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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知道点中国哲学-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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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了。他隐居在横渠读书,渐渐形成了自己的思想体系,同时他广招学徒,形成了关学学派。    
    张载提出了以“气”为核心的宇宙结构说。他认为世界是由两部分构成的,一部分是看得见的万物,一部分是看不见的,而两部分都是由“气”组成的。“气”有两种存在方式,一种是凝聚,一种是消散。凝聚时就成为万物,通过光、色显现出形体,使人能看到;散则成为虚空,无光无色。但是,凝聚只是一种暂时的状态,所以叫“客”。而消散也不是消失得没有此物,只不过是人们的肉眼看不到而已。    
    他用“太虚”表示“气”的消散状态,这是本来的原始状态,“气”是“太虚”与万物的合称。    
    


第四部分民胞物与

    张载力求把“仁”推广于普天下的万物人类,倡导一种普遍之爱的思想,我们也可以称其为博爱主义。他说:“惟大人为能尽其道,是故立必俱立,知必周知,爱必兼爱,成不独成。”这种“兼爱”的思想通过他在《西铭》一文中的“民胞物与”说,得到了具体的阐发。    
    其开头一段曰:“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也就是说,从天人一气、万物同性出发,人类都是我的同胞,万物都是我的同伴朋友,整个世界都是一家。在这一家庭结构中,天地是我们的父母,君主是父母的宗子(嫡长子),大臣则是辅助宗子的管家。我们既然都生活在同一个家庭,也就理当顺从于父母君臣对我们生活和命运的一切安排。等级是天然的、先天的,所以人应该承认、遵守这种等级,应该遵守伦理道德,这也是天经地义的事,命运的安排,任何人都不能逃避这种义务。    
    从而,“富贵福泽,将厚吾之生也。贫贱忧戚,庸(用)玉女(汝)于成也。存,吾顺事。没,吾宁也”。“存顺没宁”的意义在于,对于每个人的人生都要遇到的富贵贫贱生死等问题,人们应该以一种随遇而安的态度去对待。如果你遇到的是富贵福泽,这是天地对你的人生的厚待;如果你遇到的是贫贱忧戚,这是天地用来锻炼你、以使你成功的手段。那么,活着,我顺从世间的一切;死了,我宁静悄然地离去。    
    张载的“民胞物与”说对后来影响很大,它既有调适人的心境、扩展人的胸怀、宣扬普遍的人类之爱意义,也有提倡逆来顺受、不作非分之想、维护等级秩序的稳定的意义。它所宣扬的现实之爱有等级(分殊)、然究其始又同归为一气(性理)的主张,经程颐之手被概括为“理一分殊”,成为北宋以后整个中国古代社会调适人伦道德关系的根本指导原则。直到近代社会康有为、谭嗣同等思想家从西方引入新的否定等级差别的平等博爱观,它才最终被取而代之。    
    


第四部分理气论

    这是儒学关于理、气关系的基本理论。所谓“理”,一般指世界和事物中具有的次序、条理、法则或道理;所谓“气”,一般指以弥漫形态存在于世界的物质质料。    
    气作为质料,构成了物的形体。物,特别是动物和人,与形体对等的,是它的知性或精神。起初,儒者们认为人的精神也是一种气,一种比一般的气精细的气,或者称为“精气”。后来,儒者们发现,精神不是气,而是气中固有的功能,是气的灵。所以张载认为,人的精神和本性,是气自身固有的东西。而二程则体会出,气中有一个理。这个理,就是世界上所有事物普遍存在秩序的总根源,也是人本性和精神的根源。    
    张载认为,气不会产生,也不会消亡;二程和朱熹则认为气会消亡,而理才是不会创生也不会消灭,并且可以产生出气。朱熹虽然反复强调理和气不相分离,二者不分先后,但是由于他认为气可以消亡,并且由理重新创生出来,实际上就承认了理和气是可以分离的,把理和气看作两种存在物。朱熹之后的儒者批评朱熹的理气观,主要就是批评他认为理存在于气之前,和气是两种不同的存在物,而主张理和气不能分离,认为理只是气运动的法则,是气的功能。    
    


第四部分心与性有什么关系?

    心,大体相当于现代哲学的“精神”。性,即性质,和现代哲学所说的人性同义。比如说糖的性质是甜,醋的性质是酸。儒者认为人的行为善恶,也决定于人的性质。于是提出“性”这个概念,认为是人本来具有的性质决定了人的行为善恶。人的行为都受精神的支配,所以心性的关系就是人的精神和精神的性质的关系。    
    从孟子、荀子开始,都认为心是思维和认识的器官,性是心所具有的性质。孟子说,人性善,也就是说心中具有仁义礼智的性质。荀子认为,人性恶,是说人心中本来只有低级的物质欲望,经过教育可以改正,而懂得礼义。依孟子说,人如果不加养护,仁义礼智就会丢失;但丢失了仁义,却没有丢失心自身。人的精神依然存在。所以心和性是两种存在,是可以分开的。荀子讲性恶,董仲舒讲性三品,都是把心和性作为两种存在来讨论的。    
    不过宋代之前,儒者们并没有特别重视心与性关系的讨论,宋代儒者吸收佛教、道教的成就,使儒学理论更加深刻,才把心与性作为一个独立的问题专门进行讨论。宋代儒者关于心性的主流见解是由张载首先提出的,他认为心是性和情的统率。这个观点被朱熹认可,被儒者广泛接受。依心统性情况,则心是气中的灵所形成,性是气中的理所形成。依朱熹基本的哲学立场,则只说气中有理,不说气中有灵。灵和理是什么关系?朱熹没有作出回答。关于心性的另一见解,就是从陆九渊到王守仁,认为气聚合成为人时,气中之理形成人的性,也是人的心,所以心就是性。陆九渊由此提出“心即理”。王守仁认为把自己心中的良知扩展到事事物物就是儒者最高的学问,因为心是理所形成的,心中当然只有良知。    
    由于心被认为是气中之理或气中之灵,王夫之等还认为,心不是指心脏,它遍布全身,因为气充满着全身;人每天要和外界进行物质交换,气也就每天要排出和吸收,那么,人性就不是一成不变,而是不断形成的。    
    理性关系是宋代开始的新儒学的基础问题,心性问题则是这个儒学的核心问题。    
    


第四部分理一分殊

    这个命题起源于对张载《西铭》篇的理解。    
    张载在《西铭》中根据人和万物都是气的聚合,从而认为,民众都是我的同胞,万物都是我的朋友。程颐的弟子杨时因此认为,这里有墨子“兼爱”思想的嫌疑。程颐回答说,张载和墨子不同,张并不主张兼爱,这里只是“理一分殊”。即理是一个,比如都是忠孝仁义,但由于各人的地位不同,所以他们只能执行各自的职能,如作为臣子应当尽忠,作为儿子应当尽孝等等。朱熹一方面继承了程氏的这个主张,另一方面又将这个命题发展为一般和个别的普遍关系。    
    依气的聚散学说,人和万物都是气的凝聚,气中的理也都是相同的,那么,人和万物的理应该都是一样的。气中之理,在聚合为人或事物时,气是被分割开了,理是否也有个分割的问题呢?朱熹认为,不是的,理没有分割的问题。每个具体物中的理和气中那个普遍的理,是完全一样的,就像江河湖海所有水中的月亮和天上的月亮没有差别一样。    
    早在汉代,《淮南子》里就讲过,道,大可以包裹天地;小,可以握在手中。给了别人,自己也不减少。对于事物的存在形式、运动法则以及一切精神性的东西,都无法进行量的分割。比如可以有半个砖头,但没有半个长方形。每个砖头都有一个长方形,而所有砖头的长方形又都是一样的长方形。朱熹这样讲理一分殊,是非常正确的。    
    但是每个事物既然是具体的,它们的存在形式、运动法则就不可能完全一样。朱熹也注意到,鸟儿不能游泳,鱼儿不会飞翔,桌子不能当砖头用,车子不能在水里行,各种药物性能也各自不同,如此等等。朱熹认为,它们各自的“理”不同,这是“分殊”;但这不同的理,又都是根源于一个理,所以是理一分殊。那么,同是一气,气中也只有一个理,由这一个理为什么能够分化出来不同的理呢?或者说,这不同的理根据又在何处呢?朱熹不能回答这些问题。    
    对于中国古代哲学家来说,他们关注的中心,是人类社会的行为规范。他们强调理就是一个理,也是要强调所有的人应该遵守同一的行为规范。并且由此上溯,企图从事物构成的质料上寻找社会规范的根据。这样的寻找根本上就是错误的,再用这样寻找的结果去解释事物存在和运动法则的多样性,自然也无法成功。    
    


第四部分我的“道”足够了

    张载年轻时很喜欢兵法,有经略四方之志,曾想结客取洮西之地。他21岁那年,眼看西北边陲遭受西夏侵扰,便上书谒见范仲淹,讨论边防问题,并要求投笔从戎。范仲淹当时是陕西招讨副使,见张载才志高远,便告诫他说:“读书人自然有诗书之乐,为什么要学兵法呢?”接着又勉励他好好学习《中庸》,以便日后经世致用。    
    他参加抗战的愿望虽然未能实现,但是仍然壮志不已,还撰写了一篇《边议》,表达自己的心志。他根据范仲淹的指点,刻苦地攻读《中庸》这本书,从中得益匪浅。可是他觉得自己的知识还不足,又进一步去探索佛学和老子的哲学。经过多年的研究,他觉得佛、老学说不能有助于世,因而又一反虚妄空谈之风,努力钻研《六经》,务求实实。他对《周易》研究得特别精深,在京师时,曾坐在铺设虎皮的椅子上讲解《周易》。前来听他讲学的人很多,围得水泄不通。后来,他的表侄程颢和程颐同他一同探究《周易》,砥砺学问,使他颇受启迪。第二天,张载的弟子像往常一样很早就来听课。他对弟子们说:“比见二程,方知他们深明《周易》的道理,我不如他们,你们可以拜他们为师。”于是,他撤了讲坛,停止讲授,专门同二程谈论道学的要旨。从此,他涣然自信地说:“我的‘道’足够了,何须从别处寻求?”他摒弃了其他学说,专心致志地研究起道学来,写下了《正蒙》这部代表作。    
    他曾把《正蒙·乾称》的首末两段抽出来,抄贴在东西学窗上,首段题为《订顽》,末段题为《砭愚》。《订顽》得到二程的赏识,改名为《西铭》,《砭愚》改名为《东铭》。这“两铭”是张载哲学观点的扼要概括。《西铭》一开头就说,天地是人的父母。天地之体是我们每个人的身体,天地之性也就是我们每个人的本性。这包含着地主阶级人性论和封建道德观念的糟粕,得到历代唯心主义正统派的赞许。程颢曾评价说:“《西铭》明理一而分殊,扩前圣所未发,与孟子性善养气之论同功,自孟子后盖未之见。”认为《西铭》的理论价值和孟子的著作同样重要。    
    


第四部分哥哥“英雄”弟“好汉”

    关于二程,我们先讲一个故事。    
    二程的母亲侯氏,身染重病,急需求医治疗。程颢因忙于给学生讲书,照顾不周。侯氏心中有气,她把心中的话告诉程颐。程颐体谅哥哥,劝告母亲说:“哥哥忙于备课讲书,不能常来侍奉母亲,我背你到岭南求医治病不是一样吗?”侯氏知道程颢专心给学生讲课,心中之气顿消。程颐背上母亲往岭南求医。因侯氏连日发烧,干渴难忍,她对程颐说:“孩子!我口里像出火,心中似油煎,给我找口凉水喝吧!”程颐让母亲坐在树下休息,他在岭坡上到处找水。这时雨后方晴,草叶上还有露珠,但无法收集起来。程颐找遍岭坡,不见山泉水井,他心急如焚,正要回走,忽然发现草丛中一堆白骨,其中有一个小孩天门盖骨,内积存有半杯雨水,倒也清澈。程颐小心翼翼地端回小孩天门盖骨中的积水,请母亲饮下。片刻间,侯氏心情清爽,病轻九分。她笑嘻嘻地对程颐说:“孩子!我喝了这点水,身上轻快多了,口不干了心也不烦燥了。”程颐的母亲决定不再求医,不让背扶,自己从原路行走回家。程颐自以为侍侯母亲有功,向哥哥程颢诉说了背母亲求医喝水的经过之后,程颢说:“你知道母亲的病怎么好了?”程颐说:“不知道。”程颢说:“小孩的天门盖骨就是中药里的‘天灵盖’,治疗劳瘵、温虐、投之立瘥,这是妙药偶得。”程颐忙问:“哥哥!你怎么知道小孩的天门盖骨能治病呢?”程颢说:“药书中讲的清清楚楚嘛!”程颐把此事告诉了母亲,侯氏说:“以后要向你哥学习啊!”    
    二程指程颢(1032—1085年)、程颐(1033—1107年),北宋理学家。程颢字伯淳,又称明道先生;程颐字正叔,又称伊川先生,世称“二程”。洛阳(今河南洛阳)人。著作有《二程集》。    
    他们从“理”作为宇宙本体而气化万物出发,在心物观方面,提出“心是理,理是心”,客观事物是“心”毕照的结果。在形神观方面,同样也是“有是心”,而后才“具是形”。提出只要认识天地间充满了“仁”,即可消除人物界限,达到天人合一,在人性论上,认为人性是理气结合而成的。从理方面来的“天命之性”,凡圣一样都具有善质;从气方面来的“气质之性”因气有清浊厚薄,故有贤愚、善与不善之分,但只要“肯学”,“不自暴自弃”,下愚也是可移的。    
    在认识心理思想方面,承袭张载的“闻见之知”和“德性之知”的划分,认为“闻见之知”是物交物而知,其中又有亲身经历的“真知”和间接获得的“常知”的差异。而“德性之知,不假闻见”,只要“知性便知天”。考察了“得意可以忘言,然无言又不见其意”的言语同思维的关系。主张知先行后;在情欲心理思想方面,主张“存天理,灭人欲”,认为人之所以为不善。提出要通过主一于“敬”和“唯思”等方式来“窒欲”。认为情是形体感外物而产生的一种心理波动状态,能自觉地按伦常的约束使它合符中正,便是“性其情”;如“不知制之,纵其情而至邪僻”,则是“情其性”。在学习心理思想方面,提出幼学、深思、积习、自得等。    
    


第四部分存天理,灭人欲

    这个是宋代著名儒者程颢、程颐提出的道德修养目标。    
    保存心中的天理,消灭人的欲望。天理和人欲的对立,首先见于儒经《礼记》,但是把天理赋予特别重要的意义,并且把这样的对立作为道德修养中的基本对立,则是由宋代二程,即程颢、程颐首先提出来的。    
    二程认为,气聚合为人,天理就形成了人的本性。由于气质之性阻碍了天理的正常发挥,以致出现了恶,这就是人欲。与人欲相对,天理是纯粹的善。他们认为,人的行为,不是遵照天理,就是随顺了人欲,没有第三种情况。天理与人欲是绝对对立的,放纵人欲,就必然掩盖天理;要保存天理,就必须去掉人欲。他们要求,一个儒者,应该彻底地去掉人欲,使心中全是天理,达到圣人的水平。这就是所谓存天理、灭人欲。    
    从道德修养上说,天理即是至善,是人必须努力追求并用以自律的普遍道德原则,人欲则是个体为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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