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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5397-趣说古代官场生态-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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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鱼符是进宫上朝的“通行证”,故本人调职、致仕或亡殁,照例都要收缴。《大唐新语》卷三记侍中李日知申请退休获准后,“及还侍装”,就包括把装有鱼符的金鱼袋一起交还给有关部门。后来唐高宗发一道敕,说是“岂可生平在官,用为褒饰,才至亡没,便即追收?寻其始终,情不可忍。自今已后,五品以上有薨亡者,其随身鱼袋,不须追收”(《唐会要》卷三一)。但如果是因罪错降级罢官或贬谪到外地,仍须追缴。武则天时,通事舍人沈佺期因卷入经济案件,谪配岭南。唐中宗登位后,赦罪复官,回到京朝当起居郎。有一天,皇帝设宴请客,诸臣皆歌《廻波乐》,都是自己撰词,边唱边舞,借此机会提出个人要求。沈佺期的歌词是:“廻波尔时佺期,流向岭外生归。身名已蒙齿录,袍笏未复牙绯。”意思是官秩虽然恢复了,可是绯服、袍带、鱼袋、笏囊等一套行头还未发还给我。唐中宗大笑,当场便赐给他(《本事诗·嘲戏》)。    
    外官远离京畿,本来并不需要佩带出入宫禁的鱼符,武则天垂拱二年(686)以后,特许地方上的都督、刺史等官也佩带鱼袋。白居易《罢忠州刺史还朝》诗云:“无奈娇痴三岁女,绕腰啼哭觅银鱼。”因知一旦离开刺史岗位,鱼符也要缴还。但总体上讲,鱼袋又有了褒饰意义。有个叫朱前疑的小官,上书给武则天,说是“臣梦见陛下八百岁”,即授拾遗,又升郎中,奉命出使;回朝后又上书云:“闻嵩山唱万岁声”,特赐佩鱼。因其官阶未入五品,这个本该与绯服配套的银鱼袋,只好“于绿衫上带之,朝野莫不怪笑”(《朝野佥载》)。结果后来又有变通,作为一种对官员的褒奖,凡品卑不足以服绯服紫者,也可以连公服鱼袋在内,成套行头一起出借。唐人文集中常有《谢赐绯表》一类文章,都是本官阶在五品以下,特蒙赏借五品公服行头。如《常衮集·谢赐绯表》云:“内给事潘某奉敕旨,赐臣绯衣一副,并鱼袋、玉带、牙笏等……”就是成套出借的一例。


《趣说古代官场生态》 第一部分着装上岗说公服(3)

    宋代的官员服制,基本上沿袭唐代,也给出任地方长官者越品借服并赐鱼袋,“然未赴、已替、在朝皆不服,出国门乃衣”(《鸡肋编》卷上),同前引白居易诗的写实差似。明代的官员公服行头,以牙牌、佩玉替代了鱼袋、笏囊,清代则又添加了朝珠。再往后,“内廷诸臣趋值,各佩表于袋,以验晷刻”(《清稗类钞·服饰类》),此乃与时俱进,就好像现在的老总、常董一类,照例都随身带一个笔记本电脑,否则便无以彰显身份了。    
    视场合穿戴,按级别着装,公服的礼仪复杂而严谨,循规蹈矩或违制悖约折射出世相百态    
    以我读书印象,宋代以后,好像就没有唐宋时给官员越品赐服赐鱼这种制度。但胆大妄为者大有人在,《万历野获编》卷五有《服色之僭》,专述滥穿公服现象,道是有些公侯伯爵的庶子,官只八品,甚至是家居或废罢的,居然也穿蟒服,系金带。曾见一个布衣,花钱捐纳了一个外卫指挥的空衔,“其衣亦如勋卫”。《金瓶梅》第七三回写应伯爵看见西门庆突然穿起了二品大臣的五彩飞鱼蟒衣,吓了一大跳,忙问:“哥,这衣服是哪里的?”西门庆洋洋得意道:“此是东京何太监送我的……这是飞鱼,朝廷另赐了他蟒龙玉带,他不穿这件,就相送了。”    
    古代的官员着装规矩,也同上述种种一样复杂,比如出席庆典必须穿朝服(官礼服),否则便是违制。李翰祥导演的《火烧圆明园》中,百官在热河行宫给咸丰帝祝寿,大家都热得受不了,但皇上不下令,谁也不敢除去“法物”满身的朝服。如果是皇帝出巡或光临臣属之家,接驾官员也必须穿朝服。《寓圃杂记》:“〔明〕宣德五年,驾幸少师杨士奇第,时漏下已二鼓。士奇惊起,朝服出迎。”料想穿戴起来也挺费事的。此外,如非面君,在其他场合穿朝服,也是违制。元《通制条格》里记有一个故事: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徽政院有个叫忽都的官员,在参加过新年朝贺后,没有换装,就去给他的上司贺岁,被御史台弹劾,随后,礼部特为重申:“公服乃臣子朝君之礼。今后百官凡遇正旦朝贺,候行大礼毕,脱去公服,方许与人相贺。”这里所说的公服,特指朝服,即官礼服,倘是官常服,便无这个忌讳。《红楼梦》第四五回里,赖大的儿子被选为县官,因为出身是荣府奴才,又是主子替他捐的前程,竟“穿着新官的服色”“给老太太、太太磕头来”,显然也是可以的。    
    其实,全套行头的公服(常服),穿在身上也是受罪,所以古代官员在朝会、公座即上班时间以外相互交往时,照例都有跟班挟个包裹,彼此先着公服行礼,然后便换上便服,图个舒适。《老残游记》第三回:“只是见宫保须要冠带,我却穿不惯,能便衣相见就好。”可知有人连这份罪也受不了。所以,类似唐代那种穿着起来相对简易舒适的官便服,依然以不同形式存在。王士祯《池北偶谈》称,清初顺天府丞戴京曾退休后,“幅巾野服,绝迹公府,人品为武林(指杭州)第一”。意指从此不进衙门、不穿公服也是一种潇洒。不过更多的人还是官瘾尚未过足,《清稗类钞》上说,杭州有个曾做过江宁知县的汤裕,退休后僻居东隅,经常拿出往年参见上司时用的手版叹气:“好久不用了。”每逢千秋节,必将品服穿上,过三天后才脱去。假如有人请客,一定要换上官服去赴宴,“群妓且目且笑,不为动”。因知彼时的风气,如人家知道你已经退休,再穿公服,也会惹出嗤笑。    
    公服的制作和领取,历代各有制度,在南宋的一份赐给官员的公服细目表中,还能看见汗衫半领、裤管一只的记载    
    古代的官吏公服怎样制作和领取,笔者读书有限,还未看见完整的文献记载。印象中,当一种新的官员服制条令颁布时,照例由国家向现任官员统一免费发给按新标准制作的全套行头。如《明史·舆服志》记,“洪武元年,命制公服、朝服,以赐百官”。这是明朝开国公服制度初定时的文件,到洪武“二年,赐朝臣袍带,凡二千八百一十三人”(《春明梦余录》),此或为先向在南京供职者第一批发放的记录。查《宋会要辑稿·职官》卷五二,北宋有“新衣库”在京师太平坊,其职官“掌收锦绮、杂帛、衣服之物以备给赐百官及邦国仪注之用”,成衣多有“裁造院”送来。而从历代会要看,这种定点制作公服的工场和物流系统,历代都有。    
    原为布衣者一旦入仕,即可领取公服,这也是规矩。元《通制条格》卷九载元仁宗延祐元年(1314)服制诏令:“……内外有出身考满应入流品现役人员,服用与九品同;授各投下令旨、钧旨有印信现任勾当人员,亦与九品同。”因知九品公服是当干部的起码行头。宋人《鸡肋编》说,有个叫任忠厚的四川人,登第做官后,一直未得升迁,“而身甚长,服赐第时绿袍,几不及踝”。这是士人考取进士获得出身后就发给公服的实例,而公服都按常人身材统一制作,像任忠厚这种篮球明星的身高,穿起来就很不合身了。    
    入仕之后,当然要争取进步。有幸升官,还要换行头。《梦溪笔谈·补笔谈》卷一述宋代故事:“相沿的成例,首次被授予中书门下的属官、给事中、谏议大夫之职而还没有穿上紫色公服者,在告谢时当面赐金紫章服。何郯在陕西地方官的任上授待制,还像过去那样穿绯在清代也很普遍。唯公服的面料、花纹和颜色等,都有规定,市场上绝无出售,非政府指定的国营厂家,其他民企决不敢违禁生产,则官员自制公服的衣料从何而来呢?原来历代都有不时向百官赐予公服面料的惯例,如《明会要》卷二四载,正德十三年(1518)正月,明武宗“赐群臣大红纻丝、罗、纱各一〔匹〕”,上面都按官阶印有花纹,可裁制蟒衣,“不限品级皆与焉”,就是一例。《红楼梦》第五十六回,甄府礼单中有“官用各色缎纱绸绫共二十四匹”,就是此物,或因甄家是定点生产这种衣料的江宁织造局、苏州织造局一类厂家的负责人,所以假公济私,开了一次后门。    
    公服可以用国家发给的“官用”衣料按条例规定样式和尺寸定制,但表示品阶的饰物如补子一类,照例必须是国家发给的。这就像现代许多国家的军人制服,多可由部队后勤部门向商企定向染制,但表示衔级的领章、肩章之类,必须由上级按编制发给。清乾隆时,副都统金简受命代理户部侍郎,因其本职是武官,公服上缀的是兽类补子,现在受命兼署文职,便想弄个文补,又不敢开口向皇帝要,“乃于补服狮子尾端绣一小锦鸡,悚立其上”,结果被乾隆“降旨严斥,谴其私造典礼”,可见这种玩笑是开不得的。此亦如现在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不许私制私售军警司法及工商税务等七所八所的制服,事关国家体制,不得稍有含糊。唯事多前紧后弛,也是一条规律。即以前述金简一例论,一个副省部级的大官,只因私做了一个补子,即遭处分,足见清代公服管理之严,但你看《儿女英雄传》里安公子的业师程老夫子,原是个“出了贡的候选教官,因选补无期”,耐不住寂寞,竟也“买了一副自来旧的八品鹌鹑补子……纱其帽而圆其领”地打扮了起来,以致安公子听人说“程师老爷穿了公服过来了”,吓了一跳。这个写在小说里的补子可买,应是清代后期的社会写实吧。


《趣说古代官场生态》 第二部分身份证书说官告(1)

    告身是“干部”证明自己官阶和职务的凭证,领取时要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工本费    
    《水浒传》第五五回,叙述高俅大兴马步三军围剿梁山。前敌总指挥呼延灼要建大功,点名索求原在东京甲仗库任副炮手的“轰天雷”凌振赶赴前线效力,“当下凌振来参见了高太尉,就受了行军统领官文凭,便教收拾鞍马军器起身”。此“文凭”不是学校发给学生的毕业证书,众人皆知;但也有解释成“作为凭证的官方文书”的,又嫌太宽泛了一些。确切点说,文凭二字,在这里的意思是高俅当场给凌振颁发了从军士提升为武官(统领)的身份证或任命书,而且还是借用明代的词汇来表达宋代的概念。这是一个不太令人注意的话题。    
    给正式成为国家官员者颁发身份证或任命书的做法,一般认为是从北周开始的,其中具有证明官职品级效力的,官方术语叫“告身”,大抵可以作“告知身份”来理解。《北齐书·傅伏传》记:后主武平六年(575),北周武帝攻克并州,派人招降北齐名将傅伏,授其上大将军,连“告身”也事先办好了。其后,这个制度由北周历经杨隋,再传入唐代。    
    唐代的告身制度,比前代完备,凡阶官、职事官的授予,以及封赠、加勋,分为五类,其中三品以上称册授,五品以上称制授,六品以下称敕授,其任命程序,都是中书省奉旨,以皇帝的口吻,写好通称为“制书”的任命词,经门下省审查通过再由皇帝画可后,将御批原本存档,另抄副本送尚书省办理正式手续。如属文官则交吏部经办,武官则交兵部经办。这两个部,都有专门制作告身的机构。制作办法大体就是将本人乡贯、出身、年甲和任命词抄写在上等的麻纸上,从抄写人员直至逐级审验的领导,都要署名盖章,并盖上专门的“尚书吏部告身之印”,再用锦绫装裱成卷轴,品级高者甚至镶嵌金银贝玉等,所以告身又有钿轴、锦轴等别称。官员领取告身,要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朱胶绫轴钱,俗称官告费。有些新入仕者拿不出这笔钱;也有一些人因为是“常调官”,就是老在一个品级内调动职务,换一个机关就要交一笔办职务证的工本费,实在划不来。那也可以,就用尚书省发给的一纸录有制书文字的公文代替,相当于近世的任命状,统称敕牒或札。这里有几个细节不可忽视:其一,凡领取告身者也必领敕牒;其二,在本品职务以外的越品兼职,如正五品官代替从四品职,或从五品官兼摄正六品职,只给敕牒,不另外办理告身;其三,高品阶的官员,其官告费照例都是皇帝赐予,不用自己掏什么朱胶绫轴钱。    
    五代时,“贫者不能输钱,往往但得敕牒而无告身”的习惯,逐渐演变为“官卑者无复给告身”的通例。(《新五代史·杂传·刘岳》)当时尚书省的行政权已归并中书门下,低品卑职官员的任命都由中书省录其制书文字,编号备案,称为“敕甲”。官员凭敕牒去所属机关报到,机关首长或上司(如持牒者本人就是县令即县府机关首长,其上一级政府就是上司)按规定时间将敕牒送还中央核验,因为各人的任命制书文字都有些区别,如果有人伪造敕牒骗官,中书门下在对照敕甲核验时,马上就可以发现。    
    湖州参军因告身被劫而不能赴任,幸遇宰相裴度出手援助,连被人夺走的未婚妻也追了回来    
    乍看起来,告身与敕牒都是官员证明个人身份的凭证,似无二致,其实在实践中仍有很多区别。敕牒相当于任命书,告身则还有证明持告者就是任命书上这个人的配套证明作用,可以减少一些麻烦。如《玉堂闲话》载,唐宪宗元和年间,有新任湖州录事参军(正七品上至从八品上)某人,在赴任途中遭到土匪抢劫,“告、敕、历任文簿,悉无孑遗”。假使还有告身在,或可继续赴任,或可向吏部申请再补一纸敕牒,现在却连证明自己是官身的凭证也没了,要从头补起,麻烦极大,一道一道的花费更多,结果只好住在旅馆里叹气。正巧,宰相裴度因休假,微服出行,也来此旅馆小憩,两人攀谈起来,裴度对他的遭遇很同情,但七八品的小官多如牛毛,谁能指认。这个倒霉人说:还有比这更晦气的事,我有一个尚未迎娶的未婚妻,也被故乡长官硬弄到手,当礼物送给了宰相裴公。裴度听了,忙问此女姓氏名字,回相府把这个叫黄娥的姑娘叫来仔细盘问,果然都对得上号。低品阶的官告,宰相府里有现成的,裴度马上叫人去旅馆将此人召来,当场填写姓名、职务等,送他一道,又将黄娥还给他,另送“行装千贯,与偕赴所在”。    
    其二,敕牒是与任命有关的,临时的,要交给所在机关备案的,告身却是由自己永久保存的。假使某官因生病或其他缘故辞职,日后又谋求重新分配工作,告身便是向吏部提出申请的依据。习惯上,人们都把官员的职位名称叫做“官衔”,其语源就是吏部在向皇帝奏请此人拟任某职时,“先具旧官名于前,次书拟官于后,使新旧相衔不断,故曰官衔”(《封氏闻见记》)。能够作为“旧官”硬证的,自然非告身莫属。    
    其三,封建时代的做官途径之一是子孙凭借先人的资历“荫袭”。假如某官员死时,儿子尚小,甚至儿子先已故去,孙子还在襁褓乃至腹中,日后想要走这条路进入官场,先人的告身便是证明。《阙史》称,唐武宗时的宰相李回,早年负才落魄,常旅游遣怀,有一天途经一户农家,想弄一顿白食。主人姓王,“先世薄宦,子孙以力稼自赡”,敬重李回是读书人,“杀鸡炊黍,以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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