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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空间之农女皇后-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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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面子问题

早饭她昨晚就想好了,蒸上一锅松松软软的米饭,切一盘儿水晶冻,配上蒜泥和酱油;用兔骨架熬一锅香浓的骨汤,孩子们正在长身体,什么都没有骨汤进补;再做一盘儿肉丝炒实蛋,但今天的实蛋会比昨天的更好吃,因为今天多了一味儿重要的调料——孜然!

做饭时,她特意多做了一些,带出了四只神兽的一份儿,饭好后,她先把神兽的一份儿送进空间,这才端着饭菜,进屋去招呼娘和孩子们!

“娘,开饭了!”

她把晶莹剔透的水晶冻和卖相极好的肉丝实蛋摆在了炕桌上。

“长姐,这是什么呀?真香啊!”

武儿被饭菜的香味儿勾醒,从被窝探出毛茸茸的小脑袋,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盯着桌子。

采薇摸了摸他鸡雏似的小脑袋,温柔的介绍说:“这是水晶冻,肉皮熬制的,蘸着酱油蒜末吃,很香哦!还有这个,叫肉丝凤凰蛋,酒楼里可是买八十文一盘儿的,武儿要不要起来尝尝?”

“要要要!”武儿鸡啄米似的点着头,顾不得贪恋被窝里的热乎气儿,一咕噜爬了起来,急急忙忙的穿衣服。

文儿也起来了,不同于武儿的慌手慌脚,他有条不紊的穿着衣服,一双明亮的大眼探究的看着桌上的菜,“姐,这些菜你是怎么想到的!”

采薇咳了一声,眼睛看向别处,说:“这是姐是在镇上听人说起的,就试着做了做,没想到会这么好吃!”

不是她不善说谎,而是面对文儿那双清澈的眸子,她觉得,在这个干净的心灵面前,即便是善意的谎言,也是一种难赎的罪过。

“哦,是这样啊!”

听了采薇的解释,一家人不疑有他,很快的洗漱完毕,围坐在了桌前。

“嗯,果然好吃!”

娘亲杜氏尝了一口,交口称赞道。

娘动筷儿了,孩子们也纷纷举箸,吃了起来。

“太好吃了!”

“我还从没吃过这般好吃的东西呢!”

一家子热热闹闹的吃着、喝着,吃的热火朝天,汗流浃背,饭桌上,只能到孩子们的咀嚼声,喝汤声和偶尔的几句赞扬声。

顷刻间,一盘水晶冻和一盘儿肉丝凤凰蛋见了底儿,采薇端起盘子,想再切一块儿水晶冻上来,给孩子们下饭。

杜氏叫住她,说道:“白米饭家里很少吃到,即便是没有菜,干吃饭也一样吃得香甜,何况还有汤!剩下的水晶冻留着吧,一会儿分成两份儿,一块儿给你周婶子,另一块儿给你穆三叔家送去吧。”

杜氏口中的穆三叔,正是和穆仲卿一起出去贩卖山货的本家,和穆仲卿一样,穆老三从六月份离家到现在,也还音讯全无,家里只剩下穆三婶带着一个十五岁的女儿采莲过活。

杜氏为人善良,知道穆三婶一个人带着女儿过活艰难,又一向和周婶子亲厚,所以宁可自家少吃些,也要给她们送去尝尝。

采薇认同娘的做法,“嗯”了一声,坐下来接着吃饭。

饭桌上,尽管没了主菜,孩子们依然吃得津津有味儿,他们大口大口的吃着白米饭,时不时的“哧溜”喝上一口奶白的骨汤,一顿饭吃完时,饭桌上竟然没剩下一粒米、一口菜、一滴汤!

饭毕,杜氏亲自将水晶冻一分为二,一块儿交给武儿,让他送到周婶子家去,另一块儿交给了文儿,命他给穆三叔家送去。

两个孩子走后,采薇没等娘开口,就猜到了娘的心思,她一把拎起家里的水桶,说:“娘,缸里没水了,我去打水。”

说完,一道烟的跑了。

杜氏摇摇头,无奈的说:“这丫头,怎么忽然厌恶起针线了!”

采薇装作没听见娘的话,拎着水桶直奔村中的老井而去。

当然,她不是真的去打水,空间里的溪水甘甜清澈,不知比村里老井的水好喝多少倍,而且空间里的东西都沾有灵气,说不定那溪水还有什么美容治病的功效,她才不会舍近求远去老井那儿打什么水!往井那边走,不过是做个样子,糊弄糊弄娘而已。

走了一会儿,路过一户人家的柴禾垛时,她停下来,四处张望了一下,见附近无人,便迅速躲进柴垛里,轻喝一声:“进!”

话音刚落,人已经进了空间。

空间里静悄悄的,几只神兽不知躲到哪里休息了,采薇也没叫它们,只自己一人拿了把剪刀,来到异香四溢的小院儿。

小院儿里静悄悄的,院里的花开得正盛,姹紫嫣红、争奇斗艳,好不热闹。但也有一些开败了的花,在枝头上摇摇欲坠,采薇在花丛中穿梭着,将那些开败了的花剪了下来,装进一个小袋子里。

娘和弟弟妹妹们的脸色都是蜡黄蜡黄的,调养了几天也没什么效果,这让采薇看得很是心塞。有心拿养颜果去给他们,又怕吓到他们,自己也委实编造不出这果子的来历,也只好想些别的法子,来改善一家人的肤色。

院子里的花都是世上难寻的异宝,把些干枯的花拿来泡水喝,或者泡在洗脸水中洗脸,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功效吧!她自己的“面子”问题已经解决了,现在急于改善一家人的容貌。

她很希望娘恢复到从前的倾国倾城,也希望菲儿能变成一个水嫩嫩小萝莉,更希望两个小弟弟能变成白白胖胖的小正太,如果没有空间,她可能会慢慢的有计划的调理他们的身子,耐心的等他们恢复容颜。

但有了这个神奇的空间,她一下变得没有耐心了,迫不及待的想要实现一家子高颜值的梦想。

院子里的花儿很多,开败了的也不少,采薇采了满满的一小袋,才满意的停下来,这些干花的来历她已经想好了,就说是昨天在镇上买的,反正娘也不会轻易去镇上,就算是去了,她也不知道哪家买的,这个借口说得过去。

采完花,她又把这些花拿去给老乌龟看,唯恐当中有什么不好的,反倒弄巧成拙。老乌龟慢条斯理的查看了一遍后,告诉她,这些花没有任何问题,其中有些是养生的,还有一两种,是美容的圣品。

采薇这才放下心来,把花系好,藏进怀里,又到溪边打了满满一桶水,念一声:“出!”回到了先前的柴禾垛边儿。

拎着满满的水桶回到家,采薇把灵溪水倒进了水缸里,又烧了一壶热水,把几朵养颜的干花泡在水里,端给了杜氏和菲儿。

“娘,菲儿,喝点水!”

杜氏看了看碗里渐渐绽开的花儿,奇怪的问:“这是什么?”

采薇面不改色的说:“是我昨天在镇上买的干花,掌柜的说可以当茶喝,又可以泡来洗脸,既好喝又能美容养颜,很实用的。”

菲儿端起碗,尝了一口,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娘,你快尝尝,这水好喝得紧呢!”

杜氏端起碗,半信半疑的尝了一口,惊道:“果然好喝得很!很贵吧?”

采薇笑道:“不贵,因为是新东西,没人愿意买,掌柜的很便宜卖给我的,一大包,只花了三文钱。”

“竟有这等好事儿!”

杜氏庆幸不已,她喝了一碗,仍有些意犹未尽,便又伸出碗来,让采薇给她续上,菲儿也把碗里的水喝尽了,嚷着还要。

采薇把她们的碗有续上灵溪的水,心中很是愉快,她估摸着,娘和菲儿应该很快就能变得美美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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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白狐裘

家里的水缸很大,需要打六七桶水才能打满,采薇给娘安排完花茶的事儿,又拿起水桶,出去打水。

一出门,正好碰到从外面回来的武儿,小家伙低着头,嘟着嘴儿,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哎呀,我们武儿怎么了?”采薇蹲了下来,笑眯眯的捧起武儿瘦瘦的小脸端详着。

“长姐……”武儿撅着小嘴巴,嘟囔说:“你说,九斤哥哥为什么不听大人的话呢?”

“九斤怎么了?”

武儿闷声说:“九斤哥哥他一早偷偷的上山打猎了,如今山上野猪多,万一碰上了可怎么好,周婶子在家里都着急了。”

“什么?”

采薇的心一沉,大声问:“那周叔呢?有没有找人去帮忙找九斤?”

武儿摇摇头:“周叔昨天回周家屯了喝喜酒去了,晚上就宿在哪儿,到现在也还没回来。”

采薇捏着眉心,感到头疼的厉害。

这一根筋的傻小子,一定是为了她的赡养堂跑去打猎了,他也不想想,如今大雪封山,野猪遍地,他以为野猪是那么好应付的吗?

就算是她,从小在长白山的深山里接受训练,经常接触野猪,但在对付野猪时,也要小心翼翼,丝毫不敢掉以轻心。

在猎野猪时,要通过野猪的脚印,先观察你所捕猎的对象是一只单独生活的,还是几只在一起群体生活的,如果是后者,那你最好放弃自己的计划,因为野猪不但团结,而且非常厉害,它们不仅有坚硬的獠牙,还有一张刀枪不入的硬皮,尤其是被惹火时,那疯狂的报复,绝对超乎人类的想象。野猪属杂食动物,什么都吃,粮食,野草、果实、虫子,当然,也吃人,在这大雪封山的季节,如果一群饥饿的野猪群遇到一个人,是绝对不会放过的!

她压抑着自己内心的不安,安慰了武儿几句,打发他回屋去了,自己则借口去打水,快步离开,走过那个柴禾垛时,她把水桶丢进空间,自己轻身一人,向山上跑去,心中不断祈祷着,但愿那傻小子不要碰到野猪群才好。

可是,就算是他碰不到野猪,野猪也会找到他的,野猪的嗅觉特别灵敏,可以搜寻出埋于厚度达2米的积雪之下的一粒核桃,所以,就算那傻小子站在逆风的位置,野猪也可以准确无误的找到他。

现在,采薇只能期望,找到他的,是一只单独生活的野猪,这样他遇险的几率会小一些,虽然野猪大多是群居生活的,4——10只为一群,但也有单独生活的,采薇前几天猎到的那只,就是单独生活的!

跑出了村子,到山脚下,采薇低喝一声:“出来!”

“嘎——”

鹦哥扑打着翅膀率先飞出来:“嘎嘎,我又来到人间了,特么的好冷啊!”

白眉和白毛虎也一闪而出,白眉如一道白色的闪电,从枯枝上凌空落下,划出一道白色的弧线,伶俐优美的落到采薇面前。

白毛虎像一座白色的小山,弓着冗长的身子,一声低吼,震得大山颤了一下,树枝上的积雪伴着吼声簌簌而下。

“主人,您召唤我们有何吩咐?”

采薇低声说:“去山上,找一个高个的年轻男子,马上去找,不要让他有事,去救他!”

“是,主人!”

鹦哥骚包的在空中摆了个造型,刷的一闪就不见了,白毛虎紧随其后,在茫茫的大山中敏捷的跳跃着,最后化成一个白点儿,消失在她的视野中。

看着几只消失的神兽,她默默祈祷着:但愿几只神兽去的及时,但愿九斤平安无事,否则,她一辈子都会于心不安的!

片刻后……

她用意念,联系到了最擅长寻找的鹦哥:“鹦哥,找到了吗?人怎么样了?”

“嘎嘎,主人,找到了,找到了……”

鹦哥叫的很夸张:“可是,您要找的人根本不需要我们帮助,他一个人就把六头野猪都斩杀尽了,啧啧!好帅!好功夫!好剑法!只可惜了这件白狐裘的大氅……”

采薇扶额道:“呃……鹦哥,不是白色的袄子就叫狐裘大氅,九斤穿的那是白羊皮袄子。”

哎!到底是在仙界里呆久了的神兽,只知道些高大上的东西,连民间最普通的羊皮袄都不认得!

没等鹦哥说话,长眉的声音忽然传入耳畔。

“主人,我和白毛虎找到您说的那人了!他现被困在在树上,被野猪群包围了,不过,人没有受伤。”

啊?

采薇愕然,随即幡然醒悟。

——显然,有只鸟儿认错人了!

但是,不管怎样,那傻小子没事了,采薇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谢天谢地,她来得及时,那熊孩子一定吓坏了吧,不过,吓吓他也好,看他以后还敢不敢逞能?

此时,九斤正坐在高高的枝桠上,紧张又兴奋的俯瞰着吊睛白毛巨虎在树下挪腾跳跃着,转瞬间,便将那七八只带着獠牙的野猪尽数咬死。

太好了,七八只野猪都死了,就算白毛巨虎的食量再大,也吃不完的,剩下的,他都可以带回去,到时候卖了,卖钱给薇儿妹子的赡养堂用,薇儿的银子都花光了,没准儿现在正急着呢,等他卖了钱给她,薇儿妹子一定欢喜!

九斤坐在树丫上,喜滋儿儿的盘算着……

另一边的采薇,已经从九斤获救的紧张中释放出来,正不疾不徐的走在山路上,心中的算盘儿也打的山响。

九斤那面,有白毛虎在,她已经不担心了。

但是鹦哥那面,那个穿着白狐裘的家伙是谁?大清早的来这荒山上作甚么?能穿得起白狐裘的,一定不会是山上的猎户,那会是什么人?为何会一大早的出现在这鸟不拉屎的深山里?

哎,算了,不管什么人,都与她这斗升小民无关,与她有关的,是他斩杀的六头野猪,野猪肉贵,这六头野猪拉到镇上,一定能卖个好价,说不定,还能给娘和菲儿买一件儿首饰呢!

想着,采薇的心里越发高兴,仿佛看到了娘和妹妹带着首饰时那副美滋滋的模样。

联系了鹦哥,她知道那一行人已经离开了,遂提步向着鹦哥所说的方向走去。

山路崎岖,大雪覆盖的大山,将枯草断枝全部掩埋在下面,整座山白茫茫的一片,一望无际,与天相接。

采薇踏着厚厚的积雪,艰难的向上走着,大山绝寂,一路上,只有脚踩着雪的“吱咯吱咯”声,单调极了,她终于体会到了“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真实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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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带路

大山之巅,身高力壮,皂色锦服的侍卫围城一圈,持着地图,蹙眉细细的观看着,不时的眺望远方。

不远处,青衣玉带,碧佩金冠的男子,身披白狐裘,负手立于松树之下,背着一山白雪,映得一张玉面愈发俊秀,那张脸本来美极,略带几分书生气,却因眉宇间的一点焦虑,生生的多出几分魅惑来。

“主子。”

侍卫跪在地上,面露愧色:“大雪覆了山路,属下等无能,实在找不到出路了!”

“呵!”

男子轻笑一声,语气森然,那声音,令人想起冬日湖面上碎裂的寒冰,浸着煞骨的凉气,冷极!

“既是无能,本王还留着你们作甚!”

为首的侍卫一惊,随即频频以头顿地,“是,请主子赎罪,属下这就去想办法!”

谢罪后,诺诺的退下了。

“嘭——”

一声响,碗口粗细的松树飞出去,丈许后,落在地上,飞雪纷纷,漫了半山。

白裘男子收回剑,缓缓阖上眼,长长的睫毛,如羽扇般,将眸中的焦虑掩尽。

为了不被太子发现踪迹,他没有从城池经过,京城到此,一路从小径而来,翻山越岭,风餐露宿,吃了多少苦,躲过多少算计,临近了,却在这荒山之中迷了路。

昨夜到现在,他们不知在这座大山中转了多少圈,却始终没能走出去!

不是他心急,倘若再找不到前国师李纯宗,不仅是他,他的母后,他嫡亲的妹妹朝阳公主,只怕统统都要折在锦贵妃和太子的手中。

锦贵妃独宠于后宫,觊觎后位已久,太子也因他是嫡出而对他多有忌惮,倘若他再不做些什么,只能为人刀俎,我为鱼肉,母后和妹妹的性命,都要尽数断送在他们手中!

“——主子,快,快看,前面有人!”

一个侍卫突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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