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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重生之贱人要逆袭-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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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初的解释,周雯韵和林博轩一听皆顿感不妙。

林庆烨在林浩初心目中的地位有多高他们很清楚,如果林浩初将这个梦当回事儿了,纵使他学习从初中就开始落下,他们也毫不怀疑他能不眠不休、废寝忘食地将所有落下的课程都给补上。

“唉!这梦哪里能相信啊?阿姨在汶川地震那会儿,还一直梦见h市地震儿呢!但这么多年过去,咱们这儿哪儿地震啦?”周雯韵赶紧说道。

“就是!浩初,现在可是二十一世纪了,你这么聪明,难不成像那些封建愚昧的老一辈那样相信所谓的鬼魂托梦吗?”林博轩也连忙附和道。

聪明?林浩初在心里冷笑,知道在林博轩和周雯韵的心目中,这世上恐怕找不出第二个像他这么傻的人了!

“唉,不管鬼魂托梦是不是真的,爸爸在世的话也一定希望我能好好读书的。”林浩初一副单纯无害的模样,盯着周雯韵和林博轩突然话锋一转,道:“妈,哥,难道你们不觉得这个梦做得很好吗?难道你们不为我开始用功读书而感到高兴吗?”

一席话,令周雯韵和林博轩的脸色皆蓦地一变。

还是林博轩最先反应过来,立即回道:“怎么会?小初你开始用功读书妈和哥当然高兴了,就是怕你觉得那个梦是爸爸拖梦的会有心理负担。”

“啊对!妈也担心你这么用功读书身体会吃不消!你爸爸在世时那么疼爱你,怎么可能会怪你没有好好读书?只要你能像以前那样过得舒舒服服,开开心心他就很满意了!”周雯韵紧接着说道,故意将“以前”两个字念得很重。

林浩初垂眸,一双眼睛幽幽地泛着冷光。

周雯韵和林博轩说这一番话的目的他怎么会想不到?不就是希望他不要将这个梦当回事儿,然后继续做回那个游手好闲、不知上进的差生吗?

这一对母子如此卖力地演出,林浩初怎么好意思不配合呢?只见他乖巧地点点头,说道:“嗯!我现在每天读书感到很充实很开心!”

这一番回答,令周雯韵和林博轩的心都沉入了谷底……

“该死的林浩初,好端端地怎么突然做了那样的梦?!”在林浩初上楼回房后,林博轩走进书房狠狠拍了下桌子。

林浩初没有猜错,对于他突然用功读书的解释,周雯韵和林博轩虽然很气愤,但都没有丝毫的怀疑。

这世上有哪对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将书读好?也不知道这个蠢货是不是在哪里看到哪位父亲教训自己不好好读书的儿子,就对号入座做了那该死的梦。

“你说他现在梦见林庆烨要他好好读读,改明儿要梦见林庆烨让他好好经营公司可怎么办?!”林博轩咬牙切齿道,脸上阴狠的表情似是恨不得将林浩初撕碎。

一提到林氏,周雯韵顿时就紧张不已,大惊失色道:“儿子啊,你说该不会这世上真的有鬼魂托梦吧?唉哟我告诉你,我今天在一本杂志里看到,说一个美国的小孩有什么前世的记忆,提到他上一世的父母头头是道,据说记者还去查了,还真的有他说的那一对老夫妻呢!”

林博轩闻言愣了愣,心底不知怎的升腾起了一股寒意。良久,他才反应自己怎么也变得迷信了,立刻反驳道:“妈,你怎么也像那个蠢货一样相信这种封建糟粕?!这世上哪有妖魔鬼怪、重生、借尸还魂这种乱七八糟的东西?!你是不是又让陈嫂去买什么路边摊的杂志乱看了?!”

被说中心事的周雯韵面上一热,想了想,回道:“你说得对,这世上怎么可能会有鬼魂呢?”否则他们做了那么多的坏事,也没见什么冤魂缠身,照样穿名牌坐豪车,享受着普通人一辈子都享受不到的生活。

周雯韵这么想着,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了下来,但是马上她又想到了什么,心里落下的那块石头又提了上来。

“但你不觉得这蠢货和以前不太一样了?但具体是哪里不一样,我又说不上来。”她惴惴不安地说道,觉得自己都快变得有些神经兮兮了。

“呵,哪里不一样了?”林博轩拍了拍焦灼不安的母亲的肩膀,安抚道:“妈你忘了?前不久那个司机杨津就因为打了一声呵欠被那蠢货给炒了?所以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

周雯韵一听,立即释然,为自己□□出这样的林浩初而格外得意。“这世上要真有鬼魂的话,林庆烨知道他的宝贝儿子变得这么顽劣不堪,应该早气得从棺材里蹦出来了!”

“所以你干吗自己吓自己?”林博轩趁热打铁道。“行了妈,快去休息吧,你不是说最近感觉有点累吗?”

“对啊,总觉得提不起精神,还比以前怕冷了,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周雯韵说着又紧了紧身上那层的薄纱,接着抱怨道:“今晚为了等那蠢货吃饭,饿得我胃都疼了!”

林博轩听后也不自觉地抚上自己的胃,总隐隐觉得也是一阵不舒服。

“那妈回房休息了,你也早点睡觉,别工作得太晚。”周雯韵一脸倦容,在走出书房时恰巧一阵冷风透过斜对面的窗户吹了进来,令她顿时冷得气了一阵鸡皮疙瘩。

“陈嫂,走廊的窗户怎么不关?”她忍不住气呼呼地朝楼下吼了一句。

林博轩关上书房的门,准备处理今天从公司带回来的几份文件,但脑海里却一直浮现出今晚餐桌上林浩初看他们的眼神,似乎还是和以前一样亲昵信赖,但又似乎真的哪里不一样了。

他不由忆起方才他母亲说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虽然当时他义正言辞地反驳了,可不知怎的,还是感到一阵惴惴不安……

小剧场:

只有鱼知道:“恭喜你林博轩,你要一语成谶了……”

☆、第二十一章

“树儿,快告诉我你和林浩初究竟是咋回事儿?!”

陈木森背着书包才刚走到教学楼底下,就被班上的一名男同学从背后突袭勾住脖子,惊得他差点一个趔趄摔倒在地。

“我说了不准给我乱起外号啊……”陈木森瞪着身后的同学一脸严肃,殊不知自己纵使生气看起来也傻乎乎的,压根儿一点威慑力都没有。

顿时,他的身后又冲上来几名男同学,异口同声地冲着他叫着“四棵树”的爱称。

陈木森无奈,班上的同学们总是喜欢和他开玩笑,也似乎只会和他这么开玩笑,不过同样一直都最照顾他,当时他被林浩初污蔑抄袭时,大家自发联名告到学校主任那闹了好久,也在学校的贴吧和微信朋友圈间发表文章为他声讨,只可惜没起到啥作用。

“树儿,快说你是怎么又回学校读书的?和那个林少爷又是怎么变得哥儿俩好的?”几名男同学纷纷围住陈木森,一脸八卦地问道。

“主任告诉我那天浩初主动跑去认错,说我是被诬陷的,那几个同学也是因为受他胁迫才不得不撒谎说我抄袭。”陈木森老实答道。

在陈木森返校的那一天,学校主任就特意找他谈话,问他是不是和林浩初关系不错,他就说自己和林浩初是好朋友,昨天还一起去大排档吃了一顿,晚上也去ktv唱歌,回家的时候是林浩初送的。

陈木森说这些话只是陈述事实,但主任听后却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对他的态度和之前要开除他时简直彷若两人,亲昵热情了不知道多少倍。

对于抄袭这件事,主任十分温柔耐心地同陈木森解释了一番,说敢于承认错误、勇于承担责任的好孩子林浩初,已经将事实的真相都告诉他了,林浩初还特意声明,那几个同学是受到他的威胁才不得不做了伪证。

但实际上,那几个同学当然不是受到什么威胁,而是各自收了一笔不菲的酬劳,不过林浩初不想再有人因为此时受到牵连或是处分,只希望那几个同学能够好自为之,就索性将所有的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

毕竟,他很清楚整件事情的□□和主导者本就是他自己。

“主动?还威胁?”几名男同学对于陈木森作弊是受到林浩初的陷害一点也不惊讶,但是在得知林浩初主动认错,还说那几名作伪证的男同学是受他威胁时,都感到十分的匪夷所思。

那几名男同学也是他们班上的,当时可是抢着要当林浩初的帮凶,也不知道他们是完全冲着钱去的,还是还想借此和林浩初攀上点儿关系……

“对啊,我妈说,他还送了我们台嘉市中心的一家店铺呢!”

台嘉?那个寸土寸金的地段?男同学们纷纷面面相觑,仍旧亲昵地勾着陈木森脖子的那名男同学忍不住不可思议道:“难道这林少爷还真改邪归正了不成?不可能吧?”

“为什么不可能?!”就在男同学的话音刚落下的同时,一名胖嘟嘟的女同学突然蹿到了他们跟前,手上的书本不轻不重地敲了敲了男同学的脑袋,明明和他们同龄,却习惯性地在他们面前摆出了一副成熟稳重的长辈的模样。

“喂,我说助理大人,女孩子能温柔点儿吗?”男同学故意装出痛得龇牙咧嘴,调侃道。

曾明曦才不理会男同学的戏谑,只是收回课本说道:“前几天我的脚扭了,就是林浩初特意送我去医务室的。他还亲自背着我上了四楼,连名字都没留就走了,真是活雷锋啊!”

还阳光帅气呢!曾明曦回忆着林浩初那张清秀俊朗的脸,以及趴在他背上时安心的感觉,就一脸陶醉。“医生说,我的腿要是再送得晚一点儿,说不定得肿好几天不能走路,甚至还可能留下后遗症呢……”言语间,满满地流露出了自己的腿就是林浩初保住的意思。

男同学们在心里不约而同地为曾明曦犯花痴而感到好笑,就听曾明曦忽然开始语重心长道:“谁不会犯错啊?谁都有混账的年纪啊!你们叛逆期的时候估计也经常闯祸吧?浪子回头金不换嘛!我们要用与时俱进的眼光看待任何人和任何事物,懂不?”

几名男同学们,果真开始认真思索起曾明曦以及陈木森的话来。

说实话,现在每节课都必定出席,就连早上第一节课也雷打不动按时抵达教室的林浩初,所有人都察觉到了他的变化。现在听说他还开始乐于助人了,虽然他们仍是保留着一定的质疑,但同时也觉得曾明曦说得极有道理。

曾明曦是他们年段的辅导员助理,虽然外表看起来再普通不过,但却是个情商极高,八面玲珑且做事雷厉风行的人。她一直都在扮演着学校领导和学生之间桥梁的角色,常常成功说服学校领导采纳同学们提的各种意见,因此在同学间地位极高,说出的每一句话自是都很有分量。

而与曾明曦的性格截然相反的陈木森,虽然情商略低于普通人水平,但他的善良朴实、憨厚可爱同样也深受同学们喜欢。

所以说,林浩初运气很不错,他虽然在帮助曾明曦时,并不知道她是他们年段的“大姐大”,帮助陈木森也只是为了弥补自己对他的伤害。但无论是曾明曦还是陈木森,在同学间都人缘极好,一旦这两个人对他有所改观,那么离其他同学接纳他的日子也不远了……

一传十,十传百,早上林浩初抵达教室时,明显感觉到同学们虽然和之前一样会用异样的目光看他,但这异样的目光中,似乎还多了一点之前所没有的什么情绪。

林浩初面不改色地走进教室,陈木森还是和往常一样,一个人“霸占”了教室前三排的位置,兴奋地冲着他招手,在他特意给林浩初占的位置上,照例放着一本书。

林浩初笑着坐了过去,听陈木森兴致勃勃地唠嗑完他认为有趣的事之后,两人就开始各自温习功课了。

正坐在后面偷偷观察林浩初的同学们,皆神色各异地盯着林浩初,心里一阵唏嘘。

在他们这些三流学校的三流学生里,有一个具有一流学校学生学习态度的同学,他们早就见怪不怪,那就是陈木森。但陈木森缺乏学习天赋是同学间公开的秘密,比如他这会儿虽然在看书,但显然看得极为吃力,又是咬笔头又是抓耳挠腮,看得同学们都替他着急。

然而坐在他身旁的林浩初,却是坐得端端正正,专心致志且从容不迫地翻阅完一页又一页,还不时拿红笔在书上做着笔记,后面又拿出一张作业纸开始准备做题,而且做得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显然比起同样勤奋好学的陈木森来,学习起来要得心应手许多。

上一回《模拟电子技术》的小测试卷虽然还没有分发下来,但因为陈木森,全班的同学都已经知道林浩初考了八十一分的高分。

无论是一流学校还是三流学校,但凡成绩好的学生,总是会受到同学们的欣赏。此时大家都默契地望着腰杆挺直,正心无旁骛地做题的林浩初,又想到了陈木森和曾明曦说过的话,不知怎的就有一种想要靠近他的冲动,尤其女生们,除了是刚开学那会儿对他一见钟情的那几位,就连其他的女同学也都纷纷在心里感叹:真是越看越帅啊……

下午的课结束之后,因为还没到晚饭时间,外面又阳光明媚,班上的男同学们就寻思着去打篮球。这种活动自然少不了人缘最好的陈木森,陈木森看了看身旁的林浩初,又眼巴巴地看了一眼正等着他的男同学,其中的意思大家一看就懂。

为首的男同学孟祥桓是他们篮球队的主力,看了一眼正在收拾课本的林浩初,在得到其他同学的肯定之后,终是站在门口朝林浩初叫道:“浩初,一起呗?”

这时林浩初恰巧背起书包离开座位,闻言唇角一扬,大方道:“好啊。”那一抹清浅中自然而然透着优雅的笑容,令看见的人都不由愣了好几秒。

说来也怪,林浩初虽然从初中开始就过上了乌烟瘴气的生活,但他的气质却没有变得乌烟瘴气,也不知这是否与林庆烨在世时对他的仪容仪态要求严格有关。

其实他已经和一群狐朋狗友到处胡混了快十年,但仍是保持着身上那股通常只有受过极好的教育才会有的的气质,这样的气质,令他在同学之中,变得更加的与众不同。

北区的篮球场上已经有另一个院的同学在打篮球,他们见又来了一拨人,十分自然地邀请他们一起打比赛。

孟祥桓他们自是欣然同意了,一拨人便一起去洗手间换球服。

由于人数比较多,大家大概是考虑到刚加入的林浩初的感受,便叫一个人退出让林浩初上场,就连那个人的球服都大方地借给了林浩初。

这样的小举动虽然算不上什么,但林浩初心里却是挺感动的。

其实男生们就是这样,容易冰释前嫌,友谊来得快,却未必就不牢固,未必就去得也快。

看男生们打篮球一直是女生们的乐趣之一,见这边一会儿会打比赛,不少女生都纷纷驻足准备观战。

一位男同学朝孟祥桓使了使眼色,偷偷指了下其中一名长发及肩,长相十分甜美的女孩,林浩初瞧见孟祥桓那一张小麦色的脸陡然抚上了一抹红晕,心下了然。

毕竟都是年轻气盛的少年,多少都有点好胜之心,无论这场比赛重不重要,双方都是卯足了劲儿抢球、运球、上篮。

只见在球场上,有一道分外矫健灵活的身影,时不时地从敌方队员手上抢过篮球,然后轻轻松松地躲开敌方不断的干扰和阻挠,成功地将球传给主力,接着就是主力投篮,虽然没有百发百中,但每一次的成功进篮,总能引起观赛的女生的尖叫与喝彩。

这样的次数多了,孟祥桓再傻也看出了林浩初对自己的关照。毕竟外行的女生瞧不出,但深知球赛规则以及也算有着较为丰富比赛经验的他,自然瞧出有好几次林浩初本可以自己投篮,却都将球传给了他。

孟祥桓羞涩地瞄了眼正在双眼发光望着自己的女孩,朝林浩初投去了一记感激的目光。

林浩初对他笑了笑,继续充当绿叶的角色。

篮球是大多数男性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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