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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时代三部曲-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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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一个孩子呐。     
    那天晚上,月光好大。我坐在河边看着月亮。水流把月光揉搓得像一片片枯叶。我看见她提着一桶衣服来河边洗。她边洗衣服边唱歌。她唱的歌我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我正听得入迷,她的歌声曳然而止。我抬头望去,一个黑影把她扑到草地上。她发出急促的呼喊。黑影捂住她的嘴。她的声音很快消失得一干二净。你知道的,山里的风总是很大,就算是一个水灵灵的女子熬不了多少年也会被吹成皱巴巴的。     
    我看见她无力地蹬着双腿。手心出了汗。我想叫,可声音愣是梗在喉咙里出不来。黑影一个拳头结结实实揍在她脸上。她晕了过去,手下意识地撩开蒙在黑影脸上的纱布。月光落下,我差点惊呼起来,黑影是村长!他想干什么?她的衣服被他撕开,露出浑圆的肩头。她脸上的泪光比月光还要凉。我没敢动,脊梁骨仿佛被谁抽了去。我呆呆地看着。她的乳房闪闪发光。这就是破鞋?我把手指头放入嘴里拼命地咬。村长喉咙里发出一连串含糊的声音,像极了一只凶猛的野兽。这时,我忽然看见叔太公。他冲过来,像一头发了狂的大牯牛,一下就把村长甩到河里,然后天神一般站在河边,把试图游上岸的村长一次次踹入水中。我很奇怪,村长还不到三十岁,为什么他就打不过四十多岁的叔太公?可见很多东西并不是由年龄说了算。     
    女老师与村长谈起了恋爱,并迅速嫁给他。鞭炮声响起,大红灯笼高高挂起的第二天,村长的父母带着一块染血的白绢、一些糖果糕饼敲开每家每户的门。村长的爸爸红光满面,村长的妈妈笑容满脸。我看见那块白绢,褐色的血迹像一朵梅花骄傲地开放。我晕头转向。我是一个孩子,我的智力并不足以弄清楚这个成人世界。谁第一个说她是破鞋,并把这句话广为散布?我偷偷打量了一眼我妈。我妈也一脸诧异。李婶悄悄拉住我妈说,她是一名大学生,来我们这里献爱心的,也不知道是哪一个烂舌根的乱嚼说人家是破鞋。李婶愤愤不平地说着话,她似乎忘了自己曾经说过的话。全村的人都兴高采烈地说着理所当然的恭维话,可我却觉得滑稽得紧。你别笑我,有一段时间,我天天夜里都去偷偷去他们屋下听房,说来也好笑,他们两个压床板的声音还没有叔太公一个人弄出来的声音大。     
    大家都忘了叔太公。我也忘了。白纸黑字也会被人迅速遗忘,何况嘴巴里说过的话,眼睛里看见的事。后来,我跟着我爸来到了城市。你知道的,我爸过去是一条被人打折了脊梁骨的狗,但在政策落实下,他又可以昂首阔步随地大小便了。那些年,城市里还刚开始搞开放,还没有打狗队这种新鲜事物的。又过了一些年,上了大学。我以为我把这些东西全忘掉了。我交了女朋友,哦,我都想不起她长啥模样叫啥名字了。我还参加了工作,似乎还在城市里买了一套房子。我活得春风得意,也窝囊透顶;我折磨别人,也忍受别人折磨我;我在有钱人面前低头哈腰,在没钱人面前挺胸仰首……我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过下去,谈不上好也谈不上不好,就像水面上的那些涟漪,生也是一眨眼,死也是一眨眼。我知道自己很卑微。     
    我不相信我妈说她与很多男人睡过觉。我吱吱唔唔问过很多村里人。村里那些男人却异口同声说她在床上是一滩死肉,却偏生喜欢去勾引男人,而且还从来不允许他们在她体内射精。每次当他们舒服得直欲哆嗦时,她就猛力把他们从自己身上掀开。他们说她贱,说从来就没见过这么贱的女人。他们还说,一个女人贱没关系,可又贱又丑那就没得救了。可我明明记得她是仙女。他们就笑我说,就算是七仙女在这村子里呆上几年,也一样会变得又老又丑。这话我就有一点信了。我见过我妈年轻时的相片,也很好看,可她现在就似一个从棺材里钻出来的老妖怪。我真不应该这样说我妈。这是造孽,可这也是事实,事实总是令让人伤心的。还好我妈耳朵已经不太灵光了,她只是口若悬河急于发表自己这几十年的经验,并不能真正听到我说了什么。     
    说真的。我很佩服我妈。她并不是一个乡下人。现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了,全国形势也一片大好了,我妈才敢偶尔漏出一些口风,从这些口风里似乎还可做出如下推测——以她的出身嫁给我爸这个从战场上爬回来的军人,委屈了她。但我妈却能与当地群众迅速打成一片,不仅勤劳勇敢,而且,还能够认真听取一些长舌妇的东家长西家短。     
    人渴望诉说,就如我现在语无伦次的倾诉。你说,我是上帝吗?她成为破鞋是因为我。我在冥冥中主宰了她的一生。从仙女到破鞋,这可真有意思,虽然我并不太清楚她如何完成这惊险的一跳。但如何跳过去的,应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跳了。你说,她下辈子会从破鞋跳回到仙女来吗?我想她可能不会。否则她大可以在被叔太公强奸的当天去死了,为何还要拖上几个月?说真的,我怀疑是村长暗地里下了毒手,戴绿帽子毕竟小事,让一个杂种出生来继承财产,他族里的人会用唾沫把他淹死。你别说我用小心之心度君子之腹,她死后不到半年,村长就急急娶了另一个老婆。他若心里没鬼,哪会这么匆匆忙忙办喜事?不过事情已经查无实据。人死了这么久,还能说些什么?唉,她可怜,叔太公更可怜,连坟都没一座,就在山谷里粉身碎骨了……     
    我坐在一个男人面前。他喋喋不休地说着话,两眼发直。他身上的西装已经沾满肮脏的尘土。他不时地把双手插入头发里。头发很快乱成一蓬野草。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无法确定他的脑袋是用哪种材料制成。但毫无疑问,他让我觉得恶心。他的手指像个娘们样一直在微微颤抖,指节发白,指缝里藏有黑色的污垢。他在流泪。泪水滴滴嗒嗒,湿漉漉,桌上很快就出现一瓣被撕碎的花朵。他沉默下来,良久,问我能否给他一根烟。我把烟递给他。他贪婪地吸上几口。他夹烟的姿势有点笨拙,手指盖住半张脸。他大声咳嗽起来。     
    我起身给他倒了杯水。他举起杯,一饮而尽。他的眼睛被玻璃杯底扭曲得变了形。我看着他,冷冷笑了声,抬起腿朝他踢去。     
    镜子哗啦一下碎了,满地都是。


第三部分 美好现代第16节:他的名字叫阿Q

    我叫庄枪。我是一个白痴。我以为把镜子踢烂,就能看不到他了,但很快,更多的他从镜子的碎片上冒了出来,额头泛起白气,眼睛似乎满是嘲讽。他笑了。我愤怒地瞪着他,顺手抄起一把锤子狠命砸去。可我砸得越努力,他的笑声反而越大了,轰隆隆响,让人头晕目眩。这种笑声就像一把尖锐的刀子,有条不紊地把我身边的时空一层层剥开,我不得不在他面前袒露出身体上的伤口,这些伤口密密麻麻,像一条死鱼的鳞片。他乐得更开心了,眼里的戏谑之色让我羞愧难当。他先是漫不经心伸手擦了一把脚底淌出的鲜血,接着漫不经心地把手噙入嘴里吮吸好长一会儿,然后开始揭开这些鳞片。他就像一个因无知而残忍的孩子,好奇地把每一个鳞片都高高掀起,忽然一下猛力拔出……     
    我有一个哥们儿非常喜欢吃鱼鳞片。当然,他没有像涂鸦杀狗般吃出那么多学问来,但他却认定了鱼鳞是鱼身上最鲜活所以也最为美味的东西。这也难怪,那时,他还很年轻,在一家工厂当技术员,毕竟没多少机会尝到更多比鱼鳞更为美味的东西。离校门不远处有几口被人承包了的鱼塘。他经常半夜爬起来去钓鱼。有时我睡得正香不肯去,他也不逼我,乐呵呵背着双手出去了,样子像是去别人家登门作客,没过几分钟,便拎一条鱼回来了,模样斯斯文文,又活像一位刚从菜市场归来的老先生。他钓鱼并不要竹竿,直接把尼龙线缠在手指头上,按说这种简陋工具的威胁性微乎其微,可他没有空手而归过,害得我花了好几天时间辛辛苦苦去研究他亲手拌出来的那些鱼饵,并为此又呕吐了好几天。     
    他按住鱼头,手指掐入鱼腮,将鱼身往案板上重重一甩。鱼顿时老实了,这时,他多半会对着鱼翻起的白眼扮一个鬼脸。他长得真讨人喜欢,脑袋圆圆的,鼻子塌塌的,后脑勺上那一撮长得特别快的头发便像一根小辫子翘起来。我便乐,他也乐。     
    我说:阿Q。     
    他说:你就晓得蹭饭吃,也不见你动手做一回。     
    我说:能者多劳。劳动是最大的光荣。所以你得感激我把戴小红花的机会让给了你。     
    他嘿嘿地笑,手指在鱼鳃里动得更灵活了。     
    我说:你干吗?     
    他说:放血。鱼血很腥,得先放出来。要不,鱼肉吃起来会发“木”,鱼腥味也很重。     
    阿Q杀鱼倒还真有一点像疱丁解牛,就差没用肩顶、脚踏、膝压了。嘴里发出清啸,身子摇摇摆摆,随着刀光飞舞,动作像是在跳《桑林》之舞,声音像是在奏《经首》之乐。抑扬顿挫,优美动听——开膛、斩头、去尾、除骨,刀背沿鱼身反向逆鳞而上,刷刷几下响过,刀背再在碗沿蹭一蹭,很快,鱼肉是鱼肉,鱼鳞是鱼鳞,连一点血水都没有。     
    我很佩服阿Q这项本事。我很喜欢吃他做的鱼。当然,那种鱼鳞汤我是不喝的。阿Q叹着气说我不识人间美味。我便立刻反击他,只有刽子手才能做得出人间美味。阿Q笑了说,为了尝得人间美味,做刽子手又有何妨?还好,那时我毕竟年轻,没有看过黄秋生主演的《人肉包子》。否则说不准,真有可能嚷上一句,听说人肉也好吃,你丫的冲上街杀个人试试啊?我的年轻与无知挽救了我。多年以后,我一直为自己没成为一个教唆犯而庆幸不已。     
    我离开了那座城市。我是一个白痴,注定了到处飘泊。阿Q以后的故事我也是听人说的。一个黄昏的下午,一个喋喋不休的小贩,一张破旧的长椅,一地鞭炮的碎屑。我托着腮,望着远方的天空,心里一片静寂。这是我曾经生活过好几年的城市,但我感受不到一丝熟悉的气息。在小贩所叙述的这个故事里出现的阿Q与我认识的那个阿Q似乎是两个人。也许他们真的是两个人吧。这个世上重名重姓的并不少,更何况是阿Q这个大众化的称呼。这里,为了便于阅读,我做了一些文字上的修饰。那个小贩的嘴实在有点污染环境。那些恶毒的诅咒若让那个在电话里用四川话骂我的男人听到,只怕他立刻会羞愧得跳楼自杀。     
    阿Q当了法院院长,走起路来,龙精虎猛顾盼生姿,甚有帝王之姿。足音遥遥传来,全院职工无不双股战栗。据说有一次,有一位男同志正在厕所撒尿,忽闻大门口阿Q那阵极富特色的脚步声,猛然间想起阿Q交待下的材料还差结尾一个句号没有打上,慌乱间,三步并成一步蹦出厕所,随手把裤子拉链往上一提,糟糕的是,他那玩意还没来得及塞回去,拉链的牙齿自然毫不客气一口咬紧他那玩意。于是,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差点把整个办公楼给震垮了。理所当然,没过几天,这位倒霉的男人被阿Q安排去食堂烧锅炉。用阿Q的话来说,锅炉不会因为这种惨叫得心脏病。     
    阿Q很年青,才三十出头,在没当院长时,他是副院长。在官场打过滚的人都知道,从副到正,无异于马克斯说的从商品到货币那极为惊险的一跳。阿Q用钱搞定了县里的政法委书记,但面对新来的县委书记却有点一筹莫展。那是个老头,估计钱也捞得差不多,愣就把阿Q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托人送上去的钱给退了回来。无奈之下,阿Q只好每天去趟县委,并用个小册子专门记载县委书记在什么时候会瞳仁放大,呼吸加促。     
    阿Q没有学过统计,一加一等于二,还是知道的。小册子越来越厚,阿Q不无得意地发现书记大人在看见他老婆时,眼睛放光,舔嘴唇,摸鼻子诸如此类的动作最为频繁。阿Q有个漂亮的老婆,人称县城一枝花,在妇联当干事,端得是体态婀娜,再怎么威严的制服穿在她身上,反而更添了三分风流。用小贩的话来说,这叫制服诱惑。     
    阿Q眉头一皱,老婆白花花的身体在眼前浮起,阿Q赶紧摸摸鼻子,免得流鼻血。阿Q的老婆是老法院院长的千金,男朋友无数,肚子也被人搞大过几回,一来二去,年纪渐大,可愿与她玩的男人不计其数,愿娶她做老婆的却是一个也没有。说实话,谁不喜欢买辆私家车?弄一辆公共汽车搁家里头,不仅别人看着笑话,自己也瞧着别扭。老院长为此长吁短叹,可怜天下父母心,头发便若秋后的树叶,刷刷往下掉。     
    阿Q那时还只是个小小的技术员,听闻此事,当即在机房里来了个团空侧体翻一周半。什么是机遇?这就叫机遇。阿Q请了几个月病假,打听到千金小姐经常去的舞厅,与她耗上了。干柴逢上烈火,瞌睡碰到枕头,千金小姐也着实厌倦了男人丛中的游来逛去,便把阿Q领回家门,没过多久,阿Q成了老院长的乘龙快婿。借此浩浩春风,阿Q迅速成长。这令县城里一些正当年的男人私下底无不痛骂自己鼠目寸光。阿Q对老婆很好。结婚伊始,千金小姐因难忘旧情,与个男人在床上蹦达得正欢,刚巧让回家拿衣服阿Q碰上了。阿Q只微微一笑,说了一声,你们继续,就又出去了,并还随手把门轻轻掩上。这令千金小姐感动得涕泪交加,晚上等阿Q回来,指天发誓。     
    显然,阿Q没讲这话。若讲了,他肯定就不是好公仆了,所以他就算是听说过这句话也会迅速忘掉它。很惭愧,这是小贩的原话。这让我对这位小贩顿生久仰之心,但小贩马上又乘机卖给我一包葵花子,而用来包葵花子的纸上也就刚好印了这段话。     
    仆人没有权利,只有义务。法院全体职工在阿Q的精心调教下,终于明白了。一个好的仆人,首先是要去信仰,而不是怀疑。阿Q用行动向广大职工再一次深入浅出地阐述了这个道理。     
    法院有个女工,刚生了孩子,乳房大得惊人。有一天,阿Q口渴了,眉毛拧成结。视线落在刚敲门进来女职工衣衫里隐隐约约的这对大乳房上,想起什么,心中一漾,嘴里分泌出若干唾沫,便向女人招招手。女人乖乖走上前,把手中的文件放下,静候发落。     
    阿Q说话了:把衣服撩起。     
    女人没听懂,瞪圆眼。阿Q见她傻乎乎的样子,火大了,吼起来:你是领导,还是我是领导?你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把衣服撩起来!     
    女人这才明白过来,以为阿Q是要与她干那事,边脱裤子边说话:院长,我来了那个,能不能换个日子?     
    也难怪女人会犯糊涂,整个法院里的女人,谁没与阿Q有一腿?据说就连守门房六十多岁的张大妈,因为阿Q一时性趣大发,也得重享这鱼水之欢。阿Q见女人这样不明白事理,嘴都气得直哆嗦,一个巴掌扇过去,怒吼道:我叫你撩衣服,不是叫你脱裤子。     
    劲用大了,女人一个趔趄摔倒在地,下身涌出鲜血。阿Q漫不经心打量一眼,走向前,蹲下身,抓紧女人的乳房,用力挤出一些乳汁,用杯子盛着,一饮而尽,这才拨通电话叫人把女人送进医院。可怜的女人早也痛得什么话都已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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