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我告赢了工商银行-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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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力量序:公民的力量郝劲松看完书稿,我的第一个感觉就是:喻山澜打官司面对的是一个强大的对手——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但他最终赢得了官司的胜利。他不仅讨回了被工行多收的钱,而且还让工行改变了收费标准,使北京市380万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避免了可能遇到的侵害。这显示出作为公民的喻山澜的力量。
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社会沉淀下许多似乎是约定俗成而实际上隐藏着“不公”的规则,而我们的身边保持沉默者是大多数,很少有人质疑这样或那样的规则是否具有法律的依据,是否合情合理,或者即使意识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也很少有人为了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诉诸法庭。这样一来,不合理、不合法的现象仍旧存在着,不公平的事情一直发生着,有些人的神经已经变得越来越麻木,有的商家则变得越来越霸道:酒店要收“开瓶费”,电影院拒绝顾客自带食品,一些商场向顾客宣称自己拥有“最终解释权”……由于一些政府执法部门不作为和执法不力,以及法规的不健全,导致公民维权成本过高,使公民维权的积极性屡屡受挫,以至出现了假货泛滥的现象,有毒食品时有所见,时有所闻,甚至连婴儿奶粉也要造假,公民的合法权益屡屡受到侵害。
茫茫人海,我们太需要像喻山澜这样有知识、有胆识、有公益心的勇士,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一个普通公民的身份,与某些行业的陋习进行博弈,向某些行业的垄断进行挑战。他将不公平的事情送到法律面前进行审判,并以此昭示世人,公民权利的维护不是靠施舍得来的,而要靠自己奋力去争取。多一些像喻山澜这样的公民,我们这个社会才能变得更加公平与和谐,而不公平和不合理的事情才会在无数“较真儿”的公民面前无所遁形。几十元的补卡费对喻山澜来说当然算不了什么,但对于整个社会而言,这种不公平甚至违法的现象却在侵蚀着社会健全的肌体,损害着人们对于公平公正的信念。从表面上看,喻山澜的行为有点像挺着长矛与巨大风车搏斗的堂·吉诃德,他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显得有些自不量力。但实际上,喻山澜的手里拿着的并不是普通的长矛,而是法律的利剑!
大家常说要为人民服务,要代表人民的利益。对企业来说,人民就是顾客,顾客就是上帝,能否为人民服好务关系到企业的发展与存亡;对政府职能部门来说,人民就是纳税人,为人民服务是其法定的职责,天经地义。无论是政府职能部门,还是国有大型企业,如何真正为人民服好务,这的确是摆在政府职能部门与企业面前的重大课题。
如果把公民的每一次维权诉讼比喻成一滴水,它都会使被冲击的物体表面产生微观的物理变化,正如成语所言“滴水穿石”。只要水多了,一万滴水发起连续不断的冲击,石头就会被滴穿。每一个公民都应该认识到,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己必须站出来,必须捍卫自己的权利,捍卫法律的尊严。因为,为权利而斗争,就是为法律而斗争!一旦法律的秩序被破坏,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潜在的受害者,今天你可能失去一些权利,明天你可能失去更多的权利,长此以往,你的权利空间将越来越小。因此,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每个公民都责无旁贷。要使更多的人去思考,更多的公民拥有法制的思维和理念,更多的人以勇气去抗争。对每一个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来说,这都是一个不容易的抗争。但是,从喻山澜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个公民一往无前的勇气与决心。
2005年 5月9日,《法制日报》以整版的篇幅,报道了记者与我的对话,报道回忆了此前的一年来我与北京铁路分局和北京地铁公司关于发票和税收的几个连环官司。这篇报道的题目是《公民郝劲松的力量》。在此,我愿把这个标题扩大一下,献给所有的公民,名之为《公民的力量》。
第一部分:序引子(1)
在我的记忆中,四川冬日的天空总是阴沉沉的。
2005年春节前,我回故乡去看望年迈的父母。当T7次特快列车经26个小时的长途跋涉驶进成都站时,透过车窗,我看到的天空仍然是阴沉沉的。
我心里也堵得慌。
我是带着8岁半的儿子一块儿回老家探亲的,可怎么跟父母说呢?离京之前,二审尚未判决。我起诉工行北京分行的官司已经打了9个月,本来对胜诉是十拿九稳,但出乎意料,一审被判输了。从上诉到现在也已经6个月,虽然我对二审改判还有信心,可是一审判决之前我也非常有信心,这次会怎样?
回到家,父母看到孙子很高兴,但我从父母的眼神中就看到了询问。要过年了,我想不能不高兴,于是就装着轻松的样子对他们说:“没事,这回准赢。”
2月5日一早醒来,我习惯性地看看天,云层依然很厚,看来今天放晴的希望不大。从4楼的阳台上看出去,家家户户阳台上晾的衣服五颜六色的,从前读书时躲到阳台上背单词的日子又在我记忆中呈现。
9点钟左右,儿子醒来了。吃完早饭,我说,儿子,咱们去打羽毛球吧,就带他来到楼下的一块空地。近几个月来,儿子的球技提高很快,几乎可以跟我抗衡了。你来我往一番扣杀,我发现自己浑身出汗。我说我累了,脱掉皮衣,坐在椅子上休息。
靠在椅子上,眼睛又看到了灰蒙蒙的天空。我想我怎么这么快就累了呢?
“我早就跟你说了,为100块钱去跟国家银行打官司,你能赢吗?就算你赢了,这成本值吗?这下好,你越陷越深,越赔越大,你这不是没事找事吗?”妻子的话又在我耳边响起来。
我也曾说她:“你不也打过官司吗?”她买了一套商品房,因有纠纷,她把人家告上了法庭,也经过一、二审,终于赢了,讨回了3万余元的赔偿款。
但她说:“你那也叫官司?不就一百块钱吗?较什么劲?”
我的妻子是经商的,商人讲究合算不合算,这没什么错。在她的眼里,她讨回那3万元才是钱,我那100元根本不叫钱。他还说我:“要不你从前数学不及格。真不知道你怎么算的!”
我说我是学文科的,学文科好讲个理,这国家银行、国家法院也不能不讲理吧!我这是为自己这100块钱打官司吗?你知道北京市有多少出租车司机吗?还有几百万是不开出租车的持照人!我告诉你,北京市的驾驶证持有者已经达到380万人,他们在我已经吃亏的这件事上,全都受到了威胁。这账你怎么算?
我说我没打官司以前,还真不大清楚什么叫法。为打官司,我读了德国学者鲁道夫·冯·耶林写的《为权利而斗争》,那文章第一段话就说:“法的目标是和平,而实现和平的手段是斗争。”
我这是代表几百万驾驶车辆的公民,向工商银行的垄断经营宣战!是要让北京工行按国家法规办事,让它公平地对待消费者!行业垄断经营,哪里是这一件事呢?13亿人中,多少消费者都觉得自己很渺小,斗不过国家行业部门,算了。可是国家有大法!要是不守法,那法有什么用?这是100块钱的事吗?这消费者的利益,这国家的法,该值多少钱?
她说:你崇高,你就斗吧,我说不过你,但有人能说过你,人家一纸判决下来,怎么说都是有理的,你等着瞧吧!
“爸,你想什么呢,还打不打呀?”这时儿子问我。
“不打了。”我确实没心思打了。
靠在椅子上,眼睛很自然地看到了天空。此时我欣喜地发现,透过已经不太厚的云层,一缕缕阳光洒到了地面!
虽然不是绝无仅有,但在冬天的成都能看到太阳的确是一件使人高兴的事情。许多外地人冬天出差到成都,呆了三五天没看到太阳的情况多的是,有“不幸”的人甚至遇到的全是雨天!
但我返蓉后的第二天就看到太阳了!
第一部分:序引子(2)
回到屋里,我想起离京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白云曾告诉我,春节前肯定会结案,判决书会通过特快专递送到报社。我于是拿起电话,打到报社办公室。
接电话的同事李国政听出是我的声音,就告诉我:“判决书下来了。”我感到我的心跳到了嗓子眼!你别笑话我,如果你没打过官司,恐怕不一定理解那期望不输的心有多么迫切。但我还是故作镇静:“怎么样啊,看到判决书了吗?”
我的同事说:你别着急。我们早就讲过了,你这个奇特的官司,即使败了,也是虽败犹荣。
我听出同事在安慰我,我的心就像掉到了地上。
我的同事在电话里说:哎,怎么不说话啦?别难过,你赢了!
我心里一震,问:你说什么?
“我告诉你吧,”对方说,“判决书共有三点内容:一、撤销一审判决。二、判工行返还你补卡费6920元。三、一二审案件的受理费全部由工行负担。”
“你没开玩笑吧?”
“没开玩笑。你那里有地方传真吗?我传给你!”
终于赢了!
拿到传真件,我看到我终于赢了!
2004年,中国工商银行入选全球500强。在国内,工行也是金融业的航空母舰。然而,中国工商银行下属的北京分行却输在了我这个小百姓的手里。这是真的吗?
这是真的!
从2003年7月底我遭遇这件事,到拿到胜诉判决书已经一年半有余,550多个日夜的酸甜苦辣,只有我心里最清楚。我说,儿子,我们去逛街。我牵着儿子的手走在龙泉驿区的大街上,满眼都是张灯结彩,商场里人头攒动,人们喜笑颜开,都在为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而准备着……我是不是也很高兴呢?是的。但是我想,这人头攒动的消费人群中,是不是也有不少消费者的利益在不知不觉或者无可奈何地遭到侵害呢?
从这时起,我决定要写一本书。我要告诉公民们不要因为自己是小民斗不过“大户”,更斗不过国家一些行业部门的垄断经营,就放弃维护自己的权益。国家有庄严的大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那就是我们要学会去运用的武器。
回想起来,我打官司之前对法律知之甚少。我不知道起诉状到底该怎么写,甚至不知道我遭遇的事该去告谁。当知道起诉状中还要写上我告的那个部门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和办公电话时,我又不知道他们的行长是谁,更不知道电话号码。我得像个“侦探”那样去打听。当我把该写的写上去时,我想他们的行长做梦也没想到会被我告上法庭。但我也曾经告错对象,还跑错了告状的地方,我甚至也不知道告状还该有个“案由”,而我不知该给这个案子写个什么案由。如果案由写得不对,那就是根本告不赢的。我真的想不到告状会有那么多“关节”。我是去告状的,但我经历过的一些场合就像自己被审问似的。
起起落落,弯弯曲曲,我相信我所获得的已经是一种打官司的宝贵资源,可以提供给那些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维权参考借鉴,可以减少打算告状的朋友摸索的时间,可以使其少跑冤枉路。我是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学了法,我想别人通过我的“实战经历”增加法律知识和保护自己的意识也是有好处的。我是学文科的,我应该干这件事,虽然我从前考数学不及格。
第二部分:怒写起诉状平生第一遭补办牡丹卡意外触官司(1)
北京的西二环上有座立交桥,叫白纸坊桥,西去二三百米,有一个十字路口,路口东南角,有家储蓄所,即工商银行白纸坊储蓄所,前一段媒体的许多报道中都提到了它。
白纸坊储蓄所便成了我的故事的第一个场景。
2003年7月,我的驾驶证该进行年审,但我的牡丹交通卡却找不到了!
我一下子慌了神儿。
1997年7月,我从北京市大兴区第二驾校“学成毕业”,拿到了机动车驾驶证。按当时交管部门规定,驾驶证每年一审,领证的月份就是年审的月份。从1999年起,驾驶证年审时必须出具牡丹交通卡。没有卡,交管部门拒绝进行年审。
家里的一二十个抽屉挨个儿翻了一遍,大大小小的包也掏了个底朝天,好些书本也拿着抖动半天,但始终不见它的踪影。
对了,还有办公室没找呢!我又跑到办公桌的几个抽屉里折腾半天,像搜索队队员一样,每本书都不放过,每个盒子都要打开来看。像我们这种办报纸的人,桌上堆的尽是报纸,在报纸堆里自然也是一阵搅和,可仍然踪影全无,就像长了翅膀似的,飞了!
垂头丧气的我,只好走补办这条路了。
我家住在大兴,在北京市南郊,也是距市区最近的一个郊区。早些年大兴区的房地产商打出了一个很有名的广告,叫“开车进城一刻钟”。不过,这则广告指的是直线距离,且是按小汽车时速60公里来计算的,属于误导消费者的广告,后来被工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了。
我自然希望在离家近的地方补卡,于是将电话打到附近几家工行的储蓄所。不巧,滨河西里储蓄所说没卡,不能办,体育场路储蓄所也不能办,其他几家的说法同样如此。
生活中,人们常有这样的经历,就是想要什么没有什么。比如,想找某一天的报纸,可翻来翻去,就是找不到那一天的,尽管前一天和后一天的报纸都在!都说命运捉弄人,大约这也算一种吧。
真是屋漏偏逢阴雨天,7月28日发生的一件事,又加剧了我的恐慌。
那天早晨,我开车上班去,刚到玉泉营立交桥前几百米的地方,车辆就排起了长队。这个路段经常堵车,没办法,只能练习起步停车了。好不容易走到立交桥上左拐的匝道,前边仍排着长队,我心里一急,就开始从右侧超车。我知道,这是一种违章行为。
违章驾驶的人常常被视为胆大的人。其实,胆大与胆小经常被人混为一谈。小时候,在我的家乡泸州市纳溪区(当时叫纳溪县),我敢一个人偷偷跑到几百米远的长江边去游泳,敢爬到高高的黄桷树上去玩;长大了,我敢冒着危险去造假工厂暗访,敢报名参加全国业余网球大奖赛。但墙壁上趴着的壁虎我害怕,坐飞机心里总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开车时最怕警察叔叔向我招手……
我领教过交警的厉害,开车的人大约没有没被他们训斥过的。只要是违章,挨训挨罚是常事。交警在路上一站,太厉害了:兔子,瞅你眼睛红的还酒后驾车?螃蟹,又横穿马路?袋鼠,不许骑车带小孩!乌龟,谁让你上快行道的?
这不,怕什么偏来什么。我刚从匝道上拐过弯,迎面就看到一个严阵以待的警察。我赶紧把方向盘往左打,想驶回车行道,但来不及了,警察的眼睛通常很好使。
“驾驶本”,警察说。我乖乖地掏出驾驶证,毕恭毕敬地递了过去。警察说我开到了白线外,不按规定超车,要罚款,于是让我出示牡丹交通卡。我嗫嚅着,说卡刚丢了,还没有补办……没有卡?没有卡是要扣驾驶证的!警察威严地说。我心里很害怕,驾驶证被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