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坐牢--美国联邦监狱揭密-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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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就根本不是问题,亲生父母根本不可能虐待自己的孩子,但在美国一口咬定你是犯法,华人英语不通、法律不懂,难以解释和沟通,很容易吃亏,受到不公正的对待。美国人也真是爱管闲事,医生的职责,是救死扶伤,至于是如何伤的,应负什么责任,这与医生的职责毫不相干,但似乎老美不这么看问题。也许,美国的串谋法吧,此时只要你知道,如不报案,就构成了串谋虐待儿童吧。刘先生也讲,美国很霸道的,在墨西哥有一个全国有名的医生,他会配置药,也会配置毒品,就有一部分他配置的毒品流入了美国,美国FBI就派人潜入墨国,将他绑架到了美国,并给判了刑。这种事情在中国是不可思议的,别人再坏,毕竟不是在你的国土上,你怎么能去别国绑架人呢?昆沙集团的那是几个人都很有意见,他们全都从未到过美国,却被美国人抓到美国,说犯了美国法,要判刑。他们说,做毒品有行规,从不问客人将货拿到哪里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两不多问。美国人的逻辑,你卖的毒品你应当知道有可能卖去美国,你还在做,就犯了美国法,就抓你来美国受审。
正文 第二十八节 无中生有炮制案件联邦的办案人员,没有案件,但为了业绩就制造案子,利用人性的弱点去制造所谓的犯罪。据马来陈说,有这样一起案子。一个警察打电话到德国给他认识的一个朋友,你愿来美国否?2万美元,美国护照、绿卡全包搞定。答:愿意来。问:还有没有其他人愿意来美国,都可以做?越多越好,赚你的朋友的钱,咱们一块儿分,你先来,然后再给你的其他人办(已被全部录音)。于是,就有那么两个人先来了,在美国一下飞机就被抓,指控你用假证件在美国非法入境,并窜谋偷渡其他人进来,你只有与合作,才可以得到宽大处理,否则,几十年的漫长刑期在等待着你。在FBI的淫威下,这两人当然屈服,在FBI的安排、监视录音下,这两人立即给在德国的其他人打电话,说一路平安,一切正常地进入了美国,让这些人也马上来美国。电话一打完,这两人立即被送入牢房,德国那边,两批十多人进入美国,一下飞机就被逮捕,又是持非法证件、非法入境,又是偷渡,又是窜谋。这样,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大肆渲染、炒作:某月某日,从德国偷渡来__名西班牙等南美人和华人,企图进入美国,被FBI一举侦破,一网打尽,这些是让首脑看的,啊,FBI工作显著,于是要什么给什么,经费、晋级、编制;让老百姓看,FBI真厉害,有这样的保护伞,真安全,还有,美国真是个天堂国家,人人都愿意来,美国人凭空多一份自豪感出来。而那十几个不幸的人则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在几十年长刑期的威胁面前,只有选择认罪的份。FBI出尽了风头,媒体也有了大量的新闻,和老百姓高兴,可以说,抓了罪犯,美国上下皆大欢喜,其乐融融。殊不知,这一切从一开始都是联邦一手导演的,没有他们的操作安排,这一切都不会发生,只是苦了那些有人性弱点、希望来美国的人们去蹲大牢了。
任何一个民族,任何一个人,只要是人,都有其人性的弱点,都有对财富、名利、欲望、优越生活追求的欲望,如果利用人性的弱点,可以说天性,设置圈套、诬陷别人,以达到自己并不高尚的目的,这种行为本身就是极为卑鄙下流的。如果按照这种方法捕捉犯罪,美国有99%的人都会被捉去坐牢的。
正文 第二十九节 关于美国律师在美国打刑事官司请律师,对于指定律师和自己花钱请律师,说法都差不多。一说,出钱请律师,是当事人出了钱,律师随叫随到,为你服务尽心尽力。相反的说法,私人律师只骗钱,经常以各种借口要加钱。如老虎(香港大圈职业杀手)的律师,已经给了5万美元,说是服务5年,因为老虎已被关7年,律师又要加2万。按照这个逻辑,将当事人关得越久,律师就可以争越多的钱,那么你怎么能指望律师帮你尽快出去呢?你出去了,律师上哪儿挣钱去?老虎的律师去香港,全家三人的机票全让老虎支付,四千多元,说是有什么情况他要去香港了解。但你去调查为何要带上太太和小孩?甘先生(香港大圈帮老大)的律师,甘给其80万美元的现金,因为它是全美十大著名律师之一,但这个律师见钱眼开,没有报税,后被联邦控告,让他做出选择,要么坐牢,要么不能为甘先生辩护(我不明白,如果坐了牢,还怎么为甘辩护?)律师选择了后者,甘先生的钱也就白花了。公设律师,也就是为无钱者免费指派的律师,即相当于中国的法律援助律师。这些律师也在为你服务,但只是应付一下,走个过场,使审判程序合法化而已。在很大意义上来说,他只能是检方的传声筒,向你转告检方的意见。有的律师是比较坏的,李桐的律师,李入狱后,李的女朋友不懂行情,一下子将3万美元现金全给了律师,律师拿到钱后,认为李还有钱,就说,李的案子很大,3万元不够用,还要再给钱,否则没法为李提供进一步的服务(在美国付律师费,一般是双方说好,案子到了哪个环节付多少钱的,一次性付而且是现金的,几乎没有)。岂不知这3万元就是李桐的全部家当了,实际,李10月被关,12月就死了,不到三个月,律师只去看过两次,其他什么都没做,想让律师退钱,连门儿都没有。李的父母从中国来只捧回了独生子的骨灰盒。3万美元打了水漂儿。从我的角度来看,美国的律师,从两个出发点来分析,一个是能为自己带来经济利益的,比较热心,一个是能使自己在提高知名度上有帮助的,也会表现不错的。比如美国为我指派的Oliver律师,虽然他不收费,因我的案子的特殊性,是他在媒体前频频曝光,知名度大为提高,Oliver的谈话费,再未办我案以前与他说话是每小时50美元收费,我的案子正在办理中,已升值为每小时200美元。我的这个Oliver究竟是个什么东西?现在看来,在刚开始的时候,为我办事还是比较认真的,频频来看我,但后来保释后,情况就发生了变化,一屁股坐到了检方那边,不是帮我,而是帮检方了,甚至劝我认罪。这与他开始的表现是180度的转向。当然可能是为了美国国家利益吧,毕竟他们都是美国人。直到最后,我的案子被撤销,Oliver简直成了检控官了,没收了我的驾照,限期让我离境,并让我出示机票;拒绝向我提供我案件的很多资料______完完全全一个代言人的角色。(律师的事,以后还有很多)正文 第三十节 “曹操”的偷渡史小记98。4。19在OTV,狱警让我搬去了3B121房。后来我才知道我的这个同房姓陈,是个蛇头,他的绰号叫“曹操”,意即智谋多端者。他也是华埠地区飞龙邦的骨干成员,他讲他的偷渡经历。
他是93。3。7从福建省__港出发偷渡的。船在海上漂泊二十天,在3月27号那天差点儿死掉。这天,本已是条破船的船,发动机又坏了,船失去了动力,只能在海上随波逐流了。这天又预报28号在这个海面有暴风雨,全船250人,全吓坏了,到了27号下午,发动机已修了一整天,还没修好,已经起风了,黑云已从天边聚集起来,大家着急万分,让船长快发求救信号(大家都不愿这么做,因为一发求救信号,很可能被过往的船只救走,然后按个人的国籍,该送何处就送何处,这次偷渡也就失败了。回去了还面临大陆的处罚,作为船长来说,这笔生意肯定砸了。不过,还是保命要紧,其他的事先顾不上了。船长也焦急万分,说大家再等我半个小时,如还没有修好,就向空中发求救信号。因为再晚一些时候,天黑了,过往的船只和飞机很难发现他们,更糟的是,暴风雨马上就到,失去动力的船只会轻而易举地被风浪吞没,全船人必死无疑。也算“天不灭曹”(否则,我也不会和他相遇),那条破船在半小时内由被修好了,赶快启动,向岸边驶去。这样,在海上漂了一个多月,终于在墨西哥海岸,在公海上抛了锚。船上的蛇头赶快与墨西哥岸上的蛇头联系,又等了5天,有几条大小不等的小船靠了上来,这时在公海上还看不到海岸线。这几条船,每条船每次或5人或10人装上,飞速驶向岸。渡了两天,这250人偷渡客全部在加勒比海的墨西哥海岸登陆,然后在当地向导的带领下,等待前来接应的小巴士,然后每10人左右坐一辆小巴闯关,一过了这个关,就安全了,又有车接你到洛杉矶。这时,这些偷渡客就全部被囚禁起来,各自向在福建的家中打电话,说人已平安到了美国,赶快给钱(偷渡费)。于是家中人将筹到的钱交给蛇头在福建当地收钱的人,这个人便打电话到美国的蛇头,说某某人的钱已经交清。美国这边,蛇头就将此人放走。下来,随你去何处,也没人管。
正文 第三十一节 人蛇出卖蛇头在美国,有8个人组成了一个偷渡集团,将一船二百多人从中国福建偷渡到了美国。这些人蛇(被偷渡者)中有一个人没钱支付偷渡费,蛇头(组织偷渡者)就给该人蛇在大陆的妻子打电话要钱,如不给,便要对其丈夫如何如何,全是些威胁的话语,但其妻仍是筹不到钱。没想到,这个人蛇趁蛇头看守不备,从被扣押的地方逃跑了,直接找到警察局,说自己被绑架了。于是,警方按此人蛇的指点,将这8个蛇头一网打尽,全抓了起来。但这8个人不认罪,认为他们花了钱,人蛇当时是完全自愿的,没有任何强迫他们,蛇头们垫了很多钱,花很大气力,把这些人从中国带到美国来,向其索钱是天经地义的事,何成绑架?好,就和联邦打官司,8个人分别请了律师,双方紧锣密鼓准备在法庭上一见高低。在关键时刻,这个告密的人蛇却害怕了,一个因素,他得不到舆论的同情,人家把你从中国搞来了,你跑掉也就算了,为何还要告人家,让8个人坐牢,现在还要出庭指证人家,这根本不符合中国人们道德观念,更重要的因素,假如由于你的指证,使这8人定罪的话,你在美国由于联邦的保护,没人敢把你怎么样,但你的老婆和孩子还在福建老家,能够不被报复吗?主要鉴于此,该人蛇不敢出庭当证人了。FBI大为恼火,如此关键的证人不出庭,这官司怎么打?就究其不出庭的原因,人蛇如实相告,FBI一听也有道理,于是就派人秘密潜入中国大陆,将该人蛇的妻子和两个孩子接到美国,并为这一家4口人全办了美国绿卡。这个人蛇没了后顾之忧,连他的妻子也上庭成了证人,讲被告是如何威胁她。结果这些蛇头全被定为有罪,其中2人为主犯,判终身监禁,4个被判7…12年刑期不等,另2个人,因在牢中已坐一、二年,一判刑就算服刑完毕,被驱逐出境回到中国。这两个人一回到中国,就将这个告密人蛇的两个哥哥杀掉了。这个告密的人蛇及全家人获得美国的居留权,等于一分钱没付,并受到FBI的证人保护,在他受益的同时,别人却付出了惨痛的代价:2个不到30岁的蛇头将在牢狱中度过余生,直到老死,4个人在美国监狱中每人最少呆七年,尔后将被注销绿卡(如果他们有的话),逐出美国,并永远不得入境,如果他们在美国已经娶妻生子的话,他们将一家人永远分散在两个半球,另2个回大陆杀掉了告密者的两个哥哥,中国警方也一定不会放过他们。
这个案子在美国的华人中,特别是在福建人当中,影响很大,这8个蛇头全是福建人,在美国已有几个已取得绿卡、其亲属在美国很多。这个案的判决,也确实给这些福建人上了一堂生动的美国法制教育课。
正文 第三十二节 黄忠邦其人在OTV的学校里,有一个叫黄忠邦的教师助教,他英文不错,广东话不错,华语讲得相对差一些,他自恃清高,平时不大和那些低档次的华人来往,大概认为我与他档次相当吧,我们经常在一块聊天,他对我讲他的案子。他被联邦控以贩毒罪,他没什么话好说,认罪,他被FBI捉了个现行,人赃俱获,赖都赖不掉。他是中国大陆人,很小就随父母移民加拿大(他是1954年生)。他在加拿大听人说,在美国做白粉很好赚钱,他就通过一些朋友介绍,弄到了一些白粉,带到美国去卖,他手下有一些马仔,为他做销售,他自己则住在纽约皇后区法拉盛香港超市后面停车场旁的一家酒店,他的下线(称作B)的下线(称作C)将毒品卖给另一个人时,但没想到,该人以前卖毒品,但被抓后成了FBI的线人。当C与其交易时,被FBI当场抓获,FBI立即告诉C,如果能帮FBI捉住他们上线,即不追究他的责任,C立即与FBI合作,很快捉住了B;B在同等的条件下与FBI合作,先给黄打了个电话,说一切正常,便领着FBI来酒店抓他,FBI为了更保险,在酒店楼下还用手机打到黄的房间,说销售很好,还有要货的,说上楼来取(实际上是确认他还在不在),黄便让其上楼来,他一开门,近来的却是几个全副武装、人高马大的FBI探员,他没有办法,只好束手就擒,在房间的手提包里还被搜出2包海洛因。FBI也让他合作,协助捉他的上线。黄说,你们抓住了我,我知道自己的行为犯法,我认罪,但我不能出卖朋友,你们愿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FBI又反复做他的工作,他坚决不从,于是他便被关了进来。黄讲,按照他们这一行做此生意的做法,如果一个下线在一个小时内失去联系,那么这个上线就应当马上离开下线知道的这个地方,因为这个下线很可能被捉,因为FBI的线人太多了,稍有不慎就会出大事。因为这些贩毒的人,都是为了钱,根本不像毛泽东闹革命那样,有什么信仰、正义,只要有钱,或能减轻自己的责任,什么朋友都出卖的。黄说,那天,他在酒店总觉有些不对,一般情况下,下线打一次电话就够了,第二次电话就很反常,很可疑了,但没有引起他足够的重视,还有FBI的行动速度也太快了,从抓C到抓B,再到抓他,总共不到一个小时。黄讲,本来在第二次电话之后,他完全有几分钟时间可以逃走的,但一念之差,换来了十年的刑期。因为他只是认罪,没有合作,即没有再去抓他的上线朋友,根据他持有毒品的数量,判刑10年。那个B和C,因为合作有功,没有坐牢。黄给我讲这些,似乎他很讲义气,宁肯自己坐牢也不出卖朋友。他讲,他已在里面呆三年多了,按美国法律,10年刑在牢中要呆7年,但他目前在打引渡官司,希望能回加拿大服刑,因为加国法律,10年刑,只服5年就可以自由了,那么他在牢中只须呆一年多就可以获释了。他讲,在欧洲国家犯法后,实际服刑只是所判刑期的三分之一,加拿大是二分之一。他问我,在中国是多少?我讲,是百分之百,判多少,服多少,但有特殊立功的可以减刑。他说,那谁在中国犯法可就惨了。
正文 第三十三节 美国的证人保护制度及其他在美国,你如果作为证人上法庭作证,证实某人犯有某罪,对美国来说,这个被告被定罪十分重要的话,而且这个证人会因作证而可能遇到某种危险的话,那么这个证人便会得到警方的特殊保护和帮助。警方会帮你迁居另一处,编造一套全新的经历和身份,包括姓名、社安号等。如果有必要会帮你整容、找工作、派专人保护你,这是好的一方面;另一方面,你的行动及内容要随时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