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之农女皇后-第1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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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
妞们,对不起,今天是某位蠢作者的生日,她本人都已经忘记了这事儿,结果被她那犯二的男人给拉出去玩儿了一天,美其名曰要给她一个惊喜。
我勒个去——
其实,某位作者君根本就不愿意出去,在玩儿的时候一点儿都不开森,满心想着写文文的事儿,但是又不忍心拂了男人的一片心意,然后,带着一张笑僵了的脸,在九点钟的时候被放回了家,然后,文文只写出了这么多…。
哎,真是对不起,窝啥也不说了,蠢作者答应大家,明天万更走起
群么么——
第四十六章 朝阳获救
荒僻、茂密的森林里,杂草丛生,野兽低鸣,一棵棵参天的大树紧罗密布的生长着,遮天蔽日,将森林遮得黑压压的,明明是正午时分,这里却如日落西山一般,阴森森的,透着一股荒凉和诡异。
丛林中,一群挎着弯刀的辽丹人,正骑在马上,在密林中奋力穿梭着,这里是通往北方的小径,比走官道要省很多的时间。只是,有利就有弊,据说,这座林子里常有劫匪出没,杀人劫货,绝不留活口。
这些传言若是放在别人的耳中,或许会引以为警,但是听在萨克努的耳中,却激起了他满身的兽性。
好久没杀人了!
正好他现在心里烦得慌,若是可以亲手杀几个人来发泄一下心里的烦闷,倒是个不错的选择。因此,他选择了走小路,并迫切的期望着劫匪快点出现,如同猎人期待猎物快点儿出现一样。
森林的深处,数百个身着黑衣,蒙着面的冷血杀手,执着弓箭,隐在树丛的后面,等着那群辽丹人的靠近。
一个身材瘦小的黑衣人,将头贴在了地面上,侧耳听了一会儿,起了身,转身跪在了一个带了鎏金面具的男子面前,道:“少主,那群蛮子距咱们还有半里的路程,一炷香的时间应该就能到了。”
“嗯!”
戴着面具的男人低声应了一句。
他墨发高束,身材颀长,虽看不清他的容貌,但那一身的气度风华,衬得他神采英拔、器宇轩昂,男人穿着一身黑色的长袍,手上还执着一把寒光闪烁的长剑,此时,正在用一块干净的帕子,专心的擦拭着那剑刃上的寒光。
过了半柱香的时间,男人扔到手中的帕子,将长剑归入剑鞘。凉声道:“散开,准备!”
“是!”
数百个黑衣人齐声低呼,立刻‘刷’的一下散了开来,成半包围状,分别隐藏在了草丛中或大树上,几百个人在行动,却一点儿声音都没有。
密林中,只能听到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响。
萨克努的人马越走越近了,大队的人马和车轮的咕噜声,惊起了林中的飞鸟一片。
他骑着黑色的汗血宝马,走在最前列,淡蓝的眸子因为兴奋而闪闪发光,那幽兰的光如无行的利箭一般,射到了前面的草丛中、树冠上,随即,他扯开嘴角,呵呵的大笑起来。
笑声未至,一道利箭忽然从前面破风而出,如闪电一般直射向他的胸口。
“有刺客——”
侍卫长高举起辽丹的弯刀,高呼着:“保护大王子——”
瞬间,一百多个侍卫打着马,潮水般的向他的方向涌来,将他团团围住。
“嗖——”
“嗖、嗖——”
无数支利箭向蝗虫般的飞射过来,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保护主人!”
辽丹的勇士们高呼着,挥舞着手里的弯刀,将密密麻麻的利箭拨到了脚下。
然而,那些箭太过密集,还是不少的箭射到了辽丹勇士的身上,不多时,便倒下一片。
萨克努一面挥舞着弯刀,拨开那些如蝗的利箭,一面纵马疾向前面逼近,在靠近一颗大树的时候,他忽然一挥手臂,手腕上的钢环儿‘铮’的一声飞了出去,飞到了树冠上,只听得树冠上一声闷哼,一个黑衣蒙面人跌落下来。
“啊——”
一声惨叫。
掉下来的黑衣人被他接住了,当做活盾牌,挡在了他的马前,替他挡住了飞射来的十几根利箭。
完全进入了刺客们的包围圈,萨克努兴奋的双眼灼灼发光,他随手扔掉刺猬般的的肉盾,举着辽丹的弯刀,向树丛中挥刀砍去。
“啊——”
“啊——”
惨叫声不绝于耳,刺客们虽然都是江湖上训练有素的杀手,但他们一向杀的都是些普通人,哪里见过这种刀枪不入,又力大无穷的怪物,他们又哪里是这怪物的对手,眼下,就只剩下引颈待戮的份儿了。
萨克努杀人的速度很快,简直就是秒杀,那口圆月弯刀,如雪片儿一般,见影不见形,只在瞬间便收割了几十个蒙着面的人头。
而另一边,辽丹的勇士们虽然死伤过半,但剩下的,都成功的突破了箭雨阵,举着辽丹的弯刀,嘶喊着冲杀过来,这群黑衣杀手们近距离的厮杀。
辽丹的勇士骁勇善战,但杀手们也不是吃素的,除了刀剑上的功夫,那些江湖的手段也让这些辽丹人应接不暇。暗器、迷药,轮番上阵,将突破箭雨阵的勇士们又杀死了不少。
大家都在忙着搏命厮杀,谁都没工夫顾及停在队伍后面的马车,等到萨克努察觉时,那辆马车早就不见了踪影。
“杂种!”
萨克努恶狠狠的骂起来,他一拳打飞了一个偷袭他的黑衣人,又顺手撕下一个挥刀砍他的杀手的手臂,扔在了一边儿,骑马跑到马车原来停放的地方,顺着马车的印记,打马向马车的方向追去……
此时,朝阳紧张得心都要从嗓子里跳出来了,她蜷缩在马车的车厢里,任由落雪将一张薄薄的人皮面具贴在她的脸上,又将她那满头的珠翠取下来,挽成了一个村妇梳着的发髻,在髻上斜插了一只简陋的木簪子,换上一身破烂的粗布衣裳。
“公主,好了,我们走吧!”
落雪低声说着,她自己也易了容,换上了一身粗布的衣裳,打扮成了一
布的衣裳,打扮成了一副标准的村姑的模样,身旁还放了一篮子的野菜。
据皇后娘娘说,锦贵妃已经知道了理国公府要劫人救人的计划,一定会在林子外安排人手,等着将他们一网打尽的;而且,萨克努一旦发现她们不见了,一定不会善罢甘休,就算翻遍整座林子,也要找到她们,所以,眼下只有靠这样的法子出这片林子了。
她敲了敲车壁,车子无声的停了下来。
落雪扶着朝阳下了马车,又将那一篮子野菜道具跨在了胳膊上,拉着朝阳:“公主,咱们走吧!”
朝阳咬着嘴唇,看了看车辕上戴着鎏金面具表哥,低声道:“大表哥,谢谢您!”
莫子期看了她一眼,凉凉的说:“不用客气,保重!”
便一抖缰绳,打马飞也是的去了。
“快走吧,别看了,万一来人就糟了!”
落雪提醒了她一句,拉着她走开了。
朝阳一边走,一边担心的说:“大表哥驾着我的车离开的,会不会遇到麻烦啊?”
落雪道:“公主放心吧,老国公爷都已经安排妥当了,待会儿就会有人代替了子期公子驾车引开萨克努,子期公子不会有事儿的。”
听见落雪这样说,朝阳才放下心来,低着头跟她走了一会儿,又小声道:“落雪姐姐以后别再叫我公主了,只叫我玉儿就行了,免得被人听去了惹麻烦。”
落雪笑道:“公主说的是,既如此,奴婢便斗胆,以后就叫您玉儿了。”
朝阳也笑了:“那玉儿以后就叫你雪儿姐姐吧!”
“也好,只是奴婢斗胆僭越了!”落雪客气着说。
“雪儿姐姐这样说就跟我见外了,直到现在,我才明白,雪儿姐姐才是真正对我南宫玉好的人,以后,不管我能不能回京,能不能再做回公主,都一定把雪儿姐姐当亲姐姐看待!”
朝阳陈恳的说着,她说的可不是客套话,而是句句都是肺腑之言,这两天,她已经看明白了,她原本的那些下人,都是惯会拜高踩低的,因萨克努不待见她,所以他们也都不把她放在眼里,非但不服侍她,还对她冷嘲热讽,侮辱打击。
只有落雪对她依旧恭敬如初,尽心尽力的照顾她,为了她不惜违背了萨克努的意志,冒死给她偷找吃的,在她害怕的时候安慰她,鼓励她,在她最困难的时候帮助她,扶持她。
落雪为她做了这么多,她又怎能不敢动呢?况且,她本就是个性情中人,这会子,她真的已经把落雪当成只自己的亲姐姐了!
……
空间的时间和外面的时间不同,在空间里睡了五六个时辰的觉,而外面不过才两三个时辰而已。
采薇睡醒后,觉得周身的疲倦都不翼而飞,整个人顿时精神了不少,趁着自己精力旺盛,她到练功房去练了一会儿内功,先打坐,后又到鹦哥和长眉给她准备的大笸箩沿儿上跑圈儿,直练到汗流浃背才停了下来。
她发现,在空间里练习内功,要比在外面练习收效大许多,比如在外面练十天能达到的境地,在这里最多两天就能练到,她总结了,得到的结论是,空间里有灵气滋养,所以做什么事情都可以事半功倍!
身上练出了汗,采薇自然是要到温泉里泡上一会儿,消汗解乏。
泡温泉时,她发现自己的皮肤似乎比以前更白皙、更透彻了,是那种炫目的瓷白,透着淡淡的粉色,好看极了!
而且,更让她兴奋得是,她的胸部也比前两天大了一点儿,虽然只是大了那么一点点儿,但还是被她给敏锐的发现了。因为目前她最关注的,就是自己的胸部发育了。
采薇垂头仔细的观察了一会儿,又按医女的手法按摩了一会儿,暗暗为自己的两个旺仔小馒头加油,祈祷它们一定要争气,一定要努力的生长,最好能长到高挺圆翘、波涛汹涌才好!
为了识相这个宏伟的目标,一从温泉里出来,她便去了自己种的那片果树林,在一棵木瓜树上摘了一个熟透了的木瓜,就着灵溪的水洗了洗,切开后吃了起来。
老实说,虽然木瓜的营养丰富,而且具有极好的丰胸作用,但它的味道实在不敢恭维,特别以一看到那堆黑漆漆的木瓜籽儿,像一堆黑虫子的竖起的脑袋似的,素有密集恐怖综合征的采薇,简直是阵阵恶寒。但是,为了自己的丰胸大计,她用坚强的意志,强忍着那股难以下咽的味道,将那颗大木瓜吃下去的。
鹦哥看着她表情纠结,抱着一颗大木瓜大口大口的吃着,一时好奇,就也摘了一个吃,结果刚吃到嘴里,就吐了出来,‘哇哇哇’的直叫唤。
“主人,这也太难吃了吧?您为什么要吃这么难吃的东西,院子里的果子不好吃吗?”
采薇苦着脸说:“我也不想吃啊,可是不吃不行啊!”
“为什么不行?”
“因为我不想当……太平公主啊!”
“太平公主?什么是太平公主?”
鹦哥不知道太平公主是什么意思,一副傻愣愣的样子,采薇便好心的把太平公主的含义解释给它听,顺便把木瓜的作用也解释了一下。
鹦哥听了,立刻触电似的把抱在怀里的木瓜扔在地上,双翅捂着自己小小的胸脯,惊慌失措的怪叫起来,气急败坏,又飞又跳,唯恐自己长出一对女人那样的胸脯来。
胸脯来。
采薇被它的想法逗得哈哈大笑,情不自禁的脑补出了它长了一对儿胸脯的模样,越想越觉得好笑,最后笑得她肚子都疼了。
本来,今天晚上是她打算去青云镇收拾那个变态的色魔,心里多少有几分的紧张,但是因为多了这个小插曲,让她顿时笑抽了,所有的紧张的情绪都跑到爪哇过去了……
晚上,采薇在空间里擀了一顿打卤面面条,打了个蘑菇卤,和几位神兽吃完后,就安静的等着,直等到外面三更天的时候,才从空间里出来。
三更天,外面已经是一片寂静了,街上的晚市儿也早就散去了,空无一人。采薇走到一处偏僻的小巷,低喝一声:“白毛虎!”
立刻,白毛虎出现在她的面前,弓着身子,沉声道:“主人,您有何吩咐?”
“驼我去青云镇!”
“是,主人请上来吧!”
白毛虎曲下身,采薇一跃上了它的后背,抱着它的脖子,伏在它的身上,风驰电掣的向青云镇跑去。
青云镇距青县的距离并不远,它们都隶属于汴州府,相距不过二三百里的样子,白毛虎跑了一刻钟便到了。
相比青县,青云镇更冷清,大街上不仅一个行人都没有,连盏路灯都没点,=。
采薇一到,便找到自家原来的八福酒楼,这家酒楼早就被南宫逸买下来了,但是据说当时大房的一家子就是被这酒楼的原掌柜崔渊给赶出去的,所以,她现在很想看看,这家酒楼现在到底属于谁?
只是,酒楼的的大门正紧锁着,里面黑咕隆咚的,看不出个什么所以然来。
她又走进后院,后院的门也被锁的紧紧的,院子里静悄悄的,似乎没有人居住,不然,也不会再大门外面锁门了。
采薇一跃,从墙外跳了进去,走到了院子里,见院子里还是原来的老样子,六间厢房里,她种下的青菜已经被吃了大半儿,剩下的还在郁郁葱葱的生长着。
来到房子前,她推了推门,没想到屋子的门竟然没有锁,只一推,便开了,她轻而易举的就走了进去。
走进屋子,采薇拿出了某人很久以前在这屋子里给她的那颗夜明珠,举起来照了照,发现屋子里干干净净的,一点儿灰尘都没有,特别是她的闺房,更是明窗净几,不染纤尘,连被子都是晾晒过的,一点霉味都没有。
这里一定是经常有人来打扫,才会这般干净整齐的,她望着隔壁的方向,无奈的笑了笑,心中生出了几分苦涩。
那傻小子,看起来憨憨傻傻的,可认准的事儿,八头牛都拉不回来,明天就要相见了,但愿这次,她能让那傻小子彻底绝了念头才好!
天已经很晚了,采薇在自己的绣榻上躺了下来,盖着厚实温暖的棉被,想要睡上一会儿。
然而,却翻来覆去了许久,却怎么都睡不着。
一些关于这间屋子、这张榻的回忆,如同倒带一般,在她的脑海里回放着。
当初,她将那个男人救回来时,就是将他藏在这张榻上的。
那时,男人伤的很重,完全没有自理能力,她曾在这里帮他涂过药,喂他喝过鸡汤,给他剥过螃蟹,还有一次,连小解都是她帮的忙,害得她损失了一个美女耸肩瓶……
想到这儿,采薇的脸红了,伸手将被子蒙在头上,吃吃的笑了起来……
他也曾在这间屋子里跟她闹过,威胁过她,也给过她承若,只是,那时他们之间的感情还没有像现在这样深厚,他承诺要对她负责,却被她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顿,那时,她那么讨厌他,还在他的背上写了和大大的‘贱’字,现在想想,那时的时光也是很美好的……
一波接一波的回忆不断的涌来,从他们第一次在山上见面,到在镇上见面,再到她救了他,两人一起对付天机子,直到现在。
他们在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的风风雨雨,为了爱她,他要放弃许多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东西,也要承受许多原本不存在的压力,可他都义无返顾的去做了,为了回馈他的这份真情,采薇也暗自决定,要竭尽全力的去帮助他,决不能让他因为她,失去他应得的!
隔壁一家人起得很早,才四更天就起床了。
周叔背了个花篓,准备到早市上去买肉和菜;周婶子忙着和面,准备待会儿包饵饺和混沌等小吃;九斤则早早的起了身,去了前院的酒楼打扫。
那间酒楼正是采薇送给他们的,取名叫做“周记烤肉”,依旧是以卖烤肉串儿为主,但是因为没有了孜然这种烤肉最关键的原材料,所以生意虽不及从前火爆了,饶是如此,每日赚个三五两银子还是绰绰有余的。
采薇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