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少霸爱蚀骨医妻-第1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再一次吞了吞口水,叶清晨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麻辣的藕片,刚咬了一口,就咳嗽起来,咳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宋景离却还是看着她,自己也不吃,像是刻意而为之。
叶清晨放下筷子,也不在动桌上的食物,瞪着眼看他。
他就是故意的。
“我从小就不吃辣。”
“你上次不是还吃的挺欢?”
上次?
叶清晨困惑?
“和林诺泽一起。”宋景离好心提醒。
上次和诺泽,他怎么会知道?
难道就是看到上次她和林诺泽在这里吃湘菜,所以明知道她最怕辣,还特意带她来,并且点了这里最辣的菜肴?
辣红的小脸不觉黑了黑,这男人也太爱记仇了吧,叶清晨这样思忖到。
“跟我在一起就吃不下去了?”宋景离的声音又飘来。
“吃,当然吃得下。”既然他这么爱记仇,她就遂了他的心意。
狠了狠心,她重新拿起筷子,夹了一片麻辣鱼,还没来得及放进嘴里,就被宋景离夺了下来。
“你到底让不让我吃?”叶清晨微微恼怒,这男人怎么这么难侍候,不吃他恼,要吃不让!
就在她恼怒的盯着宋景离的时候,有人唤了她一声。
“清晨姐?”
是文静,还有小丁医生,还有几个不认识的面孔。
“文静。”
叶清晨缓和了面色。
“清晨姐,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不是不吃辣的吗?还有你知不知道、、、”文静的话到一半,就戛然而止,因为她看见了对面的宋景离。
“宋总您好!”文静对着宋景离打招呼,然后对着叶清晨惊呼,“清晨姐,你们不会在交往吧?您也太厉害了,难怪会请假,你知不知道,因为你这个以灭绝师太著称的工作狂突然请假,我们都像看到火星撞地球一样,这怎么可能呢?原来,叶医生也是普通女人,也会找个男人谈一场恋爱。”
叶清晨也不知该怎么形容她和宋景离的关系,听到她说自己也是普通女人,也会找个男人谈一场恋爱,心里就柔软了起来。
的确,这些年对自己的残忍,其实就是没有等到那个在心底的人。
又寒暄了几句,文静等人才准备离开。
“文静等一下。”叶清晨急忙叫住离开的人影。
“怎么了,清晨姐?”
“那个,麻烦你还有小丁,保密这件事。”她不希望医院里被传得沸沸扬扬的。
“知道,我和小丁一定会保守秘密的。”文静眨了眨右眼,可爱又羡慕,“要是我也有这么帅气优秀的男朋友,也会谨慎的收收好,免得被别的女人给抢走了。”
☆、41找她结账!
这是哪和哪啊?
医院是她工作的地方,医生也是她最喜欢的职业,她不希望在那么神圣严肃的地方,隔三差五的就因为她的事情,弄得整个医院不消停。
什么最年轻的副教授?什么A市最美医生?她想要的就是默默无闻的救死扶伤,仅此而已!
“你就这么怕我们的关系被人知道?”待文静等人走远,宋景离酷脸也黑了。
“我只是不确定,现在的我们到底是什么关系而已?”
“的确,现在你,充其量就是我的性伴侣而已!”
叶清晨还是被他的话给伤了,却没有表露出来,她噙着淡笑,将之前夹得鱼片放进口中,好像也没那么辣了。
她吃的淡定自若,绝美的小脸却红的跟什么似得,不到一会儿,眼泪都辣的在眼眶里打转,却还是吃。
宋景离怒了,双眸冒着火,一把将桌上的盘子挥落在地上,惹得大堂经理赶紧跑过来。
看着满地的狼藉,又看着宋景离冷酷的怒容,心底没有底,“宋总,这菜不和胃口吗?”
宋家的人惹不起,这是A市人都知道的规矩。
“不是,很合胃口,只是不小心弄翻了而已。”宋景离淡淡的开口。
大堂经理冷汗直冒,不小心弄翻了一桌子的菜,这明显就是掀翻的,好吗?
“那,我在重新备一桌?”大堂经理询问。
“不用,我吃好了,找她结账!”
丢下几句话,宋景离走了,同时也丢下了她一个人坐在那里。
从被他带去酒店,吃干抹净,衣服撕烂,她哪里有钱?
幸好脑海中还记得凌慕斯的号码,拨通,告知她情况,凌慕斯匆匆赶了来。
现在的凌慕斯已经是大明星了,是她的助理小陈上来结的账,而凌慕斯本人在保姆车里。
“怎么回事啊?我不在你身边,怎么连饭钱都付不起了?”
一上车,凌慕斯就询问了起来,看着叶清晨红彤彤的小脸,雾气的眼眸,心一软,“清晨,怎么了?”
一身裙装的叶清晨,可真不像叶清晨!
“宋景离回来你知道吗?”
凌慕斯愣了一会儿,怎么会不知道?
她的这个圈子,最瞒不住达官显贵,更何况还是宋家的人。
之前她还寻思着打电话告诉她,想想还是觉得,没有宋景离的叶清晨也许会过得更好,就作罢了。
“他来找你了?”凌慕斯问,顺手拿起一根烟,吸了起来。
闻着烟味,叶清晨咳了几声,“慕斯,你抽烟了?”
凌慕斯笑笑,颇为无奈,“在这个圈子不足为奇。”
叶清晨这才正视她,凌慕斯果然变了样,一脸的浓妆艳抹,跟当初离开出租屋的她,简直判若两人。
“不会应酬,这个圈子是混不下去的。情商和智商哪一样都少不了。”凌慕斯掐了烟,继续正题,“你们见过面了?”
叶清晨点点头,将遇见宋景离前前后后的事情,全都告诉了自己的好友。
“宋景离果然是你的劫数。”凌慕斯有些心疼的看着叶清晨,那么深刻的感情,叶清晨怎能轻易忘却?
“清晨,你是我从鬼门关拉回来的,宋景离于你就是命,但你不只有宋景离,想想你的亲人,保持你的清醒,他也不再是当年的宋景离!”
她真的不想再看叶清晨被他给伤了。
叶清晨微微一愣,不再是当年的宋景离,这话,宋景离自己也说过,是不是停留在原地的只有她一人。
看着好友,叶清晨点点头,她的职业,让她见过了太多的生离死别,生命何成可贵?
她不会在轻言放弃的!
至于亲人?
经历了叶清阳之后,她彻底的不在奢望什么了?
这世上只有一个亲人让她念想,那就是外婆!
疼她如心肝宝贝的外婆。
看了看自己的手伤,反正现在也拿不了手术刀,而她又好长时间没见过外婆,干脆直接让凌慕斯送她去了周镇长烟村。
☆、42外婆桥。
叶清晨来到长烟村以临近深夜十点钟。
农村不比城市,这个点,村上的人都已经关门熄灯,外婆的家也一样。
叶清晨目送了凌慕斯,而后转身进了院子,‘叩叩叩’的敲响木质的屋门。
“谁啊?”半响,里面才传来外婆苍老的声音。
叶清晨见屋里灯亮,急忙回答,“外婆是我。”
屋里一阵细碎的声音传来,不一会儿,堂屋的灯也亮了。
门开,一位个头不高,却格外精神的老太太出现在眼里。
初秋的夜微凉,柳老太太披着外衣,眼见门外立着的是外孙女,“怎么这么晚回来,是没地儿去了,才想起我这老太婆的吗?”语气里充满责备,却温情满满。
“外婆。”看着日思夜想的容颜,叶清晨一把抱着老太太,撒娇的唤着她。
“傻丫头这是怎么了?”外婆拍了拍她的背。
“想外婆了。”叶清晨继续撒娇。
从小到大,她觉得外婆才是她的妈妈,她的爸爸,会在生日的时候,打电话叮嘱着吃红鸡蛋。
给外婆抱着的感觉,真好!
“想我,也不经常回来看看我?”外婆抱怨。
“想你想的都连夜奔回来了,这想的还不够吗?平日里工作忙啊,走不开。”
“你这会儿就走开了?”
“可不是,我的手受伤,拿不了手术刀了。”
“什么?”外婆的声音顿时紧张了起来,一把推开她,抓起她的小手来,“快给我看看?”
“没什么大事,过一个礼拜就会好的。”看着外婆紧张的样子,叶清晨的心被填补的满满的。
“都包上了还没事,怎么弄的啊?”
“就是倒开水不小心烫到了。”叶清晨轻描淡写的说着谎话,因为事情的真相是绝对不能让外婆知道的。
不然,她还不伤心死了,而且外婆还有高血压,也不能急到哪里去!
外婆没好气的拉着她朝着屋里走,边走边说,“不是你常说,医生的手最金贵了,可等像大熊猫似得好好保护着,怎么自己那么不小心了。”
“嘿嘿嘿,人有失手,马有失蹄嘛。”
“小丫头!”
外婆宠溺的拍了拍她的头。
“要不这样我怎么有时间回来看您啊,您可该高兴了,在我受伤这段时间,我可是赖在这儿不走了。”
“好好好,就赖在外婆这,外婆好好的把你养胖了,瞧你瘦的,除了皮就剩骨头了。”外婆满是心疼的摸着她的头发。
“那还不赶紧的给我煮碗面吧,为了见您,我可饿着肚子赶来的?”叶清晨有人疼着,可怜兮兮的哀求着,眼珠却贼溜溜的亮,充满了活力。
到了这里,仿佛什么伤,什么痛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好好好,你等着,外婆这就去,再给你加个鸡蛋好不好?”外婆笑呵呵的将外衣穿好,边说着就朝着厨房走去。
“谢谢外婆。”叶清晨同样笑嘻嘻的看着外婆的背影。
听着厨房里锅碗叮咚的声音,听着外婆哼着家乡小曲,叶清晨巴在桌边,迷蒙带着笑意的眼,红了一圈一圈。
一刻钟,柳老太太端着热气腾腾的面条出来,却见叶清晨巴在桌边睡着了。
她顿了顿,眼里满满的心疼,她知道这孩子苦,小时候苦,长大了还是苦。
可她从不将这些苦摆在脸上,总是藏在心底,这么年轻的人儿该有多大的心,才能装得下那些苦痛呢?
将面条放在桌上,柳老太太擦了擦眼角,将叶清晨轻轻的揽在怀里,哼着小曲外婆桥,一下一下的捋着她纤细的后背,眼神静谧而安详。
半个时辰,看着面条不太热了,赶紧叫醒她,“晨晨,吃面条了,吃完洗个澡到床上去睡。”
叶清晨努力睁了睁眼,睡眼惺忪的看了外婆一眼,然后点头,“嗯,这就吃!”
直到叶清晨吃完面,柳老太太才收了碗,见她去洗澡,就自己回了屋子,睡觉了。
半个时辰后,叶清晨从浴室出来,回到自己的小屋。
她多年不曾回来住,就算回来也是停脚匆匆就走,可这些年,她的房间还是这样的整洁干净,木质单人床,上面的床单还是整洁的像熨过一样。
摸了摸自己的枕头,她忽然起身,抓起枕头就去了外婆的房间,一股脑的钻进外婆的薄被里。
“这么大了,还跟外婆睡?”外婆顺势搂着她的腰。
“我怕,我房间里有妖怪。”叶清晨咕噜一声。
小时候,最喜欢被外婆搂着了,因为那个时候的小孩子一个人睡觉总是觉得害怕,每次她抱着枕头找妈妈的时候,都会被冷冷的拒绝,孤零零站在房门外。
这时,外婆就会牵着她,带到自己的房间,然后搂着她,哄着她睡觉。
那时的她就会问,为什么感觉妈妈不太喜欢她。
外婆就会说,怎么会不喜欢?你妈妈心里苦,她在等着爸爸。
是啊,她的爸爸,她五岁以前就没见过几次,对那个男人每次的到来,她都是害怕的叫一声‘爸爸’,然后躲起来。
要不就是出去玩,总之躲得远远的。
“这么大了,还撒娇。”外婆宠溺的拍了一下她的后背。
叶清晨觉得心里暖暖的,知道外婆的作息一直很规律,要不是她的到来恐怕早已经进入了梦香。
遂不在说话,就是静静的感受着这份静谧,翘着嘴角,也沉沉的进入了梦中。
——
宋宅因为宋文琳的回归已经不在显得萧条与落魄,但和全盛时期的宋宅比,还是有些差距。
客厅里弥漫着张雅的愤怒,她的手上是宋景离今日派人送来的一条纯白床单。
上等的布料,纯到极致的触感,她颤抖着捏紧拳头,那上面醒目的红刺入她的眼眸,几乎让她发狂。
张嫂说了,这是宋景离送她的大礼,叶清晨的处子之血!
“他这是什么意思?”张雅怒极大喝,双手紧握之后,开始拼命的扯着床单。
☆、43欲擒故纵的戏!(首推求收)
不知是床单太结实,还是她养尊处优惯了,硬是撕不破,扯不烂,那印记一晃一晃的闪着她的眼。
“太太,您别这样,宋景离他就是为了气您才送来的这个,您这个样子不是正中他下怀吗?”张嫂的面色也不好看。
“叶清阳那个混小子不是将叶清晨送给什么狗屁朱总的吗?为什么会是宋景离,还有这块血迹到底是怎么回事?”
要说张雅也是厉害,毕竟和苏晴相处几十年,及其明白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她能为了自己儿子的荣华富贵,和她合谋欺骗叶清晨嫁给景华,那么,她这几日的冷淡,她也心知肚明。
她转变的态度是从叶清晨来宋宅还戒指开始。
而且张嫂那日看见叶清阳鬼鬼祟祟的从宋宅的后花园离开,想来那日他偷听了她们的谈话,知道宋景离根本就不想要叶清晨的身子。
加上叶依依所依附的兰家也不会笨的来挽救一个濒临破产的公司,所以,叶清阳走了歪路,和名声不好的朱总等人混在一起。
据说朱总还要资助叶氏,她便明白苏晴叶清阳心里打的是何种算盘。
而她也当睁只眼闭只眼,如果叶清晨被别的男人给糟蹋了,也许会试探出宋景离的态度。
如果他还在乎,那么就会好好的给他一个重击,如果他已经不在乎,叶清晨早已经是一个残花败柳,毁而毁之,景华醒来,这样的女人也是进不了宋家的门的。
一举两得,一石二鸟,她坐观其成,何乐不为?
但是叶清阳失败了,没有将叶清晨顺利的送到别的男人床上,而是送到了宋景离的怀中,那么这块血是什么意思?
叶清晨的处子之血?
六年前订婚宴那晚,宋景离不是说过叶清晨早已是他玩烂的女人,早已经不是什么处子之身了?
可是、、、
张雅豁然睁开眼眸,脑子里有什么清晰起来,目光也开始愤怒,气急败坏。
他宋景离能在六年前安插齐铭进宋氏,心机之深,谋略之远,为什么就不能编造污蔑叶清晨的清白呢?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以诬陷叶清晨的清誉为由,好好的给她演了一场欲擒故纵的戏码。
而她,还真的上了当,那叶清晨身上和床单上的血,不就是周恋竹身上的血吗?
她真是大意,叶清晨可是她从小看到大的孩子,品性脾气,她了若指掌。
当初苏晴已经明确说明,清晨和宋景离的交往是纯洁而美好的,她怎么就忘了?
她的大意让她失去了看中的儿媳妇,还以此让宋景离来嘲笑她一番,她怎么能咽下这口气?
“看来,你还不笨?”
楼上,宋文琳款款而下,她的目光也随着床单上的印记愣神了片刻,可是一瞬间,她就明白了其中的意思。
在失去母亲后的宋景离,叶清晨之余他,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失去的。
所以,便有了侮辱清晨的戏码,在那么多的宾客面前,宋景离的言语极尽侮辱与挑衅,而张雅爱面子是出了名的,试问一个残花败柳的叶清晨如何在能嫁给大哥,进得了宋氏的家门?
即使是大哥也爱极了清晨,张雅也一定会阻挠,甚至会以宋氏董事局的名义逼迫大哥放弃叶清晨。
那么,他宋景离就还有机会,再回来夺走叶清晨。
宋景离真是厉害。
她想,如果当年没有那场阴谋算计,只要是宋景离想要,那么宋氏早晚都是他的囊中之物。
“你到底是哪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