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喜欢我-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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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不用。”她心里明白,这粥一煲,怕不是给她一个人煲的。
“要的要的!你们进手术室一进就是几个小时十几个小时的,别把胃折腾出病来。还有啊,我买了些水果,洗干净了,你明早带去!哦,对!”裴素芬说着又去取了一大袋东西来,“你啊,年纪不小了,也不懂得保养自己,这个你记得用,吃完饭先敷面膜,然后按顺序用,先爽肤水,然后精华……”
阮流筝瞪着那一大袋护肤品,竟然不知道在这个方面妈妈比她精通多了……
“还有,我今天给你上街买了几套新衣服,你明天穿新衣服上班!”
当阮流筝看到那几套少女风的裙子加细跟高跟鞋的时候,彻底服了,“妈!我是去上班的!要上手术台的!你让我穿这个?不怕我脚断啊!”
第22章 宁想
“我知道你们要换衣服换鞋,你可以先穿着,等至谦看过以后再换……”说到这里,裴素芬立时住了口,知道自己说快了。
她就知道妈妈存的是这个心!
“妈!我跟他已经离婚了!离婚了!”她放下筷子,觉得这饭也实在是吃不下去了。
裴素芬自觉失言,在女儿面前很是羞愧。
阮流筝见妈妈这样,心中不忍,柔声道,“妈,您别再胡思乱想了,至谦他都有孩子了,难道我还去破坏人家家庭?”
“孩子?”裴素芬讶异极了,转瞬又笑了,“你说宁想啊?那是宁家收养的弃婴。可怜的,还在襁褓里脑袋就长了瘤子,被扔在他科室门口,他主刀做的手术,治好了也没人来领,父母是谁也查不到,至谦就把他领回家了。”
宁想……
阮流筝呆住了,脑中充斥的全是这个名字,裴素芬后面说的话她也只模模糊糊听了个大概。
裴素芬接着道,“至谦是个好孩子,凡是认识他的人谁不说他好?医院上上下下,从领导到同事,从病人到家属,就连保洁阿姨和食堂打饭的大嫂都说他好。你跟他离婚这么多年了,他也没交过女朋友,洁身自好,一心一意工作。再看看他从前对你,对我们,你这辈子上哪再找这么好一个人?”
裴素芬说完,发现她恍恍惚惚的,好像并没有在听,碰了碰她的手臂,“筝儿,听着吗?”
阮流筝眼神一晃,握筷子的手紧了紧,“妈,一个人全世界都说他好并没有用,他娶的不是全世界,只是一个女人,跟他过日子的也不是全世界,只是一个女人。”
“过日子?你跟他过日子的时候,他还不把你宠到天上去了?你到底还要怎样?筝儿,你们离婚的事我一直舍不得说你,可在我看来就是你在任性!闹脾气!我还以为脾气闹闹就得了,你还真给我闹离婚了!”裴素芬知道女儿脾气,这番话一直想说却不敢说,此刻一股脑说了出来,眼泪婆娑的,说完又劝,“筝儿,我知道你心里还有至谦,至谦呢,这么多年,你婆婆,不,你宁伯母托人给他介绍了不知多少女孩,他面也不肯去见,可见啊……”
“妈!”阮流筝知道妈妈要说什么,忙中途拦截了,“他连儿子都收养了,这辈子大概也不会结婚了!”
可裴素芬怎么甘心,非要把没说完的话给说完了,“所以,可见他心里还有你啊!不然怎么不结婚不谈恋爱?离婚了还时时对我们照拂?”
“妈!您不明白!他不结婚不恋爱不是因为我!”阮流筝有些厌了这个话题,“妈,有些话我从来没对你说过,如果我真的幸福,我怎么会离婚?我是刁蛮任性的性格吗?我不否认,他对我好,对你们也好,可那不是我想过的日子。妈,我好不容易有了新的生活,再也不想回到从前的日子里去,所以这粥啊水果啊什么的,我不会再带了。妈,从此不要再提至谦这个名字了,好吗?”
第23章 遇见1
“可是你一个女孩子,年纪也不小了,别人在你这个年纪孩子都上幼儿园了,你才开始事业起步,你这得多让爸爸妈妈操心啊!”裴素芬一脸的愁苦。
“妈,起步是好事啊!证明一切都重新开始了。以后的日子,我会好好工作,赚钱养你们,你们放心,我会恋爱,遇到合适的人我也会结婚,会有自己的小孩,妈,您就安心等着当外婆吧!”她只能这般宽慰妈妈了。
在妈妈的唉声叹气中,她默默吃完晚饭,回房间看书去了。
她知道,即便话说到了这个份上,妈妈还是对她和宁志谦不死心,始终认为宁志谦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可是,妈妈不知道,宁志谦是她的好女婿,是前公公婆婆的好儿子,是病患的好医生,固然也是她阮流筝的好丈夫,然而,他还是想想,是某个人独一无二的想想,就连他收养的儿子,也取名宁想。
每个人都有过去,她理解,就好像,时隔六年,她的白衣宁学长依然在她心里,时光始终不能将他的影子磨灭掉。也许,下一个六年,再下一个六年,他还会残存在她心中,她甚至会带着他的影子嫁给另一个男人,但是,一旦她决定嫁了,就会为这个男人给出自己全部的温暖,而不是温柔表象下的冷漠。
是的,冷漠。
在她和他的婚姻里,所有人都只看到了他的温柔和宠爱,只有她自己,看到的是无望的冷漠。
她努力过,也从不曾想过要取代他心尖上的人,她只是希望婚姻这条路,可以两个人一起走,但是,也许是她努力的方法不对,她终究耗尽了所有的力气,仍然觉得孤独而冰冷,而她,又怎么会让自己将那条孤独而冰冷的路再重走一次?
其实,最初的最初,他并非那样冷漠的一个人,她也曾不止一次看到他的笑容,如春暖花开,虽然,那暖并非因为她。
第一次见他,她还没过十八岁生日,医学院大一学生。
那时候的她简单、快乐、无忧无虑,还有些女孩子丢三落四毛毛糙糙的小毛病。
有一回,就是因为粗心,去实验室的时候忘带了东西,只好返回去再拿,同学们都走了,她一个人小跑着赶去。
还是因为粗心,加上迟到而慌里慌张,竟然走了错了实验室,一头闯进去的时候,里面安静得吓人。
她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刻……
整个实验室里只有一个男生,一身白衣,正在摆弄显微镜。
她的突然闯入惊动了他。
他抬起眼眸。
所有的所有,都源起于这个一个抬眸,之后的一切都不一样了……
她后来想了很久,是那天阳光太耀眼?亦或是彼时的少年太过明媚?堪堪一幕,竟然勒住了她的呼吸,也勒住了她后来的人生。
第24章 遇见2
她有心想要再回想当时是怎样的情形,然而,即便是现在,她也想不起彼时的实验室是什么样子,他的周围除了那台显微镜还有些什么。
她只知道,停滞的呼吸里,她所有的思绪也随之停滞,只觉得世间所有美好的词汇,诸如眉目如画丰神俊朗之类的,都不能形容眼前之万一。
他不是画,是她命里的遇见。
一眼之间,星光灼灼,银汉迢迢。
只是一个瞬间而已,却仿佛穿越千年,仿佛她轮回百转,只为了这一刻的遇见。
“有事?”
轻柔的一句,他周围的光芒万丈尽褪,她的呼吸也终于回归。
她知道,那一刻她的脸是红透的,极不自在的咳了两声,“对不起,我……我走错了……”
之后,便心慌意乱的落荒而逃。
而事实上,她已经不知道她自己的实验室到底在哪里了,后来的时间里,她一直浑浑噩噩心如揣兔,至于怎么找到实验室,怎么进去的,又怎么在做实验的时候打坏两只烧杯,都如同在云端一样。
她闯入了他的实验室,而他,从此闯入了她的心里。
情窦初开的少女,爱一个人有时候真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所谓的一眼万年,并不是小说和故事,心动,就是一个瞬间,你看的你一眼,就是一个传奇。
因为上了心,又因为同在医学院,再遇见并不是难事,可那仅仅也只是遇见而已。
她和他曾在通往的教学大楼的路上擦肩而过,也曾和他在同一个阅览室里看过书,因为曾偶然发现他清晨会在操场上跑步,于是爱睡懒觉甚至逃早操的她会天不亮就起来,只为远远跟着他跑,不需要靠近,只是和他共着晨风中的呼吸,便是幸福的、忐忑的、满足的……
越来越多关于他的信息从别人那里获得。
他叫宁至谦,学生会主席,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已经在有影响力的学术专刊发表论文多篇,校园钢琴王子,曾代表医学院和音乐系钢琴小王子PK而毫不逊色,运动健将,医学院篮球队主力,带领院队蝉联校园杯篮球冠军……
越来越多的光环加诸在他身上,每多一环,她就觉得他离自己遥远了一些。
更何况,她还知道,他会的不仅仅是他们口中的那些。
他会弾吉他,而且唱歌很好听。
这是她偶然发现的秘密。
那天她晨跑起的很早,天还是全黑的,操场上一个人也没有,头顶的星星在最后黑与白的交接时刻闪烁着微弱的光芒。
就在她以为自己来得太早的时候,听见吉他solo的声音。
第25章 Because I love you
徐徐风起,树叶缓缓和音。
她停住了脚步,寻找这琴音的来源,隐隐看见田径场的高台上,坐着两个人,她看不清是谁,直到后来歌声响起,她才辨别出来,是他的声音。
“If/I/got/down/on/my/knees/and/I/pleaded/with/you,If/I/crossed/a/million/oceans,just/to/be/with/you,Would/you/ever/let/me/down?If/I/climbed/the/highest/mountain,just/to/hold/you/tight,If/I/said/that/I/would/love/you,Would/you/ever/let/me/down?Because/I/love/you,so/don’t/let/me/down……”
那一刻,泪水迷蒙了她的双眼。
不是因为她的暗恋将永远成为暗恋而难过,而是这首歌是她的最爱,《Because/I/love/you》,词词句句,情深款款。她一直认为,一个男生一定要很爱很爱一个女生才能唱出这样的歌来。
而他,在她眼中从来是那不可追逐的云,高高在上,光芒万丈,是天之宠儿,是神一般的存在,喜欢他的女生何其多,大约只要他一个眼神,便会有人趋之若鹜而上,可是,他竟然会为一个女生唱这首歌!穿越山,穿越水,以膝相求,只为乞她一句don’t/let/me/down……
他那样的人,也会有人舍得他let/down吗?
她没有离开,她很好奇,究竟会是怎样一个女生让她心中的神折断羽翼,降落尘埃,像一个普通男孩一样忐忑不安地谈着吉他唱着歌?
她真的好羡慕那个女生……
她坐在隐秘的角落里,静静地听着吉他声一遍一遍重复,听着他一遍一遍地唱着:because/I/love/you,love/you,so/don’t/let/me/down……
天色在他一声声低柔深情的歌声里转亮,她的眼泪也在脸上刷了一层又一层,她终于看清了他和女孩的模样。
他牵着女孩的手一起在跑道上奔跑,那女孩很漂亮很漂亮。她一直觉得自己除了个子稍稍矮小,也算得上个美人,在新生里,也被评为班花的,可跟那女孩一比,她瞬间觉得自己只是一朵小小野菊,而那女孩,是芍药,是牡丹,是玫瑰,美得风华怒放。
她忽然觉得踏实了,大约也只有这样的女孩才配得上他吧……
她听见他笑,大声地,张扬地,在奔跑中肆无忌惮地笑,恰如一个春风得意风华正茂的少年该有的那样……
在他的笑声里,她抹干自己最后一层泪水,听见女孩叫他想想。
想想?好可爱的名字……
酸涩中,她也笑了。
宁学长,从此,喜欢你就是我一个人的事了……
不,从来都是我一个人的事啊!
祝福你,宁学长。
第26章 才子佳人
后来,她知道那个女孩叫董苗苗,非但美得耀眼迫人,还是中文系才女。
所谓才子佳人金童玉女,便不过如此了。
她不嫉妒,也不难过,真的。
她从来没有追过星,宁至谦于她而言就像天空里最亮的那颗星。如果说,最初暗恋他的她还幻想过有一天能和他牵手于迢迢星空,在得知他有女朋友之后,就再也没有这样的想法。
她依然喜欢他,依然会去晨跑,依然在离他很远的身后凝望他颀长的背影,依然收集着关于他的一切消息,为他欢喜,为他骄傲,就像一个追星的小粉丝,在她自己的角落里,默默享受喜欢他的喜悦。
他打篮球的时候,她挤在医学院的拉拉队里,兴奋地红着脸大声喊“医学院加油!宁至谦加油!”。她真的很庆幸自己和他同一个学院,让她可以有资格来这样理直气壮地呐喊着他的名字,还不被别人知道她心里的小秘密。
而往往终场以后,他从群情激昂的人群中走出,抛下所有为他欢呼的人,只朝着一个方向挥手,神采飞扬的一句:苗苗,过来。
是啊,全世界给他的欢呼和喝彩他都不在乎,他在乎的只是那个叫苗苗的女孩,他的神采飞扬只为她,然后轻轻问一句:我今天棒不棒?
他只需要苗苗的肯定。她看见的,有时候苗苗夸他,他便开心得像个小男生,有时候苗苗臭他,他的脸色也跟着耷拉下来。
她甚至在晨跑的时候看见过他们吵架,他低声下气地认错哀求。
那样的表情让她觉得既可爱又心疼,原来被她供在神坛上的宁学长也有这么接地气的时候,可是,身为小粉丝的她又觉得,跟他在一起,怎么还舍得吵架啊?怎么舍得他认错了还不原谅他呢?如果换成她,她一定舍不得。
那时候的她,并不知道,很久以后自己狠下心来的时候却是比苗苗更舍得……
可是,还是为这样的他和苗苗开心,她当真是百分百铁粉呢,非但粉他本人,连同他女朋友也一起粉了。喜欢听别人说起他和苗苗的恋爱故事,喜欢看他们秀恩爱,看着他们幸福了,好像自己也幸福了一般。
渐渐的,没有人不知道他们这一对,因为他们两人都太优秀,那么般配,又爱得那么高调,连老师都逐渐知道了。那时候的大学,对谈恋爱这种事学校的态度是不禁止可是也不支持,但是老师们谈起这两个人,都是竖大拇指的,一个字:配。
所以,他们成了校园情侣的楷模。
最震撼的是那次辩论赛了,最后杀入决赛的就是中文系和他们医学院,而董苗苗和他,分别为自己队一辩。
比赛前,系里都在传一个笑话,说学生会的几个人给他下了禁令,不准他放水,要他为荣誉而战,哪怕回家跪搓衣板。
第27章 秘密
这场辩论赛因为他和董苗苗的对战,热度一路飙升啊,礼堂里座无虚席,每一道走廊每一处空间还都站满了人。
那天的辩论赛精彩极了。
大概她带了感情色彩的原因,总之,在她看来,她这辈子再没见过更精彩的辩论赛。其中最出彩的就是自由辩论,开始两队八位辩手还能你来我往,后来变成他和董苗苗两个人的秀场,唇枪舌战之下,别人简直插不上嘴。
她作为粉丝,看得又兴奋又激动,跟着大家一起鼓掌,手掌都拍红了。第一次见识中文系才女的风姿,她发自内心地钦佩。这两个人,除了他们自己,真的再也没有人配得上。
她最初也在怀疑,他会不会放水,因为她见过他在董苗苗面前低声下气的样子啊,可是,看见这一幕,她觉得自己大错特错了,如果他放水,董苗苗才会生气,真正的相配是像他们这样,彼此欣赏,共同飞翔。
比赛的结果,最后还是医学院胜,自由辩论到了后期,董苗苗有两三处没跟上他的思维,比他稍逊一筹。而作为医学生,整个团队的逻辑性和严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