妙的跟着纪墨回了金龙殿,这一路上别提心里多忐忑了。

回到了金龙殿,遣散了其他太监宫女,只有陈瑾跟纪墨两人单独相对时,纪墨才说出了自己的问题。

“陈公公,神武宝库有一口饕餮吞神剑,不知道你听没听说过。”问别人的话纪墨可能还担心会泄密,但是对陈瑾就没有这个顾虑了。

“饕餮吞神剑啊……”陈瑾眯着昏花的老眼回忆着:“皇上,老奴对这饕餮吞神剑只是略知一二。当年听先皇说过,饕餮吞神剑乃是我大楚开国太祖皇帝的心爱之物,乃是一口天子之剑。

“当初我大楚太祖皇帝便是手握饕餮吞神剑,打下了大楚万里河山,更是让皇权压倒道门,即便是南华四大派也要在饕餮吞神剑之下俯首称臣!

“当初太祖皇帝驾崩之后,饕餮吞神剑便归于神武宝库。但奇怪的是,这饕餮吞神剑却再也未现世过,历代皇帝都未再将饕餮吞神剑带出神武宝库。如今千年过去了,老奴还以为这饕餮吞神剑只是个传说呢……”

“真的?”纪墨听了不禁喜出望外,没想到这饕餮吞神剑还有这等来历!

遥想当年,饕餮吞神剑在太祖皇帝的手里,竟然威震通明界,皇权压倒道门!

也不知道为何在自己之前的历代皇帝为何都没有带出饕餮吞神剑来,难道是他们都没有天子龙气?还是因为惧怕饕餮吞神剑会吞噬自身真气所以摘下了戒指?

但是不管怎么说,既然传说是真的,饕餮吞神剑也真格的在自己手里,那肯定是不会再放回去的。

或许是还没能研究出这饕餮吞神剑的诀窍吧,也罢,先带在身上好了,有时间就慢慢琢磨。

陈瑾察言观色,小心翼翼的问道:“莫非皇上得了这口饕餮吞神剑?”

纪墨很矜持的点了点头,当年第一次大单提成买了块表,被眼尖的同事认出来小心翼翼的问这是不是江诗丹顿的时候,他也是这么矜持的点头的。

陈瑾顿时面露喜色,后退一步向着纪墨深深一揖:“恭喜皇上喜得至宝!皇上得了太祖皇帝的天子之剑,这便是我大楚中兴之吉兆啊!”

纪墨得意的笑了,人逢喜事精神爽,之前被吸走那些真气也就不算什么了。

第83章说了就不疼了吗?

告别了气势恢宏的大楚帝都,告别了正义皇后刁蛮贵妃,告别了那被莫愁、念慈、婉清、灵珊和阿朱、阿碧、双儿、小昭等莺莺燕燕包围着的日子,纪总在梁展这个新扎小弟的陪同下,往无量海边赶路。

梁展是自告奋勇要陪同纪墨一起去无量海的,纪墨自然是允他随行,有这个将门虎子当小弟起码不至于孤军奋战,再说这也是给自己培养未来的班底。

去无量海的当然不是只有纪墨和梁展两人,还有项燕率领着的两百老卒和一千新兵。

镇守无量海的是项威长子,安东将军项荣。项燕原本也是辅佐项荣戍守无量海的,这次回帝都丹阳城是省亲,并带回了一批阵亡将士的尸首。

常胜军的构成,十分简单,除了项氏族人以外,就是项家军各级将领的族人,再有就是大将军项威故里【剑桥郡】的乡亲父老。

这样形成的军队凝聚力极强,因为不是亲戚就是乡邻、故旧。缺点就是数量,一郡人口最多也不过千万,自然不可能抽出太多青壮来,所以常胜军始终维持着三十万的编制。

镇守无量海,要抵御海妖、海怪还有魔族的侵袭,乃是重中之重。虽然常胜军骁勇善战,乃是大楚第一军,但每一年都至少会付出几千人的伤亡数字。

项燕几乎每隔三个月都要往返剑桥郡和无量海一次,每次回来剑桥郡,无一例外都会带回来一批尸首,而再去无量海的时候又会带走同样数字的一批年轻人。

纪墨并没有因为皇帝的身份就得到优待,他混在队伍里,穿着配发的新兵麻布皂衣,似乎大了一号,穿在身上显得松松垮垮的,好在有布索束腰,倒不至于裤子滑落。

手握着的是配发的木枪,这木枪就是根木棍,削尖了一端。用来打仗倒是也能捅死人,但其实更主要的作用还是训练。

他脚下踩着一双配发的草鞋,运气不错,虽然皂衣大了一号,但是草鞋还是挺合脚的。

就是编织手艺差了些,很多地方都在磨脚。因为磨脚的地方太多了,纪墨反而说不出到底哪里最磨脚,而且三十里路走出去之后,纪墨的脚已经麻木了,完全感觉不到痛。

走在纪墨身边的梁展,刚出城的时候还挺雀跃的,就像踏青一样不时给纪墨介绍着周围的景色这里是【歇马亭】,我们游玩归来时就会在这里歇脚。那里的一片果林你别看是野果,可好吃了,每到夏末,都会满树的红果子,远远看去跟一片红霞似的……

二十里地走出去,新鲜劲过了,梁展也就痛苦了。且不说那一身麻布皂衣穿在身上痒痒的,也不说那扛在肩头的木枪越来越沉重,只说那双草鞋,磨得他那向来只穿靴子的一双嫩脚疼痛无比。

梁展很想停下来休息会儿,可是他出身将门,自然知道军法森严,没有带队将领的命令他敢私自停下来那可是重罪,轻则挨鞭子,重则斩首示众!

再说纪墨这个皇上都没表现出来受不了的样子,他梁展区区一个将二代哪里敢唧唧歪歪?

梁展只能拖着沉重的双腿机械的跟随着队伍往前走,到后来他两眼无神有气无力,完全靠着惯性在走了。

终于,天色暗了,都快看不清路了,梁展眼中闪着绿光,就跟饿狼似的死死盯着队伍前面那匹高头大马上的强壮背影,怨念冲天的渴盼着项燕喊停。

忽然,项燕抬起手来招了下,他身后一骑赶上前去,项燕吩咐了一句什么,那骑兵立刻调转马头向着队尾驰来,同时口中大喊着什么。

“老大老大,这是要休息了吗?”梁展兴奋地眼睛里闪烁着星光,仿佛被判了斩立决之后又赶上皇帝大赦天下。

纪墨还没来得及回答他,就听那骑兵的声音渐渐从小到大从远及近的传来:“将军有令前方三十里外便是【盛京驿】大家一鼓作气,今夜便在盛京驿中安营!”

“噗”梁展一口老血喷出来,摇摇欲坠的差点栽倒在地。

“老大!燕……将军他这是在耍我们啊!”梁展无比悲愤又不得不压低声音对纪墨小声抱怨道:“不带这样的!还有三十里,我现在都要死了!”

纪墨瞥他一眼,没说话。

“老大,姐夫!你有没有什么好办法?我真的不行了……”梁展也挺自来熟的,又因为跟项兰馨的关系,所以已经跟纪墨混熟了,渐渐露出他性格里惫懒的一面。

“有一个办法。”纪墨说。

“什么办法?”梁展喜出望外,他只是抱怨抱怨,好跟纪墨有点共同语言而已,没想到纪墨还真有办法。

皇上一定是要跟项燕打个招呼,本来嘛,皇上万金之躯,怎么能真的跟这些普通人一样折腾呢?嘿嘿,最好能慢慢的走,自己也少受些皮肉之苦。

“当逃兵。”纪墨说。

“噗”梁展又喷了,赶紧想去捂住纪墨的嘴,手都伸出去了才想起来这是皇上,吓得又触电似的缩了回来,小心翼翼的前后看看,见没人注意到,这才松了口气。

“老大,姐夫,我求您了行吗?”梁展苦着脸小声哀求道:“逃……这俩字儿也是随便能说的?做了那就是死罪啊!我求您以后千万别再提这俩字儿了行吗?”

纪墨呵呵一笑:“那就没办法了。”

梁展呼出一口浊气,郁闷的道:“嘶……疼死我了!老大你不知道,我这双脚也不知道有多少个血泡在不断的自生自灭,再自生自灭……老大你的脚不疼吗?”

“疼。”纪墨说。

“啊?那怎么没听你说呢?”梁展狐疑。

“说了就不疼了吗?”纪墨反问。

“这怎么可能……”梁展有种不祥的预感,自己很可能要被打脸了。

“既然说了也疼,为什么不省省力气?说那么多,你嘴不干、口不渴吗?”纪墨摇头一笑,他当然疼了,还疼得厉害呢!

穿越过来的这些日子,他虽然修炼看起来挺艰苦的,但是他可是皇上啊!

每天锦衣玉食,一呼百应,那日子过得不要太逍遥。跟现在的情况一比,说云泥之别都是美化过了的。

一大清早出城,纪墨跟着大部队一起喝了碗清亮得能当镜子用的米汤,就着米汤啃了两个杂粮馍馍。还算是不错,吃惯了山珍海味,偶尔喝口米汤啃个馍馍也别有一番风味。

但是接下来就硬生生走了一天,一整天啊……

纪墨刚刚修炼出真气来,对真气的应用显然还很稚嫩,否则只要修一门轻功,然后把真气灌输于双腿便能像那些来去如风的大侠一样了。

可问题是他不会轻功啊,有真气也只能像普通人一样靠双脚去走。他的脚早就血迹斑斑了,每走一步,就被那粗糙的新草鞋磨得钻心的疼,但也只能咬牙挺着。

不要轻易的选择,选择了就不要轻易的放弃。

这是纪墨的性格,而纪墨也不是没吃过苦的人,他当年刚开始打工的时候,二十块钱一晚上的地下室小旅馆也住过,为了省钱不坐公车靠两只脚走遍全城跑客户的时候并不比现在的痛楚少。

打工皇帝的辉煌光环之下,隐藏着的是外人看不见的无数酸楚、痛苦和艰辛。

我就知道……梁展脸上火辣辣的低下了头,同时心中也生出了难言的钦佩。

要说他梁展是将门子弟,自幼习武,应该比纪墨这个昏君更能吃苦才对。可事实上却是反过来了,主要是纪墨一直的表现让梁展发生了错觉,有时居然会忘记了纪墨的尊贵身份,而把纪墨当成一个跟自己一样的新兵。

他可是皇上啊!

怎么就能忍下来的……梁展心中感慨着,不知不觉自己好像也恢复了力气,脚底的疼痛也似乎减轻了不少。

就这样,他们夹在大部队里一路走到了离城九十里的盛京驿。

不论是昏君亦或是纪总,这都是第一次来到盛京驿。

一眼望去,纪墨不禁大吃一惊。

高达三丈的城墙、绕城的护城河还有甲胄鲜明的士兵,如果不是面积太小的话,说是城池也不为过。

“这只是个驿站?”纪墨吃惊的小声对梁展道:“我怎么看像座城池啊?”

梁展自然是来过盛京驿的,见纪墨不知道盛京驿他可高兴了,着意卖弄道:“老大,没错,这里就是盛京驿。别看只是个驿站,但因为这里是御林军巡守的边缘之地,过了这盛京驿就没有御林军的巡守了,所以不管要去哪里的人都会选择在这里歇脚留宿。

“因为过来过往的人多,所以盛京驿里有常驻军五百,并且酒楼、客栈、钱庄、成衣铺、赌场、妓院、花鸟市场等等都是应有尽有,还真是像座小城池。

“等过了盛京驿之后,每个驿站之间的距离便是一百里了。也就是说,从明日开始,大概都是要每日行军一百里了。”

说到这里,梁展情绪又低落下来,今天已经累惨了明日还要多行十里,还让不让人活了啊!

第84章纯爷们儿的气势!

“为何之前的驿站都是三十里一驿,之后却是百里一驿呢?”纪墨仔细打量着这盛京驿,问道:“还有,为何之前的驿站都很小,也没有驻扎士兵,这盛京驿却像个城池,又驻扎了这么多士兵?难道只是用来维护驿站治安吗?”

昏君连大事儿都不过心,何况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纪墨不知情也是正常,只是觉得不合情理。这盛京驿人再多,有个百人队维护治安也就够了,哪里用得到五百人这么多?

“老大,因为有御林军巡守,所以之前的驿站都是三十里一驿。但是之后就没有御林军巡守了,所以是百里一驿啊。至于为什么驻军五百,老大你真不知道吗?”梁展狐疑的看着纪墨。

纪墨目光一冷,他眼中仿佛绽放出两道刀光,犀利的锋芒让梁展有种会被刀光撕碎的错觉。

梁展不由自主的缩了缩脖子,低头避开了纪墨如刀的目光,小声说道:“老大,这事儿现在不方便说,还是等咱们进城之后,没人时我私下里给你讲吧。”

纪墨的目光从梁展的身上移开了去,梁展如释重负的长出一口气。被皇上盯着,真是压力山大啊!

难道这就是皇上的龙威吗?梁展歪着脑袋仔细想了想,好像不是,当初在南山的时候,纪墨的目光还不会给人这么大压力。或许是因为自己知道了他的真实身份,对皇权畏惧的心理作用吧。

其实梁展想错了,确实有点心理作用,但是最主要的原因,是纪墨修炼出了九品刀意。

刀意这种东西玄之又玄,却又真实存在。

纪墨现在是刀意刚入门,若是品级高一些之后,他蓄意的目光便真能如刀光般碎石断金,无坚不摧!

盛京驿虽然说是城池的话小了点,但作为驿站还是足够大的,这一千多人住进去一点儿都不挤。

有专门为过往军队设置的军营区域,最多可以容纳三千人住宿,当然里面设置的也是军营风格,清一色的十人大通铺。

入驻之后,项燕讲了些注意的条例,无非就是只能在军营中活动,不准随意乱串,不准大声喧哗等等。

大通铺也是地铺,梁展一屁股坐下来,吸着凉气把草鞋脱下来,果然如他所想,这双脚上血泡简直是脚底后泡推前泡,一泡更比一泡疼。

梁展不禁泪流满面,长这么大也没受过这么痛的苦啊!

通铺的其他人看到梁展的脚也都是惊得咂舌不已,要知道这些人大多都是农家子弟,穿惯了草鞋的。家境好点儿的也是低级军官家属,刻苦的程度根本不是梁展比得上的。

所以他们的脚有的也磨出了血泡,但是没几个,用针一挑挤出水来也就好了。有的脚上生了厚厚的老茧,反而把草鞋给磨平实了。哪有像梁展这样的?

《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里任我行对令狐冲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这话一点儿都没错,虽然一个通铺就只有十人,但其实早就分成了两个小小的派系。

一个小派系是两个低级军官家属,也就是脚上只磨出几个血泡的那些家伙,暂时称之为“血泡党”。

另一个小派系,则是六个农家子弟,他们脚上都有厚厚的老茧,草鞋根本奈何不了他们,所以可称之为“铁脚派”。

他们都是离家到丹阳城外汇合时就已经拉帮结派到一起了,血泡党人少,但是都学过武功,比较能打。铁脚派不会武功,最多会两下庄稼把式,有点蛮力,但是人多势众,这两派一时倒是旗鼓相当。

至于纪墨和梁展,是后加进来的当然还暂时没融入哪个派系。

而今天纪墨和梁展参军后第一次行军,就是这两个小派系验成色的机会,看纪墨和梁展是有血泡还是没血泡,那就知道是哪边的人了。

见梁展脱了鞋之后那大泡套小泡的样子,不管是血泡党还是铁脚派都不禁哄笑起来。

原来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啊!血泡党和铁脚派不约而同的鄙视了梁展。

“哈!吃到苦头了吧?娘娘腔,当兵可没那么简单!”血泡党展示着自己的优越感。

“有钱人家的小白脸滚出去,何必来跟我们这些穷鬼来抢建功立业的机会?”铁脚派的人排斥感更强烈:“这里不是你们该待的地方,要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我不是娘娘腔!我不是小白脸!”梁展气得面红耳赤,他可是实打实的将门子弟,怎么会是娘娘腔?怎么会是小白脸?但是两只脚摆在这里,简直是事实胜于雄辩。

“看看你的脚吧!”血泡党和铁脚派这一刻出于对梁展的鄙视,头一次站到了同一个战壕里:“这屋子里还能找出比你更血淋淋的脚吗?”

“能。”纪墨笑着说。

纪墨把草鞋一脱,露出他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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