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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重生之铁骨凰后-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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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些被杀的“侍卫”,是血月兵团从火葬场送来的、货真价实的死人,连紫依依都看不出任何不妥。

因为戏做得很足,紫依依被骗过了。

隔天,花骨寒在城外的平民墓地下葬,花夫人送葬回来后就将自己关在莲香居里,谁也不见,似乎每天都在怀念早夭的弟弟,以泪洗面。

王爷不在府里,众位夫人和姨娘们意兴阑姗,也懒得去管她。

又过了几天以后,春天突如其来,大地在一夜之间似乎就变得清新浓绿了起来。

天气没那么冷了,枝头和地面纷纷冒出绿芽,花枝也开始有一两只花骨朵准备偷偷绽放,连小鸟也掠过天空,啾啾鸣叫。

人们纷纷走出屋子,闲逛也好,访友也好,总之,都不爱窝在屋子里了。

于是,街上的行人多了。

连城外的风景名胜之地,也开始有了游客。

这天午后,久违的阳光透过薄薄的云层,淡淡的撒在归云山上,空灵秀逸、云雾飘渺的归云山因此多了一层暖意。

一辆四人抬的绿呢小轿悠悠而来,直抵山脚。

进山的路都是上下迂回的石阶,轿子无法进山,只得停下来,丫环掀起帘子,小心扶轿里的少女下轿。

少女披着在这个时节里显得过于厚实的湖蓝色斗篷,只露出一双眼睛,也不知道面容如何,但身姿堪称弱柳扶风,其中自带一份优雅沉静,偶有行人与游人经过,无不侧目。

这一定是哪家的千金小姐吧?

仅瞧这份风姿,就令人浮想联翩,想来定是美人。

丫环扶着少女走上台阶,少女走得很慢,身体显然不是很健朗。

另有一名劲装男子付了帐,让轿夫返回之后,紧紧地跟在少女的后面,显然是少女的护卫。

游人都以为这名少女是来游玩的,但少女并没有中途停下赏景,而是往山林深处走去。

归灵山是文人士大夫最喜欢的归隐之地,在山林深处,就有不少这样的隐居者。

众游人心中了然,这位少女是住在这里的?

确实如此。

少女停停走走了半个时辰,才来到一处山间老宅前,尚未敲门,门就已经打开了,两名佣人扶着一个中年女子走出来,欣喜地道:“孙小姐回来啦,快去告诉老爷——”

“蓉儿——”中年女子快步上前,拉住少女的手,泪眼涟涟,“真的是蓉儿吗?你真的回来了吗?娘亲不是在做梦吧?”

少女将帽兜摘下来,露出一张苍白消瘦却极其精致的脸庞,哽着声音道:“娘亲,我是蓉儿,我回来了……”

“我的乖女儿啊……”中年女子颤着手,轻抚少女的脸庞,“娘亲、娘亲已经十年没见过你了,想死我的乖女儿了……”

“蓉儿也是,蓉儿没有一天不想娘亲的……”

母女俩抱头大哭,一干佣人无不暗自抹泪。

直到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来:“都进屋说话吧,外面风大,又冷,蓉儿身体不好,不宜久呆。”

母女俩这才放开对方。

“蓉儿,这是你的爷爷,快来见过爷爷。”中年女子牵起女儿的手,拉到司马承面前。

“蓉儿见过爷爷,愿爷爷康乐长安——”司马蓉说着就要下跪。

“你身体不好,切勿下跪。”司马承赶紧扶住孙女,“快进屋,让爷爷好好看看你。”

司马蓉跟着爷爷和母亲进屋,一家三口少不得又是一番互祈衷情,半天都说不完。

最后,全家上上下下十几口人一起用了一顿美味的团圆饭,司马蓉这才回房间休憩去了。

她是病人,热不得,冷不得,累不得。

安静下来以后,她坐在床沿,拿起镜子,打量自己的脸庞。

这就是自己的、真实的脸。

表面上是司马蓉的脸,其实是秋骨寒的脸。

秋骨寒从这张脸里,忆起了当年的自己。

几乎没有什么好的回忆。

他喟叹,放下镜子,解开外衣,盘腿运功。

没有人知道,他能熬过三年的矿奴生涯,是因为他一直在修炼内功。

他还是住在皇宫里的秋流雪的时候,虽然不怎么学武,却一直跟着武功师傅修习内功,还学得相当不错。

被送进莽山以后,他常常利用晚上别人都已经入睡的时间打坐运气,以此抵抗恶劣的气候、监工的毒打和极度的疲惫,否则,以他打出生起就娇生惯养的身体,根本承受不住那种折磨。

他被“花京儿”救走以后,身体会好转得那么快,也是坚持修炼内功的结果。

一个时辰后,他练完内功,拿起一本书,躺在床上,细细地读起来。

他曾经病重和昏迷了太久,好不容易逃过死神的纠缠之后,他就不喜欢老是躺着,一天只睡两到三个时辰,其余时间都在看书、运功或练习杀人。

山里很平静,司马家的人都是好人,没有任何人怀疑他的身份,包括他现在的母亲黄夫人。

只有司马承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而司马承很可靠。

他住在这里,安全,平静,自由。

只是,他还是会想念他的“姐姐”。

这样的日子过了十几天以后,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初春的上午,他抱了一张琴,第一次走出老宅,在附近的亭子里坐下,拔动十指,弹起琴来。

他还是秋流雪的时候,学过琴,但几年没碰琴,技艺有些生疏。

他并不在意弹得好或不好,他只是有点想念在阴府的日子,而这些,他无法告诉任何人。

琴声幽幽,虽不娴熟,却透着灵气和忧伤。

他不知道,有游人和住客循声而来,没有被他的琴声吸引,却被他的美貌所倾倒。

“归灵深处有仙子”这句话,就这样慢慢地散播开来。

145 去梨香院找姑娘

三月终于来临,草长莺飞,桃红柳绿。

春雨尤其缠绵,温柔到了极致,天洲处处都散发着醉人的风情。

三月三那日的午后,春困席卷阴府,放眼望去,无人出没。

凤惊华身穿黑衣,蒙了面纱,挎着一个竹篮,走到后门,说自己要去给弟弟上坟。

莫说这个时节正是踏青和扫墓的时候,看守后门的侍卫也是王爷的人,自然给她放行。

凤惊华走到附近的街口,雇了一辆马车,直抵东市后下车,进入一家热闹的香烛店,在买了一篮子香烛纸钱的同时在店铺的内室换了装束,而后神态自若的走出来。

这家店铺是血月兵团的联络点之一。

她这次出门是要去见连横。

消失已久的连横让人给她传信,说今天无论如何一定要见她。

以前连横都是上门找她,这次却例外,她觉得很是不同寻常。

她离开香烛店后走去东市,绕进一条普通的巷子里,打开一间普通的宅子。

刚进门,就有人搂住了她的腰,还有一个庞大的身躯压上来。

她也不惊慌,只是冷冷的道:“连大人,放开你的手。”

屋子里很暗,她看得并不清楚,但她能感受得到连横的气息。

反正连横说会在这里等她,钥匙都是他让人送给她的,不是他也没有别人了。

连横邪笑:“如果我不放呢?”

凤惊华淡淡道:“那我一定不会配合你的行动。”

连横找她,一定是有事要她办,她现在可是有恃无恐

连横:“……”

半晌,他放开凤惊华,摸着鼻子转身走,嘀咕:“真是一点情趣都没有,阴九杀对女人的品味有够烂的。”

凤惊华跟在他身后,淡淡道:“你还不是一而再的调戏我,对我这种女人有兴趣得很。”

连横纠正:“我不是对你有兴趣,我是对阴九杀重视的女人有兴趣。”

说话间,两人已经走到光线明亮的后院。

连横转头,摩着下巴,邪笑:“怎么样,我的脸是不是很英俊?”

这是他第一次没有蒙脸,在凤惊华的面前露出真容,很得意的样子。

凤惊华盯着他的脸看了一会儿后,淡淡道:“是很英俊,不过我一点都不心动,让你失望了。”

如果她还是十四五岁的女孩儿,大概会心跳脸红,然而现在的她,就是看到不穿衣服的再英俊的男人,也不会再有那种感觉了吧。

“真的一点都不心动?”连横将脸凑过来,紧贴她的脸,一只手还覆在她的胸口上,“不脸红?心跳没有加快?”

凤惊华冷冷地看着他,就像看着一个无聊的小孩的恶作剧。

半晌,连横悻悻的收手,坐下来:“真是扫兴,还是说正事,说正事!”

凤惊华坐下来,自顾自地给自己倒茶。

连横本来还想跟她调**什么的,但看她这样子,没了兴趣,直奔主题:“我要你今晚陪我去一趟梨香院,哦,这么说不准确,应该说请你带我去一趟梨香院。”

凤惊华脸色微微一黑:“难道那里有男色出售,你想请我去享受?”

梨香院,文人雅士最爱去的青楼,她一个女人去哪里做什么?

“女人怎么能够说这种话?”连横板起脸,“你这样丢阴九杀的脸,真的好吗?”

凤惊华道:“哦,还是说你长了一张无法无天的脸,却只敢在这种地方调戏我而没有胆量独自去逛青楼?”

“你这张嘴还真是刻薄啊。”连横皱眉,“我还以为你真的不爱说话呢。”

凤惊华客气一笑:“谢谢连大人夸奖。”

连横又觉得无趣了:“我要去那里找一个女人,但我这张脸实在太出名,不便单独前去,所以需要你这样的脸带我去,我给你当随从就好。”

凤惊华道:“你的手下不是有很多男人吗,他们就不能带你去?”

连横叹气:“多是多,但一个个都习惯了杀人,两个以上出现在那里,实在太显眼。而你不一样。你稍微打扮一下,就是完美的衣冠禽兽,很符合那里的气味。”

梨香院的客人以文人雅士为主,而血月兵团全是一等一的杀手,不管如何掩饰,他们那种长年浸染在血腥中的凶气和杀气都消除不了,他独自一人去就够显眼了,再带一个去,更加显眼。

凤惊华半晌才道:“多谢夸奖。说吧,你想要我怎么做。”

她是女人,也算出身名门,从小没少读书,装扮成男人的话,确实显得斯文俊俏,跟那些文人雅士混在一起,就融洽得多。

连横笑着,跟她大致说了自己的计划。

接下来,凤惊华就在这间屋子里小睡了一下,而后仔细打扮,暮色时分带着连横出门。

天一暗,梨花院就活了。

门户大开,里里外外点起造型雅致的灯笼和花烛,打扮得千娇百媚的美人站在楼廊上招揽客人,高墙和阁楼之后有丝竹之声悠扬飘出,吸引行人驻足聆听。

梨花院跟其他有名青楼的共通之处是美人如云、品质极高,不通之处则是这里以卖艺为主、卖身为辅,除非这里的美人自愿陪寝,否则客人绝对不能强买。

所以,喜欢这里的客人大多是以斯文体贴、懂得怜香惜玉的文人居多。

但梨花院有一个强大的优势是天洲公认的——这里的美人最有才艺,无论是琴棋书画,歌舞词赋,这里的美人都能拿得出极其专业的水准。

在某种程度上说,“梨香院”就等同于“品味”,很多有钱人都喜欢附庸风雅,不时来这里装斯文人,梨香院根本不愁没生意。

这天晚上的梨香院,一如既往的顾客盈门。

天色彻底变黑的时候,街道的尽头走来一高一矮、一武一文两名男子。

他们一走到灯光映到的范畴之内,站在二楼游廊的美人就注意到了他们,随着他们渐渐走近,美人们的眼睛就亮了。

这两位客人,好人物啊!

尤其是走在前面的男子,一身月白锦衣,头束玉冠,手持折扇,身姿挺拔,步态从容,虽看不到面容,举手投足间却散发着优雅的气息。

待男子走到梨香院前,众美人不住惊叹:好一个玉树临风的翩翩佳公子!

佳公子以折扇遮脸,停在梨香院前,抬头看了看。

与楼上的美女对视以后,佳公子两眼弯弯,拿开遮脸的扇子。

众女皆睁大了眼睛,既惊艳又遗憾。

惊艳的是这名公子真是五官俊俏,英气逼人,遗憾的是他的脸上划有数道浅红色的疤痕。

但他绝对不丑。那数道疤痕虽是美中不足,却也令他多了几分男子气概,并令他惹人怜爱。

这位公子显然并不以脸上的疤痕为耻为羞,大大方方的走进梨香院,一路浅笑着回应冲他招呼和行礼的美人,走到后院。

每天晚上,梨香院都会在后院大厅的“一品艺台”举行才艺表演,各色美人轮番登场,弹唱歌舞、杂耍戏法无所不有。

此时,大厅已经高朋满座,大多作羽扇纶巾打扮的文人雅士三三两两,分别占据一张张雅致的桌子,喝茶品酒,谈诗论词,有几分才子聚会的气氛,与普通青楼的声色犬马大为不同。

那位公子一走入大厅,就吸引了不少目光。

这里的俊俏才子倒是不少,但如这位公子一般英气逼人的基本没有,加上他脸上的疤痕和身后高大英武的护卫,更显特别。

“两位公子这边坐。”一个中年美女走过来,笑得极为得体,“奴家是艺娘,专管这一品艺台的,不知两位公子如何称呼?”

脸疤公子一开折扇,遮住脸庞,颇有几分桃花的眼睛眨了眨:“叫我华公子就好。至于我身后的男人嘛,保镖罢了,不必理会。”

艺娘领他们入座,笑道:“华公子是第一次来吧?以公子的相貌气度,以前若是来过,奴家一定不会忘记。”

“嗯嗯,是第一次来。”华公子眼珠子转来转去,一边好奇的打量四周,一边指自己的脸庞,“我爹娘说我生得太好看,容易犯桃花劫,喏,你看我的脸,就是以前招小人妒忌害的,所以我爹娘不让我随便出门。我今晚是偷偷来玩的,你不要问我太多,也不要告诉别人我的事情哦。”

艺娘有点信他的话:“奴家明白。咱们梨香院只求客人开心,让客人不开心的事情,咱们一件都不会做的。”

“我果然没来错地方。”华公子点点头后,道,“有我们可以坐角落不?我坐这里也太显眼了吧?”

艺娘笑道:“我给公子在角落里加一张桌子罢。”

客人大多不喜欢坐角落,所以所有的桌子都集中在中央。

待艺娘在角落里准备了一张桌子后,又问:“不知华公子想要唱得好的姑娘陪,还是想要说得好的、画得好的、写得好的姑娘陪?”

华公子想了想,拍手:“我想要最能喝的姑娘。”

艺娘笑道:“华公子好生豪气,很少有客人点能喝酒的姑娘陪呢,您稍等片刻,我现在就去叫最能喝的姑娘来。”

华公子坐下来,悠然的嗑瓜子,好不逍遥。

他的护卫站在他身后的盆景边,一身普通的青衣打扮,脸色黧黑,五官也极为端正,若不是有玉树临风的华公子占尽风头,他应该也极为显眼,但在华公子身侧,他也只能当绿叶了。

艺娘很快领着一个娇小的女子过来。

女子看起来真不像是会喝酒的样子,但酒水一倒,她的眼睛就亮了,简直跟看到琼浆玉露一般。

“十年的女儿红?”她低呼,“酒儿喜欢喝这个!华公子,您真会点酒。”

146 缺乏常识的男人

华公子抿唇一笑:“你这么会品酒,难道真的是酒痴?”

酒儿很用力地点头:“嗯,我最喜欢喝酒了,酒对我来说就像水一样,只是好喝的酒太贵,酒儿喝不起,来咱们院的客人也不爱能喝酒的姑娘,我很少能喝到好酒。”

“哈哈,那你遇到我,就是你的运气了。”华公子哈哈一笑,“我会点很多好酒,而你能品出多少种酒,我就请你喝多少种,喝到你痛快为止,如何?”

酒儿大喜:“好哦好哦,酒儿喜欢这样,公子你真是太好了。”

华公子嘿嘿一笑,擦了个响指,叫来侍女:“把你们院里所有的好酒,不论价钱,每样都拿一瓶上来,不准藏私。”

侍女立刻跑去拿酒。

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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