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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我的军犬我的王-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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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管我们,请去救救秋城!”方磬不知道自己向一条狗求救,究竟有什么用处,可看着大狗那双通透的眼眸,她不自觉就想信任它。

桐秋城?

大狗突然莫名其妙的,有些悲伤。

他出什么事了?

心中响起声音,方磬愣了一下,什么都没有说,现在不是惊讶能听懂狗说话的时候。

“叔叔为了救我们……”瓜瓜哽咽住,死死咬住嘴唇。

“瓜瓜在这里等着,我和这大狗一起下去。”方磬勉强站起身,四处寻找武器。

不用。

“你一个怎么能行,怪物太多了。”

大狗动动鼻子,这大货车里装的是什么?

方磬这才仔细去看车身的标识,看完之后,心中不由十分后怕,幸亏这米国重卡结实,保险系数强到逆天,不然被她这么折腾,真会出大事了。

如果这次有命回去,一定买这家汽车公司的股票,作为对他们工业质量体系的由衷肯定。

“……是液态甲烷。”

那种易燃易爆品?

“对。”

大狗点点头,太好了,这样我一只犬就没问题了。

它尾巴一挥,将合金罐子中满满的甲烷,都吸收进了尾巴里,屁股有些热热的,长尾巴光华大盛,往外嘶嘶冒青烟和火星子。

大狗叫方磬和瓜瓜赶紧离开险地,自己则几个纵跳,跃入花坑下面那个更大的洞窟中,顺着心中的感觉,往地下深处猛冲。

跑了一段不短的距离,远远的,它看到,一面石壁上,好像有着什么东西。

那像是一个人,脸朝岩石,静静倚在那里。

只是,他的背上,插着一根根自己的肋骨,它们向外张开,雪白雪白的,一点儿都不可怕,远远看着,纯洁神圣,好像是天使的翅膀一样。

桐秋城,就像一个降临凡间的天使,他尽全力帮助了想要帮助的人,救助了能够救助的人。现在,他回去了,张开翅膀,回到属于他的地方,宁静而安详。

大狗呆呆站着,抬起爪子,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它总觉得,好像有些看不清楚。

不该是这样的,这个男人,是个很好很好的人啊。

第一次见面时,他按照教导,在训犬员的陪同下,战战兢兢地给自己的食盆里,倒进去满满的骨粉鱼干粥。

它知道,这是想与自己拉近关系呢,可是,它才不会被这种程度的好吃的收买,就算退役了,可它到底是犬王呢,这家伙不多伺候伺候,它可不乐意给他好脸色看。

之后,每天每天,这个表面上冷冷硬硬的大男人,就总是去基地食堂买回额外的小灶,有时候是牛肉,有时候是排骨拌米饭,更多的,则是从外面买的好滋味狗粮,比如那种各种口味都有的狗狗口嚼棒。

当然了,训犬员不在的话,它是根本对这些奉承不屑一顾的,但如果训犬员和他一起蹲在自己面前讨好地笑的话,它也会赏脸吃上一些。

只有一点点哦,尤其那些口嚼棒棒,它根本不喜欢,奇奇怪怪的,特别是一种奶味的,乳白乳白,一看就是喂小奶狗的。

哼,总给它买那种,安的什么心呐,它都说了,最——不喜欢了!

拍摄的时候,看在这个硬汉总买不合心意口嚼棒,不算太懂事的份上,它还是很配合的,偶尔,为了那什么什么艺术需要,也会牺牲一下犬王形象,对着这家伙甩甩毛尾巴,表现得亲密一些。

可是,每当这个时候,他总苦着个脸,那是干嘛呀,别以为它没有看见,偶尔蹲在一起面对面时,他的腿肚子还直转筋呢。

难道这家伙,白长了大个子,冷酷脸,其实……他怕狗?

猜到这个时,怎么说呢,它可开心了。

怕狗啊,嘿嘿,多有意思呀,如果明明怕狗,却为了工作,必须表现得和狗狗亲亲热热,那就更有意思了。

大狗觉得,那个时候的自己,还真是闲得无聊,退休生活什么的,果然容易让狗养成一些奇奇怪怪的小毛病。

比如,有个影帝,他怕狗,这个怕狗的影帝,必须讨好自己,可是讨好之后的后果,他又无法承受,总是戒备着随时打算抽身逃跑,像一只不住挑逗猛虎的食草小兽,生怕万一自己扑过去,啃他一脸什么的,这种事……太有意思了!

什么?有些欺负老实人?

哼哼,他不来招惹自己不就好了么,非得来,那就不要怪它兴奋啊。

本来么,退休的无聊日子,总是很容易就叫狗兴奋的,哪怕这么点儿小事。

所以,大狗可盼着与桐秋城拍对手戏了,呲着白牙,吐着舌头,摇着尾巴,围着这个哆哆嗦嗦的大男人转来转去,如果再用毛肚皮蹭蹭他,用毛爪子摸摸他,这家伙的脸就会又青又白,过瘾极了。

直到那次,拍摄那组镜头,它撒着欢高高跃起,扑入他的怀中,他接住自己,抱着,用力亲吻自己的脖颈。

那时候,他的唇碰触到它的毛毛,很重很重,热乎乎的,而它的尖嘴巴,就蹭在他的颈项旁边,鼻子尖全都是他身上好闻的木香味。

为了避免自己不喜欢,他自从开始拍摄后,再没有用过洗浴用品,怕化学制剂的味道,刺激了自己的鼻子。

可是它想说,哪怕不这样小心翼翼,它也是不会讨厌他的,更加不会咬他,放心好啦。

不知怎么,这个拥抱让它有些喜欢,所以,它不自觉的,悄悄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脖子。

干净的皮肤,有些粗糙,舌尖下的血管,滚烫烫活跳跳的,很是可爱。

可是……

那之后的事情,无疑让它懂得了什么是尴尬。

不就是对你亲密了些么,还真以为我有那么喜欢你啦?

哼,竟然吓哭了……

大狗每次想起来,都有些讪讪的,还有些无趣。

它知道,他绝对不是讨厌它,他的关怀,他的用心,它感觉得到,只可惜,他天生就是怕狗的家伙,他喜欢它,和他怕狗,并不矛盾,他不是不想和狗狗亲近,只是注定与狗狗没有缘分。

既然如此,也许对这家伙最体贴的做法,就是离着他远一些吧。

明白了这点后,大狗那时候,很有些懒洋洋的提不起精神,毕竟,好不容易找到了好玩的东西,却不能尽兴,这事搁谁身上都会沮丧吧,当然,还有些小寂寞。

许久许久之后,再次相见,物是人非,它对他,已经没有了当初那种兴致勃勃的心思。

只是,还会忍不住想要捉弄一下,欺负一下,那真是怎么都免不了。

谁叫这飒爽的硬汉,总用小鹿一样战战兢兢的小眼神,勾引狗呢,这完全是诱惑狗狗犯罪吧,被欺负也怪不了旁人不是?

我欺负你,还没有尽兴呢……

大狗上前两步,却又停下,它竟不敢走得太近,怕惊动了谁的沉睡。

桐秋城,现在的你,很美,很安详,但是,我却愤怒悲伤得渐渐无法控制自己。

不该这样,你是个很好很好的人,不该这样……

苍凉的咆哮,自喉间滚滚而出,震动了整个静谧的地底。

浓浓的白金烈焰笼罩全身,大狗化身一团最为剧烈的光芒,那光强烈得,直欲刺瞎人眼。

它穿行在地下曲折的通道中,驱走黑暗,照亮所有阴险龌蹉的角落,那些数量众多,隐藏着的见不得光的东西,发出阵阵凄厉的尖嚎。

大狗的脚爪狠狠踩踏在他们身上,灼烧的温度,如同拷问,在他们的身躯上留下刑罚般的怒焰。

凡是胆敢阻拦的,骨灵也好,肉尸也好,一律在烈火中化为灰烬。

出来!

大狗的心念响彻地底世界,火光席卷四方,幽幽的香雾飘飘渺渺,妄图躲避开来,逃逸出去,可是破邪祛恶的光芒,照亮了每一寸地方,使得他根本逃无可逃。

“好痛,好痛,你这可恶的野狗,别照了,照得我好痛!”

秀萝尖叫着,香雾中伸出无数植物般的白骨花茎,像一条条邪恶的触|手,往大狗呼啸着插过来。

大狗巨大的身躯,稳稳站立在突出的岩石上,它的长尾化为熊熊火龙,铂金色的怒焰烧红了上下左右黑沉沉的岩壁。

无情的破魔之火疯狂燃烧,白骨焦黑成灰,甚至香雾也在烈焰中蒸腾殆尽。

秀萝的哀嚎从四面八方传来,他化成雾气,拼命逃窜,可是烈焰如影随形,无论他怎么逃,无论雾气怎么漂移,金色光焰总是能够捕捉到他,猎猎燃烧。

一次,两次,三次……

长尾呼啸,烈焰灼烧,犹如天降的伏魔君王。

香雾被烈火的牢笼围剿,一点点缩小自己的活动范围,一丝丝被焚烧成惨白色的烟气,终于,香雾再也隐藏不了他的身躯,秀萝现形出来,在火光中凄厉挣扎。

大狗甚至连眼中,都燃烧着灼灼怒焰,它尾巴连连挥动,朵朵艳丽的火焰之花,如风如电,席卷过去,不停在秀萝的身体上怒放。

他在地上翻滚嘶嚎,所经过的地方,留下大片大片的焦黑痕迹。

渐渐的,惨绝的哀鸣低弱下去,怒天烈焰中,扭曲挣扎的人体,静静瘫在那里,不动了。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更新晚了,谢谢大家温暖滴关怀,俺身体好些了,现在开始恢复日更(^o^)/~

第一卷  91秀萝

席维落入水中,气泡点点向上浮动;就好像落入一个沉沉的梦里。

本以为滚烫的湖水;稍稍碰到都会皮开肉绽,但是他沉下来;四肢放松地张开;被水流带着;来到深深的湖底。他巨大的身体;很快适应了湖水的热力;他的细胞活跃地同化周围的一切,带着一种吞吃的特性;将毁灭的热力变作一种柔和温暖的力量,糅合入四肢百骸之中。

他睁开眼,好奇地观看,水下的世界,朦朦胧胧,安静平和,亦真亦幻。

好像是自己的思绪在漂荡,又好像是湖中原有的思念汇聚成河,交织着美好的梦境,幽幽的记忆,和怀念。

他的心灵,简单直白,纯净通透,他不会下意识去排斥这种思念,而是坦然接受了它,用自己的双眼,去看到静静飘在水中的真相。

数百年前的加州天空,蓝得像一汪通透的碧水,美丽而又平静。

风吹过冬青树丛的声音,好像山中的精灵在歌唱,远处苍苍的绿色,倒映在山脚下宁静的湖泊中,就那样,凝住不动,看上去,便是一幅停止在时间中的静物图画。

他赶着羊群,在崇山和草地间游荡,雪白的绵羊被狗儿撵着,滚动前进,风猎猎吹入他敞开的胸膛,带来一种天高地远的寂寞。

这片土地,似乎有着神秘的魔力,唤起人们心中的孤独,以及对相伴的渴望。

当暴风雨来临时,他弄丢了马,弄丢了狗,一个人艰难地跋涉着寻找羊群,气温很低,冷得发抖。

然后,在湖边,一株高高的杉树下,他见到了山林的精灵。

那个白发白肤,淡红眼眸的孩子,瑟缩着蜷在那里,身上只裹了一张大叶子,在冷雨中不住颤抖,像只可怜兮兮,快要冻死了的小兔子。

“孩子,你叫什么,为什么在这里?”他问。

“秀萝……”

这是孩子仅能回答的东西。

那天晚上,他紧紧抱住他,大雨中,冷风里,沸腾般的湖水边,他们用彼此赤|裸的肌肤取暖,紧紧拥抱着,仿佛天地间只剩下彼此。

一夜过后,天晴了的时候,他抱着孩子,将他带回自己的牧场。

孩子望着远山镜湖,怔怔的仿佛不舍,却从始至终,没有放开抱住他脖颈的双手。

秀萝只是用那双不谙世事的红眼睛,定定看着他,充满希翼地说:“什么时候,可以一起回来,去采蘑菇吗?”

他说好,与孩子鼻尖对着鼻尖,定下承诺,却一生都没有去实现它。

孩子和他一同生活在荒凉简陋的牧场里,成为他的养子,秀萝似乎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只要有他在的地方,花儿总是开得非常好,牧草总是长得非常高。

那年秋天,他们有了些钱,他带着孩子,到港口旁边的集市,去看船员们从万里汪洋之外的地方,带来的新奇玩意。

在那里,他们看到了来自法兰西的昂贵香水,有人甚至用同体积的黄金,去换取一小瓶迷人至极的芬芳。

孩子天真地说,我也会弄,而且肯定比他们做得好。

他以为,孩子只是想让他高兴。

然后,当秀萝兴致勃勃地从花草中提炼出来第一瓶香水,作为送给他的生日礼物时,那流动黄金般的色泽,映着孩子灿烂的笑颜,使他觉得,再没有比这更加幸福的时刻。

秀萝的香水,以及秀萝,令得他见到了天堂。

他们富裕了。

他娶了妻子,生下许多可爱的孩子,牧场扩大了好几倍,他甚至买下了与秀萝初见时的那片湖泊,作为送给秀萝的礼物。

只是,秀萝渐渐没有了笑容,这个孩子,不快乐了,而他不知道,那到底是为什么。

时间匆匆而过,他白发苍苍地躺在床上,名望,家业,都没有什么可挂心的,只有这个孩子,他放心不下。

孩子的眼中,越来越寂寞,明明身处在大家庭中,却好像永远孤单单的一个人,一天比一天,更加寂寞。

“秀萝,我还能为你做什么……告诉我。”他抚摸着孩子柔软的头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这样问道。

“……一起去山上采蘑菇,好吗?”秀萝的眼中,跃动着少有的希冀。

他愣了一下,他答应过孩子的,这个微小的请求,却从来没有做到。带着遗憾和愧疚,他静静停止了呼吸。

孩子摇了摇他,因为他的又一次食言,而有些生气,鼓起了脸颊,湿红了眼眶。

他又摇了摇他,想让他醒来,带自己去山上,就他们俩,只有他们俩,仿佛多年前初见时一样,可是,他却永远都不会再回应他。

孩子初次见到死亡,他不懂得死亡,只会紧紧抱住他渐渐腐朽的身躯,手足无措。

他的儿孙拗不过秀萝,只能将他的骸骨留给他,让他抱着,一年,一年,又一年。

当孙子成为爷爷,当后代们渐渐不记得他这个祖先,秀萝却仍然是秀萝。

某一日,一位神秘的黑发黑眼旅人,自遥远的东方而来。

他穿着无比绚丽的丝袍,袖口的金饰叮叮作响,衣领中编织着璀璨的宝石,就像最为尊贵的帝王。

他带来了财富,力量,与希望。

长生的希望。

威洛思的子孙们一直渴慕着秀萝的青春,可无论他们怎么与他亲密拥抱,却始终都无法得到。

这个东方人,能够挖掘出秀萝最深的秘密,将他永恒的青春取出来,与他们共享。

躺在冷冰冰的台子上时,秀萝哭泣过,祈求过,求这个家族的子孙,求“他”的子孙,不要这样,他很害怕,别伤害他,多少年了,他是他们的家人啊。

可是,他们只是冷冷看着他,残酷的大手,死死按住他的双腕,双足,他们喘着粗气,浑身燥热,目光中只有贪婪的渴望。

东方人剜走了秀萝青翠欲滴的骨,将他的肉身扔在那座湖泊里,消失无踪,并没有与威洛思的族人分享长生。

镜湖自那之后,就沉入地底,在地下深处,水面上冒出滚烫的硫磺浓烟,只在地上留下巨大的坑洞,仿佛遗迹。

不知过了多久,一年,两年,十年,百年……

威洛思家族中的某位成员,秘密运来许多许多人骨,沉入地下热湖中,似乎相信这些不平凡的骨头,可以带来长生。

但意外发生了,这个人不小心跌入滚烫的湖水当中,成为了水底的冤魂。

之后,秀萝便再次出现,肉身中穿着人类的骨,他似乎完全混乱了,迷失了,将那名威洛思成员的信仰当成自己的信仰,以为自己就是那名成员。

似乎不这样,他就无法继续存在下去,他不敢回忆过去,只能逃避在假装成别人的心灵幻象中。

那名死者没有调香天赋,渴望成为受人尊重的大师,于是秀萝变成了威洛思家族的金质摇钱树。

那名死者小时候受尽亲人的凌虐,却又渴求他们的关爱和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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