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上人-第3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听三姐说,报社给许编辑升官了,人家报社看重他,自然多依仗。”
丁氏听了这话很得意,却腼腆地说:“说起来大城市也有大城市的好处,你们去过百货商店了没有啊?前天老许带我们去遛了一圈,真厉害。就是里面的东西太贵,我们啥也没买就回来了,你不知道,我看到一条床单,竟然卖一百块大洋,说是什么国的什么维斯。”
“哎呦……”李氏瞪大了眼,“莫非是金丝掐的,一百块大洋……床单而已,有钱也不买这玩意。”
雪兰正站在阳台上,七月的沪市又热又闷,热得她浑身是汗,此时她特别想去几条街外那家咖啡馆里坐坐,听说里面提供冰凉的啤酒。
她旁边放着一份报纸,是《大辰报》,上面有一条新闻,被粗大的黑体字着重标的了。
是政府赞扬北方商业联合会的,因为他们又筹集了三十多万的粮款运往陕甘。会长王先生说,其中五万的善款是他特意又拿出来的,因为有感于一位侠士的慷慨之举。这位侠士捐了二十五万,只是不愿把名字透露给公众知道,他要感谢所有捐钱的人,无论多少,都是侠义之举。
这份报纸被雪兰裱起来了,也许没人知道故事里说的人是她,但她自己知道。
就像泰戈尔的诗里写的那样——天空不留下鸟的痕迹,但我的心已飞过。
这就足够了。
沪市跟北平的生活是很不一样的。这里的生活更接近于后世,比较开放。
那种感觉就像北平还是一位裹小脚穿古装的封建妇女,而沪市却已经在厚厚的裙子下穿上了吊带袜和高跟鞋。
在北平的时候,雪兰她们一天到晚待在家里,出门也不敢瞎逛。可是在沪市,女人结伴逛商场,看电影已经是稀松平常的事了。
不过李先生对雪兰一家却是很小心的,毕竟雪兰是报社的摇钱树,怎么小心都不为过的。
有一天他来雪兰家拜访,神情却犹犹豫豫,直到他起身告辞前,才小心地拿出了一本小册子,尴尬地对雪兰说:“先生勿怪,我也是为先生一家的安全着想,这是一册出版指南书,专门写给刚来沪市的人看的,我认为比较有用。只是内容有些……呃……先生莫要觉得我为人轻佻,您要是觉得没用,就扔了吧。”
雪兰很好奇,翻开来一看就懂了。
她对李先生笑了笑说:“怎会怪您,要多谢您指点,这书很有用。”
李先生告辞后,雪兰就开始研究这本书了。
这应该是一本观光书,里面介绍了沪市的各大景点和各大消费场所,从吃穿住行说道各类小道消息,简直无所不包。最重要的是,里面介绍了很多对外乡人有用的知识。
比如这里有一条说,初入沪市的人,可能会发现街头巷尾的野鸡很多。野鸡拉客人,都半是三个人服侍一个。在马路上还客气些,若被她们诱进了暗弄堂,那是野鸡老鸨遍一窝蜂的上前,将人团团围住,男人若还要倔强,那就实行绑票手段,将他像戏台上的活擒张任似地,四脚朝天的抬进鸡窝,刚进城的外乡人常常被她们摆布得唤救命。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拼命向大街的方向跑,野鸡怕巡警,也就不敢太张狂了。
又比如说,指南书里专门为想去寻花问柳的人提供介绍,介绍了最高等的妓院长三书寓,次一等的幺二茶室,拉客的野鸡等等。有很长的篇幅在说各处妓院的价钱,其中的规矩,怎么打交道才不会被骗等等。
难怪李先生会这样闪烁其词了。
也许是教给雪兰她们注意事项吧,比如书中提到爱德华七世路什么的,虽然是很繁华的地带,有电影院、商场、大戏院、美容院、布料场,但是附近也聚集了很多青楼楚馆,能少去尽量少去。
沪市的高速发展,带来了整个沪市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导致新划分到沪的苏州乡村走向没落,越来越多的人被迫离开家乡,来到大沪市谋生。大批青壮力涌入城市,很多都是未婚或者妻子在家里的,于是就会有这种需求,供需是对应的,妓女自然会越来越多。
雪兰在一张报纸上读到了公共租界工部局里发布的公共卫生报告,报告上要求妓女从业者定时去体检,里面发布的一系列数字非常惊人。法租界里光正式登记的妓女就有两万五千人,就是说法租界里,每14个华夏女人当中,就有一个人是妓女,而且这是登记过的,不计算自营业者。而根据沪市的卫生署报告,整个沪市,每150个女人当中,就有一个是妓女。
这是个非常夸张的数字,北平也有妓女,可是绝没有明面上这么多,这么夸张。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沪市的繁荣和发展,同时也因为沪市很乱,乱就会没有节制,乱就会为了金钱,失去基本的良善。开放和发展改变着这座城市的同时,罪恶也在阴暗的角落里无限的滋生。
可能隔壁楼房里就住着一位高级妓女,楼下弄堂里就开着窑子,隔一条街就是按摩房,对面的咖啡馆就是野鸡打野食的地方。所以想要避免这些乱糟糟的地方根本是不可能的,因为到处都是。在南方政府看来,娼妓业不是违法的,都是正当职业,要交税,要注册。在这个连勤劳的男人都不一定能安家乐业的时代,依靠男人生活的女人就更没有保障了,出卖自己竟是她们填饱肚子活下去的唯一方式。
雪兰把李先生送的这本指南书收进了柜子里,真照指南书上写的,危险的地方不要去,那么基本上可以不用出门了。
现在经常是,一个要出门,全家结伴而行。好人家的妇女,出门都有伴当,这样也就安全很多了。
她们来沪市后,一起去逛过了百货商场、电影院和美容院。电影院里到现在还在热播她的《燃秦》呢,这就是雪兰毫不犹豫把钱全捐了的原因。作为一个通俗小说家,雪兰是高产人员,又有唱片和已经出版作品的持续收入,而这次电影上的获利更是丰厚,钱来的很快。所以当李氏看到报社新送来的存票后,也就不再心疼那些捐出去的钱了。
在这里,雪兰一家的生活非常平静,又不认识什么人,几乎都快到隐居避世的程度了。
直到有一天,李氏带着大妮出去买菜,回来的时候却扶着一个人。
那女人出现在家门口的时候,雪兰吓得不行。
她穿的破破烂烂,浑身恶臭,脖子上还有许多红斑,人似乎病的很严重,都迷迷糊糊的了。
李氏搀扶着她,流着泪说道:“莺莺,莺莺,坚持住,到家了。”
第57章
“娘,你怎么带了个乞丐回来?”雪兰嫌恶地捂住了鼻子,真心太臭了。
李氏却把女人扶去了她的卧室,对雪兰说:“这是……这是你们莺莺姨,还记得我跟你们说过吗?小时候跟娘一起长大的人,我唱文小生,她唱小花旦。”
“她是小黄莺?”雪兰惊讶地问。
李氏拿手绢擦了擦泪说:“是她,就是她,她在街上喊了我一声,我……也看了她好久才认出来。”
李氏很少说她在戏班子时的事情,但是每回说起来,都会提起一个人,就是小黄莺。她们六七岁时就在一起学戏了,吃睡在一起,挨打在一起,唱戏都同台,跟正真的姐妹没两样。十七八岁的时候,李氏叫刘老爷买走了,从此她再也没有听说过小黄莺的消息,没想到竟然会在如此大的沪市相逢。
“莺莺?莺莺?”李氏也不嫌脏,拍着女人的脸说,“你醒醒?”
“夫人,她身上很热,怕是发高烧了,不如给她盖上被子捂一捂,捂出汗就好了。”大妮说。
“胡扯。”雪兰一头汗地说,“外面三四十度,你给她捂汗?赶紧去请医生啊。”
把楼下诊所里的老大夫请上来看了看,老大夫探了探脉搏说:“她这情况不好啊,你们看过她身上没有?有没有伤处或者溃烂,这味道不大对啊。”
李氏请老大夫去了门外,然后和大妮给女人退下了衣物,一脱下来不要紧,雪兰几乎当场吐出来。
那味道太恶心,和着屎尿和脓水的味道,女人身上大片大片密密麻麻的红斑,□□不知道是被烫过还是怎么的,满是漆黑的疖子,一个一个的,太恶心了。
“哎呀……”大妮也是个小姑娘,看了一眼,就远远地避到了一边,和雪兰一样脸色苍白地靠在墙角。
“娘,这不会有传染病吧,你小心点,别乱碰她。”雪兰比较胆小,有种想马上去洗个澡的*。
李氏皱了皱眉,给女人盖上了一条床单,然后走出去跟大夫嘀咕了两句话。
大夫摇头说:“看来是病入膏肓了,你们最好赶紧送医院,家里用艾叶烧了熏烤,小心染上病。”
大夫离开后,李氏回来看了那女人一会儿,忽然拿起钱包,对雪兰和大妮说:“你们帮我一把,带她去医院。”
“娘,这是啥病啊?”雪兰问。
“是……花柳病。”李氏叹息道,“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本来要去搀扶人的手颤巍巍地收了回来,雪兰犹豫了好一会儿,才扶了上去。
虽然心里知道普通接触没事,不过还是有点害怕,花柳病……如果仅仅是淋病还好说,一旦染上梅毒,那就是绝症啊。
女人穿上李氏的一件衣服,然后在三个女人的搀扶下,坐上一辆黄包车,去了最近的妇幼医院。
在医院里,穿白大褂的医生对李氏说:“有很严重的性病,下体被烫过,所以高烧不退。”
“大夫,救救她。”李氏伤心道。
“我们尽力。”
这个年代还没有抗生素之类的药物,传说中的盘尼西林也还是传说中的,治疗性病没有特效药,死亡率很高。治疗梅毒最好的药是一种黑药膏,里面有汞化物,敷在身上杀敌一万,自损八千。
女人还在昏迷,医院给挂上了盐水,一天就要两个大洋的住院费和药钱。
李氏坐在女人身边,边流泪边说:“小时候,师父罚我,不给饭吃,她就把自己那份省出一半来给我。那时候还说,长大了要一起离开那鬼地方,谁想到……呜呜呜……”
“她喊我李江海的时候,我还惊讶,谁晓得我的艺名啊,不想竟然是她,怎么落得这个地步……”
大妮小心翼翼地对李氏说:“夫人,这个要饭的女人早几天前就在路边了,恐怕她早就认出你了,只是没敢来认你。”
两天后,那个女人才睁开了眼睛,看到李氏的第一眼,脏兮兮的女人竟然露出了微笑,浑浊的眼睛似乎陡然发亮了。
“江海……”她根本已经发不出声音了,张开嘴也只是发出一股恶臭。
李氏却一点也不在乎,握着她的手说:“我知道,我知道,你别说话,不想咱们姐妹会在这里相逢。”
说罢,李氏嚎啕大哭。
女人清醒之后,就总想跟李氏说话。
“我看你像,没想到真的是你,那时候我觉得自己快死了,就喊了你的名字。”女人沙哑着声音说。
“你早几天就瞧见我了,为什么不叫我一声呢?”李氏问。
“我不敢相信是你,我还怕叫了,你不应我。”
女人断断续续说了她这些年的事情。
李氏叫买走之后,她一直在戏班子唱戏,后来班主赌钱欠了债,就把戏班子卖了,她们那些女孩也都被辗转卖了。她被卖到了上海的河北堂子,一开始是在长三书寓里唱小戏,还红过四五年呢,可是很快就不行了,去了二道堂子,一年年的,最后去了花棚子,到上个月,她直接被丢了出来。
“还是……你命好。”
“别说了,别说了。”李氏只顾着哭。
可是女人已经没救了,大夫说她病入膏肓是真的,到后来她就一直昏睡,很少清醒。
她清醒的时候会跟雪兰说话,问雪兰:“你是江海姐的女儿吧,长得跟她小时候真像,都这么俊。”
但有时候她会犯糊涂,直接把雪兰当成了李氏,跟她絮絮叨叨说这些年的遭遇和过往的趣事,有时候会笑的很幸福,有时候又哭的很凄凉。
她之前住在花棚子里,下面□□长满了杨梅疮,为了不妨碍接客,老鸨就拿火钳子一个个烫,烫掉了就没事人一样去接客。可是这种东西是能烫没的吗?又不知道消炎和卫生,肯定越烫越烂,直到烫也没法烫的时候,就扔到街上去了。久病加上性病后期,身上到处都在溃烂,根本就是在拖延时间了。
两个月后,女人在医院的病床上撒手人寰了。
她死之前还清醒过一会儿,精神很好,仿佛是回光返照,轻轻唱了一小段梆子戏,咿咿呀呀的,李氏一边哭一边跟她对戏。
这件事之后,李氏消沉了很久,她给女人买了棺材,葬在了沪市的青山上。
“她从小就说,以后要回陕西,回自己的家,没想到末了也没能回去。”李氏说,“那些拐骗妇女孩子的人真是该死。”
沉吟良久,她又说:“当初我要是没哄着老爷把我买走,只怕也是这个下场。”
雪兰也很消沉,因为她受到了惊吓,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她从没见过这么可怕的人,这么可怜的人。
有时候一闭上眼睛,她还会想起那个女人腐烂的身体,恶臭的气味,恐怖的伤痕。
似乎是头一次,雪兰见识到了这个世界的可怕。
因为无论文学作品还是报纸新闻,纸上读到的,永远无法跟现实相比拟。
后世人喜欢看恐怖和惊悚片,因为坐在黑漆漆的电影院里,看着屏幕里人们的恐怖经历,会联想到自己的安全感,那种真正的站在旁边看戏的感觉。
可是雪兰不一样,她想起那个女人的时候,总是浑身战栗,似乎下一秒,自己也会遭遇到这些。她甚至又回到了刚来这个时代时的恐惧,害怕的不敢出门,因为想起指南书上讲的,刚来沪市的外地女子被抓紧窑子的故事。
这件事情带给雪兰的震撼是难以形容的,她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也许应该写一个故事出来给大家知道。
在华夏的传统文化当中,没有什么人比妓女更可怜、更卑微、更被人鄙夷了。
要看一个国家究竟是什么样的,光鲜亮丽的高楼大厦和满嘴跑火车的政客都是虚的,要看就看这个国家最黑暗的角落里是什么样的。
写妓女并不是为了噱头,提高曝光率,相反作为一名女性,她去描写这类特殊群体,如果有一天身份曝光,也许会给她带来无穷的麻烦。
尽管如此,雪兰也决定写这个题材。因为这是一个女性集体失声的时代,或者可以说女性自千年前就失声了,一直到今日,或许可以第一次发出自己的声音了,那么为什么不发声呢?
雪兰自己也是一名女性,生活在这个时代,她深深地感受到了女性的不易和艰难,也许一篇小说不能让女性翻身,但起码她代替最卑微的女性们向这个不公的世界发出声音了。
想要了解妓女们的生活其实并不难,很多指南书里都详细的介绍了这类群体的□□,从很多八卦小报纸上也能了解很多。
可是最深入的了解不是来自别人,就是那个死去的小黄莺。
从她断断续续的语言中,雪兰知道了她的一生,更知道了那些地方到底是什么样的,到底有多么可怕。
雪兰本打算以小黄莺为女主角的,可是又觉得无法代表整个群体,因为这世上有无数个小黄莺,她们各有各的不幸。思考了很久很久,直到某个晚上,雪兰偶然看到一本杂志上刊登的《变形记》时,有了一个想法。
她在自己的稿纸上落下了《冰冻千年》四个字,作为自己新书的标题。
千年,是因为娼妓业已经在华夏的国土上存在了上千年。冰冻,是因为自从存在,就一直冰冻在此,顽固、冷酷,令人窒息。
小说的开头比较独特,也不知道能不能为当前的人们所接受。
她写道:“我是一条哈巴狗,也许前世是个人吧,我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