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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1章

女奴为后一夜新娘-第341章

小说: 女奴为后一夜新娘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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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比如李商隐的仕女图。当时,他只瞄了一眼就锁进了箱子,从此沉沦不知。现在忽然想起,也许,她见了会喜欢吧?

她的鼻息依旧沉沉的,他却热切起来,因为他想起了自己珍藏的那一箱子锦绣宫衣。终于,她有能穿上的一天了。

一轮朝阳升起,天空一片艳红,潋滟的云慢慢的游走,然后,变成一种深蓝的白,如一群慢慢在游弋的羊群。花溶睁开眼睛,那双豹子般的环眼正凝视着自己,带着一种深切的怜惜,甚至悲伤。

她心里一抖,揉揉眼睛,笑起来:“我竟然睡着啦,天都亮了,我们该上路了。”

他依旧没有做声,只是凝视着她,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她的脸上浮起一丝红晕:“秦尚城,快走啦,海陵这厮还在搜捕我们,如果他返回就不妙了……”

她说话的声音也是沙沙的,如一只手在细细的叶面上弹过,悦耳,带着难以言喻的一种风情。但眉间,神色,却是小虎头——不知为何,他老是想起小虎头,撒娇的样子,委屈的样子,一举一动,仿佛不过是空间和时间的转换,皆如一人。

他的声音温存,那是粗豪中的一种温存,所以听起来很奇怪。他其实,是不善于这样的语气的。

“丫头,我们回家吧。”

她无限喜悦,迫不及待:“我好想马上见到小虎头。”

“儿子应该长高一截了。我走的时候,他才到我这里……”他比划着。

她嘟囔着:“这么久没见面,真不知他还认不认得我。”

“如果连你都不认得了,老子就揍他。”

花溶呵呵笑起来。

前面,是等候的一支小分队。

一匹黑色的骏马精神抖擞,显然,那是事先就为花溶准备好的。他们惊奇地看着这个女人,皱巴巴的一身衣服,苍白无血色的脸庞,唯有头发,垂落在身后,像被精心梳理过一般。这是一种诡异的搭配,不堪言说。

花溶并为意识到众人的异样目光,径直看向那匹马,赞道:“真是匹好马。唉,可惜我的黑月光。”黑月光在激战时跑丢了,它是一匹训练有素的超级良马,如果不是遇到了极大的凶险,绝不可能不追上来。

牵马的士兵非常恭敬,带了满脸的欣慰和笑意,微微鞠躬:“夫人,请。”

她才发现,是刘武。他戴着一个眼罩,那是他奋勇杀敌的证据,虽然失却了一只眼睛,却更给他增添了一种英雄的气质。是他和马苏影响了秦大王,还是秦大王影响了他们?这两个人的力量,甚至,也许来得比自己还大。如多年的好友,她忽然笑起来:“刘武,谢谢你。”

“不敢,夫人请。”

她的手搭在马鞍上,身子一轻,是秦大王的声音:“你跟我一起。”话音中,身子再次被他抱入怀里,上了他的战马。

他一挥手:“上路了。”

然后,一马当先。

花溶靠在他怀里,脸上微微一红,低声道:“这么多人呢……秦尚城,你……”

章节目录 第573章 复仇

她的羞涩,如清晨的一缕凉风,他呵呵大笑,非常得意:“谁管那么多?谁敢说个不字?老子想怎样就怎样。丫头,老子就想这样抱着你,一直抱着……”

本是担心着万一再次遇敌,但听他如此,她也就不再说什么了,只依靠在他怀里,非常放松,甚至连自己的弓箭都没佩戴了,而是挂在他的腰上。

第一次,她像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享受着娇弱的姿态,一切,都交给他。

灾难也罢,幸福也罢,自己,只管享受,这样,不好么?!这样,真好。

她低低地问:“刘武的眼睛会好么?”

“好不了了,他成独眼龙了。我把抢劫的25万银子拿了一万赏赐他,他竟然不要,全部用于装备野人们了。他和马苏跟了我这么多年,出生入死,我总不能亏待他们。也罢,就等回海上去再说。”

她更是欣慰。刘邦一个市井无赖,有了萧何韩信,也能逐鹿中原;秦大王,他这一生,最大的转变,其实,并非遇上了自己,真的是遇上了刘武、马苏。

“丫头,我已经派出一批人先行,护送银两回去了。”

她本就在好奇那批银两的用度和安排,那么庞大的数量,绝无可能掩人耳目,悄无声息地就藏好了。他压低声音:“为了藏好这笔银子,我真是费劲九牛二虎之力。现在,海陵每天都在追捕搜寻。老子岂能让他们找到?幸好,野人中有熟悉捷径的,我们走了一条密道。但是,这批银子要真正送回岛上,却实在太难了。”

她寻思一下:“其实,也不用送回岛上。”

他眼睛一亮:“你的意思是?”

“路途遥远,走陆路太不安全。现在宋金大军都陈兵边境,我们何苦招惹事端?”

“好。我也是这么考虑的。”

她忽然问:“你怎么向耶律大用交代?”

他的目中露出一丝狡黠,这种狡黠的残酷,是她多次见过的,他从不在她面前掩饰这一点。

“老子根本不用向他交代。”

“啊?”

“这里是他的地盘,老子岂会蠢得送上门去给他把柄?”

“但是,两方结盟……”

“屁的个结盟。得利的全是他一个人。他要的什么,老子清楚得很,这次,就算老子做了亏本生意好了。他再要得寸进尺,老子也不是吃素的。”

经过了这么多事情之后,花溶已经明白,耶律大用绝非能成大器之人。单凭他和海陵的合作,便可以看出其人目光的短视。他生性阴鸷,器量狭窄,虽有毒计,却无明策。他也不过就是在那一方大漠上纵横罢了。

花溶没有再说什么。秦大王并非正人君子,耶律大用,也非雄才明主。这两人遇到一起,她压根没想过要让秦大王成为什么道德楷模。弯路走得太多了,乱世太过艰难,也许,就需要他这样的人。

她又问:“马苏航海会回来了么?”

“他们这次走得不远,按照行程估计,应该快回来了。丫头,我还有许多大计,需要他们回来相商。”

“也不知道我能不能帮到你。”

他笑起来:“丫头,你知道么?只要你在我身边,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助了。”

忽然想起那名营救自己的神秘的金将,尽管隔了那么远的距离,也是知道的,那是专程为自己而来。还有陆文龙,当时,自己怕他难过,就没告诉他,悄然离开。相处那么久的孩子,甚至付出的关爱,比对小虎头还多得多。她却没有说话。此时,自己还能有什么办法呢?

倦意再次袭来,她懒懒地闭上眼睛,头顶,阳光暖暖的。

半晌,嘴唇一阵温润的湿润,痒痒的,很想笑,却又忍着。他偷看,她依旧睡着。他放心了一点,却还是如一个小偷,再次磨蹭上那柔软的唇,忽然发现她的长睫毛颤动一下。他吓了一跳,立即移开。

她脸上慢慢有了笑意。这笑意鼓舞了他,那是他多年以来的向往:亲一下,就亲一下。现在,却是可以肆意的,不限时的。忽然就想肆无忌惮,跟怀里火热的娇躯缠绵悱恻。她起初还忍着,任由他的深入浅出,慢慢地,就发现,那亲吻其实是何等的陌生。秦大王,他粗豪如此,多年来,竟是连真正的亲吻也没学会么?不是不会,而是慌乱,因为,用心和不用心,那是完全不同的。“会”和“精通”,那是两回事。本质上,他原来也只是个穷凶极恶的孩子,还有许多东西,都要从头开始。

她温顺地承受,但是那种灼热的气息越来越浓烈,如一锅即将沸腾的水,咕嘟咕嘟,冒着泡,要将自己浑身融化。浑身透不过气来之际,她忽然伸出舌头,轻轻地咬了一下那厚厚的唇。那种酥麻麻的感觉,顿时从脑门直冲脚板心,他身子仿佛都抖起来,这才是亲吻,是两心交融时的亲密无间,原来,亲吻也会具有如此巨大的魔力,胜过一切的甜言蜜语。他捏着她的手,那手是如此柔软,温存,带着微微的热意,仿佛执手之间,也会**无限。

相识许多年,今日始相知。

他开怀大笑,她的脸红得如煮熟的虾子,蜷曲了身子,娇羞如小女儿情态。

士兵们,甚至刘武,都从未听过秦大王这样的愉悦大笑,纷纷好奇地看过去。但是,他高大的身子紧紧揽住她的娇小,他们什么都看不到,只在急马奔驰里,看到随风摇曳的长长的黑发……

缠绵悱恻

“大王,有人追来了……”

是刘武的声音,大煞风景。他这一路,都密切地注视着哪怕是最微小的动静。前面的探子本要禀报秦大王的,也不知为何,此时并不想打扰他,报告给了刘武。

秦大王坐正身子:“是什么人?”

“还是金军,但不知道是不是海陵的队伍……”

只要是金军,那都是敌人。秦大王勒马,看看丛林的方向,这一行人要藏起来并不困难。但是,此时他已经不想藏身了,而是要尽快赶回去。

“往东。”

“是。”

花溶一直靠在他怀里,似睡非睡,这时,才睁开眼睛。他见她的视线落在自己腰上的弓箭上,一拉马缰,依旧牢牢圈住她,贴在她耳边,柔声道:“丫头,别怕,一切都交给我。什么都别怕。”

她唔唔一声,没有再说话,头靠在他的胸前,硬邦邦的,如枕着一个软木的枕头,舒适而安全。许多年抗争的勇气和力气,这时,都消失了,手脚都是软绵绵的,明知战斗在即,也提不起精神。却奇异地,不觉得害怕。原来,自己并非女战神,而是小女人——好逸恶劳的小女人。懒惰,真是一种美妙的东西。

来人并非海陵的部署,而是另一支金军,数量并不多。他们看到为首之人怀里抱了一个女人,看准他行动不便,不由分说,便来围攻此人。可是,他们很快发现自己错了,因为那个高大的壮汉,长长的手臂,长长的大刀,一路过关斩将,所向披靡,甚至,他的左手一直还牢牢地揽着那个女人,只用右手,整个人如林间纵横来去的虎王。

一路上,她都微微闭着眼睛,耳边,传来呼呼的风声,听得马蹄的声音,还有厮杀声。秦大王的割鹿刀的声音,暴饮了鲜血,一刀下去,仿佛是碎骨的声音,一滴的血正要溅到她的脸上,他身子一侧,完全遮住了她。

这时,她才慢慢睁开眼睛,依偎在他怀里,看着他如何一刀一刀地迎战敌人。瞬间的闲暇处,他的目光落在她苍白的脸上,更是来了精神,如一个英雄,要在自己心仪的女子面前,不顾一切地展示给她看——那是几千万年的雄性法则,展示自己的强大、力量和英勇,就算为此战死,也在所不惜。

她专注地看着一滴滴的鲜血,一个个飞舞的断肢残臂……其实,他们彼此之间都是陌生人,也没有任何深仇大恨,在这之前,你没见过我,我也没见过你;在这之后,也许也不记得对方的容颜。但是,他们就是要厮杀,拼命地厮杀。这就是战争,令人疯狂的战争。每个人打着各种旗号的幌子,理由都很奇怪,每一项看起来都冠冕堂皇,其实,每一个又都荒诞不羁。

这就是战争。

人都惧怕动物,因为动物野蛮残忍;其实,人们不知道,自己比动物野蛮残忍一万倍。

她神思恍惚,回忆起自己这半生,十多年的时间都在厮杀里;宋金对决,靖康大难,自己和鹏举保持着何等的热血,出生入死,金戈铁马,最后,却是劳燕分飞,天上人间。心里有泪,却再也流不出来。忽然想起临安那一战,也是这样,无数的人围住自己夫妻二人,血流成河,因为那么奇怪的理由,就要非杀之不可。耳边隐隐响起岳鹏举的临终前的声音:

来世必杀赵德基!

来世必杀赵德基!

来世必杀赵德基!

他,其实,一直那么渴望着复仇!一定要复仇!

就算杀人是一件很荒诞的理由,也必须杀下去。就如战争,那么荒谬,却总是千百年的要延续下去。只是,自己太累了;要歇歇,歇歇再上路了。

她一眨不眨地看着那些倒地的人,没有愤怒,也没有怜悯,更没有惧怕;仿佛是一种空前的麻木。人啊,生命那么高贵,却又那么低贱。

章节目录 第574章 没死

不知何时,马忽然奔跑起来,是刘武的喊声,精神抖擞:“大王,都杀掉了……”

秦大王右手一挥,鲜血顺着刀背往下淌,反衬着雪白的刀光,带着一种残忍的艳丽。

原来,杀人,也是一种美!

她闭上了眼睛,没有再看,只在这一刻,是一个厮杀的旁观者。她想,以后,自己都是旁观者了?为什么旁观者总是比参与者更加轻松?

铁马飞奔,秦大王低头看她的脸,她的脸依旧是惨白的,甚至连血都没溅上一滴。他笑起来,无限欣慰,拉缰加速,往自己的目的地跑去。

这是一片清澈的湖泊,水草丰茂,牛羊成群,各种小动物徜徉其间,很多都是没有见过的。仿佛还从无人类的足迹。

众人终于停下脚步,稍作歇息。

双脚重新踏上坚实的土地,花溶抬头,才看到一地的昏黄。红色的残阳投射在湖水里,波光粼粼,像打碎了的红玉,揉碎在水藻间,一伸手,仿佛能抓起来。

无数的晨昏,无数的夕阳,自己和他之间,总是在这样的残阳里重逢,对对错错,参差其间。

捧一捧清水浇在脸上,前所未有的舒爽的感觉。解开头发,整个人都沉浸在了湖水里,干净,舒适,洗涤了一身的尘埃。

不远处,秦大王站在一边,他也早已揭下了帽子,精赤着上身,洗去一身的疲劳。忽然抬眼,看到她,看到她就在水里,就在不远处,身子被水草遮住,只能看见一片的绿色,如黑发的水妖,身子也化作了绿藻。她的脸被夕阳反射成一片奇怪的绯红,眼睛如绿藻之间的两颗黑色的宝石,又像两颗紫色的葡萄。

浑身热切,脚步却停留在原地,似不敢上前一步,不敢惊扰了她的沉思。他眨眨眼睛,时光仿佛在流转,又或者在重生,不是一个热血沸腾的男人,而是一个患得患失的小年轻,难以言喻的那种因为期待带来的愉悦,带点痛楚的向往和冲动。这才意识到,自己是在和某一个女人恋爱。

恋爱啊!

脚下是一片无名的水草,夹杂其间的是星星点点粉红粉蓝粉黄的小花。他完全是无意识地,就着柔韧的水草,编织成一个大大的花环,点缀了满满的鲜花,拿在手里,仿佛自己心里也顿时开满了鲜花。

他慢慢起身,迎着她,这时,她早已从水藻里出来,洗涤后的衣服被夕阳和风吹干,带着盛夏的热气,那是一种非常柔软的丝绸,铠甲内里的单衣,现在那么舒服而熨烫地裹着身子。她抱着腿坐在一块大石头上,静静地看着最后一抹晚霞隐匿在云层里,然后,就是黑的世界了。

他走近了,迎着她,看着那一截露出的小腿,那是胡裤,除掉了靴子,她光着脚丫,雪白的脚,粉嫩的腿,像第一次的时候,美丽而充满诱惑。

他傻傻地走过去,目光始终落在那截小腿上,根本无法移开。仿佛,那就是整个的世界。

她依旧抱着膝盖,只是微微抬起眼睛,看他一眼;扑鼻的芬芳,那个大大的花环戴在她的头顶。他痴痴地看着她,仿佛她是这林间的仙女,美丽,纯洁,又无比妖娆。

她迎着那火热的目光,心跳忽然加速。以前,在他面前,她从来不曾如此心跳。啊,那样的沧桑的脸,就算是一池的湖水,也洗涤不去的沧桑;许多年了,历经风雨的人,他还能有这样初生一般的眼神。这是何等的不易。

以前,总是鄙视他的,总是觉得他满身罪孽;

她不经意地看自己的双手,那么白皙,可是,她自己却知道,那也已经沾满了各种各样的鲜血。

而自己,却没有了初生的眼神,永远也不会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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