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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中国文明的秘密档案-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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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之我们在画像中见到华盛顿与拿破仑,固然是奕弈赫赫,但如果我们在澡堂见到二公,赤条条一丝不挂,我们会要有异样的感觉,会感觉得脱光了大家全是一样。这话虽然有点玩世不恭,确有至理。    
    ——梁实秋《衣裳》    
    衣食住行,这种排序方式不知道是谁定下的。总之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一种代称。把衣服排在比“食”更重要的位置,这是很说明问题的。因为我们的老祖宗不止一次说过“民以食为天”。通过这个逻辑,结合衣食住行的排序,我们似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穿衣服这件事情比天还要大!    
    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的故事堪称上述理论的一个很好的佐证,至少在年轻的赵武灵王眼中,短小的紧身衣尽管不合传统,但是对打胜仗是绝对有利的,对于打江山也是绝对有利的。    
    然而,服饰在更多情形下并没有重要到与国家前途有关。    
    ◎ 内衣的秘密    
    有可考的穿内衣的历史可以上溯到汉朝。那时的称谓是“亵衣”。“亵”意为“轻薄、不庄重”,因此即使洗干净了搁在那里也不能让人看见,否则是很失体统的。尤其是女性内衣,洗涤后绝对不能晾晒在外人可能经过的地方。大凡书中描写某女在人前露出内衣,那一定非良家女子。《红楼梦》中的尤三姐在与贾珍、贾琏饮酒时,“松挽着头发,大红袄子半掩半开,露着葱绿抹胸,一痕雪脯。底下绿裤红鞋,一对金莲或翘或并,没半刻斯文,两个坠子却似打秋千一般”。一个在中国古人眼中坏女人的形象跃然纸上。    
    内衣在我国历史上各个时代有不同的称谓:汉朝内衣称为“抱腹”、“心衣”,魏晋称为“两当”,唐代称为“诃子”,宋代称为“抹胸”,元代称为“合欢襟”,明朝称为“主腰”,清朝称为“肚兜”,再后来就到了近代,则是我们至今仍可见到的“小马甲”了。    
    内衣称谓的变迁实际上表明了古代女人对胸部审美趣味的不断变化。以唐代“诃子”为例,唐代对女性美早早喊出了“以胖为美”的口号,当然,这里的胖并非肥胖,而是丰满。这决定了美丽的女性不能像前朝人一样穿吊带的“心衣”,那样容易勒出毛病来。于是,唐代女人便发明了无带的内衣,称为“诃子”,她们将裙子高束在胸际,然后在胸下部系一阔带,两肩、上胸及后背袒露,外披透明罗纱,内衣若隐若现,因而内衣面料考究,色彩缤纷,难怪人们总以盛唐为骄傲,那时候便“内衣外穿”了。“诃子”本身也有一个发展过程。这应该是以杨贵妃为分界线的。之前露胸较多,而后就有所收敛。蔡东藩《唐史演义》记载:“禄山与贵妃,鬼混了一年有余,甚至将贵妃胸乳抓伤。贵妃未免暗泣,因恐玄宗瞧破,遂作出一个诃子来,笼罩胸前。宫中未悉深情,反以为未肯露乳,多半仿效。禄山却暗中怀惧,不敢时常入宫。”由此可见,“遮丑”也是内衣的主要功能之一。    
    宋代的抹胸与之相比,则显得越发收敛。《续资治通鉴》记载:穿上“抹胸”,“上可覆乳下可遮肚”,整个胸腹全被掩住,因而又称“抹肚”。直至清朝末期随着洋纱洋布进入中国,西方的各种极富美学价值的胸衣才真正演绎在中国女子的身型之上。    
    上半身的问题说完了,我们谈谈下半身。《礼记·曲礼》告诉人们:“暑勿褰裳,褰则下体露矣。”夏天千万不要撩衣服呀,要是撩的话,你的下体就暴露了!在商周时期的玉俑及汉代的画像石上还可看到,如果将腿伸直而坐,则叫“箕踞”,这种极其随便的坐法在当时是很忌讳的。这些点滴的记载告诉我们:在周朝以前,甚至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古人并没有穿内裤的习惯。由此不难理解,早些年代的古人为什么席地而坐(先跪而后坐在自己的腿上),主要是为了收敛自身,避免露出下体。    
    ◎ 成人的开裆裤    
    值得说明的,直到大唐,我国妇女依然穿开裆裤,就像今天小孩子们穿的那种。光绪癸卯进士尚秉和在《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中有“唐女裤仍开裆,如今日小儿”一说。    
    尚秉和考证说汉昭帝时的皇后上官氏嫉妒心特别强,不允许任何嫔妃和宫女接近皇帝,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便让后宫女子全都穿上“穷裤”,而且要在裤子上系上好几条带子。这样,即便是皇帝先招惹宫女,光是解带子也得解一会儿。他引了《汉书》著名注释家颜师古对“穷裤”的解释:“即今之绲裆裤”。尚秉和进一步分析说,绲,根据毛传的解释就是绳子的意思。《集韵》中认为“绲”是缝的意思。因此,唐朝的绲裆裤,中间有缝,但是用绳子结着,为了方便小解。到了唐朝,带子比之前朝更多,原因很简单:“故多其带以防强暴”。    
    ◎ 白帽子的失意    
    白色服饰历来被视为不祥之物,今天的很多人依然有这种偏见。三国时期,连年兵祸,加上天荒,百姓生活几乎难以保障,这也牵连到军队的供给。魏主曹操了解到情况,为了节约开支,创造了一种简单的首服(帽子),其制如上谷皮弁,惟以本色缣帛为之,不加印染,故名“白帢”。考虑到民间的“忌白”习俗,曹操只能带头使用这种首服,连礼见宴会时都不脱下,由此,白帢得以流行。然而,白帢的命运终究不及“胡服”,由于“白色不祥”的理论在民间实在是太根深蒂固了,因此,魏亡以后,曹操的这一举动还是遭到了公开的非议。甚至被写进后世正史,《晋书·五行志》记载:魏武帝……裁缣帛为白帢,以易旧服。傅玄曰:“白乃军容,非国容也。”干宝以为“缟素,凶丧之象也”。名之为帢,毁辱之言也,盖革代之后,劫杀之妖也。    
    到了后来的南朝梁时,干脆将魏武帝为了让全民渡过难关而设计的白帢定为丧服,“士庶男子日常闲居均不戴之”。    
    ◎ 壁虎、指甲和贞操    
    唐朝短命诗人李贺不经意间看见了林家女子对烛染指,信笔写下两句诗:“蜡光高悬照纱空,花房夜捣红守宫”,竟成为中国妇女“美甲”的最早记录。    
    什么是“守宫”?其实就是壁虎。因为它经常守伏在宫室之壁,捕食虫蛾,故得此雅号。张华《博物志》中说,东方朔曾经告诉汉武帝,守宫砂是检验女子贞否的验方。古人将壁虎养在盛放朱砂的盒中,等它吃了朱砂,全身都变红以后,则将它捣碎。古人坚信用这种“红汁”点在女子身上,可检验妇女是否保持贞操。如果没有发生过房事,红色终身不灭,只要进行过一次性生活,那么红色立即会消失。    
    《淮南·万毕术》载:    
    守宫饰女臂,有文章。取守宫新舍阴阳者各一,藏之瓮中,阴干百日,以饰女臂,则生文章,与男子合阴阳,辄灭去。    
    同书还有一节云:    
    取七月七日守宫,阴干之,治以井花水和,涂女人身,有文章,则以丹涂之,不去者不淫,去者有奸。    
    这种乱七八糟的逻辑辅以书籍的正式记载,使得可信度大增。因此,闺中少女争相涂守宫,以示青春之美,同时,向世人昭示:“我是处女!”


第二部分 日常生活第6节 头发保卫战

    ——想要我的头发吗?那好,连我的头一起拿去吧!我们的很古的古人,对于头发似乎也还看轻。据刑法看来,最要紧的自然是脑袋,所以大辟是上刑;次要便是生殖器了,所以宫刑和幽闭也是一件吓人的罚;至于髡,那是微乎其微了,然而推想起来,正不知道曾有多少人们因为光着头皮便被社会践踏了一生世。    
    ——鲁迅《头发的故事》    
    曹操在一次领兵打仗的时候,颁布了若干条军纪,其中包括不许践踏农户的庄稼。违令者斩。可是,偏偏是曹操的战马受了惊,一下子踢倒一大片庄稼。曹操立刻拔出剑来要自杀,以示军纪严明。手下连忙拦住,说,我们打仗怎么能没有大王?大王可以例外。曹操想了想,用剑把头发割下一大绺来,说,既然如此,我就割发代首吧。    
    现代人看来,这曹操真是个大奸雄!头发怎么能有命值钱!    
    实则不然,在曹操那个时代,人们把头发看得比一切都重要。“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了。尤其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剪掉父母给自己的毛发,不啻为奇耻大辱。曹操作为统帅,以发代首,已经相当难能可贵了。    
    与此相对照的,发生在之后一千五百多年的那场轰轰烈烈的“头发保卫战”,则是用鲜血告诉我们:想要我的头发吗?那好,连我的头一起拿去吧!    
    话得从清军入关时说起,大清皇帝为了推行“削平四周,留守中原”的治国主张,设计发明了一种奇怪的发式:将头发之前部到脑顶剃去,再将四周的发际全部剃光,只留下中间集中的一块和一个长长的大辫子。为了一统江山,尤其是统治思想,在汉人间大肆推行。推行的媒介便是剃头匠,清政府把全国的剃头匠召集在一起,每人发给一个挂有圣旨的“吊投旗杆”,随后,这些剃头匠便走街串巷,恩威并施地把人们的头发一一拿下。    
    经历了无数次朝代更迭的汉人对于谁当皇上这样的事情并没有表现得太过激烈,倒是这场毛发的变革着实惹恼了其中一部分人。当时的清王朝打出的口号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这股强硬的时尚风潮出人意外地遭到了历来柔弱的江南民众的反对,江南士子认为剃头便是对他们人格的莫大侮辱,因此群起反抗,指望通过群众的力量让满人有所收敛。然而,这次他们真的打错了算盘,他们的对手再不是软弱的明王朝,顺治皇帝一声令下,接连制造了“扬州十日”和“嘉定三屠”等屠城悲剧,汉人头上的标志连同热血乘鹤西去。当然,屠城也并非可以让所有的人臣服,浙江读书人冯喆坚持留发,情势危急时不得已说服了父亲,离家出走,隐居望头山石庆寺。但时间—长,又心感不安。于是,他返回老家,承欢膝下。当地村民也保护着他。但是有一年,冯家与另一氏族为山林问题发生了严重纠纷。这时,冯喆想从中做调解工作。谁知对方将冯喆的留发一事抓住不放进行威胁。此时,冯的侄子、亲戚都出来劝说,希望他将长发削了,以便诉讼。但是,冯喆仍坚持气节,矢志不渝,并斩钉截铁地说:“宁可官司输了,也不削发。”真可谓百折不回。    
    “想要我的头发吗?那好,连我的头一块拿去吧!”那种悲壮怕不是我们理解得了的。    
    1644年到1650年间,意大利人卫匡国写下了著名的《鞑靼战纪》。其中记录了中国南方军民为保卫头发而战的情况:    
    士兵和老百姓都拿起了武器,为保卫他们的头发拼死斗争,比为皇帝和国家战斗得更英勇,不但把鞑靼人赶出了他们的城市,还把他们打到钱塘江,赶过了江,杀死了很多鞑靼人。实际上,如果他们追赶过去,也许会收复省城和其他城镇,但他们没有继续发展胜利,只满足于保住了自己的头发。    
    意大利人不懂得我们的国情,他看到的只是局部的一场小小的胜利,他不晓得,天下已经是清人的天下,否则,何至于此。    
    民间有一风俗——正月不剃头,因为正月剃头死舅舅。这是一种高明的障眼法。在大清国的高压下,一些文人士大夫不再高喊“头可断发不可剃”,而是以“正月不剃头”来表达对明王朝的思念,实为“思旧”,为了掩人耳目,讹传为“死舅舅”,当真是高明的冷幽默。    
    从19世纪的70年代开始,中国与外国人的交往越来越多,官员开始出国,一到国外就有人围观,看到男人留着中国特有的辫子觉得很奇怪。中国最早那批留美学生,也最早感受到大辫子的不方便之处,一些美国学校通常开设有体育课,要打棒球、踢足球,中国学生要参加进去,辫子就非常不方便。所以一些留学生就开始剪掉辫子,再买个假辫子预备着,要见清朝官员时再戴上。    
    一场有关毛发的战争足足持续了近三百年。直到近代,国人才真正获得了不剃头和不留辫子的自由。


第二部分 日常生活第7节 缠足(图)

    班昭——“两朵金莲”的咒语观看一个小脚女人走路,就像在看一个走钢丝绳的演员,使你每时每刻都在被他揪着心。    
    ——林语堂《中国人·缠足》    
    有句经典的骂人的话,用以批评演说者大而无当的演说。那就是:“王母娘娘的裹脚布”。这实际上是个歇后语,后半句是“又臭又长”。臭而且长的裹脚布,自然是懒人所为,为什么会给“王母娘娘”扣上,实在令人费解。难道这句歇后语中蕴含了裹脚的历史?中国女人裹脚的历史要从王母娘娘那时候算起吗?如果依照考古学的观点,认定王母娘娘便是西王母,那么,这裹脚的历史当在五千年前。    
    可是,考古学的发掘证明,一千年前的女尸脚骨并非弯曲的,依旧是天足。于是这个漫无边际的考证宣告失败。那么,这裹脚的历史究竟从哪里算起呢?    
    史学家依据现有的文献提出了一个假说,如果这假说不被某个突然出土的时代更加久远的小脚女人的尸体驳诘的话,则会成为公认的事实。这事实的残酷之处在于:我们不得不对那个毫无政绩的天才词人皇帝南唐后主李煜开始一个全新的认识。    
    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告诉我们,南唐后主李煜在唐人对“弓鞋”痴迷的审美基础上,别出心裁地将这种弓鞋用长长的布帛缠起来,以代替袜子。并在他的妃子窅娘身上做试验,始行缠足之法,开创了中国女性缠足的记录。    
    也有一种说法,认为缠足一事自唐代开始,起源于波斯人的舞蹈。南唐与大唐相距不远,况且,缠足起源于舞蹈一说的可信性也较之前者尤甚。或许李后主的窅娘只是一个著名的缠足者,而非开创者?    
    小脚与天足相比究竟有何不同凡响之处,居然成为一种风尚,流传了如许漫长的年代?又是如何停下它的脚步?    
    ◎ 小脚文学    
    在男人们呼喊着“毛发肌肤受之于父母”,而不肯伤及自己一根毫毛的时候,却被一种近乎变态的性心理驱使着,口耳相传着女人小脚的千般妙处。“瘦欲无形,看越生怜惜”、“三寸金莲”、“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摩抚”。后世苏东坡《菩萨蛮》咏足词云“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堪称绝唱。更有人将两只严重变形了的小脚中部所形成的塌陷形容为“两轮弯月”,实在是处心积虑到极点了。大儒吴承恩在《西游记》里把本是男身的观音菩萨化为美丽的女子,而且是小足观音:“玉环穿绣扣,金莲足下深。”(第十二回《观音呈象化金蝉》),可见明朝的风气对小足是何等着魔!明清时期男子择偶第一标准就是看女人的脚是否够小,男子嫖妓也多玩妓女的一双纤足,因此被戏称为逐臭之夫。一些文人在嫖妓时就留下了专门描写玩弄妓女小脚的诗词,如彭孙燏的《延露词》:    
    朱丝宛转垂银蒜,今宵低事抛针线,怪煞大风流,频频撼玉钩。    
    千般轻薄够,可也羞灯火,渐觉麝兰微,画屏人欲速。    
    这首词把妓女的一双三寸金莲写得美妙无比。从这样的诗词作品中,可以看出当时整个社会这种畸形的性审美观的流行给人们造成的变态性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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