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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文学]雪狼 作者:徐大辉-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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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松原动作极轻地走进病房。 
  “队长。” 
  “坐,坐近点。”林田数马和善地。 
  小松原把椅子往病床前拉了拉,靠近林田数马,瞅他包着纱布的眼睛。“没问题吧,队长?” 
  “问题大啦。”林田数马说。 
  “我舅舅怎么说?” 
  林田数马情绪低落,说:“右眼是保不住了。” 
  “啊?”小松原惊愕。 
  林田数马说:“你不愿意让我瞎一只眼睛吧?” 
  “当然不愿意。” 
  “那好,你帮帮我。”林田数马循序渐进地表达。 
  “我?” 
  “只有你能帮助我,使我不成为瞎子。” 
  小松原呆然地看着队长,几次想站起来,都被林田数马按下。“我不知怎么帮助队长?” 
  “听我对你说……” 
  满铁医院的大院里,生田教授一家为小松原的到来忙碌着,生田夫人在厨里指点着做鳗鱼饭。 
  客厅里,小松原和舅舅生田教授喝茶。 
  “小松原,你脸色很不好。”生田教授见外甥今天有些不对劲儿。 
  小松原极力掩饰,苍白的脸还是把什么都暴露无遗。 
  “到底怎么回事?”生田教授追问。 
  小松原迟疑不决。 
  “有什么事情说出来,看我能不能帮你。”生田教授说得很诚恳。 
  “舅舅,队长给我一个任务。”小松原有些哭腔,“我实在完成不了这个任务。” 
  “什么任务?” 
  “他命令我搞到一颗眼球。” 
  “啊!林田数马要你弄一颗眼球?” 
  “鲜活的……舅舅,我不能那样做啊!”小松原说着说着哭起来,“从一个活人的眼睛里抠出眼珠,我下不了这个手。” 
  “谁都下不了这个手,有一点人性的人都下不了这个手。” 
  “舅舅,队长还要求必须是一个年青人的,一个女孩子的。” 
  “这又为什么?” 
  “他说换上一只女孩子的眼珠,体验一下她们是如何看男人,那样一定很有趣。” 
  “有趣?”生田教授有些气愤,“一个健康的女孩子,给抠掉眼球,仅仅为了有趣?” 
  小松原向舅舅讲了令人发指的他们队长林田数马的暴行。 
  林田数马吃火车司机肝脏的事发生在去年秋季,接到上级命令的林田数马,在亮子里火车站将一司机截获,罪名是“通匪”。 
  守备队部的一间密室,正发生着狼群里的故事。一只动物如果活着被带回洞穴,目的就不单单为了果腹,凶残者把杀戮当成乐趣。 
  林田数马有一特殊的癖好——听人痛苦惨叫。火车司机却是一个死也不叫一声的人,这大大扫了守备队长的兴。 
  小松原不敢看受刑的场面,他躲到炮楼里。晚饭的时候林田数马叫他陪着用晚餐,二十三岁的经历当中,他第一次吃人肉宴。 
  烹调后的人肉端上桌,小松原很陌生,是什么肉从来没见过。 
  “来,”林田数马夹起一块肝蘸了辣根儿,“吃吧,美味的狼肝。” 
  小松原没吃过狼肝,狼腿肉他倒吃过,和狗肉没什么区别,甚至比狗肉要细嫩。他夹起一块肝学着队长的样子,蘸了辣根儿,将肝送到口中,咀嚼着。 
  “味道怎么样?” 
  “香,有点腥。”小松原蒙在鼓里,“狼肝很腥。” 
  “腥就多蘸辣根儿。”林田数马亲自夹块肝送到小松原的碗里,“吃惯就不感觉腥啦。” 
  小松原吃了第二块肝。 
  林田数马忽然大笑起来。 
  小松原愣怔地看着队长,感到莫名其妙。 
  “看来人变成狼很容易哟!”林田数马望着小松原,说,“连我们的小松原也能吃人啦。” 
  “吃人?”小松原脑袋顿时就大了。“我吃人?” 
  “是啊,吃人的感觉也没什么特别,人肝和猪肝、狗肝没什么两样。”林田数马笑,得意忘形。 
  “哇!”小松原猛然呕吐起来。 
  咣当!生田教授墩碎手里的茶杯:“岂有此理!” 
  “舅舅,队长说选我去吃那个火车司机的肝,是看我在队里胆最小,连一只鸡都不敢杀……舅舅,我不想当兵了,我想回家。” 
  “这可不行,兵役没有服完,你擅自离开部队,那就是逃兵,守备队惩处逃兵历来都是很严厉的。”生田教授说。 
  “可是我不走怎么行啊!队长逼我去抠一女孩的眼珠。”小松原走投无路的样子。 
  “眼球的事,我们共同来想办法。” 
  16 
  花膀子队风风火火地向荒原深处走,他们的第二个秘巢在人迹罕至的大漠里。 
  行进到一座土坨,卢辛对项点脚说:“你带好弟兄们,我回来前不要去踢坷垃(抢劫)。” 
  “大当家的你放心去吧,我照你的吩咐做。”项点脚说。 
  “再见弟兄们!”卢辛按照关东风俗,确切地说按匪行的风俗,抱拳和全队人告别。 
  “一路顺风!”众匪道。 
  卢辛坐骑的鞍子上还连着一匹马,那匹马空鞍驮着狼皮。 
  “挑(走)!”项点脚胳臂一挥。 
  花膀子队连夜挪窑是接受了项点脚的建议,事实上这个建议相当正确,它避免一次冲突,或者说把一次厮杀推迟了。处在火气上的韩把头抱着血洗花膀子队、为死去的弟兄报仇的心理,派吴双寻找卢辛匪队。赶到老龙眼,见到的是空荡荡的匪巢,人已不知去向,便回到玻璃山向韩把头报告。 
  这时,冷静下来的韩把头,改变了主意,暂时放弃了打仇家的计划,忙起狩猎队的事情,就是说把和花膀子队算账放在一边,这无疑给卢辛安心去哈尔滨放下不少的心。 
  卢辛独自去哈尔滨,不带一个弟兄,令人担忧。 
  “世面上很乱,叫两个弟兄同去保护大当家的吧。”有人提议。 
  “我自己去。”卢辛态度坚决。 
  “别劝了,听大当家的。”项脚点对提议的人说。 
  卢辛一匹马一杆枪独去哈尔滨,与他去哈尔滨的另个目的有关。项点脚心里十分清楚,相当一部分人也清楚,心照不宣而已。 
  从爱音格尔荒原到哈尔滨,虽然说不上千山万水,但也是翻山越岭,需要一些时间。好在卢辛在这条路上多次来去,驾轻就熟。 
  即使不是这样,卢辛每年也要去一趟哈尔滨。那里有吸引他的东西——俄国人开的妓院,乳白色小楼顶镶嵌的木马头和木浴巾磁吸着他,使他常常回先想起亚玛街上的特佩雷妓院。 
  哈尔滨街上的起着中国名字的“欢乐堂”妓院,实际是俄罗斯人开设的纯粹的俄国妓院,妓女们清一色的俄国女人。 
  山不转水转,水不转人还转,旋转的世界里把本不相及的东西转在了一起,卢辛和娜娜在“欢乐堂”相遇,真是超出想象的巧合,比小说还巧的情节安排,如此说来,上帝是最伟大的作家,什么样的故事他都能虚构出来。 
  “是你?”娜娜抬头见走进妓院的来人。 
  卢辛的惊异要比娜娜多几倍。 
  当年可以说是“性”使他们走在一起,而今辛卢为“性”走进妓院。五年后他们俩在最赤裸性交易的地方相遇,却有了意想不到的变化:娜娜就是“欢乐堂”的老板——老鸨。 
  “你们两人开妓……”卢辛问。 
  卢辛的话被娜娜打断:“是我自己,他死啦。” 
  大概他们的一切障碍都是那死去的男人,已经死了他们之间就不存在什么障碍。男女之间一旦没了障碍,那就是另一番景象了。 
  “你还很行。”娜娜在一件事圆满结束后说。 
  “你也没变化。”卢辛对比着往事。 
  在老鸨卧室的二人世界里,他们乘着记忆的翅膀,飞回到爱音格尔荒原最初的日子。 
  “马肚子下,我很幸福。” 
  “我也是。” 
  这是去年的“欢乐堂”里发生的一幕,去往哈尔滨的一路上,卢辛反复回味这一幕,把每个细节都回味几遍。 
  娜娜!对卢辛是一种呼唤。 
  他像一只急急赶回领地的狼,听到同伴在遥远的地方呼喊自己,觅声而去。 
  卢辛昼夜兼程,马不停蹄地朝哈尔滨赶。 
  “大当家的大概到了哈尔滨。”项脚点心想。 
  在爱音格尔荒原上的野狼沟,项脚点坐在月下的土冈尖上,望着东北方向,哈尔滨在那个方向。在他的脚下那个有着恐怖名字的沟谷里,是花膀子队的第二个巢穴。这里有草有水且沟深草密,环境适合于马队藏身,胡子黑话称藏身作趴风。 
  花膀子队没进入此沟前,这儿的主人是狼,它们选择此地做巢穴,和胡匪们不谋而合,同一个出发点——安全。 
  独眼老狼称王时代,独眼狼王带领它的全体臣民来到这里,掘洞建穴,几十个洞窟蜂窝在沟的两侧,正像人类模仿蜂巢建筑一样,花膀子队模仿了狼,把一个个马架(简易窝棚)建在狼洞旁,有的马架地下部分直接利用了狼洞,有些鹊巢鸠占的味道。 
  狼在选择瞭望方面是专家,从它们的洞穴望出去,十里长沟尽收眼底。几十个狼洞口朝着不同的方向,海陆空多角度地守望家园。狼有着很强的集体意识,每只狼都自觉地维护集体利益,都负起责任。 
  “我们向狼学习。”项点脚说。 
  选择野狼沟作为第二个巢穴,项点脚列举多个狼的例子,譬如狼群的秩序,狼群的纪律,狼群的组织……花膀子队就是要成为狼一样的群体。 
  生活在狼洞边,谁也不会去想狐狸。被狼的种种行径熏一熏,染一染,增加一些狼性,在极端险恶的生存状态下,似乎人有了狼性才能生活得更好。 
  野狼沟此时有一群喝酒的狼,沟中的平静生活被打破,马吃草和打响鼻声,让许多小动物不寒而栗。它们也不知这些过客从何处来到何处去,刺鼻的酒味儿呛得它们受不了。 
  有人唱起妓院的歌谣来: 
  馋嘴的哥你听仔细, 
  好一朵荷花漂水里…… 
  项点脚听后,感慨道:“憋的,纯粹憋的。” 
  花膀子队清一色男人,每到年关撂管(暂时解散),他们大都跑到镇上去,找相好的,找半掩门、卖大炕的,天翻地覆地释放一个冬天,转年拿局(重新集结)后,大半年的时间就没得机会,就得憋着。唱唱荤段子也是一种发泄。 
  项点脚倒不用担心花膀子队因憋爆炸了出什么事情,大当家的临走时托付照管好绺子,他感到肩头很重。守备队的林田数马不会善罢甘休,猎头韩把头也要找茬儿,时时刻刻都要提防这两个仇家。 
  为老巢安全起见,项点脚设了三道岗,最远的离野狼沟足有四五里路,只要发现可疑的人马进入荒原,就早早传消息给老巢,马队即刻顺着沟底逃走。     
  卷五 狼吃羊进肚肠     
  狼吃羊,一点一点进肚肠。——英国谚语 
  17 
  独眼老狼被狼王选作杀手——第一攻手时3岁,正值风华正茂,这第一次对它一生都很重要,成败决定它在族群中的地位,迈出这一步,它可以获得很多的权力,可以去竞选狼王,可以获得女狼的倾心和爱慕。 
  那一回,狼群围住一峰携带幼驼的家骆驼。 
  独眼老狼面对高大的骆驼它有些胆怯,满耳是自己嘭嘭的心跳。 
  这是一峰饱经风霜的驮载驼,背负着沉重一生跋山涉水,经历过肆虐的风沙,也经历过凶恶的狼群。岁月使驼峰渐渐沉降下去了,两腮干瘪,下唇松弛而垂拖,老眼里透出惴栗,它明白自己的处境十分危险,幼仔可能遭到凶残野兽的伤害。 
  族群数道目光投向独眼老狼,它受到不是一种鼓舞而是一种刺激,动物的许多行为都是刺激所致,毒蛇攻击人,蜜蜂蛰人,甚至老鼠咬人都是受到强烈的刺激。 
  刺激使动物产生超常的勇敢,独眼老狼勇气起来的原动力是众狼审视目光的刺激。它朝骆驼走近一步,只一步便停下来,停滞不前并不是它害怕,骆驼的目光是那样的似曾相识,它想起母亲黑眼圈曾经有过这种眼光,那是面对苍鹰来袭击,情形与眼前骆驼母子惊人的相似。母亲黑眼圈奋力护儿子,与鹰搏斗。独眼老狼蜷缩在母亲的腹下,听见鹰的翅膀利剑一样割破空间,寒光闪闪……鹰最终没得逞,母亲面额受伤,鲜血直流。 
  呜!—— 
  狼王尖嘴巴发出催促的声音,它不允许独眼老狼犹豫,逼它冲上去,完成杀手任务。 
  独眼老狼不能畏缩不前了,它走向对手前,还是用了下脑子,正面冲上去不成,食草动物的那张大嘴愤怒也相当可怕,骆驼一口咬断自己的脖子不成问题。 
  独眼老狼踽踽前行,左右周旋,与母驼近在咫尺,最佳攻击的机会终于来临了,只要它猛然一扑……就在千钧一发之际,独眼老狼见到那峰小骆驼,竟然不知道危险,头一拱一拱地嘬着奶,还滋滋味味的。 
  或许是这一情景,独眼老狼再次犹豫,自己曾经有过的并不遥远的经历迅速走过来:在母亲温暖的腹下拱胀鼓鼓的乳房,吮吸着香甜的奶汁。 
  独眼老狼迟疑不决贻误了战机,激怒了狼王尖嘴巴,它旋风般地扑向独眼老狼,利齿把它背部连皮带毛扯掉一块,痛得它嗷嗷直叫,母驼趁此机会护着幼仔冲出狼群,逃回村庄。 
  狼群一无所获,悻悻而去。 
  独眼老狼没有迈出这第一步,在族群中仍旧默默无闻没有地位。但是对它来说这次失败也有收获——明白了不服从狼王指挥,必遭到严厉惩罚。 
  食肉动物之所以自强不息,是记住仇恨。独眼老狼深记尖嘴巴狼王的仇,发誓打败它,自己做狼王。 
  …… 
  夕阳在独眼老狼渴盼中沉入地平线,夜色渐浓。流淌的小河洒满蓝色星光,刮了一天的风累啦歇了。 
  下露水前的大好时光里,昆虫开始鸣唱。顶卖力的是蟋蟀、蝼蛄,五音不全的声音,只能表明它们的一种心情罢了,青蛙声调粗粝,更算不上什么音乐。 
  大角马鹿高兴这样恬静、浪漫的夜晚,凉爽的风揩去一天的困顿。它自认为已经摆脱了那只独眼老狼,索性在草地上躺卧下来,一侧的眼睛望着高远的天穹。一年四季中,这样的惬意时刻少得可怜,即使在群体里,也时时警惕狼的捕杀。 
  大角马鹿充满幻想,永远没有饥饿,永远没有狼群的追杀,坦然、安全、舒服地睡上一觉,兴许还能梦见恋人和失散的鹿群。 
  大角马鹿是在韩把头狩猎队追杀时掉队的,它几乎找遍了爱音格尔荒原,也没找到集体。更残酷的事实它还不知道,十四头老幼鹿组成的群体,已死在韩把头猎队的枪口下,它是唯一的幸存者。 
  两天前它让独眼老狼盯上,开始没把那只风烛残年的老狼当一回事,还怀着耍戏一下昔日叱咤风云的狼王的心理。一天的时间过去,老狼步步紧跟着,那样的穷追不舍。大角马鹿思考是不是自己轻敌了。 
  甩掉它!大角马鹿加快速度后,它为自己终于甩掉了老狼长长地舒口气。因此当晚的夜色它看得很美好,夜莺悠然地啼唱,显然不是发生悲剧的夜晚。 
  然而,死亡正一步步地逼近大角马鹿。 
  独眼老狼一寸一寸地爬向目标, 那时大角马鹿还没睡, 眼睛睁得大大的, 借着残月的微光, 瞧着一只绕头上方飞行的夜鸟, 它猜不出鸟为何老是绕圈飞来飞去。 
  其实这是一只盲鸟,大角马鹿躺卧的地方有它的巢。 
  鸟转呀转,大角马鹿眼睛看酸,瞌睡过去。 
  独眼老狼抓住这个有利时机,猛扑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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