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96-流放者归来 :20年代的文学流浪生涯-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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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发酵。我看见一位身材颀长、形容消瘦的人,苍白的额头高耸,戴着一副黑眼镜。薄薄的嘴唇上,皱纹累累的眼角处明显地表现出一种痛苦的神情,使我忘记了我来时准备好的问题。我只是来会见一位需要帮助的比我年长的人。
“有什么我可以替你做的事吗,乔伊斯先生?”我说道。
是的,有些事我可以做:他没有邮票,他身体不好不能出门,又没有人可以替他跑腿。我出去买邮票,走到街上时我感到松了一口气。我想,他成了天才,可是这种天才有些冷冰冰的,冷得就像告别时所触碰到的他那细长、光滑、冰冷、像潮湿的大理石似的手指一样。
埃兹拉·庞德的画像比较不那么使人害怕,因为与其说他是以自己的作品而著称,不如说他以引荐其他作家并向愚蠢的公众出击而著称。他所起的作用似乎是个教师(就这个词的双重意义而言)的作用。他责骂公众,从而教育了公众;他经常向公众介绍新的作家以供赞赏,介绍新的古典读物和新的、更严格的规则来评价诗歌。格特鲁德·斯泰因说他是个“乡村解说员,如果你是个乡村,他就是个极好的解说员,但如果你不是个乡村,他就不是个好的解说员”。斯泰因小姐本人很少费心作什么解说,虽然她喜欢有年轻人坐在她的脚边,而庞德对年轻作家的影响不免使她妒忌。庞德的影响广泛而且是他应得的。他不仅向作家们提出极有帮助的忠告,而且经常试图把他们组成具有各自的宣言和各自的刊物的小组或流派。这就是他可能被称为教师的第二层意义。
他在伦敦开创了意象派,在他把这名称让给艾米·洛威尔之后(洛威尔丢掉了“意象”这个词里的一个字母“e” ①,连同这个字母他也丢掉了这个小组据以创建的大部分原则),他又集合了一批旋涡派分子,形成了一个小组,直到大部分成员应征服兵役为止。除了这些受庞德的鼓励而组成的正式小组之外,他还有一批朋友,其中包括我们时代一些最伟大的诗人。他们尊重庞德,因为他们觉得他表现出对文学的无私献身精神。他为使其他作家的作品得到承认而奋斗,而就在这时他自己的许多作品却没有机会发表。他还为别人弄到经济资助,这些经济资助他本不难作为己用。在他创作生涯的大部分时间里,他赚的钱几乎不比英国做散工的人多。他经常说,“如果我接受的钱比我所需要的多,不啻是个寄生虫。”
1921年,当他离开伦敦到巴黎去时,他的经济情况有些好转。在随后的两年中我去看过他好几次,但我能回忆起来的是最后一次访问,那是在1923年的夏季。那时庞德住在卢森堡花园附近的田园圣母街70号甲的庭院里的pavillon①或消夏小屋里。我到达时,他那里有个目光执着、留着牙刷小胡子的大个子年轻人,庞德介绍说他是欧内斯特·海明威;我说我听说过他。海明威像中西部的人那样缓慢地露齿而笑。他那时为国际新闻处工作,可是谣传他的一些短篇小说已写成了手稿,而且庞德把这些小说说成是美国文学中的新鲜事物。那天下午,海明威没有谈起那些小说;当庞德对文学界发表议论时,他似乎用眼睛听着。不久,他站起身来,和庞德约好下一天去打网球就走出门外,他像拳击家似的用脚掌走路。庞德继续发表长篇大论。
《流放者归来》 第三部分《流放者归来》 圣徒传选读(3)
“我发现了伊丽莎白女王时代戏剧的真相,”他一面说一面翘着胡子走进凉亭后间不见了;他总是在发现真相、内幕消息和简单的道理。过了一会儿,他拿着一本虫蛀的皮面装订的对开本走了回来。“都在这里面,”他一面拍拍这卷书一面说,“全部是从这些意大利国家文件里剽窃去的。”
这番话似乎过于语无伦次,我出于礼貌只好让它过去不提出异议。“你自己的作品怎么样了?”我问道。
庞德把书放在堆满其他书籍的桌上。“我设法不重复自己写过的东西,”他说道。他开始走来走去,身上穿着红色晨衣,突着红胡子就像古希腊战士的胡子一样(或者说像狐狸的嘴一样),我后来这么想。他没有大文豪的架子。迷人的是,他不故作尊严,而是信口畅谈起他的写作生涯来了。
他二十二岁时写了一首题为《好伙伴之歌》的诗,这首诗为人广泛讨论,并且甚至在《国际主日学校》转载。这是那种男子气概的歌谣中的第一首,梅斯菲尔德后来开拓的就是这种风格的诗,而庞德自己本可以对此作一番发掘的——他说道,“写了这首关于基督的歌谣之后,我只要写关于詹姆斯、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的同样的歌谣就可以发财致富。”如果他没有跌进标准化的深渊,部分原因是他没有看见这个深渊。相反,他在1908年到英国去开创新的生涯。
他仍然相信他离开美国是正确的。美国就是三十年前的英国。美国就是去掉了五十位最有才智的人的英国。美国在庞德的诗在英国结集成书之后,才在杂志上发表他的诗。也许他在英国受到的过早的赏识把他引入了歧途;也许过早的赏识在一段时间里使他情愿写那种友好的评论家期望他写的诗。他费了三年时间研究牛津英语之后,才知道他是在浪费精力;才知道英语不是拉丁文,你写的英语应该是你所说的英语。
他1912年发表《回击》之后,失去了不少英国读者。公众不愿意感到惊异,而这些新诗却使人惊异,甚至有点使人震惊;这些诗证明庞德并不仅仅是一位男子气概歌谣的作者,或仅仅是一位用中世纪语言把中世纪人物写得栩栩如生的新布朗宁。他1916年发表《驱邪》之后,又有更多的读者离他而去;他们不喜欢他使用的口头语言,或是不喜欢他描写l'homme moyen sensuel①的感情时的那种坦率劲儿。他发表《毛伯利》中的诗和最初的《诗章》时情况也是如此,每出版一本书,他就失去一些老读者,过了一段时候,他又有了一些读者,这些新读者又依次消失;他老是把他的读者远远地抛在后面。
庞德谈到他的一些朋友。戈迪埃…布热泽斯卡,他1916年在前线阵亡,他是新雕塑家中最有才能的一个;当他在伦敦濒于饿死时,庞德接济他使他能活下去。温德姆·刘易斯是个真正的旋涡派,是个具有惊人智力的人。刘易斯1917年春天到纽约去,两星期后——庞德停顿了一下以加强语气——美国对德、奥、匈三同盟国宣战。在早些日子里,庞德为使刘易斯得到公认而出过力,正像他为乔伊斯、艾略特和几十位有才华的作家出过力一样。现在他三十七岁了,是他该停止为别人、为一般文学做那么多工作的时候了,是他该停止试图教育公众而单纯去写作的时候了。他要费很多年的时间去写完《诗章》;他想写一部歌剧,他还有其他的计划。为了实现这些计划,他最好离开巴黎到地中海边,远远离开干扰,去住在他过villeggiatura②时发现的一个小镇里。……
我回到离巴黎约六十英里的吉凡尔尼村,这一年我住在那里(不是过villeggiatura),我重读了我所能收集到的所有的英文版的庞德的诗。我比初读时较为喜欢这些诗,诗中的怪僻地炫耀学识之处也不像以前那样使我激怒。现在这些诗给我的印象是它们的词句新、节奏新、形象新,而且庞德决心不用任何一个可以从诗的贮藏室里征用来的词。我能够看出艾略特从这些诗里学到不少东西(尽管我那时还不知道艾略特曾把《荒原》的手稿送请庞德批评,并几乎接受了庞德所提出的全部修改意见)。我也能够看出E。 E。 肯明斯以《毛伯利》作为他写讽刺诗的范例,而且我还能找出其他一些来自庞德的东西。庞德应该为他的创新而享有荣誉,这些创新已经为其他诗人所用,可是我觉得某些其他诗人——其中著名的是艾略特和肯明斯——有更多的话要说。尽管庞德的词句新颖,可是他所说的一些话,如果不属于古老的旅店游吟诗人的传统,就简直是些“为艺术而艺术”的传统的老生常谈。他一再重复说公众是愚蠢的,说诗人住在顶楼里要快活一些,说他是为了使公众震惊而写作的,并且说在他的读者都死去时他的诗还会活着:
去吧,直率,鲁莽的小歌,
一只脚轻快地去吧!
(或者两只脚轻快地去,如果你愿意的话!)
去不知羞耻地跳舞吧!
去无礼地作乐戏耍!
……
去弄皱假装正经者的裙子,
去谈论他们的膝盖和脚踝。
但首要的是去找那讲究实际的人们——
去!弄响他们的门铃!
说你们不做工作,
说你们将永远活着。
他在像这样的诗中有意地冒犯常规俗套,这在当时是十分需要的,他并且在写一份诗人的独立宣言——但是那些歌怎么可能永远活着,它们的血管中只有那么点新鲜血液?而且庞德的诗还有另外一个缺点,我对这个缺点的印象是从他说的把读者远远抛到后面的话里得来的。像艾略特和乔伊斯一样,他总是不断向前进入到未开拓的领域中去,但是他的动机不同。从他早期的歌谣到《回击》,到《驱邪》,到《毛伯利》,他的诗人生涯可能作这样的解释:与其说他是在追求什么东西,不如说他是疯狂地在努力逃脱什么东西。我把他描绘成让一群崇拜者追赶的红狐;他带着他们穿过荆棘丛进入沼泽地;他们中的某些人退出了这场追猎,但是另外一些人又加入了进来。目前,在《诗章》中,他逃进了高耸的岩石地带,臭迹在那里消失了,如果猎狗还要想追随就会把脚磨破,可是我觉得即使在那种地方,他们也会最终把他找到,并且嘴对嘴地围着他,不是为了要咬死他,而是为了取得向他吠叫出赞美之词的特权。他这人特别喜欢蔑视群众,特别喜欢寻找简单得出奇的解释和持有古怪的见解,此后,这头狐狸又将逃避到什么新的角落去呢?
《流放者归来》 第三部分《流放者归来》 圣徒传选读(4)
1922年11月,我们听到马塞尔·普鲁斯特去世的消息,他的死似乎完成了一个象征。他体现了一种与庞德或乔伊斯完全不同的抱负,因为他既不力求超越于公众,又不力求以意志的力量创作出一部天才的作品。乔伊斯的意志过度发展;而普鲁斯特的意志则好像几乎衰退萎缩。他不仅控制不住他的感情而且也控制不住他一时的怪想,他不动感情地看着自己做蠢事——活着的马塞尔·普鲁斯特几乎像个到他的头脑的家里去拜访的讨厌而又迷人的来客。尽管如此,他还是给自己提出了一个任务并完成了这个任务。他决心把软弱的、反复无常的活着的马塞尔·普鲁斯特加以改造,把自己改造成一件不朽的艺术品。
他渴望在他尚有精力之时执行这项计划,他把自己同朋友、社会生活和世界隔绝开来,他大部分时间在一间密封起来以防穿堂风的房间里躺在床上——据说隔开三间房的一阵新鲜空气他也能感到并且受不了。甚至连花也被禁止,因为花会引起他的哮喘病。他很少见到阳光。有时,在深夜,他把裘皮里子的大衣一直裹到耳朵,到近郊圣日耳曼区去参加招待会;但是夜里他通常在一间墙壁上贴着软木以隔绝街声的书房里奋笔疾书。他在和时间赛跑,时间是他的大敌。在隐居中,他试图在他的过去消逝以前,先把它回忆出来并保存下来,就像软体动物在临死之前先做壳一样。他的死“只是一个外向化的过程;他把自己像桔子一样从里面翻到外面并把它吸干,或者说他把自己铭刻在一座纪念碑上;他把他的观察所见,他的感情,他的矫饰,他的一切弱点或长处全部写进他在小说中所创造的人物中去。”我在当时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是这样写的。
我后来读到他那部在二十年代末才发表的小说的最后一节时,发现普鲁斯特用不同的话表达了有关他自己的相同意见。“让我们允许我们的肉体分解,因为分离出的每一颗新的粒子现在灿烂、可辨,它将加入到我们的作品中使之完善(纵然对更有才能的人来说这是多余的),并在我们的生命让情感逐渐销蚀之时,使之更为充实。”这段文章想必是在他最后病倒之前仅仅几个星期时写的。那时候,他的生命几乎完全销蚀,而生命的所有的灿烂粒子都加入他的作品之中,在这过程中,这部作品成为小说中最长的一部。普鲁斯特在《追忆逝水年华》实际上已告完成(仅有两节尚待修改)之时死去,对我们来说他成了一个雄心壮志得到实现的象征。可是这个象征过于冷酷、过于遥远,不能使我们有亲切的感受。我们既无那种愿望,也无那种财力资源和智力资源把自己关在墙上贴软木的房间里来审视我们的回忆。而且,就因为普鲁斯特为他自己选择了这条道路,他向我们关闭了这条道路。他把他的任务完成得那样彻底,以致永远没有人再去重复完成这种任务。
1921年,保尔·瓦莱里已经五十岁了,在此之前不久他进入了他的第二次文学生涯,这第二次文学生涯将很快使他成为法兰西学院院士。他的第一次文学生涯开始于三十年前;这第一次文学生涯光辉灿烂,然而为时短暂。他放弃文学生涯,他蓄意拒绝为发表而写作达二十年之久,这些情况给我们留下的印象远胜于自从他同意再度成为像其他人一样的作家以来所出版的崇高的诗篇和高贵的论文。
他于1892年秋季来到巴黎,那时他是一个从外省来开拓前程的少年。不久,他经常与聚集在斯特法纳·马拉梅周围的象征派诗人在一起。后来,他在描述当时情况时写道:“这新一代的诗人相当严肃不苟。……在他们深切而审慎地崇拜一切艺术之时,他们认为找到了一种戒律,也许是一种毋庸置疑的真理。他们几乎创立了一种宗教。”他又写道:“那是一个崇尚理论、好奇心、注释和热情辩解的时代。……在那样短的时间里,从来没有把那么多的热情、勇气和学识,那么多的理论研究,那么多的争论和那么虔诚的关注用于探讨纯粹的美的问题。可以说这个问题受到各方面的攻击。”
瓦莱里自己选择了理智的一面。他的抱负像早期的T。 S。 艾略特一样:他老是被走过并“超越”的思想所困扰。每一首诗都可以变成一个问题,这种问题能够被解答,能够提出一个在写其他的诗时可以应用的原则。但是何必费事去写诗呢?瓦莱里说他对自己说,“原则一经为人们所认识和掌握,再费时间去应用它是无益的。”就这样,他老是被逼着朝前走,去解答新问题,去发现新原则,直至到达这一过程中的某一点,到了这一点就可以明显地看出文学本身也是一个可解答的难题,因此它只是一个中间目标,只是一个应该走过并超越的阶段。诗人瓦莱里完全有放弃诗歌而去致力于实现更必要的目标的自由。
就一个二十五岁的青年而论,瓦莱里已经取得了令人羡慕的地位;他成了马拉梅的得意门生和年轻的象征派诗人的一名领袖。他的前途似乎已有了保证,而他却几乎在一夜之间把它放弃了。这种几乎可以称之为变节的深思熟虑的抉择在追随他的青年法国作家中造成了强烈的影响。突然间,他们的最高价值观念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