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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文学]雪狼 作者:徐大辉-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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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狼王八年,坎坷的生活印迹,清晰地烙在它的身上——右眼被苍鹰啄瞎;后脚趾留在猎人的钢板夹子上。 
  独眼确实老了,双腮塌陷、牙齿松动,很难一口咬断黄羊的脖子。去年蓝眼女狼被王后杏仁眼轰出群,它几乎是眼睁睁地看着,已经无力保护情人,到了无能力保护情人的地步,说明自己真的老了。幸存的独眼终于被儿子蹓蹄公狼的利齿打败。 
  西边的山峦腆着孕妇似的大肚子,迎接圆红落日坠进垭口。大角马鹿紧张起来,清楚自己犯了致命的错误,没在天黑前甩掉老狼。夜间视物比白昼还清晰是狼的本领,而马鹿离开太阳和月亮,世界会变得模模糊糊。 
  以阳刚著称的马鹿也聪明,它努力在山垭口吞进太阳之前,彻底甩掉独眼老狼,然后找个安全地方藏身,躲过追杀。 
  大角马鹿加速奔跑,油光的身影流星般地朝前箭射,扬起厚厚的沙尘滚向远方。 
  3 
  暮色苍茫,浸透夕阳余辉的荒漠,淡淡的红色雾气飘浮。大角马鹿汗津津地登上土丘,回首望一眼身后,空荡荡的,它一头钻进黄榆林。 
  独眼老狼绿莹莹的眸子穿凿夜幕,景物仍然像白昼一样清晰可见。但它终被甩掉了,跟踪一天的目标突然间消失。 
  先前,独眼老狼被时速超过70公里的大角马鹿拉开距离,它感到吃力和疲惫,加之又渴又饿,原本漂亮的蹓蹄步势此时显得零乱,起落极不协调,奔跑时脊背拱起,稀落落的背毛荒荒地竖起,表现出十分衰败。毕竟不是啸聚荒原统领狼群的时代了,跑上几十里路就要喘吁,眼里总是湿漉漉地淌泪。 
  悲哀地望一眼大角马鹿消失的方向,独眼老狼断定猎物一定藏在黑黝黝的林莽间。它有经验,也很有耐性。在体力不支、饥饿难耐的情况下,暂时放弃追踪,去寻找水和食物。 
  独眼老狼转身向沙丘下跑去,它始终保持弓身低头姿势,穿越深密的蒿草,灵敏的嗅觉很快闻到了腥腥的水藻气味儿,是从偏北方向飘来,它直奔过去。 
  一条很窄的涓涓细流斜横在面前。 
  独眼老狼不止一次到过此河,对它的支支汊汊都十分熟悉。这条冬涸夏流的季节性河流,有一个不雅的名字:裤裆河。 
  无法理解人类为什么给河流起这样一个名字,裤裆是什么东西?狼们不感兴趣。独眼老狼率领群体曾多次趟过其中的河段,嬉水的日子深深地刻在狼王的记忆里。 
  阳光下的河水呈棕色,清澈而柔滑,花纹蛤蜊缓慢而行,割开灰色的河底,划出暗暗的泥线;泥鳅顽皮地将锥形头颅扎进稀泥,一片黑黢黢的泥浆涌起,顷刻之间泥浆又沉降下去,被行走的水澄清,指粗的洞眼可见殷红的尾翅。 
  狼们在闲散无聊的时候来到河边,和水族客们开开玩笑,凶猛的食肉动物温柔的一面展现在弱小动物的面前。叼出蛤蜊甩到岸上,或是从稀泥中捉住泥鳅…… 
  现在,独眼老狼饥肠辘辘,倘若遇上蛤蜊、泥鳅,它会毫不含糊地吞下去,正如人类的那个词汇:狼吞虎咽。独眼老狼嗓子沙啦啦地响,声音像风中的枯叶。它急不可待地跳入水中,大喝起来,河水不失清亮但咸涩,刺激得喉管火辣辣地疼痛。 
  夜的脚步匆匆,转眼间厚幕将荒原捂盖严实。独眼老狼胡乱填饱肚子后,沿着河岸缓慢地走。 
  后来它走累了,蹲坐在蓄满白日阳光而温暖的沙滩上。警惕是狼的天性,恶劣的生存状态,逼迫它们日夜警惕天敌。独眼老狼仔细地听着周围动静,辨别风中的各种声音。 
  4 
  嗷呜!—— 
  一只孤狼的叫声将夜幕撕开条裂缝,几十匹马沿着裂缝风风火火地急驰,恶狼捕食一样地扑向亮子里火车站。 
  这是一支由三十三人组成的匪队,一色的毛瑟枪,间杂着土枪火燎杆,一门老掉牙的土炮也带上了。该匪队按照当地的风俗,大柜也报号,北极熊。大当家的是纯种的俄罗斯人,名叫卢辛,其他匪员也是俄罗斯人。全队中只有一个中国人,姓项,此人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大家称他项点脚。别看他身有残疾,但机敏过人,骑马打枪也不是常人能比。他能讲一口流利的俄语,给大当家的卢辛当翻译。 
  嗷呜!—— 
  狼的嗥叫虽然没对马队产生多大干扰,马几乎习惯了夜间奔走,对狼的叫声也习以为常。但还是有那么一两匹马,警觉地竖立起耳朵。 
  项点脚的坐骑显出惴惴不安,尽管它被夹杂在队伍中间,前边是卢辛的高头大马,后边还有数匹马尾随,它的不安还是让项点脚感觉到了。他的一条短腿神经质地抽搐了一下,被锋利的狼牙痛咬的滋味记忆犹新。那件痛苦的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对狼牙的回忆仍旧充满恐惧。 
  项点脚在一个雨后随着俄罗斯的母亲去草甸子采蘑菇,母亲肥硕的躯体远远地抛在后面,担心儿子不安全,母亲不时地喊: 
  “顶子!别跑远喽!” 
  项点脚顽皮地把柳条筐戴在头上,远远看去倒像一只巨大的草蘑菇。 
  “小心有狼。” 
  移动的草蘑菇停顿了一下,掀起筐沿儿露出半张小脸,四处瞧瞧,然后继续往前跑。 
  母亲以最大努力跟上儿子,事实上她已被拉得很远。儿子钻入草丛就如潜进水里,蒿草逐渐把他淹没。 
  初生牛犊不怕虎,可是项点脚从小就怕狼。在爱音格尔荒原,狼吃人,尤其是小孩让狼吃掉的惨事经常发生。母亲的提醒直到他被蒿草淹没才发挥作用。 
  “狼?”项点脚胆战心惊起来。 
  茂盛的蒿草遮挡住视线,所能见到的除了蒿草还是蒿草,他想按原来的路返回去,根本找不到踩踏过的痕迹,是他的身体太轻了,还是蒿草太粗壮了,没有倾倒的迹象。 
  “妈!妈!” 
  项点脚拼命地呼喊。 
  “顶子!顶子!” 
  母亲不见儿子踪影时,扯起嗓门大喊。 
  母子都在喊对方,彼此却没听到。 
  项点脚慌乱地跑,他与母亲找来方向背道而驰,两人距离越拉越大。密不透风的黄蒿子,蜘蛛网似地缠绕住瘦小的身体,动弹十分困难。周身粘满黄蒿的叶子和花蕊,他整个人像一棵黄蒿子。 
  哧!一只蝙蝠被惊起,紧贴着他的头皮飞过,将他吓倒在地。汗水和泪水一起冒出来。 
  “妈!妈!” 
  项点脚哭嚎起来,哭着哭着,闻到一股熏天臭气,眼前一摊稀稀的白色粪屎。他像给蝎子蛰了,一跃而起。抓救命稻草似地连根拔掉棵黄蒿子,拽掉枝叶,剩下的蒿子杆部分攥在手里。 
  项点脚见到这摊狼屎只是惊慌失措,他还不知道自己误闯入一只孤狼的领地,其危险程度不亚于进狼窝。 
  先前,那只孤狼被惊了一下,迅速逃遁。不过它没走多远,经验告诉它,来者不足以对自己构成威胁。它观察到是一个弱小的动物,手中的蒿子杆没什么可怕的,人肉的香味极大地诱惑了它。 
  母亲肥硕的躯体山一样碾压过来时,孤狼正撕咬儿子的一条腿,项点脚已被吓昏。母亲由于肥硕的躯体突然膨胀了几倍,孤狼看到巨大的山体倒压过来,它清晰地听到自己双腿折断的声音—— 
  喀嚓!喀嚓! 
  “啊!”肥硕的躯体里发出的声音足可以使地动山摇。 
  孤狼给震得头要爆炸,它万万没有想到是,很少用牙齿作攻击武器的人类,竟然用牙齿来攻击食肉动物,而且是生着锋利牙齿的狼。一个面对儿女受到生命威胁的母亲,和所有的动物没什么区别了,攸关的时刻她要豁出性命保护自己的幼崽。 
  母亲没给孤狼反悔、逃脱的机会,她用牙齿咬断孤狼的喉咙,从饿狼口中救下自己的儿子。结局是孤狼丢掉了一条性命,儿子丢掉了半条腿。 
  顶子在十年后成为今天的项点脚。 
  “母亲的牙齿粘满狼血和狼毛!”项点脚后来不止一次说。 
  狼的嗥叫声渐远,亮子里火车站渐近了。昏暗的煤油灯间,有那么几盏柠檬色灯属于站内信号,干电池做电源,显得特别明亮。 
  “下马!”卢辛发出命令。 
  一个个黑色矫健的身影,飘下马背。 
  卢辛下了第二道命令:“给马穿上鞋子!” 
  事先做了准备,胡匪用布包裹上马蹄子。给马穿鞋子的办法,并非是卢辛的发明,作为草原上的胡匪,白天躲入青纱帐,夜晚出来抢掠,铿锵的马蹄常常使被劫者闻风丧胆,但也容易暴露目标。有时候,为了悄悄接近目标,不得不让马蹄消音。 
  据说这种方法是跟狼学来的,狼总是不声不响地靠近猎物。 
  今晚的行动,比平时要小心百倍。不同去抢地主牧主的土大院,雇用的看家护院的炮手好对付,几杆土枪不禁打。这次去攻打日满铁路的护路队,他们的武器精良,队员受过训练,夜晚又龟缩在高墙深院的队部里。 
  “不惜一切代价打进去!”卢辛发狠道。 
  大部分人不清楚卢辛为什么冒险来攻打满铁护路队,消息灵通的人也只知其一,最近从奉天运来一批武器弹药给驻守亮子里火车站的护路队,去把武器抢过来。其二就很少有人知道了,项点脚知道得一清二楚。 
  戴上消音装置的马蹄,踩在碱土路上声音很小,近距离才能听到沉闷的叩磕声。 
  “停!”走在马队前边的卢辛突然勒住缰绳,后面的马齐刷刷地站住,等候命令。 
  马队须穿过前边的铁路线,卢辛机警地远眺,看到站外的远方信号灯变成绿色,有一列火车即将通过这里。必须判断准确,是抢在火车到来前,还是等火车开过去,总之不可把马队暴露在火车的灯光下。 
  “兄弟你去看一下。”卢辛吩咐项点脚。 
  项点脚策马前去,很快到达铁路上,他跳下马,耳朵贴在铁轨上听,然后返回:“大当家的,大轮子(火车)离这儿还远着呢!” 
  “过铁路!”卢辛发出命令。 
  花膀子队越过铁轨时,刮起了急风,没立刻下雨,云东一块西一块的,还没连成一片,天还有点蓝。     
  卷二 人和人是狼     
  人和人是狼。——英国谚语 
  5 
  夜空云仍然疙疙瘩瘩的,大部分天空还露着,风中有了星星雨丝。 
  荒原的夜晚比白天热闹,那些昼伏夜出的小动物,充分地享受自由而和平的时刻。 
  倾巢出动,捕食、追逐、嬉戏、打闹、谈情说爱。 
  昆虫则尽情鸣唱,青蛙也亮起大嗓门,咕咕地叫着一番表现。 
  独眼老狼喜欢这样的夜晚,月光洒满汩汩流淌的小河,蓝色的星光在粼粼水面上闪烁。一只百年老龟从水中射出幽幽蓝光,像夜晚荒原飘忽不定的鬼火。 
  近处的岸边兀立着骷髅一样的黄榆老树,传说此种树千年不死,死后千年不倒,倒下千年不烂。此刻,老黄榆树背驼如弓,头给雷公削去,所剩的残肢龟裂、枯槁,但却挺立不倒,是千年不倒吗?它见证了沧桑的岁月。 
  每年独眼老狼都要在此树前拜谒、凭吊。 
  老黄榆树下曾经发生过一个悲惨的故事:青年时代的独眼老狼,有一双漂亮的眼睛,族群中很多青春妙龄的异性,向它投来痴情的目光。狼们苦苦捱到春天,尤其是女狼躯体内像有一条河,冰崩水泻地轰然开河,昼夜不停地流淌着激情,躁动不安。 
  独眼老狼的初恋在春天,也在这个春天里它懂得了一生必须懂得的族规,或者说是法则:随便地谈情说爱不行。群居动物必须有秩序和铁的纪律,何况狼是最守秩序的族群。真正得到教训是在绵绵春雨之夜,哺乳动物对春雨都易产生绵绵情思,雨丝抖出长长萌动和诱惑,它春情乱动,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头多次探出洞口,窥视槡树下的洞穴,盼望那张生着蓝色眼睛女狼的脸庞出现。蓝汪汪的眸子让它渴望和奋不顾身,把族群规矩统统抛到九霄云外。 
  一见钟情,漫长的冬天里,在飘雪的夜晚它瞥眼蓝眼睛,就爱上了它,严格的族规限制它们随便见面,它只有在洞里思念了。洞口的积雪融化,青草味渐浓,它再也抑制不住冲动,整夜呆在洞口,凝视槡树方向。 
  时任狼王的尖嘴巴,它发现独眼老狼爱恋得太直白露骨,决定惩一儆百,拿它开刀。不过,本族代代狼王中,顶数的尖嘴巴老谋深算,它不露声色,悄然注视事态的发展,寻找适当的机会再惩罚、教训它们。其手段残酷,足以使破坏清规戒律者警醒,铭心刻骨自己的过失。 
  洞外飘洒着春雨,树叶发出簌簌声音。 
  忽然,电闪中出现双亮晶晶的眼睛,那正是独眼老狼朝思暮想的。它径直奔过去,钻进向往已久的洞穴中,急不可待地一起滚到宽畅的洞底。 
  蓝眼睛时年2岁,正值豆蔻妙龄,美中不足是身体瘦小,病恹恹并没影响它的美丽,多愁善感病态的美堪称狼中的林黛玉。狼林黛玉就没人林黛玉那样幸运了,消化系统的毛病导致长期腹泻,体质非常虚弱。在弱肉强食、崇尚勇猛凶残的狼群里,它显得不太合适宜,弱者必然遭到全群对它歧视和仇恨。 
  每次全群行猎,蓝眼睛都无所作为,还常拖集体的后腿,滞缓了攻击和逃逸速度,这更激起群狼的愤恨,唯有独眼老狼不嫌不弃地一如既往地爱它,且爱得死去活来,表达爱的方式是竭尽全力去照顾它,将自己分得的那份食物主动送给蓝眼睛,自己忍饥挨饿。 
  有了这份爱情,才使体弱多病、倍受欺侮的蓝眼睛活下去,度过难熬难捱的寒冬和食物极其匮乏的春三月。 
  潮湿的洞底有点霉味儿,也充满了女狼诱惑的气息。狼表示爱的方式在人看来有些恐怖,更会令其它动物不寒而栗,它们用猎杀动物的方式,去咬致命的区域——颈部。 
  独眼老狼将一腔强烈、火爆的爱,全凝聚在锋利的牙齿上,朝蓝眼睛清瘦的脖子咬一口,甜滋滋的液体顿时涌入嘴里。 
  这一特别的吻几近残酷!然而,蓝眼睛因被爱激动得不可言状,眼睛里盈满泪水。有生以来还没一只男狼热烈地爱过它,从未得到如此痛快淋漓的异性的爱。 
  遭遇激情的蓝眼睛周身热血沸腾,情不自禁地迎接雨夜从天而降的爱情,初夜总是难忘的……它们完成了造物主赋予的神圣使命。几个月后会有一个或两个生命诞生吗?其实这并不重要,独眼老狼欲望得到满足和宣泄。 
  雨夜让生灵们多情,独眼老狼伸出湿滑的舌头,一点点地把一切都献给它的情人脖子上的血舔干净,那牙痕很深的伤口血已止住,用不上一两天的工夫就可以愈合,并不感染。 
  爱终归是件消耗的事,它们都有些疲惫不堪,相互依偎着睡着了。荒漠上的报晓鸟开始啼唱,黑夜渐逝,黎明将至。 
  蓝眼睛甩起尾巴抽打着独眼老狼,轰赶它出洞,它恋恋不舍地离开。 
  独眼老狼刚爬出洞,猛地一阵旋风袭来,它还没等反应过来,脖子被尖利的东西刺破,这绝对不是爱的表示……如注的鲜血喷涌,天旋地转,它昏厥过去。 
  独眼老狼醒来时已经是正午,它明白了所发生的一切:狼王尖嘴巴毫不留情地惩罚了不经“明媒正娶”而获得交媾的犯族规之徒。 
  惩罚很奏效,独眼老狼果真收敛,不敢再去蓝眼睛的闺房——洞穴偷情,它被狼王彻底震慑住了。 
  仅仅是一次偷情,没有新的生命诞生。爱又不能继续的蓝眼睛,遭受失恋和病魔双重打击,身体每况愈下,毛管发乌,牙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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