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国平自选集_周国平-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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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圣地究竟是怎样的。然而,同样的朝圣热情使我们相信,也许存在着同一个圣地。 作为有灵魂的存在物,人的伟大和悲壮尽在于此了。
19973
侯 家 路
春节回上海,家人在闲谈中说起,那一带的地皮已被香港影视圈买下,要盖 演艺中心,房子都拆了。我听了心里咯噔了一下。从记事起,我就住在侯家路的一座老房子 里,直到小学毕业,那里藏着我的全部童年记忆。离上海后,每次回去探亲,我总要独自到 侯家路那条狭窄的卵石路上走走,如同探望一位久远的亲人一样也探望一下我的故宅。那么 ,从今以后,这个对于我很宝贵的仪式只好一笔勾销了。
侯家路是紧挨城隍庙的一条很老也很窄的路,那一带的路都很老也很窄,纵横交错,路面用 很大的卵石铺成。从前那里是上海的老城,置身在其中,你会觉得不像在大上海,仿佛是在 江南的某个小镇。房屋多为木结构,矮小而且拥挤。走进某一扇临街的小门,爬上黢黑的楼 梯,再穿过架在天井上方的一截小木桥,便到了我家。那是一间很小的正方形屋子,上海人 称做亭子间。现在回想起来,那间屋子可真是小呵,放一张大床和一张饭桌就没有空余之地 了,但当时我并不觉得。爸爸一定觉得了,所以他自己动手,在旁边拼接了一间更小的屋子 。逢年过节,他就用纸糊一只走马灯,挂在这间更小的屋子的窗口。窗口正对着天井上方的 小木桥,我站在小木桥上,看透着烛光的走马灯不停地旋转,心中惊奇不已。现在回想起来 ,那时候爸爸妈妈可真是年轻呵,正享受着人生的美好时光,但当时我并不觉得。他们一定 觉得了,所以爸爸要兴高采烈地做走马灯,妈妈的脸上总是漾着明朗的笑容。
也许人要到不再年轻的年龄,才会仿佛突然之间发现自己的父母也曾经年轻过。这一发现令 我倍感岁月的无奈。想想曾经多么年轻的他们已经老了或死了,便觉得摆在不再年轻的我面 前的路缩短了许多。妈妈不久前度过了八十寿辰,但她把寿宴推迟到了春节举办,好让我们 一家有个团聚的机会,我就是为此赶回上海来的。我还到苏州凭吊了爸爸的坟墓,自从他七 年前去世后,这是我第一次给他上坟。对于我来说,侯家路是一个更值得流连的地方,因为 那里珍藏着我的童年岁月,而在我的童年岁月中,我的父母永不会衰老和死亡。
我终于忍不住到侯家路去了。可是,不再有侯家路了。那一带已经变成一片废墟,一个巨大 的工地。遭到覆灭命运的不只是侯家路,还有许多别的路,它们已经永远从地球上消失了。 当然,从城市建设的眼光看,这些破旧房屋早就该拆除了,毫不足惜。不久后,这里将屹立 起气派十足的豪华建筑,令一切感伤的回忆寒酸得无地自容。所以,我赶快拿起笔来,为侯 家路也为自己保留一点私人的纪念。
19973
临终的苏格拉底
《儒林外史》中有一个著名的情节:严监生临死之时,伸着两个指头,总不肯断气 ,众人猜说纷纭而均不合其意。惟有他的老婆赵氏明白,他是为灯盏里点了两茎灯草放心不 下,恐费了油,忙走去挑掉一茎。严监生果然点一点头,把手垂下,登时就没了气。
奇怪的是,我由这个情节忽然联想到了苏格拉底临终前的一个情节。据柏拉图的《斐多篇》 记载,苏格拉底在狱中遵照判决饮了毒鸩,仰面躺下静等死亡,死前的一刹那突然揭开
脸上 的遮盖物,对守在他身边的最亲近的弟子说:“克里托,我还欠阿斯克勒庇俄斯一只公鸡, 千万别忘了。”这句话成了这位西方第一大哲的最后遗言。包括克里托在内,当时在场的有 十多人,只怕没有一个人猜得中这句话的含意,一如赵氏之善解严监生的那两个指头。
在生命的最后一天,苏格拉底过得几乎和平时没有什么不同。他仍然那样诲人不倦,与来探 望他的年轻人从容谈论哲学,只是由于自知大限在即,谈话的中心便围绕着死亡问题。《斐 多篇》通过当时在场的斐多之口,详细记录了他在这一天的谈话。谈话从清晨延续到黄昏, 他反复论证着哲学家之所以不但不怕死、而且乐于赴死的道理。这道理归结起来便是:哲学 所追求的目标是使灵魂摆脱肉体而获得自由,而死亡无非就是灵魂彻底摆脱了肉体,因而正 是哲学所要寻求的那种理想境界。一个人如果在有生之年就努力使自己淡然于肉体的快乐, 专注于灵魂的生活,他的灵魂就会适合于启程前往另一个世界,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哲学活动 ,也是把哲学称做“预习死亡”的原因所在。
这一番论证有一个前提,就是相信灵魂不死。苏格拉底对此好像是深信不疑的。在一般人看 来,天鹅的绝唱表达了临终的悲哀,苏格拉底却给了它一个诗意的解释,说它是因为预见到 死后另一个世界的美好而唱出的幸福之歌。可是,诗意归诗意,他终于还是承认,所谓灵魂 不死只是一个“值得为之冒险的信念”。
凡活着的人的确都无法参透死后的神秘。依我之见,哲人之为哲人,倒也不在于相信灵魂不 死,而在于不管灵魂是否不死,都依然把灵魂生活当作人生中惟一永恒的价值看待,据此来 确定自己的生活方式,从而对过眼云烟的尘世生活持一种超脱的态度。那个严监生临死前伸 着两个指头,众人有说为惦念两笔银子的,有说为牵挂两处田产的,结果却是因为顾忌两茎 灯草费油,委实吝啬得可笑。但是,如果他真是为了挂念银子、田产等等而不肯瞑目,就不 可笑了吗?凡是死到临头仍然看不破尘世利益而为遗产、葬礼之类操心的人,其实都和严监 生一样可笑,区别只在于他们看到的灯草也许不止两茎,因而放心不下的是更多的灯油罢了 。苏格拉底眼中却没有一茎灯草,在他饮鸩之前,克里托问他对后事有何嘱托,需要为孩子 们做些什么,他说只希望克里托照顾好自己,智慧地生活,别无嘱托。又问他葬礼如何举行 ,他笑道:“如果你们能够抓住我,愿意怎么埋葬就怎么埋葬吧。”在他看来,只有他的灵 魂才是苏格拉底,他死后不管这灵魂去向何方,那具没有灵魂的尸体与苏格拉底已经完全不 相干了。
那么,苏格拉底那句奇怪的最后遗言究竟是什么意思呢?阿斯克勒庇俄斯是希腊神话中的医 药之神,蔑视肉体的苏格拉底竟要克里托在他的肉体死去之后,替他向这个司肉体的病痛及 治疗的神灵献祭一只公鸡,这不会是一种讽刺吗?或者如尼采所说,这句话喻示生命是一种 疾病,因而暴露了苏格拉底骨子里是一个悲观主义者?我曾怀疑一切超脱的哲人胸怀中都藏 着悲观的底蕴,这怀疑在苏格拉底身上也应验了么?
19974
《李白与杜甫》内外
“文革”中,郭沫若接连失去了两个儿子,其中之一的世英是我的好友 。世英死后不久,我从北大毕业,被分配到洞庭湖区的一个军队农场劳动。农场的生活十分 单调,洞庭湖的汪洋把我们与外界隔绝,每天无非是挖渠、种田和听军队干部训话,加上我 始终沉浸在世英之死的哀痛中,心情是很压抑的。在那一年半里,与郭家的通信成了我的最 大安慰。
有一回,我给建英寄了一些我在农场写的诗,其中一首由李白诗句点化而来。诗写得并
不好 ,我当时的诗大多强作豪迈,意在使自己振作。但是,建英回信转述了郭老的鼓励,夸我很 有诗才,并说郭老又写给他一首李白的诗:“铲却君山好,平铺湘水流。巴陵无限酒,醉杀 洞庭秋。”问我一个问题:君山那样的好,为什么要铲却它呢?我的回答是:就像“槌碎黄 鹤楼”、“倒却鹦鹉洲”一样,“铲却君山”也是李白的豪言,未必要有什么目的。建英在 下一封信中揭破谜底:铲平君山是为了造田种稻米,把米做成酒,就“醉杀洞庭秋”了。
后来我收到于立群寄给我的《李白与杜甫》一书,才知道郭老当时正在研究李白。在这部书 中,郭老不指名地把我对上述谜语的解答和他的反驳也写了进去。同一书中还第一次发表了 他写的一首词,正是他曾经抄录给我的《水调歌头·游采石矶》。离京前夕,我到他家告别 ,他拿出这幅大约四开大的墨迹,为我诵读了一遍,盖章后送给了我。“借问李夫子:愿否 与同舟?”我很喜欢这个意境。可惜的是,于立群顾忌到我所要去的军队农场的政治环境, 建议我不要带去,我便把这幅字留在郭家了。
《李白与杜甫》初版于一九七一年,我不知道郭老是从何时开始构思这部书的,有一点似乎 可以肯定:该书的大部分写作及完稿是在他连丧二子的一九六八年之后。可以想见,当时他 的心境是多么低郁,这种心境在他给我的信里也有曲折的表达。他在一封信中写道:“非常 羡慕你,你现在走的路才是真正的路。可惜我‘老’了,成为了一个一辈子言行不一致的人 。”接着提到了世英:“我让他从农场回来,就像把一棵嫩苗从土壤中拔起了的一样,结果 是什么滋味,我深深领略到了。你是了解的。”世英原是北大学生,因“思想问题”而被安 排到一所农场劳动,两年后转学到北京农业大学,“文革”中被那里的造反派迫害致死。在 另一封信中,因为我曾叹息自己虽然出胎生骨的时间不长,脱胎换骨却难乎其难,郭老如此 写道:“用你的话来说,我是‘出胎生骨的时间’太长了,因而要脱胎换骨近乎不可能了。 在我,实在是遗憾。”这些因“文革”遭际而悔己一生之路的悲言是异常真实的,我从中读 出了郭老对当时中国政治的无奈和绝望。他在这样的心境下研究李白,很可能也是感情上的 一种寄托。他褒扬李白性格中天真脱俗的一面,批评其看重功名的一面,而最后落脚在对李 白临终那年写的《下途归石门旧居》一诗的诠释上。他对这首向来不受重视的诗评价极高, 视之为李白的觉醒之作和一生的总结,说它表明“李白从农民的脚踏实地的生活中看出了人 生的正路”,从而向“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整个市侩社会”“诀别”了。姑且不论这种解 释是否牵强,或者说,正因为有些牵强,我们岂不更可以把它看做是作者自己的一种觉醒和 总结?联系到他给我的信中的话,我能体会出其中隐含着的愤懑:政治如此黑暗,善良的人 的惟一正路是远离政治,做一个地道的农民。也正是在同一意义上,我理解了他写给我的这 句“豪言壮语”:“希望你在真正的道路上,全心全意地迈步前进。在泥巴中扎根越深越好 ,越久越好。扎穿地球扎到老!”
如果不算若干短小的诗词,《李白与杜甫》的确是郭老的封笔之作。不管人们对这部书的扬 李抑杜立场有何不同意见,重读这部书,我仍由衷地钦佩郭老以八十之高龄,在连遭丧子惨 祸之后,还能够把一部历史著作写得这样文情并茂,充满活力。近些年来,对于郭沫若其人 其学的非议时有耳闻,我不否认作为一个真实的人,他必有其弱点和失误,但我同时相信, 凡是把郭沫若仅仅当作一个政治性人物加以评判的论者,自己便是站到了一种狭隘的政治性 立场上,他们手中的那把小尺子是完全无法衡量中国现代文化史上这位广有建树的伟人的。
19975
读书的癖好
人的癖好五花八门,读书是其中之一。但凡人有了一种癖好,也就有了看世界的 一种特别眼光,甚至有了一个属于他的特别的世界。不过,和别的癖好相比,能 够使人获得一种更为开阔的眼光,一个更加丰富多彩的世界。我们也许可以据此把人分为有 读书癖的人和没有读书癖的人,这两种人生活在很不相同的世界上。
比起嗜书如命的人来,我只能勉强算作一个有一点读书癖的人。根据我的经验,人之有
无读 书的癖好,在少年甚至童年时便已见端倪。那是一个求知欲汹涌勃发的年龄,不必名著佳篇 ,随便一本稍微有趣的读物就能点燃对书籍的强烈好奇。回想起来,使我发现书籍之可爱的 不过是上小学时读到的一本普通的儿童读物,那里面讲述了一个淘气孩子的种种恶作剧,逗 得我不停地捧腹大笑。从此以后,我对书不再是视若不见,而是刮目相看了,我眼中有了一 个书的世界,看得懂看不懂的书都会使我眼馋心痒,我相信其中一定藏着一些有趣的事情, 等待我去见识。随着年龄增长,所感兴趣的书的种类当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书的兴趣则 始终不衰。现在我觉得,一个人读什么书诚然不是一件次要的事情,但前提还是要有读书的 爱好,而只要真正爱读书,就迟早会找到自己的书中知己的。
读书的癖好与所谓刻苦学习是两回事,它讲究的是趣味。所以,一个认真做功课和背教科书 的学生,一个埋头从事专业研究的学者,都称不上是有读书癖的人。有读书癖的人所读之书 必不限于功课和专业,毋宁说更爱读课外和专业之外的书籍,也就是所谓闲书。当然,这并 不妨碍他对自己的专业发生浓厚的兴趣,做出伟大的成就。英国哲学家罗素便是一个在自己 的专业上做出了伟大的成就的人,然而,正是他最热烈地提倡青年人多读“无用的书”。其 实,读“有用的书”即教科书和专业书固然有其用途,可以获得立足于社会的职业技能,但 是读“无用的书”也并非真的无用,那恰恰是一个人精神生长的领域。从中学到大学到研究 生,我从来不是一个很用功的学生,上课偷读课外书乃至逃课是常事。我相信许多人在回首 往事时会和我有同感:一个人的成长基本上得益于自己读书,相比之下,课堂上的收获显得 微不足道。我不想号召现在的学生也逃课,但我国的教育现状确实令人担忧。中小学本是培 养对读书的爱好的关键时期,而现在的中小学教育却以升学率为惟一追求目标,为此不惜将 超负荷的功课加于学生,剥夺其课外阅读的时间,不知扼杀了多少孩子现在和将来对读书的 爱好。
那么,一个人怎样才算养成了读书的癖好呢?我觉得倒不在于读书破万卷,一头扎进书堆, 成为一个书呆子。重要的是一种感觉,即读书已经成为生活的基本需要,不读书就会感到欠 缺和不安。宋朝诗人黄山谷有一句名言:“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林语 堂解释为:你三日不读书,别人就会觉得你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这当然也说得通,一个不 爱读书的人往往是乏味的因而不让人喜欢的。不过,我认为这句话主要还是说自己的感觉: 你三日不读书,你就会自惭形秽,羞于对人说话,觉得没脸见人。如果你有这样的感觉,你 就必定是个有读书癖的人了。
有一些爱读书的人,读到后来,有一天自己会拿起笔来写书,我也是其中之一。所以,我现 在成了一个作家,也就是以写作为生的人。我承认我从写作中也获得了许多快乐,但是,这 种快乐并不能代替读书的快乐。有时候我还觉得,写作侵占了我的读书的时间,使我蒙受了 损失。写作毕竟是一种劳动和支出,而读书纯粹是享受和收入。我向自己发愿,今后要少写 多读,人生几何,我不该亏待了自己。
19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