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思源看红楼 (不全)作者:周思源-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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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事实真相,饶有兴趣地去寻找、拼接、考证那些蛛丝马迹,甚至发挥艺术想象力,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秦可卿出场时间不长,所用文字不多,生命短暂,但是给读者留下的印象之深,令人回味的东西之多,值得进一步去琢磨的魅力之强,都是整个作品中为数不多的。
脂批者对《红楼梦》创作做出了重大贡献,他们,尤其是脂砚斋和畸笏叟,实际上都是出色的评论家。如果没有畸笏叟的意见,原来的秦可卿很可能没有现在这么多可琢磨的东西。
如丧考妣看贾珍
在讲了秦可卿之后,自然少不了要讲讲造成秦可卿悲剧的罪魁祸首贾珍。之所以把他放在贾宝玉之前,并不是他有多么重要,而是紧接着秦可卿之后讲,好些说过的内容大家记忆犹新,多少可以节约一些篇幅。
《红楼梦》的第一主人公贾宝玉虽然是男性,但是整部小说写得最多的还是女性,这是一部主要写女性的小说。开卷第一回作者自云“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曹雪芹要为“闺阁昭传”嘛。小说中光是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就已经有36人,庚辰本十八回脂批说,已丢失的小说最后一回的“警幻情榜”中还有三副册、四副册十二钗的名字,这样总共就有60人。还有许多不在十二钗中的其他女性,如贾母、王夫人、薛姨妈等。当然《红楼梦》有些人物只是提了一下姓名,表示某件事、某个时候有这么个人在场,他们只是一个艺术符号,没有成为艺术形象,这种情况男女都有。比如,十四回写秦可卿出殡那日,有许多贵族官宦亲至路祭,有些人的头衔相当大,比如头一个提到的“镇国公牛清之孙现袭一等伯牛继宗”,还有一位是景田侯之孙五城兵马司裘良,此人相当于今北京市公安局长。其实只不过表示当时有谁谁谁到场罢了,这些人除了个别的如冯紫英外,并没有成为有血有肉的艺术形象。下面接着写到几个王府也设了祭棚,不过除了北静王亲临,别的都没有写到具体人。所以有王熙凤协理宁国府些论著说《红楼梦》写了多少多少人,有说四百多的,有说七百多的,还有说九百多的。这个“人”按什么标准就是一个问题。光“有名有姓”不行,牛继宗、裘良算不算?因此我觉得还是按照人物形象来计算和分析比较好。不过,不论怎么说,秦可卿出殡场面可是真大。如丧考妣看贾珍问题又来了:秦可卿出殡怎么闹腾得这么大?除了因为秦可卿是宁国府长房重孙媳妇这个身份外,她又多了个贾珍花了1200两银子买来的五品龙禁尉夫人的头衔。再加上贾珍不惜代价张罗,丧事大操大办,所以秦可卿出殡的场面就格外宏大了。
《红楼梦》有一个现象很值得注意,小说中成为艺术形象的女性要比男性多得多,但是坏女人在女性总数中的比例比较小,只有赵姨娘、马道婆、夏金桂、秋桐、宝蟾、王善保家的那么几个,而且地位都比较低微,除了赵姨娘之外,出场都很少。而小说中坏男人在男性艺术形象总数中的比例则大得多。够得上坏男人或者至少不能算是好男人的有贾赦、贾珍、贾琏、薛蟠、贾雨村、贾蓉等一大串,而且大多是宁、荣二府主子中的大人物。这和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是为了颂红、怡红、悼红的主题有关,表现了他对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的强烈失望。
恣意奢华办丧事
不过曹雪芹在写坏男人的时候并没有将他们简单化、脸谱化、漫画化,并不是写他坏就绝对坏得一无是处,一片漆黑。而是写出他们性格的多面性、复杂性,从而将他们写成了有血有肉的“这一个”(黑格尔语)。和曹雪芹同时期的亲友脂砚斋等早就注意到了这个特点。四十三回尤氏奉贾母之命为王熙凤办生日,庚辰本有一条脂批称赞尤氏的德才说:“最恨近之野史中,恶则无所不恶,美则无一不美,何不近情理之如是耶!”这段话也反映了曹雪芹对于写人物的艺术观念。鲁迅在《中国小说的历史变迁》中说得更加明白:“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底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它那文章的旖旎和缠绵,倒是还在其次的事。”其中在写法上打破的重要一点就是注意写出坏人的某些复杂性。
我们来看看贾珍这个坏男人。
贾珍人品差,远近闻名,用冷子兴的话来说:“这珍爷那里肯读书,只一味高乐不了,把宁国府竟翻了过来,也没有人敢来管他。”贾珍是宁国府长孙,贾府现任族长,还袭了三品威烈将军,无论是家族地位还是官衔爵位,贾珍在贾府都十分显赫,可不是“没有人敢来管他”么!
冷子兴说贾珍“一味高乐不了”,其中一个方面自然是指他在男女关系上很乱。这一点在贾府肯定有名,以至于连贾珍的酒肉朋友薛蟠都信不过他。二十五回贾宝玉、王熙凤中了马道婆的魔法重病之后,贾府上下乱作一团,大家都来探望。薛蟠“知道贾珍等是在女人身上做功夫的”,怕他会对香菱动歪脑子,所以特别不放心。在后来对尤二姐、尤三姐姐妹的接触中,也表现出贾珍玩弄女性的恶劣品质。当然,最突出的是他在儿媳妇秦可卿之死中的反常表现了。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那么可以说是“丑恶”。如果要加重一些分量,说他的表现“十分丑恶”、“极其丑恶”也不为过。这种丑态表现在几个方面:
第一是极度悲痛:
贾珍在秦可卿死后“哭的泪人一般”,甚至已经过了好些日子,依旧因为“过于悲哀,不大进饮食”。以致“有些病症在身”,路都走不动了,要“拄个拐”,连对王夫人、邢夫人蹲身跪下请安都要“扶拐”才行。其实那时贾珍不过才30多岁40岁。当然,出色的儿媳妇死了,公公悲痛,本在情理之中,但悲痛到了这个程度就太不正常,令人生疑了。所以在“贾珍哭的泪人一般”处,甲戌本有一条夹批:“可笑,如丧考妣(父母),此作者刺心笔也。”
第二是不惜代价为秦可卿大办丧事:
曹雪芹在写到贾珍为秦可卿办丧事时用了“恣意奢华”四个字,表现为:一是按最高规格办,二是不惜花费巨资。
秦可卿丧事的方方面面,从停灵、超度、祭奠直到出殡,贾珍都是按最高规格来操办的:“停灵七七四十九日,三日后开丧送讣闻。这四十九日,单请一百单八禅僧在大厅上拜大悲忏,超度前亡后化诸魂,以免亡者之罪;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是九十九位全真道士,打四十九日解冤洗业醮。然后停灵于会芳园中,灵前另外五十众高僧,五十众高道,对坛按七(即逢‘七’而作,直到‘七七’)作好事。”还有一大批贵族官宦夫人即内眷们来祭奠,这就要一批女眷、女仆接待。“只这四十九日,宁国府街上一条白漫漫人来人往,花簇簇官去官来”。也就是说,不是一天两天,而是这“七七”四十九天都在闹腾,尤其是“头七”和“七七”这两日。此外我们从会芳园大门洞开,鼓乐队和执事的规模等都可以看出丧事规格高得出奇。至于大出殡时的场面之大,读者都熟悉,就不必多说了。
其次,贾珍为秦可卿办丧事在金钱上不惜一切代价。当大家劝他不要过于悲痛,商议如何料理丧事要紧时,贾珍当即表示:“如何料理,不过尽我所有罢了!”在“尽我所有”处有一条脂批:“‘尽我所有’为媳妇,是非礼之谈。”在关于秦可卿用什么棺材的问题上,看了几副杉木板的都不中意。这时薛蟠说他们木店里有一副樯木的棺材,万年不坏,还是薛蟠之父在世时带来的,有年头了,原来是义忠亲王老千岁预订的,因为他坏(出)了事,获罪革职,现在放在店里,没人敢买。“贾珍听说,喜之不尽,即命人抬来。大家看时,只见帮底皆厚八寸,纹若槟榔,味若檀麝,以手扣之,丁当如金玉。大家都奇异称赞”。贾珍满意地笑着问多少钱,薛蟠说:拿1000两银子来,只怕也没处买去,赏他们几个工钱算了。曹雪芹写这副棺材板子,从高贵的来历,罕见的厚度,美丽的纹理,奇异的香味、铿锵的声音和昂贵的价格,写出它的不凡,主要目的不是要写一副好棺材,而是突出贾珍的异常心态。连贾政都看不下去了,委婉地说:“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殓以上等杉木也就是了。”这里曹雪芹写道:“此时贾珍恨不能代秦氏去死,这话如何肯听。”为了让死者秦可卿有一个漂亮的头衔,贾珍不惜花了1200两银子,给贾蓉买了个五品龙禁尉,这样秦可卿就成为五品龙禁尉的诰命夫人了。1200两银子可不是个小数,在曹雪芹那个年代,在北京买一所宅院只要五六百两银子。一户寻常人家,一个月十两银子日子就可以过得不赖了。
贾珍事必躬亲
第三是最重要的,就是贾珍事必躬亲。这一点我们有时反倒不大注意,因为被丧事的宏大场面吸引住了。其实最不正常的是在这里,因为这是他儿媳妇死了,不是他自己的妻子过世。按说,他这做公爹的,动动嘴,多拿出些钱来就行了,一应具体事情都应当由贾蓉和下人去办。也就是说,这丧事的事主是死者的丈夫贾蓉而不是作为公爹的他贾珍。现在他却毫不犹豫地出现在第一线,甚至亲自坐车带着懂阴阳风水的司吏到铁槛寺踏看寄放灵柩的地方等等。对丧事的具体安排,直到“心意满足”为止。读过小说的都会发现,不一一说了。
贾珍的这些表现确实丑恶不堪,红学家和广大读者多有批评,无须赘言。
但是如果我们换一个视角,那么贾珍的这些极不正常的表现除了丑恶之外,是不是还有一些别的什么值得我们注意呢?
我们前面讲到,秦可卿虽然久病不愈,而且日见沉重,但仍然死得出人意外。当时显然发生了某种突然事件,最大的可能是被贾珍之妻尤氏发现了,于是促使本来一直处于两难境地的秦可卿自缢身亡。小说写道:“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甲戌本在此脂批道:“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意思是不具体写出来比写出来还好,为读者提供了一个揣摩、联想、证实的空间。所谓“合家皆知”,是指宁国府都知道秦可卿不是病死而是在天香楼自缢的,所以除了在宁府大厅停灵七七四十九日请一百零八位和尚念经超度亡魂外,还要在天香楼另设一坛,由99位道士打醮49日,就是这个缘故。根据民间传说,有人上吊自尽,是因为这个地方从前有人自缢过,他必须找一个替身,自己才能投胎。所以请这么多道士打醮,还有驱以往之邪,表明秦可卿是被从前的吊死鬼弄去当替身的意思,她本身是清白的,是无辜而死的,以后也不要留在天香楼再找替身了。“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是指宁府上下都对秦可卿这么死去的原因感到奇怪和怀疑。而人们“有些疑心”的对象自然是贾珍。贾珍不会觉察不到人们的这种怀疑;或者说,贾珍不可能想不到,有些人会对他产生怀疑。尤其是他的妻子尤氏不早不晚地在这个时候“犯了胃疼旧疾,睡在床上”,“不能料理事务”。这显然是个托词,是尤氏发现了贾珍的丑事,说不定两人之间还发生过争吵。而贾珍的儿子秦可卿的丈夫贾蓉则对于妻子之死毫无悲痛之感,这堪称是奇中之奇。这说明,贾蓉即使原来不知道父亲竟有此事,那么至少现在他不会不明白为什么母亲托病不出,也不至于对于合家上下的疑心一无所知所感。反过来说,贾珍对儿子死了老婆无动于衷,也不会毫无察觉,不至于不明白是什么原因。
但是,即使这样,贾珍这么聪明的人,他仍然有这么多反常的表现。他在请王熙凤帮他协理宁国府时,将宁国府对牌交给她,说:“妹妹爱怎样就怎样,要什么只管拿这个取去,也不必问我。只求别存心替我省钱,只要好看为上。”贾珍如此重视“好看”,实际上就是不顾“难看”,难道他就不怕引起甚至加重别人对他的怀疑么?或者说,这种太不正常的表现,是否恰恰反映了他内心深处的某些其他心理和情感呢?
我们还是要回顾一下事情的另一位主角秦可卿。
《红楼梦》从多方面写出秦可卿是个非常出色非常可爱的女人。从可卿托梦交代贾府后事,足见她的远见卓识。贾宝玉听说噩耗而为之吐血,脂批说:“宝玉早已看定可继家务事者,可卿也。”从贾府上上下下都为之惋惜,可见她平时为人善良,性情温顺,易于与人相处。在“宝珠按未嫁女之丧,在灵前哀哀欲绝”处,甲戌本脂批:“非恩惠爱人,哪能如是。惜哉,可卿!惜哉,可卿!”脂批者的惋惜之情溢于言表,而这正是贾府上下虽然早有贾珍“扒灰”之议却依然同情秦可卿的反映。大家肯定明白是贾珍不顾廉耻,强人所难。从现有文本来看,秦可卿与贾珍之间的事应该是贾珍逼迫她所致,所以一旦发生以后她就几乎被压垮了。由于她无法摆脱贾珍的继续纠缠,秦可卿才对王熙凤说“治得病治不得命”。
宁府上下对此事的怀疑如果被证实,贾珍所要付出的道德代价之大,他不会不明白。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处于贾珍这种地位的男子往往会千方百计地掩饰自己,尽量装得自己与可卿之死无关,以避免、起码是减轻人们对自己的怀疑。也许有的人甚至会觉得女方死了,死无对证,反倒使自己安全了。但是贾珍却没有这样,而是反其道而行之,悲痛不能自制,以至于到了有病的地步,走路需要扶拐,这就值得人们注意了,他内心是否真有爱非常出色的秦可卿的一面,而不仅仅是出于玩弄异性?他决心尽其所有大办丧事,甚至“恨不能代秦氏去死”,不顾可能暴露自己与可卿的隐情而不断直接出头露面,是不是内心深处还有深感内疚的一面呢?他这种大办丧事有没有试图为秦可卿略作补救以减轻自己心灵上的压力的意思?他与那些玩弄女性造成严重后果却让女性一人承担责任的男子是否还有一点不同?
十三回回末总评脂批说:“借可卿之死,又写出情之变态(情感不正常),上下大小,男女老少,无非情感而生情(由于某种情感因素引起的情感表现)。”尤氏借口胃病复发不出面,贾蓉也不显得悲痛,这些不正常表现都是“情之变态”,“情感而生情”。那么贾珍的表现是否也是一种另类“情之变态”呢?
当然,贾珍仍然是个坏男人,这从他后来对尤二姐、尤三姐的态度上可以印证。但就秦可卿之死而言,曹雪芹没有将他的坏写得绝对化,简单化。而是从生活实际出发,像鲁迅所说的那样,“如实描写”,将他内心深处隐秘的一面写出来了,所以这个形象就显得更加丰满,经得起人们琢磨。
贾赦、贾琏、贾蓉、薛蟠
曹雪芹不仅写贾珍是这样,写贾赦、贾琏、贾蓉、薛蟠等也不例外。
《红楼梦》中最令人厌恶的男人恐怕非老色鬼贾赦莫属了。贾赦虽然袭爵一等将军,但他外不知守业,内不会持家,尽管一大把年纪,依然好色无度。他见鸳鸯现在出落得一表人才,就先是利诱后来威胁,千方百计想要把鸳鸯弄到手做小老婆。鸳鸯誓死不从,最后因贾母亲自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