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上人-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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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姑娘带着作业来约会该怎么破!
没有错,她带来了一堆书和作业本,跟他打过招呼后,就找了个位子坐下来,埋头写写写了……
可怜王少爷一身风骚的昂贵西装,还带着金表等土豪的装备,可惜英雄无用武之地了。
当初他不顾父亲的劝阻,执意留在沪市,所以根本没带多少现金在身上,自然也摆不了少爷的谱,但作为一个男人,坚决不能在喜欢的姑娘面前丢脸。所以他宁可下个月啃咸菜,也把身边大部分现金拿出来,准备摆一下阔的,谁知……
姑娘抬头问他:“你不喜欢图书馆吗?要不……你先回家?”
王少爷欲哭无泪,他当初为什么一时脑抽答应来图书馆,看了看姑娘面前一堆的作业本,于是含泪摇头:“图书馆好,我喜欢图书馆。”
于是百无聊赖的他去找了本数学书,看了一会儿,他又从雪兰那里拿了纸和笔。
不久之后,两人相对无言,都全神贯注,奋笔疾书,连午饭都是糊弄完事。
等这天约会结束的时候,雪兰完成了作业加两篇稿子,王程彦的论文又有了新的论题,两个人都莫名其妙的颇有成就感。
只是……王少爷对自己有点失望。
啊啊啊啊啊,我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从图书馆里走出来时已经傍晚了,他决定抓紧最后一个机会:“我请你去饭,我知道一个好餐厅。”
“我跟我妈说会回家吃晚饭。”雪兰说。
“啊……”这一声叹息中的失落真是想忽略都难啊。
雪兰挠了挠头,心想自己真糟糕啊,跟人家约会居然只忙自己的事情,他大概会觉得她很无聊吧。
“真对不起啊。”雪兰说,“下次我一定会把时间空出来,这星期我实在太忙了。”
身边的青年半天都没说话,雪兰还以为他不高兴了,抬头看他的时候,却发现他也在看她,嘴边挂着微笑,他说:“我只是想跟你在一起,你想去哪儿,我就去哪儿,你喜欢来图书馆写作业,我天天陪你来都行,我只是还有点舍不得跟你分开……”
雪兰跟他并排走着,忽然有些脸红。
已经快入夏了,天气很热,太阳还高挂在西天,普照大地。雪兰发现身边的男人用手指勾了勾领子,他西装下的白衬衣湿透了。
为了跟她约会,所以他穿得特别正式,在这样的夏天,他陪她在闷热的图书馆坐了一整天……
第97章
吸血鬼通常是在恐怖故事里才出现的,他们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尸体,害怕大蒜和十字架,因为不能见阳光,所以终日睡在地底的棺木里,喜欢处女的鲜血。
在过去的很多恐怖小说里都有吸血鬼的形象,甚至拍成了电影,但是这些故事通常把吸血鬼当做邪恶的角色,并且塑造的十分单调。
雪兰的《吸血鬼的情人》就大胆地打破了这种传统,在她的小说里,吸血鬼不再只是尸体,不再只是恶魔,他拥有理性,拥有爱情。而且身在华夏,也不怕所谓的基督教来反对她写这种‘极端可怕’的思想。
既然要描写吸血鬼的故事,就必须给这种生物一个完美的设定,就好像jk罗琳塑造巫师世界一样,她完美的塑造了巫师们的国家、社会体系、信仰习俗、历史文化等等,总之,她创造了一个世界。
这些详细的塑造,让整个巫师世界变得真实可信,比如一栋看不见的墙,只要用魔杖敲几下,就打开了通往魔法世界的通道。瞧啊,这些与人类不同的生物是真实存在的,只不过他们非常隐蔽,所以人类不知道,其实他们就在我们身边,甚至就住在我们隔壁。
雪兰想要走红,那么《吸血鬼的情人》就不能单单作为一部言情小说面世。
她当然可以简单地处理这个故事,比如写一场人类与吸血鬼的倾城绝恋,在这个时代也是非常超前的想法,绝对可以吸引眼球,雪兰有这种把握,可以写好一篇动人的爱情小说,但仅仅这样是不够的,她要的不只是红在《妇女家庭报》,而是让自己的名字真正红起来,所以单纯的爱情小说是不够的,她要像真正的科幻小说家那样,塑造一个有血有肉的吸血鬼世界。
吸血鬼们也要有自己的历史、国家、社会体系,他们如何诞生,如何死亡,有什么能力都需要详细设定。
雪兰为此查阅了西方许多关于吸血鬼的传说,她还把世界各地类似的恐怖故事拿来参详,甚至还参考了华夏的僵尸文化。
最后,她完整地设定了吸血鬼们的世界,这将是一个首创,也许后世提到吸血鬼的时候,所有的故事都会参照她在《吸血鬼的情人》里的设定了。
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吸血鬼起源于神话时代。
人们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曾是一位神明,却因为犯下了过错而受到天谴,从此他不见日光,以鲜血为食,因为阳光会使他化成灰烬,而鲜血使他充满力量。
吸血鬼是冰冷的尸体,也是残酷的野兽,他们被鲜血吸引,饥饿的时候就会失去理智,哪怕最爱的人就站在面前,也会毫不犹豫地撕开他的喉咙,痛饮鲜血。等恢复理智后,看到自己犯下了滔天罪孽,甚至杀害了自己最深爱的人,他将痛不欲生,这便是神明给他的惩罚。
吸血鬼是神明的后代,所以他们拥有人类没有的力量,他们力大无穷,速度极快,可以聆听人类的心声。拥有冗长寿命的强大吸血鬼甚至可以控制某个人类,改变他的记忆。
于是吸血鬼便认为他们比人类更高级,人类不过是他们驯养的家禽,就像鸡和猪一样,是他们的食物。于是某些邪恶的吸血鬼便在夜晚大肆捕猎人类,直到人类发现了他们的弱点,他们害怕阳光,害怕银,金属银会使他们失去力量,长时间的接触甚至可以杀死他们。
于是人们联合了起来,跟吸血鬼对抗。他们制作银十字架,让所有人佩戴,用银制作箭头和盔甲,趁吸血鬼白天躲藏在墓穴的时候,挖开他们的老巢。人类的基数太大了,吸血鬼们很快就销声匿迹了,他们根本无法跟人类对抗。
吸血鬼不再妄想征服人类,他们转而融入人类。
因为他们虽然有做|爱的能力,却无法使人类或者女吸血鬼怀孕生产,只能通过赐予人类鲜血的方式,将人类转化成吸血鬼。而这种转化会耗费吸血鬼的力量,也许要积蓄几十年的力量才能转化一只吸血鬼。所以与其做着圈养人类这种不切实际的梦,倒不如利用自己的优势融入他们。
那个时代的吸血鬼头领是理智的,他带领存活下来的吸血鬼们建立了国家,制定了社会制度和法律。
吸血鬼们可以杀人,但绝不能留下被吸干血的尸体被人类发现;吸血鬼们可以跟人类来往,但绝不能暴露吸血鬼的身份;吸血鬼们可以转化新的吸血鬼,但必须有所选择,只能转化相貌俊美、聪明智慧的人,并且被转化者需要心甘情愿成为吸血鬼等等法律。违背了法律的吸血鬼,会受到非常严厉的惩罚。
这些全都是为了保证吸血鬼社会的隐蔽性,让这个秘密的种族游离在人类社会之外,却又能完美的融合在一起。如此,人类的历史有多久,吸血鬼的历史就有多久。
于是一千年过去了,吸血鬼和人类一直共同生活,只是吸血鬼知道人类,而人类却当吸血鬼是神话传说。
《吸血鬼的情人》中,女主角玛丽地下室中的吸血鬼就是一只有千年历史的吸血鬼,他曾是一位伯爵,在外出打猎的时候,因为追寻一只鹿,迷失在了森林里。深夜他发现了森林中的一座木屋,进去求宿的时候,却遇到了一位肌肤白皙,头发火红的美丽女子。
女人收留了他,半夜的时候,却想爬上他的床。伯爵早有深爱的妻子,于是拒绝了她,可就在这时候,她露出獠牙,咬住了伯爵的脖子。伯爵本以为自己会死,谁知道醒来的时候,只感到如同火烧般痛苦的饥饿感。
红发女人把一个沉睡的小女孩放在他身边,他没有任何犹豫,扑上去吸干了她的血。伯爵恢复了神智,却发现自己变成了吸血鬼,他痛苦极了,而当他看向红发女人的时候,却根本无法生出憎恨之情,甚至心底深处还产生了很强烈的尊敬和依恋之感。
红发女人带走了伯爵,伯爵知道自己应该恨她的,可是血缘的力量太强大了,他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她。她难过的时候,他会更难过;她恐惧的时候,他想豁出命去保护她;她靠近的时候,他便欢心幸福,无法抑制的快乐。
他跟她游走在黑夜,吸干一个个无辜的人类,良心谴责着他,他痛不欲生,妻子的容颜总是在他最软弱的时候侵入他的心房。可是他已经变了野兽,他离不开红发女人,离不开鲜血。
吸血鬼的世界里也有等级,也有战争,有许多的吸血鬼国王,他们因为长久的寿命获得了伟大的力量,可以控制年轻的吸血鬼们。有一次伯爵所属的吸血鬼国王跟另一位国王发动了战争,红发女和伯爵都参加了战争,可是他们的国王失败被杀了,另一位国王获得了死去国王的疆土和疆土上吸血鬼们的统治权。红发女是死去国王的女儿,她无法承受失去国王,于是走入阳光下自尽了。
伯爵在红发女死去的时候,感到了一股撕心裂肺的痛楚,以至于满目血泪。这是吸血鬼之间的血缘,带来比人类血缘更深刻的羁绊。哪怕是本应憎恨的人,也会因为这种血缘而产生爱恋。
伯爵虽然因为失去红发女而痛苦,却不会追随她走入死亡,因为他还保留有人类的一部分,那一部分存在于他深爱的妻子那里。
伯爵又回到了他的土地上,可是距离他离开已经过去了很多很多年,他的妻子早已经被埋葬,现在这块领土上的伯爵是他的孙子。
得知妻子已经死了,伯爵最后的人性也随之埋没,他开始在黑夜里流浪,他已经变成了另一个红发女,对于杀戮再也没有慈悲心肠。他甚至因为孤独,于是也像红发女一样繁衍了两个孩子。
就这样过了五百年,有一天,伯爵带着他的儿女们参加宴会,在这场宴会上,他遇到了一个跟自己曾经的妻子一模一样的女人,不仅仅是外表,她们连声音和爱好都那么的相似。
不知不觉间,伯爵已经把这个女人当成了妻子的转世,他再次爱上了她,甚至冒着暴露身份的危险向她求婚了。
可惜他们是吸血鬼,虽然用迷惑人类的能力得到了贵族的头衔,却整日躲在自己的庄园里,从不在白天出门。如果是陌生人也就算了,熟悉他们的人一定会觉得他们很奇怪。
很快未婚妻发现了他奇怪的地方,她非常恐惧,就把这件事跟自己的母亲提及了,她的母亲意识到事情的不对劲,就派仆人去调查,结果仆人看到了他们吸血的场景。
人们把附近几起死亡事件归罪到了他们身上,认为是吸血鬼到处杀人,于是大家聚集在伯爵的庄园外,要求伯爵出来,否则就烧毁庄园,烧死吸血鬼们。
未婚妻早就爱上了伯爵,在知道他是吸血鬼后,也依然爱他,她想跑进庄园,却被愤怒的人们抓住了。
人们害怕夜晚到来后,吸血鬼会出来大开杀戒,于是威胁屋子里的人,出来吧,不然就杀掉这个女人。
然而下一刻,伯爵的未婚妻自尽了,她不愿意成为人们威胁他的工具,于是抓着人们握在手里的刀剑,刺进了自己的胸膛。
第98章
伯爵见心爱的人已经死去,便不愿意再活在世上,未婚妻的父亲不想就这样简单的杀死伯爵,他把他钉在了棺材里,永远锁在了城堡的地下室中。
就这样又过了很多很多年,女主角玛丽发现了地下室中的棺材,棺材里的伯爵早就已经变成了干尸,却因为玛丽的声音被唤醒,然后他再次看到了活生生的,妻子的模样。可惜作为一具干尸,他只能无力地躺在那里,直到小偷把鲜血滴在棺木里,伯爵才重新获得了力量。
这个故事在后世看来也许很俗气,不过在民国年代却是惊世骇俗的。雪兰把吸血鬼这个物种具体化了,这将是一本真正富有创造力的科幻小说,小说的第一部完全是为了销售量和知名度而量身打造的,不需要什么深度,只要故事精彩就足够了。等到第二部、第三部面世的时候,才是真正展开吸血鬼社会的时候,于是笔名为玛格丽特的女作家开始正式在《妇女生活报》上连载《吸血鬼的情人》了。
于此同时,雪兰跟王少爷已经正式约会过三次了。
他们去过电影院,去过西餐厅,去过小公园,上课的时候互相飞过眼,放学的时候做过课后辅导,算一算都已经交往一个多月了吧。
然而雪兰却有了一件十分烦恼的心事。
别说二垒、三垒、四垒了,这个家伙什么时候才会主动跟我牵一下手呢?正跟王少爷沿着小公园散步的雪兰默默地想。
作为一个宅,姑娘其实一点都不纯洁,她的思想之‘深’,见识之‘广’,无论河蟹如何纵横,也始终是随年龄呈正比增长的。
因为在民国谈恋爱,所以尊重时代的封建特性,也就不求亲亲我我,婚前达成一二三四垒,或者买账前先试验一下性能如何了,但是谈恋爱都一个多月了,连手都木有牵一下……
雪兰看了一眼身边高高瘦瘦的俊俏青年,你真的喜欢女人木有错吧。
王少爷正开开心心跟雪兰聊天,忽然感到一只软软的小手碰了他的手一下,王少爷浑身的神经一下子就绷紧了,仿佛全部的感觉都集中到了那只手上。
然后,又碰了一下。
王少爷的脸热了,也不敢看身边的姑娘,悄悄靠近了一点,想再碰几下。
雪兰的脸皮已经开始哆嗦了,少爷啊,给你跪了,为什么你宁可碰来碰去,也不肯握上来啊!
没有错,他每甩一下胳膊,就轻轻蹭一下她的手,还一脸羞涩,装模作样地看着另一侧的河面。
啊啊啊啊,磨叽死了,雪兰一把拉住了他的手。
“啊!”紧接着王少爷就像个被非礼了的少女一样惊讶地看向雪兰。
他白皙的肌肤显见的红了,连耳朵都红了,就这样呆呆地看了她一会儿,然后抽出自己的手说:“别这样,不太好……”
一瞬间,雪兰觉得自己脑子里的某根弦断了……
另一边王少爷还沉浸在女朋友温热柔软的小手的触感中,对这种出格的亲密感到尴尬,甚至觉得周围的温度都升高了不少。
作为一个现实中的姑娘,恕雪兰无法具现出=_=的表情,但她的血槽真的已经清空了。
“有什么不好的。”雪兰坚决地伸出爪子,试图再去抓他。
青年却一闪身,避过了小姑娘,红着脸说:“不行,你会被说闲话的。”
其实一对年轻男女在路上牵手,在这个时代的确是很引人注目的,其引人瞩目的程度,不下于一百年后,我们在大街上看到一对男男牵着手。当然女孩子还会被送上没有家教、不守妇道、臭不要脸等等鄙夷的眼神。
雪兰快哭了,还能不能好好谈恋爱了,连手都不能牵一下,这叫谈恋爱吗?这叫吗?
“这公园又没人认识咱们,说就说呗,我才不怕陌生人说。”雪兰不依不饶地凑上去,去摸王少爷的手。
王少爷的手又纤细又修长,还有点凉凉的感觉,雪兰觉得很好摸,于是就用两只手捧住来回摸,一边摸还一边嘿嘿笑。
王少爷犹豫了一会儿,就站在原地,红着脸任雪兰摸。
他们谁也没有意识到,这情境有点像一个矮矮胖胖的好色地主老财,正抓着小妾或丫头的手在淫|笑。
淫|笑够……不,笑够了以后,雪兰心满意足的牵着王少爷的手,一甩一甩地继续在公园散步,心里暗暗算计,好了,一垒打成了,再过几次约会就达成二垒,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