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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李敖回忆录 作者:李敖-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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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说法,就是《文星》在参加书展的图书总数中,占了十分之九的地位,剩下的十分之一,才是其他二十一家公营私营党营单位的展出品。

  这样子的风光,自然不是国民党所能容忍的。所以,第二年(1966)书展一开始,文星书店负责人朱婉坚就不准出境,直到书展结束那一天才准她离开台湾,她赶到香港,只能参加闭幕式了。到了第三年(1967),就索性不准《文星》参加了。“忌者不自修而畏人修”,正此之谓也!

  最后,大祸像一张禁网,终于慢慢临头了。先是开始查禁《文星》第九十期。1965年8月31日,警备总部以“(“54”)训唤五九八四号”代电来,说:

    查《文星》杂志第九十期张湫涛撰写之《陈副总统和中共祸国文件

  的摄制》一文中,附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原文,有为匪宣

  传之处,触犯台湾省戒严期间新闻报纸、杂志、图书管制办法第二条第

  三款,应依同法第七条之规定予以查禁,并扣押其出版品。

  这一查禁命令是真的,罪名却是假的,因为这篇文章反共有据,何来“为中共宣传”?反共文章容或要配图片,岂可一配图片就是“为中共宣传”?但警总是有理讲不清的衙门,《文星》虽于9月30日、10月28日先后两次要求“撤销对于《文星》杂志第九十期查禁及扣押之处分”,当然毫无效果。

  《文星》第九十期的查禁,只是一个动手的讯号,杀戒一开,自然就有好戏看。这年十一月,正好是孙中山百岁诞辰,台湾省医师公会以孙中山为西医出身,特约我写《孙逸仙和中国西化医学》,由《文星》出版,我同意了。不料在出版过程中,台湾省医师公会忽然来信,要求出书前文稿“送达本会转呈‘中央党部’审核认可”,这是很荒唐的事,因为它依法无据。我自然严词拒绝了。书出版后,山雨欲来、风声四起,《文星》已经发发不可终日,这时已是十一月中旬。正好发生了国民党中四组(文工会前身)主任谢然之与《征信新闻报》《中华时报》前身)余纪忠的冲突,我索性“趁火打劫”,趁机以“清君侧”的讽刺,在12月1日《文星》第九十八期发表“我们对‘国法党限’的严正表示”,直指国民党。在这篇文章中,我指出谢然之的错误。这种错误,一方面是属于政策上和技术上的;一方面是属于为人上和品格上的。我以反讽的口吻,指出谢然之已违反了国民党蒋总裁“不应凭借权力,压制他人”的指示,违反了国民党蒋总裁“必须放弃一切偏激的、狭隘的、不容忍的作风”的指示,违反了国民党蒋总裁“以自反代报复”“以说服代斗争”的指示,违反了国民党蒋总裁“要以组织的活动改变个人的作风”的指示。……我写道:

    从这些标准来看谢然之先生的党务工作方式,我们不得不说他的表现

  是与蒋总裁的指示完全背道而驰。从他所作所为的表现中,我们似乎看不

  到他对“化敌为友”的努力,“注重思想启发”的努力,或是“采取说服

  的态度”的努力,我们看到的只是他的“凭借权力,压制他人”,只是他

  的“偏激的、狭隘的、不容忍的作风”!

  我又写道:

    蒋总裁这段指示,对谢然之说来,他又做到了哪一点呢?他改善了

  “一反过去立门户、分派系、拒人千里之外的作风”了吗?正相反的,他

  不但没有“以组织的活动改变个人的作风”,反倒以他个人的“活动”改

  变了组织的“作风”!

  上面这种言论,当然不是谢然之容忍得了的,也不是国民党容忍得了的。国民党立刻动手了,12月26日下午,我正在家里忙下一期的《文星》,萧孟能走进来,平静地说:“别忙了,休息休息吧,命令下来了,我们杂志被罚停刊了。”就这样的,《文星》进入了坟墓和历史。当时虽然是以查禁一年的行政命令行使的,但是快到一年后,文星书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萧同兹,忽收到国民党函件,明告“兹据有关方面会商结果,认为在目前情况下‘文星’杂志不宜复刊”。于是,就在党的命令超过行政命令下,《文星》永不复起。这就好像先用行政命令把你打昏,然后再用党的命令把你杀死,形式上是缓和的、宽大的,骨子里却是激烈的、小气的。当然,这种事不能全怪谢然之,因为显然不是他个人的事,他只是统计学上的抽样罢了。这由谢然之后来虽叛党不归、国民党的作风却依然故我可以为证。不过,对国民党的论定、对国民党员谢然之型的论定,却是千秋之笔,永远无法消灭了。

  整个事件的演变中,我与国民党既无渊源也不愿有渊源,且不善自保,一路死硬派;萧孟能倒与国民党有渊源,这种渊源不是政治的,是血缘的。萧孟能的老子是国民党萧同兹。萧同兹1932年起任国民党’中央社”社长,做到1950年,做了十八年,后改任“中央社”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到1964年离职。随后受聘为“总统府国策顾问”及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他在国民党中德高望重,人事关系极佳,《文星》能够拖那么久,与萧同兹挡在那儿,极有关系。虽然萧同兹本人,却是大而化之,从不管事。他同我吃过多次饭,也聊过多次天,我过三十岁生日时,他在他家亲自招待,颇见盛情。显然的,他把《文星》看做他儿子萧孟能的事业,他曾说:“儿大爷难做。”意思是他管不了萧孟能,萧孟能有跟李敖的独立立场,但有人或许不了解这一点,或有意不愿这样了解,自然就把萧同兹扯进来了。这是绝对与萧同兹的立身行事不符的,也与事实不符的。事实上,萧同兹跟《文星》的关系,一如萧孟能同国民党的关系,不是政治的,是血缘的,他是《文星》萧孟能的老子,如此而已。当然他乐见儿子事业有成,但他能置身事外的,他都置身事外。所以,怪《文星》怪到萧同兹头上,是对这位老先生不公平的。至于说因为他成为靠山而使《文星》得以不那么容易被消灭,则是实情。但这种靠山作用,是国民党权力结构的怪现象,在国民党眼中,你儿子的事业,你是脱不了干系的。正因为如此,当国民党中常会上,自谢然之以下的小人们向蒋介石报告《文星》闹事应该严办的时候,蒋介石说:“把萧孟能、李敖先给党纪处分。”小人们再说:“但萧孟能。李敖不是党员。”蒋介石说:“萧孟能的父亲萧同兹是啊!要萧同兹负责!”——青天白日下的奥妙,原来在此!萧同兹对文星虽然无为不治,但他的老面子,却使消灭文星的作业为之碍手碍脚不已。萧孟能得幸有这样的好老子,使他先天得以自保,这是不消说的。最后李敖不能免于为《文星》坐牢而萧孟能能免,这自是主要原因。

  《文星》被停刊一年,只是一个表面上的处分,骨子里,处分却是更严重的,那就是蒋介石下手今:“该书店应即迅速设法予以封闭。”在这一手令下,《文星》即将被封,就在眼前。蒋介石下令封闭《文星》,这当然会造成他和老同志萧同兹间的不快。为防止这一不快,萧同兹早先得到党方高层人士传达的三点秘密意见:

    一、萧先生为吾人夙昔敬重爱护之本党先进,希望不致因《文星》问

  题使“总裁”对萧先生有所误会。

    二、关于文星书刊中如邓肯传、蒋廷黻文集序、孙中山先生与西医等

  文字,希望萧先生能间看一遍,便能获知其错误所在。

    三、希望萧先生能说服孟能,使其不再与李敖接近,并将此类书刊停

  止发行。

  很显然的,萧同兹还未能“说服孟能,使其不再与李敖接近’之前,《文星》已被李敖惹出更大的祸事来了。于是,蒋介石不耐烦了,终于下达了封闭手令。

  这时候,萧同兹在国民党中的多年耕耘有了收获,在蒋介石封闭手令到达“总统府”秘书长张群手中的时候,张群“党党相护”,偷偷压住了公文,火速通知了萧同兹。于是决定大家演戏如下:第一步,由黄少谷、黄杰拜访张群,表示萧同兹愿出面整理《文星》,盼能转陈“总统”。第二步,由张群表示应提书面报告。第三步,由萧同兹提书面报告并向张群恳陈衷曲。第四步,由张群签呈“总统”。以上第一次手续,显然向蒋介石保证,萧同兹的报告,是由黄少谷、黄杰两人“背书”的,同时也可使张群推卸责任,表示他所以代呈报告,乃是基于黄少谷、黄杰的面请,并非他个人有私于萧同兹也!——国民党元老真老吏哉!

  于是,在1966年2月6日,萧同兹向蒋介石上了报告,报告措词谨微,虽为《文星上》报告,却处处站在蒋介石利益进言,所谓“为免于被外界利用致产生不妥倾向”、所谓“近闻海外有左倾分子托于言论自由之说阴有支援《文星》复刊之活动,同兹深虑此类活动,若不即时加以遏止,听其发展,不唯将陷孟能辈于罪累,亦恐因此影响政府之威信”等等,都是站在这种立场进言的。报告文字洗炼,是出于李晋芳之手,再经黄少谷改正过的。这种文字,再经张群过目后,认为可以打动蒋介石,于是张群就附上这样的签呈:

    (四)谨查萧同兹同志追随钧座深受培植担任国民党文化宣传工作历

  二十余年不无微劳其所呈各节情词尚属恳切兹既愿为文星书店负责彻底改

  组拟饬作如下之处理

    (1)文星书店应即彻底改组由萧同兹同志完全负责主持

    (2)据报该书店正在高雄筹设分店而其主要编著人员李敖陆啸钊等亦

  尚未脱离关系应即责成萧同兹同志一并负责处理予以停办并开除李陆两人

    (3)应切实防止台港两地分歧分子,企图利用该书店进行渗透活动,

  萧同兹同志应对其子萧孟能严加督导管束

    (4)至于《文星》杂志停刊一年期满后应否复刊问题拟到时再行核办

    以上所签是否可行谨检呈萧同兹原报告一件敬祈

  核示谨呈

  “总统”

                     职 张群 1966年2月15日

  张群的签呈和萧同兹的报告送到蒋介石面前后,蒋介石在张群、萧同兹、黄少谷、黄杰四个人的老面子下,基于他自己的利益,终于网开一面,批示“可如拟试办”五个字。由于这五字御批,《文星》遂由萧同兹“老年人接了青年人棒子”。可是,我当时铁口直断,预言《文星》改组不会成功。我坚决相信的蒋介石纵然一时放过《文星》,但蒋经国不会放过,这一判断,愈来愈证明准确了。在表面上,《文星》似乎惹来了私人方面的不少麻烦,从“皤然一公”(胡秋原)到“公然一婆”(胡适夫人江冬秀),都大有人在。但这些纠缠,不论当事人是自知的还是不自知的,其实都是公家方面的棋子而已。《文星》既成为《自由中国》杂志以后,国民党眼中钉的递补者;封杀《文星》既成为定案,手法自然也不厌其精,是“公私合营”式的。——在“公”的手法动手前后,多次以“私”的手法打前站,先制造空气,也就不足为奇。

  1966年3月国民党开三中全会,胡秋原“得风气之先”,扩大事态,上书全会,说萧同兹“背党卖国”、“萧同兹父子书店近四年来之活动,乃与‘匪帮’盲进运动相呼应”、‘与共党近数年之全面盲进相呼应”、“相配合”等等;另一方面,早在1964年起,情治背景的国民党就加入批斗,其中最明显的一人,就是写《文化界中一枝毒草》、《〈文星〉与李敖》等书的侯立朝。1985年5月25日,林正杰的《前进》上透露,侯立朝告诉他们,“他曾是‘蒋经国的打手’,说他当年亲奉蒋经国之命,对《文星》集团开火。”我真“感谢”林正杰背离党外,大力批我,由于这种串连国民党情治人员批李敖的联合作业,我才在二十年后得知了这么奇妙的真相,并得到蒋经国亲自指挥消灭《文星》的人证!

  不论“皤然一公”也好、不论“公然一婆”也罢、不论“蒋经国的打手”也行……这些都是外表的纠缠与制造空气,最后消灭《文星》,还得靠内部作业的完成和官方正式出面动手。

  早在《文星》被勒令停刊后第八天(196年1月4日),警总就以(“54”)训唤字第九三四五号查禁了《文星》第九十七期和李敖的《孙逸仙和中国西化医学》。3月22日,蒋介石批下了“可如拟试办”的张群签呈,表面上,似乎有诚意让文星活下去;骨子里,却大有花样!

  在《文星》改组过程中,7月18日,警总忽然以(“55”)宫控字第四三六四号到四三七四号十一张联号公文,查禁了殷海光的《中国文化的展望》、李敖的《为中国思想趋向求答案》、《教育与脸谱》、《历史与人像》、《文化论战丹火录》、《上下古今谈》、《传统下的独白》、陆啸钊的《恶法录及其他》、李声庭的《人权·法治·民主》、《我志未酬》和于熙俭翻译的《邓肯女士自传》。这种印钞票式的联号查禁,是很荒谬的。例如李敖的《传统下的独白》,此书初版于1963年9月,如今事隔四年,竟发现不妥,才予以查禁,试问这四年间几万本的上市流传,若“影响民心士气”,警总负责书刊审查诸公是吃什么的?所以这种查禁,纯属给《文星》改组好看,并无其他玄妙也。

  当时《文星》改组,总编辑请的是军方人物胡汝森上校。胡汝森与警总政战部副主任段春理少将、政三处副处长伍一心上校、政战部第二处文化组主任李国道中校多次会面,1966年9月17日会面那次,据事后胡汝森记录,有这些对话:

    李国瑾中校:最近李敖登广告要出十本书,我们对他一切来往读者的

  情形十分清楚,但仍有两点疑虑:

    1.不知这十本书的内容是什么,是不是搅什么花样?

    2.最担心是怕李敖借此搅问题,而萧孟能从中资助他。如果萧孟能万

  一在财政上帮助李敖出书,而不幸出了问题,则又将牵连“《文星》案”,

  一切将不好处理(李再三强调此点)。

    胡汝森:

    1.我对李敖出书的内容完全不知。

    2.据我的常识判断,李敖出书,可以不必别人资助。萧孟能亦不会资

  助李敖。10月28日,又有这些对话:

    胡汝森;萧同兹先生嘱以私人身分将《文星》编委会第七次会议记录一

  份,附11月份出版书目及内容表,拟出出版书籍初审意见表各一份,托转

  交段副主任。

    李国瑾中校:谢谢。这种私人方式的联系很好,可以加强互相的了解。

    胡汝森:本公司原租之店铺,业主要收回拆建大楼,现准备搬往峨嵋街

  五号,大约在12月份在新址营业。

    李国瑾中校:

    (1)并非夸大地说法,警总自总司令起下至各级官长,对萧老先生均

  表敬仰,绝不会找他老人家麻烦,所有警总对《文星》的态度,均是善意的。

    (2)《文星》案原是一件相当严重的大事,萧老先生毅然担负《文星》

  改组的责任,将来在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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