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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纸上人-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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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语,讽刺挖苦,还弄回来几个女人,原是早就养在外面的,连儿子都有了。这样的打击实在太大了,她除了吵闹就是吵闹,后来索性被大太太关了起来,对外却说她疯了,如今倒像是真疯了。

郑姨娘悠然地命令着家里的仆人,心想这些年过去了,她总算是熬出了头,如果是在过去,她也许是要得意一番的,可是自从得知了李氏和她两个女儿事后,那种胜利者的得意就像馊了的蛋糕一样,不是甜的,反而是酸的。她甚至还有了点别的想法,熊百合那个丫头都能用五姐的名声嫁个有钱有势的大官,她的六姐才14岁,比熊百合年轻好看聪明,为什么不能找个更合心意的呢?

第115章

时隔三年,再一次坐上即将远航的渡轮时,那种心情是难以言喻的。

三年前,她在华夏遭到封杀,和新婚丈夫来到陌生的美国重新开始。三年后,她带着荣誉,翻身回国。

那天,她对布兰妮提出离开的时候,布兰妮望着她久久不语,后来她点燃了一根烟,修长的手指间夹着白色的香烟,烟雾袅袅的背后,女人的表情有些模糊。

这样的静默让人难受,何况是面对布兰妮,这是个让人捉摸不透的女人,很多时候,雪兰根本看不懂她在想什么。最初,雪兰挺怕她的,还担心来美国后会让她卖了,可实际上,在美国帮助雪兰最多的人就是她了。

刚出名的时候,她的故事也遭到了很多非议,无论是吸血鬼的题材,还是她华人的身份,都是她成名路上的阻碍,面对人们的诋毁和谩骂,雪兰也曾情绪低落过,每当这个时候,在雪兰耳边说着风凉话的人始终都是布兰妮,她好像比雪兰还要理解自己,懂得在什么时候说什么话最能激励她。而且并不是只有雪兰要面对众多的非议,身为出版商的布兰妮其实更容易受到谴责,她的压力比雪兰更大,因为雪兰只是作者,而她却是代理雪兰一切的人。

如果说刚开始,雪兰对她总是抱着敌对的心理,那么到现在雪兰已经把她当成了一种心理上的依赖,人们总是习惯性地去依赖强者,去相信无论境况如何艰难,他们一定会完成大家的期待,布兰妮就是这种强者,毫无疑问。

就这样简单地说要离开,雪兰还是有些忐忑的,她害怕布兰妮会不允许,其实她做得到,这些年她们签过很过乱七八糟的合约,只要她想,她就可以留下雪兰。

所以这种沉默让雪兰非常不安,她甚至有些不敢去看她的眼睛,害怕她会忽然翻脸。

这段长长的寂静在香烟念灭在烟灰缸后戛然而止了。

“我不赞成你回去。”她径直开口。

“我已经做好了决定。”雪兰说。

布兰妮没有激烈地反对,而是幽幽地说:“做女人很不容易,何况是我们这种女人,在美国尚且如此,在华夏……呵……”

雪兰没什么可说的,回去华夏是她的选择,所以她只是沉默,等待布兰妮给她最后的回复,不管是赞成还是反对。

“如果你执意要走,我是不会反对你的,我了解想要去做一件事情的感受,因为不做会后悔。”

雪兰抬起眼睛看向布兰妮,像是想再一次看懂她一样上下打量她。

“你不用这样看我,我虽然很喜欢惹怒你,但我很少反对你做出的决定不是吗?”布兰妮讽刺地笑了笑。

之后,她双眼看向窗外,再也没跟雪兰说一句话,直到雪兰告辞离开,她也没有再正眼看过她。

可是等雪兰登上渡轮的时候,却有人给雪兰送来了一封信。

那是一个洁白的信封,没有留下任何名字,打开一开,信纸上竟然只写了一句话。

“只要你愿意,我就跟你一起回去。”

刹那间,雪兰似乎明白了什么,她站起身,朝渡轮的窗口望出去,那里有密密麻麻的人,然后雪兰看到了一辆熟悉的车子,司机的位置上正坐着一个人。

王程彦坐在雪兰对面,看上去有些紧张,因为他晕船。

“谁给你的信,说了什么?”他问。

“布兰妮小姐的信,她不舒服,所以不方便给我们送行了。”雪兰说。

然后雪兰把信装回信封里,递给来送信的人:“帮我谢谢她,替我向她道别。”

王程彦点点头说:“布兰妮小姐虽然外表挺冷漠的,不过倒是个好人啊,我过去一直以为她不会轻易放你离开呢。”

雪兰看了王程彦一会儿说:“其实你的感觉还挺准的。”

王程彦愣了一下问:“什么感觉挺准?”

“没什么,你赶快趁没开船吃点东西吧,不然等会儿你就要吐得什么都不剩了。”雪兰催促道。

王程彦喊了声‘求你别说’,然后匆忙吞下盘子里的食物,准备回船舱挺尸去了。

雪兰又望了窗外一眼,忽然想起了第一次与布兰妮见面的那天,她静静地盯着她,默默地打量她,一开口就是讽刺而傲慢的话语,雪兰从心底里不喜欢她,总想跟她别苗头。三年的时间过去了,她给雪兰的感觉始终是这样,以至于雪兰从未察觉出有什么不一样。

这是一个与自己的家庭决裂的富家女,她自己打拼事业,自己生育子女,身边男人换个不停……

她还坐在汽车里,距离太远了,无法看清她的面容。过了一会儿,雪兰收回视线,饮光最后一口茶,然后也向船舱里走去,接下来,她要面对一场漫长而辛苦的旅行……

走下轮船的时候,雪兰惊讶地发现,居然有一大群记者等在港口处。

到现在,雪兰已经不是那个默默无闻,谁也不认识的人了。要感谢美国发达的传媒印刷业,她的黑白照片是印刷在成书上的,就连报纸也刊登过许多次。她坐船回来的路上,简直成了船上的社交名人,许多人来请她共同用餐,走在走廊上都会遇到突然冒出来的人,激动地请她签名,或者跟她握手。

不过她回国的消息应该是保密的才对,怎么会一下子来了这么多记者?

直到她见到了莫里欧夫人,才明白是怎么回事,这位就是当初介绍她和布兰妮认识的那位夫人,令人惊讶,陪同她的竟然还有好几位洋夫人。

“哦,天啊。”莫里欧夫人飞快地迎上来,跟雪兰拥抱了一下。

“您好,夫人,好久不见。”雪兰笑着说。

“真不敢相信,把你介绍给布兰妮的时候好像就在昨天,谁能料到呢?刘小姐,您现在已经是大明星了啊。”莫里欧夫人还是不改咋咋呼呼的风格,她迅速把她介绍给了身边的几位夫人,她们似乎都是她小说的书迷。

“没想到您会来这里接我。”雪兰有些不可思议,她也了解自己现在的知名度,有一次她为了宣传书做火车去了另一个美国城市,刚下火车就被一大堆人给围住了,绝对跟大明星没多少区别,只是在华夏也遇到这种情况,就感觉有些陌生了。

来围观她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居然是靠几个警察的帮忙才成功坐上了汽车。

她一回头,发现丈夫竟然还淹没在人群里呢,于是急忙探出头来,朝人群里喊:“程彦!程彦!请你们先让我丈夫过来好吗?”

这句话一出,雪兰忽然觉得自己周围安静了几秒钟,然后又马上沸腾了起来。

她听到有记者在追问她:“山岚先生,您结婚了吗?”

“兰兰,兰兰。”提着大包小包的王程彦终于挤进了人堆。

在诸多的闪光灯下,露着灿烂笑容的王少爷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对记者们说:“请让让,请让让,我和内人一路奔波,需要先回家休息,劳烦了。”

等坐上车,他也吁了口气,对雪兰说:“真没想到,你现在是大名人了啊。”

其实很早以前她就很有名了,只不过她比较神秘,从未现身在公众面前罢了。

王程彦还在抱怨:“我给家人买的礼物都差点挤掉了。”

家里女人比较多,王程彦回国前特意去商店扫荡了一通。

“给我看看,你是瘦了还是胖了。”他装模作样地抬了抬雪兰的下巴。

“我哪里胖了?”雪兰皱眉说。

“你当然要胖一点才好,不然丈母娘看你瘦了,不跟我算账吗?”

等回家见到了李氏,她抱着雪兰又哭又笑,直说她长高了,变漂亮了,母女两个一阵唏嘘。

等安顿好了之后,李氏搂着女儿看了又看,忽然开口问道:“你……你这都三年了,怎么……怎么没怀上吗?”

不是没怀上,是避孕来着,她今年才二十岁,应该刚刚发育成熟吧,之前都用成人用品店里的玩意保护着呢。不过她不知道该怎么跟李氏解释这个原理,说了她恐怕也不会理解。当年她买回这些东西准备用的时候,连王程彦都吓了一跳。最初也是不理解的,但是他会听从雪兰的解释,最后也会认同雪兰的想法。可是李氏就不同了,在雪兰点头承认的瞬间,她就急火火地跳起来,说要去烧香拜佛,求签买药。

接着,李氏又说起了三姐:“你姐姐怀上了,都七个月大了,眼看就要生了。”

雪兰是在三姐嫁人后几个月才听说了她嫁给周先生的事,那时候李氏的信件还满是抱怨的语气,不过现在反而说起来就一脸笑意,可见外孙的战斗力之强。

“她不方便出门,等会儿我去瞧瞧她。”雪兰说。

“别急,你才刚回来,好好歇歇,哪天见面都一样。”李氏说着说着又哭了,“先叫我再好好看看你。”

第116章

休息了一整天后,雪兰见到了三姐。

不需要询问她是否幸福,只看外表就知道了,曾经纤细苗条的姑娘一下子肥了一圈,只不过脸上却始终挂着甜蜜红润的笑容。她抱着高挺的肚子,跟雪兰诉说这几年发生的事情,两个姐妹像是有说不完的话。

周先生是个很富有的人,他和三姐的爱巢是一座小洋房,家里还有几个伺候仆人,可是周大姐并不跟她们住在一起,只是偶尔她会拄着拐杖上门,探望一下自己的媳妇,每当这个时候,那一动不动的双眸就仿佛焕发出了新的神采。

三姐告诉雪兰,周大姐不喜欢自己的儿子们在道上混,觉得他们做了许多坏事,所以就不肯跟儿子生活在一起,也不肯接受儿子的钱财,所以才总是一个人在街头上卖唱。可是周先生也没有办法,他既然入了这个行当,就不能轻易离开了。

一直以来,雪兰跟李氏是相同的想法,也觉得三姐不应该嫁给这样一个混迹江湖的人,因为他走的不是正道。也许表面上看他十分体面,有钱又受人尊敬,可谁知在这光鲜亮丽的背后又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阴暗呢,只是如今说什么都没用了。

雪兰摸着三姐肚子说:“我能觉得这孩子在动。”

“可不是嘛。”三姐微笑着说,“你不知道,有时候我都能感觉他在里面呼啦呼啦的,动的可厉害了。”

“这么调皮,肯定是个男孩。”雪兰说。

“刚怀上他的时候,我还做了一个梦,太阳和月亮交替升起,变化得好快好快,然后忽然之间,天空就大亮了,一轮火热的太阳挂在天上,然后我就热醒了……”

正说着呢,一个男人风尘仆仆地走了进来,正是三姐的丈夫周先生。

他跟三年前没什么变化,依然是那种沉稳而冷淡的模样,他微笑着跟雪兰点点头,叫了声‘妹妹’。

他的个性并不热情,但很有分寸,说话慢条斯理,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

只是雪兰起身告辞的时候却忽然看到了一个很眼熟的人。

“五姐,你还记得她吗?”三姐笑着问。

雪兰只是看她很眼熟,却无论如何都想不起她是谁。

“美玲,这是我妹妹。”三姐对那个女仆打扮的女人说。

“哦,这就是夫人您那位大名鼎鼎的妹妹啊,没想到当年那个小女孩竟然就是雪后山岚先生,久仰大名。”女人文绉绉地说。

雪兰猛然记起,几年前在北平的时候,三姐有个叫韩美玲的女同学,被富少爷玩弄怀孕,事后跟三姐打架流产,然后失踪的女人。

“当年我年轻不懂事,做下了许多错事,后来在外漂泊,受了许多磨搓,要不是遇到三姐,我……”韩美玲说着说着,竟然落下泪来。

雪兰惊讶地望着她,印象中那是个有些傲气的美貌女孩,清纯靓丽,美丽优雅,而现在不过二十几岁的年纪,竟然风尘的让人不敢相认了。

这时雪兰才知道,她逃家后就被卖了,在沪市当起了交际花,开始很红,后来渐渐落寞,成了下等舞女,三姐嫁给周先生后,有一次在他经营的一家舞厅里认出了她,跟她相认后,就带回了家里,让她做了女仆。

三姐也许是觉得当初做的事有些对不住她,看她现在过得可怜,所以才想帮一把。

雪兰十分不解,悄悄问三姐:“你要是想补偿她,何不送她些钱,为什么弄回家里来?你看她妖妖娆娆的样子,着实有些不像话。”

像小时候一样,三姐笑着戳了雪兰的额头一下:“你呀,怎么?害怕她妖妖娆娆地勾引你姐夫吗?”

雪兰看着她,没有说话。

三姐叹了口气说:“当初我是想送给她钱的,可她偏不要,非得跟我回家,许多年过去了,早就不是过去那个骄傲的姑娘了,她是跪在地上,磕着头求我的。我当初也真以为她是想跟我回家过太太平平的日子,可是没过多久,我就发现她总喜欢往你姐夫身边凑,还没事就在我们身边转悠,偷听我们说话。”

雪兰是真惊讶了,问她:“那你还留她在家里?而且你现在还怀着身孕呢,你不怕她对你心怀不轨啊?”

三姐摇摇头说:“当初咱妈不让我嫁给老周,觉得他不是好人,在外面干坏事。可我嫁给他不为别的,就为他不会轻易被女人骗。她勾引不到他,她也危害不到我。我还留着她是因为,我想看看好心究竟能换什么回报。”

人终究还是会改变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话一点也不错,在雪兰的印象中,三姐一直是个有点单纯冲动的女孩子,可是仅仅跟周先生结婚两年,她身上就有些东西变了。

三姐在周先生之前喜欢过两个男人,第一个男人欺骗三姐,就为了哄自己的女人高兴。第二个男人因为喜欢的女人不管不顾,可是周先生不一样,三姐不是头脑一热嫁给了他,而是知道他是什么人后才嫁给了他。

接着,三姐又兴致勃勃地谈起了身边的趣事,仿佛又跟记忆中那个三姐一样了。

这次回归,雪兰的身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过去是先生,现在都有人喊她大师了,还有大学接二连三地请她去演讲。

有一次她在大学做完访谈后遇到了一个人,他手拿雪兰的书,问雪兰要签名。当时周围挤满了学生,大家都兴奋地看着他们,因为学生们眼中的大教授居然也是山岚先生的书迷。

雪兰一开始并没有认出他是谁,只是在递给他签名的时候,忽然看到了一个信封,那上面有自己的笔迹,收信人是‘王爱年先生’。

雪兰这才抬起头仔细打量他,这是位高挑纤瘦的青年,当年她截胡了他的一套书,所以给他邮寄了书费。

王爱年微笑着冲她点点头:“山岚先生,您好,也许您不记得我了,可是我曾经跟您通过几封信,一直都期待见到您。”

雪兰摇摇头说:“我记得您,那一年承蒙您和周寒震教授赠书。”

“哪里话,是我的荣幸。”他怔怔地看着雪兰说。

雪兰冲他笑笑,刚要转向下一个人时,却忽然听他说:“我一直都有个问题想要问您。”

“您请说。”

“大概是几年前的事了吧,那天北平大学的校园里正在演出您的小说《妻妾成群》改编的话剧《毁灭》,有几个女孩子凑上来找周寒震教授要签名,请问您当时站在其中吗?”

雪兰也想起了那件窘事,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原来我们当时就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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