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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重生之铁骨凰后-第1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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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惊华若有所思。

听起来雾公子真是超然绝俗之人,但这样的人,为何会隐居在这样的小地方?

岚城并不是什么繁华气派的大城市,这里的生活并不是很便利,因此富豪和权贵极少,能拿得出这么多钱去听琴喝茶的人确实不多,而以虚无大师的名气与身份,不管他如何看破红尘,无欲无求,能当他友人的恐怕都不是普通人——也就是说,雾公子结交的,一定都不是普通人。

再换个说法,能进出饮苦居的人,恐怕都是非富即贵,或是才子名流。

一个真正不问世事、超然绝俗的人,会跟这么多有身份、有地位、有来历的人来往?

此时天色已经大亮,客人们纷纷下楼,老板娘和伙计们忙着招呼去了,凤惊华独自坐在角落里,慢慢捧茶,盯着对面的山坡。

会是她见多了,所以才想多了吗?

还是她的怀疑真是有道理的?

“小华,这么早就起了啊。”小住等几个人下了楼,坐在她身边,笑眯眯的问,“你不是身上还有伤嘛,怎么不多多休息?”

像她,这几天疯狂赶路,真是累死了,昨晚早早的就睡了,一口气睡到现在,其中就没醒过的。

“习惯了早起,睡不着。”凤惊华看着他们,“我等下去办事,你们三个呆在客栈里也好,出去玩也好,一定要呆在一起,千万别分开。”

哥哥忘记了这个世界是多么的险恶,小住被人追杀又不会功夫,秋骨寒的身份不能暴露,这三个人必须要呆在一起,互相保护,互相弥补,否则她不放心。

“不,我跟你一起去。”秋骨寒盯着她,“我不能让你一个人行动。”

这个女人要做的事情,就没有不危险的。

这里不是尚国,她又带着伤,他绝对不能让她一个人去冒险。

“想跟我在一起,就要听我的。”凤惊华的口气不容反驳,“否则,你立刻给我滚。”

“你的意思是说,”秋骨寒慢条斯理的道,“如果我听你的,你就让我一直跟在你身边?”

凤惊华微微噎了一下:“没错。如果你真的做到对我惟命是从,我一定让你当我的狗。”

她这么说也没错,多一条听话的狗在身边,不是件坏事。

不过,他不会是听话的狗,他就是一只养不熟的虎。

“不对不对。”秋骨寒摇头,“你说听话就能跟你呆在一起,但你要我听的话却是不能跟你呆在一起,这明显就是互相矛盾,你的话信不得。”

凤惊华不想跟他耍嘴皮子:“我现在要出去了,你敢跟着,我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秋骨寒却很固执:“不管你怎么说,我都不会让你单独行动。”

凤惊华双眉一竖,扬起手来,似乎准备给他一巴掌。

“小华,”凤若星忽然开口,令凤惊华止住打出去的巴掌,“你让小寒跟你去吧,我跟小住一起玩就好。”

凤惊华侧脸看他,口气软软的:“我不想带这个累赘出去,大哥我帮我看着这家伙好不好?”

“不要。”凤若星摇头,“他既然比较想跟你玩,你就带他去吧,我才不要跟一个不想跟我玩的人一起玩。而且,我能保护自己。”

凤惊华脸上有些尴尬:“大哥,不是的,那个……”

“小华,这样不行哦。”凤若星很认真的道,“你只要关心自己就好,不要担心我,我不喜欢被人这样保护和担心着。”

虽然他几乎什么都不知道,但他确定自己不是需要被保护的人,也绝对不要当被保护的人。

凤惊华:“……”

凤若星道:“你再这样把我当小孩子,我就独自行动了。”

凤惊华还没能解释,小住就道:“是啊,小华,就算是我,也有自保的方式,你不用那么担心我。”

凤惊华看他们一个个都这么坚持,也不想勉强了,无奈的道:“好吧,你们两个自己小心,我走了。”

说罢她就起身往门外走,秋骨寒露出胜利的微笑,跟在她的身后。

“你准备去哪里?去干什么?”秋骨寒问。

凤惊华:“去找人。你不用问那么多,跟我走就行了。”

巴甸来这里一定不是来玩的。以他的身份,来这里一定是要办什么重要的事情或机密的事情。

这么多天来,她不断琢磨到时要如何救出父亲。她单枪匹马闯敌营,不可能以武力对付费国的千军万马,她只能通过武力之外的手段救人。

什么手段?她现在还不了解敌情和父亲的现状,不好制订策略。

但是,她若是能从巴甸这里挖掘出什么秘密和把柄,或者干脆控制住巴甸,那她的手上就多了一份筹码,到时总能派上用场的。

所以,她一定要找到巴甸,一定要查出巴甸到底在做什么。

怎么找?巴甸这种人,只会住最好的地方,吃最好的食物,跟最有权势的人来往,去的一定也是隐秘的地方,而岚城就这么大,她只要耐心的去找,去看,去听,去问,总会找到的。

她带着秋骨寒满城找人的时候,一队商人也踏进了岚城。

“祝东,岚城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还到处都是山,咱们要怎么找人?”有人苦着脸,低声问为首的青年。

“放心吧,没多难找的。”祝东淡淡道,“听说祝慈是吃素的,而且颇为好吃,但这里的野味最出名,来这里的人没有不吃野味的,那么祝慈就是个例外。我们只要去有美食的地方打听不爱吃野味,专门吃素的外地人,总能发现点什么的。”

400 危机在侧

顿了顿,他补充:“听说祝慈还喜欢收集稀奇的药材,咱们可以去各种药材铺子查查。”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他才不像那些笨蛋一样,就只会接了命令后就匆匆跑出去找人和抓人,有的甚至连祝慈长什么样都不清楚就瞎忙乎,更别提了解祝慈的喜好、习惯什么的,抓个毛啊?

而他不一样。他在离京之前就先进行了一番详细的调查,收集到的资料虽然也不多,但至少不会像无头苍蝇一样乱飞乱叮。

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他坚信他一定能找到祝慈。

众人听了他的话以后,眼里流露出佩服的神色,不管他说的准不准,至少说得有理有据,让他们有的放矢,不会大海捞针。

难怪这小子深得老爷子信任,果然是有两把刷子的。

“我们分成两组。”祝东开始分工,“一组专门去酒楼饭馆打听只吃素食的外地人,如果这里有素斋馆之类的地方,一定要重点打听和盯着。一组去药材铺子之类的地方打听和蹲点。”

他想了想,唇边泛起得意的微笑:“你们打听下这里最稀奇的药材是什么,然后全部买下来,我们到时摆个摊子,放出风声,不信祝慈不找上门来。”

众人皆点头。

祝东抬手,挥了挥:“现在就兵分两路,各自行动,你们两个留下来,陪我在客栈里坐镇。”

他留下来的两个人,又是他的亲信。

他当然也会有自己的亲信。

待其他人都走后,他对这两人道:“你们立刻飞鸽传书给锦国的那批人,让他们立刻赶来虞国。”

祝慈能一路逃到这里,说明她相当有手段和办法,而他带来的人不过二十多人,他觉得这点人数可能还不够。

他想抓到祝慈,还是要多留几手才行。

总之,他不管用什么手段,都一定要抓到祝慈。

此时的小住,已经和凤若星用完了早点,一起走出客栈,漫无目的地闲逛起来。

凤若星看什么都觉得新鲜,看什么都要看好久,小住虽然觉得没什么新鲜的,却是很享受这种悠闲自在的时光,非常有耐心的陪他瞎看。

一晃就到了中午。

太阳火辣辣的挂在天空,热得就像顶在行人的头顶上,除非迫不得已,行人要么就呆在屋里,要么就呆在阴荫里,绝对没有平白暴晒的道理。

凤若星走在树荫下,尽盯着那轮亮晃晃、什么形状和颜色都看不出来的火球:“刚到五月,这里怎么就这么热了呢?”

据说他在魔鬼岛上住了十几年,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热的五月。

小住笑眯眯:“听说费国十一月就下雪了,说不定咱们还有机会看到下雪呢。你还没有见过雪吧?”

说完之后她立刻后悔了。

如果十一月份的时候她们还呆在费国,岂不是说明小华的救父之行很不顺利?

呸呸呸!乌鸦嘴!待她回去之后一定要做个小小的祛邪仪式,将说过的这些“坏话”全打消。

“下雪?”凤若星眼睛一亮,“好好,那我们就在费国过冬,如此我便能将雪景看个够了。”

小住垮下脸:“……”

大哥,你知道咱们在费国过冬意味着什么啊?

那些不好的事情,说得太多了,往往会成真哦,所以你就安静的当个英俊的大哥就好了。

然而凤若星一边看着热得冒烟的天空与地面,一边幻想着极北极寒之地的凉爽与雪景,连什么天天都要堆雪人的愿望都说出来了,听得小住心里一紧一紧的。

“全失,这里有家素食馆,咱们去那里吃午饭吧。”小住目光一转,居然看到了这么一家店,高兴的拉起凤若星就走进去。

“可我比较想吃肉,想喝酒。”凤若星坐下来后,皱眉,抱怨,“我不是讨厌吃素,只是我以前吃素太多了,吃腻了,营养也不够,我不想上陆地后还老是吃素……”

魔鬼岛与世隔绝,魔医的徒弟每年大概会离岛两三次,去外面的世界采购食品、药材和工具什么的,采购回来的食材会贮存上很久,吃到他嘴里时早就不新鲜了,甚至连味道都没有了。

他想吃新鲜的,只能吃岛上的野菜、海带和海鱼什么的,海鱼也很少吃到,因为魔医的徒弟不爱去捕鱼,他又行动不便,加上他天天喝几大锅药,他现在能不喜欢吃新鲜的荤菜么?

小住安慰他:“没事喔,这里的素食很好吃的,还能做出肉的味道,保证你吃得痛快!还有,咱们晚上可以继续吃肉嘛,你就忍这一顿啊。”

“素菜能做出肉的味道?”凤若星惊讶,“真有这么神奇的事情?”

小住拍胸口:“绝对没有骗你!你吃了就知道了!”

凤若星立刻道:“那我要吃鱼肉和鸡肉,有吗?”

小住道:“有有,都有,你等着哈。”

说罢,她立刻叫来伙计,点了一桌“山珍海味”。

她的举动,招来其他客人的侧目。

靠山吃山,这里的山里多的是飞禽走兽,几乎没什么适合的土地可以用来种菜,所以这里的人也大多以野味为主,这样的素菜馆客人并不是很多,会花钱在这种店里点用素食做的“肉菜”的客人更少,所以她的行为算得上是异类。

“你们快点上菜。”凤若星不断催促,“我要吃用豆腐做的鱼,用面粉做的烤鸡,快快快!”

角落里有两个普通的客人,一直在暗暗的盯着他们,然后不断的互使眼色。

小住和凤若星吃了多久,他们就坐了多久。

小住和凤若星吃完以后走出饭馆,继续乱逛,他们随后起身,借着建筑和树影的掩护,一路跟着他们,直到他们进了所住的客栈。

而后,一个人也住进客栈,另一个离开,找祝东报告情况去了。

祝东摸着他那枚宝贝的铜板,摸了半天后,才道:“你们就这样,一个住在客栈里,一个在客栈附近盯着,不要打草惊蛇,先摸清楚她的身边有几个人,这些人都有些什么本事。确定她们的身份后,我再决定该怎么办。”

虽然祝慈一路上乔装打扮,但她并非易容专家,来来去去也就那么几个模样,祝家一路上跟过来,也把她的换装给看透了。

他几乎可以确定那个人是祝慈,但他不急着动手。

先了解清楚,再制定办法,然后再行动,他会成为祝巫的心腹,可不是没脑子的。

那么,如果最终确定祝慈的身份后,他要怎么在她有同伴的情况下动手呢?

要怎么样才能做到万无一失呢?

401 王者出征

此时的天洲,阴九杀坐在窗前,拿着手帕,慢慢擦拭一把锋利的腰刀。

他很少用刀。他从少年用到成年的随身武器是可以缠在腰间的软剑。

但几个月前,他将那把名为“第二命”的软剑送给了凤惊华,而凤惊华也把小时候父亲送给她的腰刀“还牙”送给了他。

从那时起,“还牙”便代替“第二命”陪在他的身边。

除非必要,他绝对不会抽刀。

今天,他抽出这把因为身经百战而伤痕累累并修补过多次的“还牙”,如此用心的检查和擦拭,是因为他明天就要出征。

——再度出征去北疆边境,与费**队决一死战。

凤翔空的被虏导致北疆大军群龙无首,虽然军中也有出色的将领主持军务,但他们的能力与影响力都不足与他或凤翔空相提并论,短期内代理统帅之职还可,但长期而言,必动摇军心。

现在的北疆,尚**队无不因为凤将军的被虏和受难而义愤填膺,志气大振。

受到这种志气的影响,尚**队一时间气势如虹,甚至还压过了气焰嚣张的费**队,令费**队俘虏了凤翔空后也不敢轻举妄动。

然而,这种气势不可能持续太久,统帅被虏并随时可能被杀的阴影迟早会笼罩军队,动摇军心,导致北疆守军出现空隙。

而在天洲,更是朝野震动,流言满天。

没有人认为凤翔空还能活着回来。

即使秋夜弦多次表态一定会尽力救回凤将军,也无法令人信服。

就在这种时候,阴九杀平静的站起来,请缨去北疆作战,一时间又震惊了朝野。

经过将近两年的经营,他已经在禁军中站稳了脚跟,如果他现在去北疆,便意味着他拱手让出禁军的兵权,另外,北疆的形势如此严峻,他此去北疆,将肩负重任,危险重重。

换了朝中其他高官,谁舍得放弃帝都的舒适生活和至尊权力,去边疆吃那种苦?

然而,阴九杀说完自己的请求后只是淡淡的道:“臣非去不可,如若皇上不应允,臣将无颜面对万千将士,就请皇上撤了臣的军职,贬臣为庶民。”

他站在殿上,没有穿将袍,只着一袭月白长袍,长袍轻飘飘的,似乎包裹的只是一具空壳。

然而,在他看似弱不禁风的外表之下,却是直逼帝王的决绝和冷酷。

文武百官,无人出声。

其实,有很多官员很想去挖苦他,或者去怂恿他,或者去煽动他,但是,最终没有人敢说半句风凉话或逼他立下“若战败就隐退”之类的军令状。

所有官员在这一刻,都觉得自己在他的面前渺小到了极点,纵使他们踮直了脚尖,仰断了脖子,也无法望其项背。

秋夜弦一收到凤翔空被虏的消息立刻心中暗喜,立时就有了让阴九杀重守北疆的心思,只是他不好立刻提出来,便佯装在朝上抛出难题,暗示心腹的大臣提出这个建议。

没料到,阴九杀却主动提了出来,寥寥几句,态度之坚决,令他大为意外。

他压上心里的喜悦,还想假惺惺的说几句劝阻的话,然而触到阴九杀那双平静却决绝的眼神,他突然就觉得自己若是再装的话,就显得更可笑了。

所以他没有再装下去。

他只是沉默良久之后,才慢慢的道:“狩王的护国之心,堪称世代臣子之典范,朕都深深的感受到了!朕是舍不得狩王再度出征,为国奋战,然而朕敬重狩王的拳拳心意,唯有全力支持狩王,才能表达朕对狩王的敬意!”

阴九杀抱拳,淡淡的道:“臣谢皇上信任。”

秋夜弦道:“此去危急,狩王但有任何要求,朕全都应允。”

阴九杀提出了三个条件。

第一,让他从禁军中挑选五千精兵,带去北疆协助作战。

第二,凤将军的事情,由他全权负责,包括与费国谈判和拍板。

第三,黑家新秀黑无涯随他出征,受他指挥,助他一臂之力。

秋夜弦略加思索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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