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帝-第1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持着清醒的头脑,不是陶醉在祖先业绩上,而是着意摆在自己面前的问题。乾隆对所遇到的风俗看法是:“朕澄心静观,今日之人心风俗,居官者以忠厚正直为心,而身家利禄之念胥泯,未能也;为士者以道德文章为重,而侥幸冒进之志不萌,未能也;民皆家给人足渐臻端良朴愿之风,未能也;兵皆有勇知方,足备干城腹心之选,未能也。由此以观,数十年来惟持皇祖皇考暨于朕躬,以一人竭力主持,谨操威柄,是以大纲得以不坠耳。”在他看来,达到“久安长治”的“圣人之治”,距离还遥远,他告诫群臣,《易经》所说,“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我君臣其共勉之”。《清高宗实录》,卷146,22~26页。面前的隐忧,也使他不容乐观。他说:“目今生齿日众,民食愈艰,使猝遇旱干水溢,其将何以为计,我君臣不及时筹画,又将何待,岁月如流,迄以无成。乃曰:‘俟诸后人’,不几为天下后世笑乎。似此因循苟且之习不改,竟与乡愿无异,则朕一乡愿之主矣,朕实赧焉!”孔子说:“乡愿,德之贼也。”用今天的话说:“老好人,是道德的大敌。”乾隆不想做一个稀里糊涂的皇帝,对大臣们因循守旧感到惭愧,批评当时的大臣“虽未显有废弛之实绩,而诸臣情形宽缓因循之意多,而恪共振作之意少”《清高宗实录》,卷161,5页;卷188,2页。。如此等等,乾隆初年说了很多类似的话,意思就是从居安思危的思想出发,认为当时的吏治很有问题。具体言之,乾隆揭露出来的主要有:
1.请客送礼,大摆酒席。送礼主要是下级给上级,最初与清代税收有关。税收有银米两项。从农民手中收上来的是散银,要熔铸成五十两重的大银锭上交国库,熔铸时会发生一些损耗,叫做“火耗”。粮食征收后,老鼠盗麻雀啄加上风吹雨淋保管不周,也要有一定损失,叫做“雀耗”。所以清政府允许地方官在收税时每两银子加征二三分,每石粮食多收几升,统称为征收“耗羡”,但地方官在征收时,每两银子常加至一钱以上,高的达四五钱之多。这是因为清朝官员俸禄低,如一品大学士才年俸一百八十两银,七品县官则只有四十五两银子,多征耗羡可以帮助解决官员的俸禄不足问题。耗羡由地方官征收后,分做不同份额,馈送各级主管上级,称做“规礼”。雍正年间,湖广总督杨宗仁任内仅得盐规一项,“渐次加至四万”两之多。《清史稿?杨宗仁传》,卷292。“规礼”成了官僚们合法贪污的代名词。雍正为杜绝贪污,采取“耗羡归公”制度,将征收上来的耗羡银两存留各省国库,从中提取一部分作为“养廉银”发给官吏,并且取消了“规礼”,贪污受贿之风大为收敛。但到乾隆之初,不少州县官故态复萌,打着“馈送土宜”的幌子向上级督抚进贡,“开苞苴之渐”。可是,过去州县官向上级馈送的是征收上来的耗羡,现今耗羡已经归公,州县官尽管增加了养廉银,一般仅有六百至一千二百两之数,养赡家小和宴请幕宾后并无多余,只能是额外加赋,苦累百姓。乾隆帝洞悉此弊,谕令严禁督抚擅调地方官干谒宴会,斥责他们借送礼之机,赴省城大摆酒席,遍请同僚和上级,“以致废时失事,耗费物力于无用之地”《清高宗实录》,卷97,7页。。
2.刺探消息,巧为迎合。乾隆耳闻州县官员平时不关心地方政务,把主要精力全用在怎样迎合上级上面。广东省某些偏远地区的州县官员尤其恶劣。他们专门挑选一些善于巴结的家人,让他们长期住在广州城里,供给大笔金钱充当活动经费。这些人的主要任务就是想方设法与总督、巡抚、布政使等要人的家属幕宾拉关系,刺探情报。“凡督抚司道平时一言一动,必先事探知。遇办理要紧事案,或探上司意向巧为迎合,或将下面私情先布于上官家人幕宾豫为之地,然后投递文书。督抚司道往往坠其术中,信以为才,保荐要缺”,因而得以步步高升。《清高宗实录》,卷94,2~3页。无独有偶的是,乾隆帝也发现,督抚们竟敢派属员常驻京城,刺探六部、军机处甚至皇帝本人的动向。直隶(今河北省)、江南(今江苏省)、浙江等省督抚都派专人常驻京城,刺探各种消息,尤其是串通军机处抄写档案之人,将不公开之事,抄寄各自督抚,“督抚亦乐其不时私递,得闻京师消息”。从事这种极不光彩事情的并非个别人,被乾隆一次公开点名警告的就有直隶总督那苏图、两江总督尹继善、福建巡抚陈大受、浙江巡抚常安和安徽巡抚魏定国等五人。《清高宗实录》,卷264,17~18页。
居安思危整顿吏治:吏治之弊(2)
3.各立门户,互相倾轧。清官制每两省或三省设一总督,每一省设一巡抚。除山东、山西、河南专设巡抚不设总督,直隶、四川专设总督不设巡抚外,其他省份都有督抚同住一城或存在上下级关系问题。乾隆对他们形成的积习了如指掌,指出总督、巡抚之间,往往意见不同,各立门户,引用私人,排除异己。如总督欣赏的属官必遭巡抚嫉恨,受巡抚夸奖的属员总督肯定厌恶。对于地方公务则互相推诿,弄得下级官员无所适从。不仅如此,新任督抚一上任,必极力宣扬前任管辖时政务如何废弛,民生多么凋敝,信口雌黄,白日造谣。倘若前任升迁,又大肆赞扬其政绩,即使有钱粮亏空也甘愿为之赔垫。假使前任被处分革职,则吹毛求疵,无所不用其极。再如参劾违法官员,清政府规定总督参劾由巡抚复审,巡抚参劾由总督复审,以求公允处理。但复审者并不详细调查核实问题,而把提出参劾者的政治地位视做复审的主要依据,“如原参之督抚已经离任或遭放废,则承审者即可避重就轻巧为开脱”,“如原参之督抚尚系现任或居要津,则附会原题刻意锻炼”。凡此种种,乾隆认为是澄清吏治必须解决的问题。《清高宗实录》,卷135,5~6页。
4.遇事姑息,糊涂结案。地方官战时有守土之责,和平时期也有维持社会治安之任。可很多地方官并不以此为念,平常敲诈百姓,作威作福,即使有人命盗案发生,也并不认真办理,一味姑息迁就,糊涂了结。乾隆察访得知,广东博罗县境内黄老大等人贿赂把总林士英,偷挖锡矿,又有黄肇等人入山抢挖,双方为争夺采矿权发生大规模械斗,死伤多人。这件大案的出事地点离提督衙门不过百里,提督张天骏本人事先毫无察觉,案发后又想法遮盖,“草率完结”,受到乾隆的严厉申饬。《清高宗实录》,卷64,1页。广东又有些州县官审理人命案件,并不仔细调查死亡原因,以致拖延时日,究竟是被杀还是自杀,始终没有确凿的证据,“抚(指巡抚)、臬(指按察使)无可奈何,竟将原、被一并保释”。有的本来已经破案,由于马马虎虎,要犯在押解途中逃跑。原审地方官为减轻自己责任,“将原案删截具题”结案。乾隆知道后认为关系吏治非小,必须严行禁约,不得仍蹈前辙。《清高宗实录》,卷94,3页。
5.因循守旧,苟且偷安。唐朝名相张九龄说过,“县得良宰,万户息肩,州有贤牧,千里解带”,若想五谷丰登,万民乐业,非得有一大批为老百姓真心办事的循吏才行。然而良宰贤牧自古以来真是凤毛麟角,因循守旧、苟且偷安却是官僚们的通病。特别进入封建社会末期的清朝,科举制度束缚下的知识分子,皓首穷经、科场拼搏几十年得到一官时,多半已是垂暮之人。乾隆看到,因循守旧的官僚为数甚众,平日安坐衙署,唯以薄书为务,“雅尔图在河南,官署鞠为茂草,许容之在湖南,至以文书废纸糊窗”。像他们二人这样的督抚还算是比较勤于政事的,其他官员竟是“以官为传舍,醉浓饱鲜笑与秩终而已”。乾隆就此大发议论,惊呼:“整吏治以戒因循,正人心以除积习,凡有莅民之责者,皆当审时务之急先,思致治之根本,而加之意焉。”《清高宗实录》,卷204,1~4页。
6.满汉大臣,结党营私。孔夫子主张,“君子不党”,反对官僚文人结成小团体,以派别利益而不顾国家利益。然而,在封建政权内部,结党营私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或以亲属关系,或以同乡,或以师生,或以科举同年,巧借名目,结成关系网,以维护个人私利。雍正去世后,遗命庄亲王允禄,果亲王允礼,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四人为辅政大臣。乾隆继位后四人因恶鳌拜辅政专权而辞辅政名,乾隆改称为总理事务大臣。允禄、允礼是皇帝的叔叔,地位特殊,备受礼遇。鄂尔泰曾在西南推行“改土归流”,张廷玉创办军机处章程,雍正遗命两人死后配享太庙之殊荣,均为元老重臣,乾隆对鄂尔泰、张廷玉多次给予褒奖。这种情况使朝野大臣们纷纷投靠四总理大臣门下。乾隆三年(1738年)允礼死后,允禄缘事失势,鄂尔泰、张廷玉势力膨胀,遂形成鄂、张两大朋党。乾隆洞察到,“满洲则思依附鄂尔泰,汉人则思依附张廷玉。不独微末之员,即侍郎尚书中亦所不免”。乾隆本也被一些人误解,说他任免官员,奖惩大臣,都是依据鄂尔泰和张廷玉的意志做出的决定。为此他不得不尽量摆脱以上干扰。有一次,刑部侍郎出缺,他想任用张照,因为当时鄂尔泰不在,只有张廷玉在旁,他怕别人怀疑张照是张廷玉所推荐,只好改用杨嗣璟。同时,他把励宗万撤职后,因其善于编书,降职为武英殿行走,本来量才使用,外人却认为是被张廷玉参劾,因而不能复职。《清高宗实录》,卷114,5~10页。鄂尔泰的能量比张廷玉更大,超勇亲王、额驸策棱被乾隆召到京城商讨与准噶尔部议和事,“曾奏特古德尔年老,请令回京。又法敏、富德、常安辈,策棱亦曾在朕前奖以好语,又谓富德宜补随印侍读,此必鄂尔泰曾向伊言之,故伊如此陈奏也”。连亲王这样的勋贵都秉承鄂尔泰的意旨讲话,这种情况不能不使乾隆震惊。而朋党势力的扩张就意味着君主集权的旁落,乾隆当然不能任其继续发展。
居安思危整顿吏治:整饬要务
乾隆帝对吏治好坏的认识相当明确。他执政不久,对此发表一道谕旨,其中比较重要的是论述各级地方官得贤,关系一方百姓之福。他说:
自古有治人无治法,而治人概不多得,譬如知县贤,则一县受其福;知府贤,则一府受其福;督抚贤,则一省受其福。然而十三省之督抚,已不能尽得贤能而用之,况府县哉!惟在督抚时刻以吏治民生为念,不存为己观望之心,则朕之百姓,庶乎稍有裨益耳。《清高宗实录》,卷19,29~30页。
乾隆作为大清朝的最高统治者,集法治、人治于一身,而这里主要强调人治,并且对地方上从督抚到州县的“亲民之官”提出了最基本的要求,以此来实现他的有效统治。特别是在吏治废弛的情况下,非整顿不可,以使各级官员各尽其职,勤于国事。
1.“督抚为一省表率”。这是乾隆的一个基本看法。《清高宗实录》,卷32,5页。清朝的总督从一品,巡抚从二品,号称“封疆大吏”。督抚掌握一省或数省的军政大权,负责参劾官吏,稽查钱粮,维护治安,审理刑狱等要务,上马管军,下马管民,职权最重。《清史稿?职官三》,卷116。乾隆解释说:“盖人君总其成于上,而分其任于督抚,督抚总其成于上,而分其任于州县。”就是说,督抚是皇帝在地方的全权代表,国家法令政策的执行人。乾隆因此要求“督抚时刻以吏治民生为念,不存为己观望之心”,具体来说,督抚必须保证国家政令畅通无阻,使地方各项事业繁荣发展,凡是地方上发生的一切重要事情,督抚都要向乾隆专折奏报,经过批示后才能处理。
2.知府是“亲民最要之职”。清官制知府从四品,职掌则领有属县,宣布条教,兴利除害,决讼检奸。在乾隆看来,知府一官承上启下,是州县官的榜样,地位非同一般。因为老百姓的喜怒哀乐,州县官最清楚明了,而州县官廉洁奉公还是贪赃枉法,又逃不过知府的耳目。如果知府精明强干,熟谙政事,即使州县官是平庸之辈,也能激发奋力向上之心;若是知府懦弱无能,驭下无方,州县官必然苟且偷安,荒弛政事。《清高宗实录》,卷142,8~9页。况且,按照清朝官制规定,府一级官员任命时,要由吏部引见,皇上当面阅看,所以乾隆对知府本人通过引见交谈,多少总有一点了解。州县官职低位卑,很少有机会与皇帝交谈,其人品能力如何,只有依靠知府去掌握了。因此乾隆强调一定要选拔娴于政务的人担任知府,他本人在任命知府上是非常慎重小心的。一次,吏部引见新任武昌同知王文裕时,他看王文裕长得相貌堂堂,回答提问声音洪亮,觉得这是个可以造就的人才,就在其名字下面写了个“府”字,意思将来此人可担任知府。正巧几天后,吏部请求任命安陆府知府,乾隆想起这件事,即任命了王文裕。王文裕临赴任前面见乾隆请求圣旨时,乾隆在谈话中发现王文裕的同知官是花钱捐纳的,并没赴任,根本没有执政经验。虽然心中后悔,但“君无戏言”,已不可能改变了,于是急忙传谕给湖广总督塞楞额和湖北巡抚彭树葵,对王文裕“留心试看,斟酌奏闻,如于知府不相适宜,不若奏明,仍补同知为妥”《清高宗实录》,卷319,1~2页。。
3.“天下亲民之官莫如州县”。清官制知州正五品,知县正七品。州县是基层官员,责任最繁,审理命案,催征租粮,公开政令,劝农赈贫,无所不包。按照乾隆的要求,知州知县,就要周知一州一县的一切事务,山川湖泊、桥梁关隘、风土人情无所不知,把州县所管辖的范围当做自己的家,兢兢业业地管好。平时有事就在城里办公,闲暇则出巡乡村,询问百姓疾苦,了解农民生活,奖励勤劳生产之人,惩罚游手好闲之辈。遇到民事纠纷,可以就地解决,长此以往,“始可以受循良之实效,不愧为民父母之称”。但当时的州县官根本不是这样,除征粮派差之外,每日安坐衙署,若无人命盗案发生,从来不出城门。老百姓要不是打官司对质公堂,恐怕今生今世也看不见这些父母官长的是什么模样。他们对闾阎疾苦漠不关心,乃至对管辖四至,亦茫然不晓。乾隆谕令州县官员必须痛改以往劣习,而把为百姓谋生计放在首位。他说,州县所辖地方,大率不过一百多里,幅员最广者也就三四百里,因此命令州县官必须巡视周全,做到了解下情,尤其春耕秋收农忙季节,要下乡检查农业生产,具体掌握丰欠情况,而且要做到轻装简从,不得骚扰里民。《清高宗实录》,卷47,5~8页。
自秦始皇统一中国,确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以来,任免官吏的大权就掌握在皇帝手中。清代是封建专制主义集权高度发展的时代,军国大事莫不“乾纲独揽”,掌握任免大权的皇帝对吏治的好坏,起着关键作用。乾隆初年,直隶总督李卫在一份奏折中曾说:“直省之政统于督抚,督抚之政统于六部”《清高宗实录》,卷65,25页。,六部之政统于何处,李卫没胆量说,其实六部之政是统于皇帝的。自朱元璋废丞相后,就是由皇帝直接领导六部了。清雍正中设立军机处,内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