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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章

重生之铁骨凰后-第1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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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自己的房间里。

耳边隐隐传来哭泣声。

家里不仅灯火通明,还聚集了许多人,她能感觉到空气里无处不在的沉重与严肃。

她连声追问哥哥怎么样了,然而,没有人忍心当场告诉她实情。

后来她才知道,她跑去鬼哭山谷摘兰花时,一名年纪比较大的女孩儿觉得事情很不妥,就跑去她家,将她的事情告诉了因为患上风寒而呆在家里养病的哥哥。

哥哥知道事情严重,嘱咐那个女孩去找人支援后立刻带上武器出门,以最快的速度去救她。

当支援的人马赶到事发现场时,哥哥已经消失不见,只有地面上纵横交错着的拖拽人体的痕迹,以及凌乱散布的血迹和零星的布料、碎肉。

众人遵循血迹和拖痕,追到了鬼哭山谷,在血迹的尽头发现了一处死人堆。

然而,那些尸体具具血肉模糊,面目难辨,甚至残缺不全,根本无法辩别哪具是哥哥的遗体。

于是众人便将所有的尸体都保护起来,连夜讨论如何处理。

这天晚上,醒过来的她又哭又喊,非要去找哥哥,最后被强灌了一碗汤药,又晕睡了过去。

待她第二天醒来时,家里已经决定为所有的尸体立坟,设坛作法,超度亡灵。

她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然而她就算哭坏了眼睛,哭坏了嗓子,也无法改变任何现实。

父母亲和妹妹都很悲伤,尤其是母亲,更是伤心欲绝,一病不起,然而,没有人责怪她。

身边人对她的理解和宽容,只是令她更痛苦,更悔恨,更难受罢了。

她但愿所有人都骂她,打她,恨她。

她也大病了一场,甚至试图自杀。

那时父亲对她说:“你这条命是你哥用他的命换来的,你不要这条命,就是不要你哥的命。在你的眼里,你哥用命换来的东西,就这么不值得珍惜吗?”

她哭着道:“可是我对不起哥哥,我好想哥哥,不管我做什么,哥哥都不会再回来了……”

父亲沉默了半晌后,冷冷盯着她,严厉的道:“杀害你哥的凶手已经逃走,尚未找到。你若觉得对不起你哥,就找出那些凶手,让他们付出加倍的代价。”

她心头一震,久久说不出话来。

父亲最后道:“但是,你不能再像这次一样没用了。”

然后父亲就走了出去。

她看着父亲的背影,就此打消了自残和自杀的念头。

从那天开始,她将笑容和所有的裙子、玩具都收起来,再也不与任何孩子打闹嬉戏。

她穿起劲装,拿起刀枪,像个职业军人一般进行训练,不曾叫苦,不曾流泪,不曾求饶。

她知道,只有她足够冷静,足够强大,足够坚毅,才不会让悲剧再次发生,再能为哥哥报仇。

半年以后她通过考核,加入童子军,成为史上最年少的职业军人。

她一边接受严格的训练,一边严格执行各种需要孩子执行的任务。

一年半以后,她年满十岁,成为童子军的头儿。

从那时开始,她就全力以赴的调查和追查那些杀害哥哥的凶手。

所谓流寇,乃是流动的草寇,他们往往改头换面,掩饰真容,边逃边杀,从不在任何一处停留,想确认杀害哥哥的那些凶手并追上他们的脚程,并不现实。

所以,她采取将流寇“斩尽杀绝”的策略。

她向父亲请缨,带上几十名亲自挑选的伙伴,踏上了漫长的缉凶之路。

整整两年的时间,从十一岁到十三岁,她奔波于整个南疆,全力追杀所有的流寇。

每次抓到活口,她就用最残忍的酷刑折磨他们,撬开他们的嘴,验证他们是否就是杀害哥哥的凶手。

最终,她真的杀绝了所有的流寇,并找到了杀害哥哥的真凶,用同样的方式、程度却严重得多的手段杀掉了这些人,用他们的人头祭奠哥哥的在天之灵。

那一年,十三岁的她名震南疆,被誉为民间的“虎女将军”。

直到这时,她才停下脚步,才放过自己,才慢慢回归平静的生活。

也在这时,父亲平定了南疆的叛乱,携带全家回到京城,挂帅禁军统领。

再然后,她跟姬莲情如姐妹,陷入秋夜弦的情网,拉开另一段漫长的恩怨之幕。

多年之后的现在,已经褪去所有天真与怯弱的凤惊华再度踏进鬼哭山谷,再度回忆当年的点点滴滴,已经不再自责,不再动摇,但悲伤,却始终在心头萦绕。

她重走当年的路线,寻找哥哥的足迹,不断的在心里呐喊。

哥哥,你在哪里?

离她有点远的谊州城里,此时正是午饭的高峰期,大大小小的酒楼、饭馆、茶铺几乎没有冷场的,不管是昂贵的山珍海味,还是低廉的粗茶淡饭,都拥有自己的客源。

一名身材高挑、装束奇怪的年轻男子出现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略带好奇的打量四周。

他身穿藏青短衣和黑色长裤,腰缠黑色围兜,披藏青披风,右手遮在披风之下。

最为特别的是,他的头部包缠白色头巾,连左耳都被包了起来,下半张脸也缠着白色面纱,只露出鼻子以上的部分。

他的两只眼睛,一只异常明亮,甚至相当漂亮,另一只却灰濛濛的,似乎患有眼疾。

他从街头走到街尾,犹豫了一下,停在街尾那家相当气派的酒楼下,鼻子微微皱了皱,似乎在辨别空气中的气味,而后走进酒楼。

他这一身装束可以说是相当怪异,当即吸引了不少客人的目光。

不过,谊州这个地方汇聚了南疆多个部落的成员,还有邻国和海外之国的来客,到处都是奇装异服的旅人和商人,这里的人早就见怪不怪了,所以客人们多看几眼后便失去了兴趣,该喝就喝,该吃就吃,不亦乐乎。

年轻男子打量四周一圈后,上楼,进入珠帘低垂的一个包间里,坐下来。

伙计一看心里就有点不高兴了,这人看起来不像有钱人,竟然独占一个包间,他消费得起足够的银两么?

这里可是谊州最贵的酒楼,只招待有钱客人,客人钱不多或者消费得不多,可是不受欢迎的。

他走进包间,皮笑肉不笑的道:“客官,一个包间最低消费十两银子,您要不要去外面坐?”

372 神秘来客

谊州这个地方什么人都有,挥金如土的富豪和家徒四壁的穷鬼一样多,他家酒楼收费再贵再不合理,也不怕没客人。

如果这个客人只点一碗面或一碟菜就占着包间半天,那他岂不是亏大了?

年轻人看了看他,从腰封里掏出一小锭银子,放在桌面上。

伙计拿起银子咬了一口,确定是真金白银后立刻荡起热情的笑容:“客官您要点什么好吃的?”

年轻人想都不想就含糊着声音道:“最好的酒,最好的肉。”

伙计道:“那样的话,十两银子可能不够哪。”

年轻人道:“我有钱,你尽管端上来。”

伙计一听,脸上乐开了花,赶紧给他倒茶:“好咧,您稍等片刻,好酒好肉很快就端上来——”

在等待伙计上菜的时候,年轻人转头,出神地看着窗下的人来人往,似乎这些行人个个都是绝色美人似的。

没过多久,好酒好菜端上来,年轻人回过神,有点迫不及待的给自己倒酒,而后端起酒杯就想喝,但杯到唇边了,他才发现自己还缠着面纱。

他放下酒杯,正准备解开面纱,就有一人大步闯进包间,用力拍桌子:“喂,老子要用这间包间,你马上给老子滚出去!”

年轻人的手停在耳后,看着他:“我不出去。”

冲进来的那人二十多岁的年纪,衣服上布满用金线绣成的牡丹图案和祥云图案,手指上套着十几个大大小小的金戒指,脑袋上套的帽子也是金线绣的,连牙齿都有几颗是镶金的。

基本上,这人一身金光灿灿,身为人类的本体都让这一身镀金给彻底掩盖了。

镀金男人没想到年轻人会这么说,两颗眼珠子凸了一凸后,翘起大拇指,指了指自己的脸:“一看就知道你是外地来的,不知老子是谁吧?老子在这地头上说一不二,不想死的就趁着老子发飙之前赶紧滚,免得晚了赶不及!”

年轻人却是一动不动,很坚持的道:“我不滚。”

“你——”镀金男人伸出套满金戒指的手指,冲他脸上一点,“你死定了!”

说罢他转头:“来人,将这个不识相的给丢下去。”

瞬间,呼啦啦一片,一群大汉冲进包间,将年轻人围住。

年轻人看到这么多人,眼里流露出有些奇怪的眼神,似乎不明白他们这是要干什么,但这眼神里,绝对没有害怕、不安之类的因素。

“小兄弟,既然你得罪我们家公子,就只能请你去死一死了。”大汉们摩拳擦掌,说。

“我们要杀了我?”年轻人微微眯眼,盯着他们。

“我们将你从楼上丢下去,死不死就看你的造化了。”大汉们说。

年轻人蹙眉:“我丢下去不会死,但你们这么做是不对的,你们最好不要这么做。”

大汉们互视一眼后哈哈大笑起来:“这人果然是蠢蛋!不是欠揍,而是欠死啊,咱们就成全了他吧!”

说罢他们就涌上去,想抓起年轻人的四肢,将他从窗口丢出去。

年轻人眼里闪过厌恶之色,一直藏在披风下面的右手抬起来,“咚咚咚”的从大汉们伸出来的爪子敲过去。

那些大汉只觉得手指和手背一阵剧痛,不由得收回手,后退几步:“妈的,这小子会功夫——”

年轻人将右手藏回去,很认真的道:“我讨厌别人碰我,你们别碰我。还有,我要吃饭了,你们赶紧出去。”

虽然他只是小露了右手一回,众人却都看清楚了,他那只右手,从手臂到手掌都缠着白布,就像他的头一样缠得不露半寸肌肤,而且这只手臂伸得很直,似乎不能弯曲一般。

他的右手是不是什么古怪?比如暗藏凶器什么的?

众大汉想着,心里都有些忌惮。

镀金男人一看就不悦,骂道:“你们还愣着干什么?给我抽家伙,将他给砍了!”

只要别砍死就成。就算砍掉两条腿,他也赔得起,也能摆平。

众大汉有主子撑腰,便习惯性的抽出斧头、砍刀什么的,冲着年轻人的双手双脚就砍。

他们很有砍人经验了,只要不砍要害,也不要砍得太深,哪怕砍上几十刀,这么年轻的男人也不会死,当然,能过得很痛苦就是了。

年轻人不动,只是又抽出他的右臂,快速的招架他们的攻击。

叮叮当当,大汉们的兵器砍在年轻人的右臂上,发出砍在金属上的声音。

伴随着这样的声音,大汉们的兵器上的刃口纷纷卷起或碎断。

同时,年轻人出腿如风,每一腿都准确无误的踹在他们的膝盖上,他们痛得发出一阵阵哀嚎,纷纷往后栽倒,甚至还跌出包间,摔在走廊上。

短短片刻,五六个大汉就倒成一片,呜呼哀嚎。

只剩下镀金土豪男。

镀金土豪男瞪着年轻人,阴着脸道:“你小子好身手,难怪敢这么嚣张!有种你报出名头,让老子知道老子到时要找谁出这口气!”

在这谊州城,真没有人敢半点面子都不给他的。

年轻人看着他,沉默了一会儿后,道:“我不嚣张。我也不知道我的名头是什么。”

他说的都是真话,而且一脸真诚。

然而看在镀金土豪的眼里,镀金土豪却觉得受到了莫大的污辱。

他指着年轻人,骂道:“好,你小子有种就等着!千万别跑!跑的就是孬种!”

说罢,他就甩着金灿灿的手指,转身,气哼哼的出去。

那些大汉看主子走了,也冲着年轻人吐了几口唾沫后走出去。

包间里安静下来。

外头却更吵了,因为所有人都在议论着刚才那一幕。

年轻人将脑袋转向桌面,长长松了一口气,眼里闪过满意的笑意:“嗯,酒菜还好好的,没有受到损失。”

他抬起左手,拿起筷子,挟起水煮嫩牛肉,塞进嘴里,津津有味的享受起来。

边吃肉,边喝酒,窗外有风吹进,一室的怡人,他微微阖上眼睛,脸上闪过满足的神情。

吃完一盘水煮牛肉和其它几碟也不知道是什么肉的山珍,又喝了那壶小酒后,他彻底满足了,拉响叫唤伙计的风铃。

伙计以变戏法的速度出现在他面前:“客官有何吩咐?”

年轻人道:“结账。”

伙计快速报帐:“酒菜费和包间费加起来一共五十两银子,扣去您先前给的十两,您需要再付四十两银子。但这间包间因为刚才的打斗而导致桌椅受损,损失费一共十两银子。十两加四十两,一共是五十两。”

如此,年轻人吃这一顿饭就花了足足六十两银子。

六十两银子可以在谊州城过得去的地段买一间小宅子了。

他这笔帐,根本就是狮子大开口,故意欺负客人。

373 好大一只肥羊

但他可以确定,眼前这个连金小爷都不认识的年轻人一定是刚来的外地人,而且这个年轻人将因为得罪了金小爷而无法在谊州立足,如此,他当然要狠敲对方一笔钱是不?

想在谊州做生意和赚钱,不狠、不狡猾可没有办法混。

这就是谊州的生存法则。

年轻人却不以为意,也不知道他是太大方,还是不知自己被坑了,他只是解下背上的包袱,从包袱里取出一个小包袱,打开,里面居然全是闪闪发光的碎金与碎银。

伙计的眼睛立刻被真金白银给点燃了,发出明亮的光来。

好大一笔钱!

好肥一只羊!

当然,“肥羊”指的是眼前这个年轻人。

年轻人挑出一锭银子:“够了吗?”

伙计接过来,笑得眼睛都快没位子了:“够了够了,欢迎客官下次再来。”

年轻人收起包袱,说了一句“这里的东西很好吃”就走出去。

伙计弯着腰,笑着送他下楼后,立刻走进厨房旁边的杂物间,对里面的人说了几句后,这几个人立刻点了点头,从后门出去。

他们跟踪年轻人去了。

跟踪年轻人干什么?打劫呗。

没错,这间酒楼不仅是酒楼,还是会自动挑选客人进行跟踪和打劫的黑店。

年轻人浑然不知他得罪了什么人,也不知他被什么人给盯上了,他出了酒楼后就漫无目的在街上闲逛,不时停下来,看着某些其实很普通的东西看上半天。

他先在一个泥人摊前停下来,盯着那些还算可爱、但真的谈不上有什么艺术水准的小泥人看半天后,拿起其中几只可爱的女娃娃泥人,爱不释手的看了又看后,留下一小粒银子,放进包袱里带走了。

然后他坐在一块石头上,看着几个孩子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

看了好久以后,他站起来,继续闲逛。

逛到一处擂台下。擂台上面有一支卖艺的队伍在进行比武赌博,输给他们的武师就付钱,赢了他们的武师就得钱,挑的武师级别越强,赌注越大。

谊州的江湖人很多,南疆人也好斗,因此擂台上打得很热闹,就没有停过的时候。

年轻人看着舞台上的武者打得热火朝天,眼里燃起火苗。

热血沸腾的火苗。

他有一种冲动,想跃上擂台,挑战最强的高手,酣畅一战,决一胜负。

然而,他抬起左手,抚了抚满头的白布,又抚了抚披风下面的右手,眼里的火苗就此熄灭。

他已经变成这样了,还是不要参与这种事情了。

其实,他并不为他现在的模样感到难过,也没有所谓的伤感与痛苦,他只是很空虚。

脑子里没有任何回忆,就像整个都是空的一样。

他就继续拖着这具空荡荡的躯壳,在偌大的谊州城继续闲逛。

逛到天色快暗下来的时候,他停在一家客栈面前,看着客栈半晌后,抬脚准备进店。

但一脚才踏进门里,他又退出来,毅然转身就走。

走了几步,他问一个路人:“请问鬼哭山谷怎么走?”

路人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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