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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痛快日记_蔡康永-第4章

小说: 痛快日记_蔡康永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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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吧? 

一旦把孔子从“至圣”的十字架解开,让他跟我们一起做人,他马上就可爱多了。  

承认孔子是有欲望的、承认我们是有欲望的。不要对欲望感觉内疚、感觉害怕,才可能活得有力气。 

4 

平剧里当然也有很多角色,是活不出力气的。 

通常,只要这角色是个神,就没什么力气—— 

猪八戒是很有活力的,他根本就是“欲望的单人示范大乐队”。孙悟空也有活力,他的野性难以驯服。可是只要镜头一转像天界,舞台上就会出现各式各样木头木脑、面无表情的神仙,从官位最小的土地公,一直往上到玉皇大帝,只要一出场,气氛马上冷下来,原因很简单。 

这些神仙,既无欲望,也无梦想,上场来要不就是为了交代故事,要不就为了摆几个好看的姿势,戏演到他们身上,怎么可能不降温? 

当然,《西游记》的戏里,也颇有几位神仙,出场时声势浩大,出手时霹雳闪电的。像随身带只土狗的二郎神,老是捧着降魔杵的韦陀,都能跟妖怪打得火爆热闹。 

可是,他们还是看起来就很没劲,因为他们“不知为何而战”。他们像“古装的机器战警”,专门负责打架,打完就闪人,连话都没什么好说的。 

我小时候,看着他们漂亮的金脸、漂亮的武器,就已经会忍不住感叹:“多浪费啊,打扮得这么漂亮……却活得这么死板……” 

如果是人生,谁甘心老是演这种无聊的角色呢? 

没有欲望的人生,真是空洞得吓人哪! 

5 

我大概从看戏这件事里,得到了一些免疫力,不再把欲望,当成有损尊严的东西。 

我学会辨识生命中热力的来源,学会痛苦可能比快乐更珍贵,学会欣赏徒劳无功之人生的精彩。 

我也了解一些似乎是永恒的原则。 

这原则驱动了所有人活下去,古代人或者当代人,神话的人或者写实的人—— 

做为人;如果我们低劣,那是因为我们的欲望低劣。 

如果我们高贵,那是因为我们的欲望高贵。 

文明,向我们展示品味,这品味的功能,是让我们得以分辨欲望是低劣的,或者是高贵的。  

却不是教我们变成没有欲望的人。 

没有欲望,恐怕只能变得乏味,而不是得到智慧。 

看戏,当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教育。  

只是我碰到的学校教育,相形之下,乡愿得太可笑,太闪避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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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恋爱嘿呦嘿~如何照顾被甩的人 …'痛快日记(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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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事合九必分, 

分久必合, 

有爱必有失恋。 

你想知道堂堂男子汉如何度过失恋被甩的痛苦吗? 

请看劫后保生的基本动作: 

最近又有无知男子一名,终于被多年女友断然遗弃了。 

唉,这男子好没出息,终日以泪洗面、失魂落魄;他也不去死,他也不想活;他的皮肤渐渐透明如窗纸,他的隐形眼镜,如同台风夜系在码头的小渔船,随时就会被大水冲刷一阵、消失无踪。 

一天八万六千四百秒,你让他一秒钟不叹气,他就不知道如何呼吸了。 

所幸,这厮道行虽浅,却毕竟有许多见过世面、拿伤疤当勋章的朋友。这些朋友久久未遇如此痴騃的窝囊同性,这下如获至宝,喜心翻倒,纷纷野人献曝,把记忆深处那不堪回首的招数,全都翻箱倒柜的挖了出来,要传授给这名多情奇男子。 

我陪侍一旁,权充“伴读”,也就彷佛是那目睹杨过在瀑布中发狂练剑的老雕一般,很长了些不可能有用的见识。 

虽说无用,但我想天下没出息的男人甚多,却未必每位都配备了这许多烂友。是以我发下愿心,要筛选些基本动作,广为传布。这样一来,如果你手边恰好有这样一位不活不死的被侮辱与被损害者,起码你可以拿这些华而不实的招数,消耗他的心智、搪塞他的生命,把这石磨般一轮又一轮的昼夜、子弹般一个又一个的节日,都一关又一关的来度过吧。 

被甩男性,劫后保生之法,简介如下: 

橡皮擦法 

被甩之人,最容易触景生情,路过昔日欢聚之餐馆,也要呆立凭吊六至十分钟;瞥见前任爱买的花儿,也要泪水盈眶三至四滴;种种琐碎,不可胜数。 

此“橡皮擦法”,简而言之,就是要以橡皮擦的精神,把这许多徒增伤感的回忆废料,一一加以硬生生的抹去。 

采取此法,为确保没有爱情回忆的漏网之鱼,宜先以探照灯熬夜拷问方式,逼迫苦主画下昔日“恋爱活动路线图”一张,举凡餐馆、花店、公园、海滩、堤防上、路灯下、红砖道、唱片行,这一处又一处充满回忆的案发现场,都必须按路线之远近、案情之轻重,列入图中。 

接下来,就由配备交通工具的一干烂友,有车的出车,有腿的出腿,依照这张路线图,像警察押着凶手去现场表演那样,押着被甩的爱情苦主,一处一处去走到、去路过、去点以前最爱吃的菜、去被海风佛面海水浸脚、被路灯月亮和夕阳,车轮战般一轮又一轮的照。 

在众多友人像出殡送葬那样的陪在身旁,像抬棺扶灵那样的背抬扶撑之下,苦主虽不可能忘却心中的伤痛,但却绝对有一种“挥别过去、悼念完毕”的仪式性作用。可以使苦主以比较健全的心态,连面对分手的事实。 

即使日后在没有朋友陪伴的情况下,一个人在触到这些景,也不会像全无防备的人那样,伤得太重。 

以后你若看到有那一类失魂落魄,伫立十字路口良久,以为自己是邮筒的半透明状男子,你就知道这家伙是没练过“橡皮擦法”的苦人儿了。 

求辱得辱法 

被甩之人,对于自己全面崩溃的丑态,并不是不知道。可是你一定要谅解,做不做出这些丑态,和意志力是没关系的,和有没有出息,也是没关系的。 

被甩的人,就是没办法面对自己被甩的事实。即使是天生就是被饲养来做炸猪排的猪,也是没办法面对自己被宰的事实的啊! 

被甩的人,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丈夫被踢的秋菊一样…她什么都不要,她只要一个“说法”。 

说法?要说个法来干什么?说法能吃吗?能卖钱吗?最重要的,能把爱情换回来吗? 

简单的说,“说法”就像市面上的某种饮料一样,用处不大,只能让苦主“均衡一下”罢了。 

问题是,甩人的人,通常都心存厚道,觉得自己已经占尽上风了,不必打落水狗,甩了对方还要开一张发票叫对方去对奖。万一把对方羞辱得去自杀,民事升级为刑事,对自己的新恋情也是扫兴的事吧。 

所以啦,被甩的家伙就老是收到许多口蜜腹剑的“离职证明”——对方的口涂蜜,你的腹挨剑。最没创意的说词,当然是这些名句: 

“我觉得我根本配不上你。” 

“你很好,但不适合我。” 

“我们真的很配,可以这样下去不行。”反正就是大公司或名校拒绝你申请时的古典文法——第一段把你说成不世出的英才,第二段告诉你他们不需要这么英的英才。  

这就是为什么被甩的人,都迫切地需要一个“说法”。他听对方把自己甩掉的理由,越听越迷糊,越觉得照此逻辑,被甩皆因自己太好! 

天下那有这种事!于是,他不但被遗弃,还觉得被欺骗、被愚弄、被当孩子哄。他一刹那从单重苦主升级为三重苦主,必须把户籍搬到三重去了! 

怎么办?没办法,他需要一个说法,给他一个说法吧。 

身边出现被甩者时,我们有时也会很用力的骂对方“没出息”,“窝囊废”,“自暴自弃”。这些骂句,虽然都很经典,但并不符合苦主要的说法,方向弄错了。 

苦主需要别人骂被甩前的他,需要被“说服”自己被甩是理所当然、是众望所归的。你老是骂被甩后的他,当然方向弄错,更不均衡了。 

“求辱得辱法”求的是特定的辱,不是任意的辱,此事不可不察。 

虽然辱骂自己的朋友,不管用什么理由,我们都很爽,但还是要为被骂的人着想,要照顾他的需要,找到令他服气的说法。 

根据每次实施“求辱得辱法”的结果显示,苦主的心情虽然只变好了一点点,但骂他的众烂友,心情都变好了很多很多。 

被甩的人,还能发挥这种娱乐大家的剩余价值,自己也可以再多高兴两个百分点了吧。 

“橡皮擦法”,还有“求辱得辱法”,欢迎多排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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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恋爱嘿呦嘿~失恋是值得的 …'痛快日记(1998)'

(小/说/t/xt|天|堂)
没有失恋过的人,对我来说,是另外一个星球的人。 

也就是说,我可以跟他们做很好的朋友,但有些关于人生很根本的事,恐怕我是永远没办法跟他们说清楚的。 

这就是我,和“从未失恋者”之间的关系。 

“从未失恋者”,有两种。 

一种是恋爱了、成功了、一直成功下去,成功到不知怎么收尾,成功到爱情“寿终正寝”为止。 

另一种“从未失恋者”,从未失恋的原因就更简单。没有失恋过,是因为,没有恋爱过。 

这两种没有失恋过的人,哪一种,是比较“异形”的一种呢? 

是爱了,然后一直爱下去的那种? 

还是连爱都从不曾爱过的那一种? 

说实话,是爱过,但没失恋过的那种人,会让我觉得更遥远,更“异形”。 

我的困惑很简单—— 

没有失恋过的人,真的可以算爱过吗? 

没有见过夜晚的人能够理解黎明吗? 

我不知道你行不行,我是没办法的。 

如果一开始爱,就被我爱到了,简直是无法想象的事。 

当然有很多人,是一开始爱,就爱到的。 

这诚然是幸福的事。 

但,然后呢? 

总不能就这样没完没了的一路爱下去吧? 

“谁说不能呢?”我有一些天生福缘甚厚的朋友,不解的看着我。“一路没完没了的爱下去,难道不好吗?”他们问我。 

“呃……也不是不好……只是,只是,只是,会不会很无聊呢?”我说。 

唉!其实绝对不是“无聊或有聊”的问题。 

是我对恋爱的认定,有个“最低要求”。 

我相信,失恋的那一瞬,才是领悟爱情的开始。 

在失恋之前,所尝到的爱之甜,是不足道的,都只是“爱情婴儿”在牙牙学语时所尝的甜味而已。 

婴儿并不挑剔,只要是甜的,糖水也好、糖果也罢,婴儿都觉得好,值得一尝。 

但这只是一阵子而已。婴儿渐渐会尝到各式各样的味道,味蕾越来越发达,见识越来越广,终有一天,这个婴儿会长大到不再喝糖水的阶段。 

那才是他“辨味”的起点。 

同样状况,失恋,是恋爱的起点。 

就像起跑前,信号枪“砰”然一响,就算是射击在耳膜上,震得我们魂飞魄散,甚至射击在心口上,伤得我们鲜血直流,那也都只是,爱情长跑的起跑信号而已! 

失恋,在人生各式各样的失落当中,是特别不可缺少的一种。 

青春其实没什么可贵,直到你已经失去青春。 

空气似乎也并不值钱,除非你失去空气。 

人类的无知,是与生俱来的诅咒,不失去,就感受不到拥有的珍贵。 

可是大部分的“失去”,是常常无可挽回的。 

青春失去了,无可挽回;空气失去了,你也撑不了多久。 

相形之下,恋爱的失去,就显露出特殊的光芒,似乎,对失恋者,承诺了更大的幸福…… 

当然,有些人的失恋是致命的,是经历一次就形销骨毁的。但绝大多数遭遇到失恋的人,变成了更“合格”的爱人,对恋爱有了更深的领悟。 

爱了以后,就再也不会失恋的人,应该是有福的人吧? 

但他们一定错过了些“什么”吧? 

而那些“什么”,却是我如此珍惜的啊!





11 恋爱嘿呦嘿~好色要靠自己努力 …'痛快日记(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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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说“好色”,我会很高兴。 

好色,就是特别喜好漂亮的人。 

首先,这表示你这个人,会喜欢、也会讨厌某些事,这就很好。 

很多人放弃喜欢跟讨厌的权利,对很多事都马马虎虎的,老是说:“都可以啊!” 

“随便啦!”这种话,听起来就很没精神。这种话说多了,慢慢就会丧失喜欢和讨厌的能力,最后连脸都会变的很模糊。 

所以如果你很“好色”的话,起码证明你爱恨分明,活得很起劲。 

而且,好色,还表示你“有鉴赏能力”。 

这就更难得了。 

看看你身边的人,你就知道“鉴赏能力”越来越稀奇。 

很丑的人被说成漂亮、很烂的东西被卖得很贵、很土的衣服被当成流行、很蠢的意见被一再讨论。 

当然,很多被骂“好色”的人,其实也没什么鉴赏能力,有些严重到,只要对方还会呼吸,就能令他兴奋。这样的水准,不能颁给他“好色”的荣誉,因为他“好的不是色”。准确一点说,应该只能算“花痴”。 

“花痴”也并不是错,只是比不上“好色”的层次。 

好色的人,能够从对方的美色当中,得到乐趣、得到喜悦,这是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 

我们如果能从“美”当中,感觉宁静与快乐,就会对人生更有信心,会更相信生命是值得活的。 

美的建筑、美的音乐、美的食物、美的人,都常给我安慰,让我无从拒绝人生的盛宴,对许多珍贵的时刻,流连忘返。 

而所有的美当中,美丽的人,最让我惊喜不已、目眩神移。 

原因很简单,美丽的人,总是在你意料不到的地方、以你意料不到的方式出现。 

店员、路人、流浪者、在超级市场跟你拿同一牌子狗食的人。 

这些人的美丽,常常被生活的繁琐、生命的仓皇所掩盖。但只要你够好色,自然能像一流的猎犬般,侦测出他们的行踪。 

相形之下,其它的美,多少比较可预料,不太能令你惊喜。你不太可能在嘈乱的夜市听见普契尼的咏叹词;不太可能在你家后面的巷子,发现一栋高弟设计的公寓。 

欣赏美的惊喜和感动,早就被“试着接进美”的劳累大量扼杀。谁在罗浮宫推挤的人潮里,还能接受“蒙娜丽莎”放的电? 

谁能只看见长城,不看见淹没长城的摊贩? 

为了领略美,如此的劳累,排队进罗浮宫、推挤着登上长城,结果也并不能感受到美的力量、美的抚慰。 

只有美丽的人,永远出其不意的,现身你面前,给你惊喜,让你微笑。 

有什么道理,不好色? 

好色的能力,如同对所有美好事物的品鉴能力一样,不可能停留原地,只可能不断升级。 

刚开始“好色”的人,眼光不准、胃口太大,常会对俗艳的、做作的美,也一律产生好感。这种初级品味,要逐渐迈向高级品味,只有靠不断的品尝、不断的感到不够、不断寻求更强的感动。喜欢美酒美衣服的人,都会经历同样的过程。  

至于“无好色能力”的人,对美丽的人,就很缺乏主见了。当他们想要享受人的美时,就只能往娱乐界偶像的身上找、往伸展台上模特儿的身上找。这当然很乏味,一下就厌倦了,因为这不是你自己的好色,只是人云亦云,是“美的量产者”摸索大众口味,制造出来的。 

而且,这种美色,你只能消费,无从享有。所以对偶像的美,很容易就幻灭了。因为那个美色,并不能让你活得更起劲、更相信。只是让你把该花的钱花光,然后发现对方跟你实在是没有关系的。 

好色,承诺了人生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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