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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纸上人-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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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年代,真正有才华的人,恐怕不会来写通俗文学。因为通俗文学说白了,是以其夸张的艺术形式博眼球的,脱离现实,也无甚文采,仅供消遣之用,只有那些不入流的人才写这种东西。在许多文人严重,这是低俗和下流的代表,甚至根本称不上‘文’一字。

而才华一般的普通人,真的有这种想象力和创造力,写出《燃秦》这样光彩夺目,想象力十足的小说吗?

在某些方面,今人不一定比得过古人,但更多时候,是古人比不上今人的。

尤其是在创造力方面。

文学的发展其实跟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尤其是这些想象力十足,写作方式灵活的长篇小说。

其中的每一个点子,每一个想法,甚至是每一句富有调侃意味的话,都是在现代社会信息传播速度极快的时代才应运而生的。汇集的是无数思想开放,受过高等教育,眼界无限的新人类的奇思妙想。不要说是100年前的民国,就是在20年前,人们的创新和见识也是远远比不上今人的。

而在那个旧时代,小说作者想要创新就挺困难了,受时代的局限性,眼界狭窄就是一大问题。不过即便如此,那篇《残汉》也算是很创新的作品了,显然《燃秦》读过不少次。

不管外面发生再多的事,雪兰的生活依然非常平静。

《文学报》给的稿酬非常丰富,其实在旧时代,作者的版权是属于作者本人的,作者想要印书就印书,想要转载就转载。像是《小说周刊》这种杂志,都会在首页明确声明,凡是刊登的文章,版权都属于作者本人。雪兰的稿酬是千字十块,前面重新连载的文章也是千字四元的价值。

这丰厚的收入使雪兰她们吃穿不愁,就算天天住大饭店,吃山珍海味也完全没问题。

但李氏的想法比较传统,觉得财不露白,何况家里三个女人,还是不要太招摇,万一引来歹人就不妙了。

这天雪兰在堂屋里写文章,李氏坐在一边的炕头上,她正在绣花,阳光照在她身上,一股暖洋洋的味道,只听她说:“若是一年前,我哪能想到自己会有这种好日子,那时候天天在太太跟前赔小心,唯恐做错了什么惹她生气,被她作践死。可瞧瞧现在,哪个人比得上我有福气?老爷若知道你有这般本事,怕是要求着咱们回家了。”

雪兰愣了一下,囧囧地问她:“你想回去?不是吧……”

“没说想回去,我才不会去呢。我在这里过的太太一样的日子,比在老家自在一万倍,我就是发愁你们姐妹两个。虽然有钱,可咱们到底是三个女人,没有家族帮衬,也没有男人支撑门户,想想就怪愁人。三姐如今都快十六了,许多姑娘这个年纪都有孩子了,我一个女人,可怎么给你们两姐妹说婆家啊?”李氏忧愁地说。

“你啊,这是杞人忧天。”雪兰摇头道。

“什么忧天,我是忧你们。”李氏气道。

“你是在家里待太久,不接触外界,所以才什么都不知道,你以为这个世界,处处都是刘宅那样封闭吗?”雪兰叹了口气,把钢笔一扔说,“得了,今天不干活了,我带你出去玩好不好?”

“哟,你还带我出去玩。”李氏朝她翻了个白眼。

咱当然能带你出去玩了,咱虽然宅,可也是潮流宅啊,一个现代人,吃喝玩乐难道还玩不过古人吗?

“夏天都快到了,咱一家子还穿棉袄呢,走,咱们今天就出去做几身好衣裳。”雪兰气势恢宏地说。

第27章

雪兰带了足够的纸币,然后和李氏上街了。

她指挥车夫说:“小哥,你送我们去裁缝店吧,越大的店越好。”

“成,您坐好了。”黄包车夫就拉着二人跑了起来。

到现在雪兰已经不再害怕上街了,哪怕再陌生的地方,也总有熟悉起来的一天。街面上川流不息,人来人往,就像历史的长河一样,这种生生不息如此鲜活,不需要因为穿越时空就感到害怕。

车夫带着雪兰二人来到了一家门面很大的布行,听说这里做衣裳,不但做中式,还做西式,特别红火,就是费用很贵。

李氏才站在门口就裹足不前了,因为她看到一位穿着洋式长裙,烫着头发的女子刚从里面走出来,可能是一比较觉得自卑,就停住了脚步。

雪兰拉着她走进去,直接对店员说:“帮我们量一下身体,我们要做几件旗袍。”

“我就免了。”李氏道,“你自己做,我只要裁了料子来,自己就能做了。”

“你做的能穿出门去吗?快听我的吧。”雪兰道,“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你也知道这个道理的。”

“你胡说什么呀。”李氏白了她一眼。

店员看二人争执的样子,有点犹豫是否招呼她们,毕竟这是两个穿着棉袄的女人……

雪兰很有土豪的气魄,对店员说:“我们有钱,你别怕,好料子尽管来就行,我们只是乡下人刚进城,所以看着土而已。”

店员叫雪兰一句话说脸红了,忙说:“瞧客人说的,快坐,快坐,我去叫裁缝。”

李氏气地拧了雪兰一把:“怎么说话呢,嘴上也没个把门的。”

“我们是乡下人刚进城啊,这里可是皇城,通阳能跟这里比吗?咱们不是乡下人进城是什么?”雪兰说,“既然家里的钱是我挣得,今天咱们怎么花,你就得听我的。”

李氏叹道:“听你的,听你的,我只是不愿意你胡花钱,你一个小孩子……”

其实,别看李氏是有钱人家的姨太太,但其实她没有花过钱,刘宅里才不给姨太太发月钱呢,家里有什么东西都是买好了,一起发下去的。一辈子待在宅院里,根本用不着花钱,就是这个原因,雪兰她们逃走时,还要先去卖首饰。

不一会儿,一个妇人打扮的女人过来了,她伺候雪兰和李氏量了身体。

然后她指着店里的样品货,问两人要做什么样的。

雪兰其实不想穿旗袍,旗袍这种衣服,要身材好穿着才漂亮,雪兰筒一样笔直的身材,穿上着实更像筒了。她反而喜欢清末女人的衣裳,上身是马褂一样的宽袖子绸缎褂,下身是牵了褶皱的长裙。

所以她要了三件旗袍和一身老式的裙子,李氏则只订做了几件旗袍,三姐的身量李氏知道,也干脆叫人家做了。

这些都是量身定做的,料子要自己选,雪兰还买了两件成衣,在人家店里穿上后,就直接穿着走了。北平春天的太阳能晒死人,亏她们还穿着棉袄……

然后她们又去了隔壁的首饰店,雪兰想把李氏卖掉的首饰补回来,毕竟一个女人,积攒那些东西也不容易。

李氏想买首饰头面,就是那种古旧的点翠簪子,凤钗之类的东西,还说:“这些东西早买了也好,等你们姐妹出门子,还能当嫁妆。”

雪兰心想,是挺不错的,你买回家,我在屋里戴上,玩唱大戏不错。

这年头很多女人连长头发都不留了,谁还用得着这东西。

最后,雪兰选了珍珠项链,两对坠子,几个料一般的玉手镯和几个金发饰。

这天,她们可算是带着大包小包回了家。

买了许多北平名吃,雪兰还抱回了一只小黄狗,这是在饭馆摊子上花三分钱买的。刚出满月的小土狗,雪兰瞧它母亲挺凶的,身边养着七八个小崽,护得什么似的,就问店家能不能买一只。

店家给挑了一只浑身土黄,胸前有一撮小白毛的,长得特别壮实,已经会奶声奶气嗷嗷叫了,要了雪兰三分钱。

回家后,雪兰想把小狗养在屋里,李氏嫌弃土狗脏有跳蚤,说什么也不肯。给拴在了前院的西厢房门口,那里有个开了口的木凳,铺上草,就成了一个小窝。

不过高兴了雪兰这对姐妹,饭也顾不上吃了,一晚上光围着狗转。可惜好景不长,当天晚上,雪兰和三姐两个抱过狗的人就被跳蚤咬了个遍。

唉,这么萌的小狗狗,就算被染上了跳蚤,也不会怪你的。

几天后,裁缝店把新衣服送到了雪兰家里,三姐和雪兰当场就喜滋滋地换上了,李氏看着两个花一样鲜艳的女儿,也是喜笑颜开。

雪兰提议出去吃饭。

李氏说:“行了行了,这几天都花多少钱了,有钱也不是这个花法,你瞧咱们刘家的老爷太太,那也是大大的有钱人,可也讲究节省,万万不肯胡乱花钱的。”

李氏的想法还是老套,这都离开多久了,还叫人家老爷太太。雪兰认为她这样可不行,于是决定带李氏和三姐去安国饭店吃顿西餐。

李氏最开始以为女儿只是带她去普通地方下馆子,没想到来到了一个富丽堂皇的大地方,眼睛都看直了。

雪兰第一次来到安国饭店的时候也挺惊诧的,这里仿照西式的风格,装修的金碧辉煌,连侍者都穿着黑西装,带着黑领结。

李氏和三姐都缩着脖子,一副很紧张,很犹豫的样子。

雪兰安慰她们说:“别紧张,我上次跟许编辑来过,这里吃不了咱们的。”

“这里花钱挺多的吧,咱们还是……”

“没事,花了咱再挣。”雪兰拉着李氏说,“别露怯,不然别人笑话咱。”

对李氏而言,这样的地方她一辈子都没见过,谁能想到这是个吃饭的地方呢?

雪兰本来也不打算乱花钱的,毕竟能在现代享受的,她都享受过,这种高级大饭店对她而言也新鲜不到哪儿去,里面的食物不一定比路边摊好吃,关键是想带李氏和三姐开阔下眼界。

同是三个胆小的女人,但雪兰的胆小和李氏她们不一样。

雪兰是因为来到了陌生的时代而害怕,李氏她们却是内在的胆怯,没有见过世面,没有接触过社会的无知妇人对待外界的害怕。而这种害怕是不妥当的,雪兰很担心,万一有一天刘老爷找上门来,哭着喊着跪求李氏回家,她会不会就跟着走了。

期盼这天永远也别发生,但如果发生了,也要让李氏明白,这个世界很大,大到朝天迈步,也自有天梯。

李氏和三姐跟着雪兰进来,但一路上都不敢说话,像看西洋镜一样四处打量,呆呆地望着游走在其中的侍者和穿着洋裙子的女人。

雪兰没有要小房间,而是带她们去了大厅。正是中午,这里坐了许多客人。

一张方桌上铺着白色的桌布,中间还有一个插着红玫瑰的小花瓶,明显玫瑰花是在花棚里养开的。

就坐后,侍者拿来了菜单,菜单上有法文、英文、德文……都太他么高大上了。

雪兰把菜单一扣说:“正菜要里脊牛排,七分熟,配菜要蔬菜沙拉和羊角面包,饭后甜点要慕斯蛋糕,前菜要香煎鹅肝酱,红酒……不太懂,你推荐下呗。”

“11年份的克鲁埃法国红酒如何?”男侍者问,“我们可以先开了让您尝尝。”

“好,顺便来三瓶果汁汽水,我在大厅看到的那种,法国什么什么,不太认识。”

侍者笑了笑说:“蓝白道特皮锐。”

“哦哦,我只认识开头一个词,其他的词都不认识,那是英文吗?”

“不,是法文。”侍者笑道。

“那就这样吧,谢谢你。”雪兰说。

侍者离开后,三姐惊奇地问:“五姐,你从哪儿学的?”

“跟着许编辑他们学的呗,他们就是这样点菜的。”雪兰撒谎说。

然后雪兰把面前的餐巾一甩,噎在领子里。

“看到没有,外国人就是这样吃饭的,生怕饭掉下来弄脏衣服,所以在这里挡上一块手绢。”雪兰说。

李氏笑了:“那还不跟小孩似的,还怕吃漏了嘴。”

雪兰捂着肚子笑了起来,其实餐巾铺在大腿上也行,不过楼下吃西餐的华夏人都噎在领子里,那她们也噎在领子里。

“都听说洋人吃饭用刀子和叉子,咱还没见过呢,原来是这样的。”三姐好奇地拿起了叉子说。

“不方便,不如用筷子。”李氏道。

“娘说的对,咱们华夏人的筷子是好东西,这刀叉才是野蛮的象征呢。”雪兰转了转叉子说,“你们知道吗?筷子在咱们华夏已经有三千多年的历史了,据说是苏妲己为了讨纣王的欢心,于是拿玉簪做筷。标准的筷子长七寸六分,代表人有七情六欲,以示与动物有本质不同。而且筷子为一双,一根主动,一根从动;一根在上,一根在下,两根筷子组合成为一个太极,有阴阳两仪的含义,所以这是一件很风雅很有智慧的东西,外国人不会明白咱们华夏人的深奥和内涵。我们古代人说,君子远庖厨,是因为不忍杀生,我觉得这是因为远离了刀叉的野蛮和血腥,没想到咱们现在却又成了拿着刀叉当文明的时代。”

雪兰说完一抬头,却见三姐和李氏正静静地望着她。

“早知你故事写得好,果然是知道的典故多,你这样讲话,倒让我想起了课堂上的老师。”三姐笑着说。

雪兰也笑了,却忽然听到有人插嘴道:“文明之所以为文明,并非因为历史悠久,而是因为文化的先进。如果一份文化太过古老,不再合适时代的进步,那么这样的文化又文明到哪里去呢?”

第28章

“抱歉,我多话了。”

原来她们旁边一直坐着一位穿西装、戴眼镜的先生,他没有点菜,刚才一直在看报纸,似乎正在等人,谁知突然插|入了雪兰三人的对话。现在他显然意识到自己突兀地跟三个女人搭话有所不妥,于是立即道歉了。

“不过小妹妹你说的也很有道理,老师教得不错。”他温和地跟雪兰说。

雪兰对他笑了笑,没有回答。

不久她们要的西餐来了。

其实桌上有提示牌,教人哪只手用刀,哪只手用叉,即使没吃过西餐,吃起来也像模像样。就是李氏喝了一口红酒后,马上皱起了脸。

“这是什么葡萄酒啊,真难喝。”她说道。

华夏也有本土的葡萄酒,不过是果酒,用冰糖酿的,喝起来酸酸甜甜和果汁一样,很难想象外国人做出又酸又涩又冲的葡萄酒,一般华夏人都会觉得太难喝了。

“不过这玻璃杯子倒是挺好看的,还是这个形状。”三姐道,她拿的是一只高脚杯。

雪兰正吃得挺开心,却见隔壁的客人等到了朋友,他们一就座就焦急地讨论起来:“确定冯大帅要打过来吗?”

“他们要段总理下台,听说东瀛人在后面撑腰。”

“无耻!”

“郝兄,冷静些……”

雪兰皱起了眉头,报纸上说国民军和奉军要打仗,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她历史没学好,哪一年发生过什么事都一抹黑。不过东瀛人撑腰?东瀛人攻打华夏是哪一年虽然不记得,可是好像是从东北那块开始打的,不干北平的事啊。

“中华薄弱,只能任人宰割,唉!堂堂华夏,难道就这样一锅粥的内战,叫外国人看我们的笑话,让他们趁机欺负我们!北伐军虽然势如破竹,却也经不起内耗!”那个姓郝的男人叹息连连,他的朋友一直在安抚他。

雪兰还好奇地看了他的长相一眼。

这时候李氏她们已经吃完了,都说蛋糕特别好吃……

“好了,咱们回家吧。”李氏挺满意地说。

“不,咱们不回家,咱们在这里住一晚。”雪兰带头走出了餐厅,来到大厅前台,要了一间豪华卧室,带有特大号床的那种。

李氏奇怪,嫌她:“你这是破费什么?咱们家离着又不远,你在这里住什么住?”

雪兰说:“别担心,咱们天天在这里住也住得起,我就是带你们见识见识,就住一晚上。”

结果李氏她们一进房间就呆住了,因为从没见过这样富丽堂皇的地方。

光亮的窗户,落地的窗帘,精致的地毯,雪白柔软的大床,明亮的大镜子,水晶吊灯,还有许多西洋风格的家具,比如化妆台和窗幔。

对比她们家那个修葺着土炕的四合院,简直是完全不沾边的风格啊。

雪兰一进门就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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