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君珍重-第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起来啦!别这么懒好不好?”
扯被子的人显然体娇力怯,根本奈何不了坚强的蜗牛壳,只是无奈地抱怨着。
“你再不起来……我就……我就把奶油口蘑全倒进下水道!”
蜗牛壳骤然打开,一条大懒虫笔直地从床上坐起来。
“哎呀,奴奴你也太调皮了。奶油口蘑是食物,你这样乱倒是会污染环境的。而且你乱倒,万一砸到小朋友怎么办?就算砸不到小朋友,砸到那些花花草草也是不对的嘛……”
奴奴“扑哧”一声笑出来,上来推我:“好了好了,别一大早就学唐僧。快点去刷牙洗脸,我帮你收拾床被,饭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嘻嘻,奴奴,你有没有发现你最近越来越像管家婆了?”
她俏脸一红,对着我的胸膛就是一拳。
她最近改看古龙,小马的拳头显然要比化骨绵掌更雄浑有力。
我只担心她迟早会看到《绝代双骄》,铁心兰的“疯狂一百零八打”滋味更不好受。
她现在有我的房子钥匙,经常会在星期六星期天过来帮我打扫房间,顺便会带来一些她亲手做的便当。这对于常常一碗泡面就是一顿饭的我来说,无异于天降美食。
钥匙也是我主动塞给她的,为的是能省下换门铃的钱。因为她上次来,就因我懒得起床,而硬是将一只还不满一周岁的门铃给按坏了。
从浴室洗完脸出来,她正在把我的餐桌——或者也可以说是课桌或者称其为麻将桌也行——整理出一小块空地,然后把她带来的粉红色塑料饭盒放上去。
我从背后搂住她,意料之中地听见她小小惊呼一声。
“奴奴啊,我发现你这样子替我忙家务,看上去很像一幅家居图哦。”
“大清早的,发什么神经!”她吃吃笑着,极力躲闪着我用胡子碴去扎她的后颈。
“嘿嘿,我还发现呢,我们越来越像夫妻了。”
她的领口散出微微的幽香。我知道她从不用任何化妆品的,所以这股幽香应该是她天然纯洁的体香。
“哼,谁会嫁给你!”她转头冲我吐头扮鬼脸。
“敢不嫁我?”我故意装出凶神恶煞的样子,双手去呵她的腋下。
“哈……哈……”她笑倒在床上,差点喘不过气来。
“嫁不嫁?”
“不……哈哈……我嫁……我嫁还不行吗……”
我满意地住了手,很威武地双手叉腰大声宣判:“现判决令狐奴奴嫁予唐天御为妻,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至于刑期嘛……就生生世世好了!”
她又朝我吐舌头:“所以我上次说你这人占有欲极强呢。这辈子栽在你手里就算了,你居然还企图霸占我的下辈子!”
“不只下辈子,”我作势要咬她的手指,吓得她往后一缩,“下下辈子,乃至下下下辈子……都要拥有你!”
“呕——”她作出呕吐状,“拜托,不要学台湾言情片里的那些肉麻台词好不好?”
我瞪她一眼,又开始遐想:“等我们结了婚,生一个白白胖胖的BB,是男孩的话呢,就用你的姓,我的名,给他起名叫‘令狐天御’。哇噻!你觉不觉得这个名字好酷?!”
“是女孩呢?”她止住笑问。
“就用我的姓,你的名,叫她‘唐奴奴’。可爱哦!”
我坐到床边,把她抱在怀中,嗅着她耳后根的甜香。
“如果真的可以……多好……”
她幽幽地说着,脸上显出一种奇怪的表情。
“吃饭吧。”她从我怀中挣脱站起来,打开了粉红色饭盒,“今天不只做了你爱吃的奶油口蘑,还有一样东西哦。”
“耶!奴奴万岁!”我庄严地高呼,冲到桌前坐下来。
“咦?这是什么啊?”我从饭盒中拈起一个红色圆球,“看上去有点像山楂……”
“呵呵,这个叫做‘心照不宣’,的确是用山楂来做的。它可是我们家乡的‘特’产哦。”她故意将“特”字拉长了音。
“你老说你们家乡你们家乡的……你不是南京人吗?”
“我家乡在云南……”
我离席站起来,很郑重地向她鞠躬:“失敬失敬,原来是少数民族同胞……”
“我有说我是少数民族么?”她打断我的话。
“云南不是有很多少数民族……”
“叫比尔的也不一定都和微软有关系吧?”她又一次打断我的话。
我将一个“心照不宣”放入嘴中,顿时一股奇酸无比的味道在我的口腔里蔓延,更强烈刺激着味觉神经,连带影响了嗅觉神经,鼻子被冲的很难受。
再用牙齿一咬。我甚至担心牙齿会撑不到五十岁就全掉光,泪腺立即作出反应分泌出大量泪水,脸上的五官难得地聚在一起彼此打着招呼。
“怎么样,甜不甜?”她万分期待地问。
我刚想说“酸”,却又瞥见她希冀的目光,临时改了口:
“甜!”
也许是她一时搞错了配料。我这么想着。
果然见她满意地笑了,笑得令鲜花自惭形秽。
“好了,时间不早了,我得回家看书,下礼拜要考试呢。”
虽然不舍,但我还是将她送到门口。
“拜。下星期天我会再来。”
“再见。我一定会留着床被给你收拾的……”
她叹气摇头:“唉,你什么时候才能改掉你这可恨的调调……”说着她忍不住又笑起来。
“那么,我走了。”她转过身,又像想起什么,再次面对着我。
她将双手向前平伸,姆指和食指比出“八”的样子,微微向两侧张开,做出了上次的那个奇怪的手势。
“你们家乡的风俗真是有够奇怪……道别就道别嘛,哪来这么多规矩。”我抱怨着,只好回做了个相同的手势。
她满意地点点头,一边嘻嘻地笑,然后才开开心心地走了。
直到目送她白色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处,我复又关上门打算睡个回笼觉。
瞧见桌上的粉红色饭盒,我才想起她忘了带回去。
不过我担心的不在这里,我只担心下次她来没有饭盒可以装饭菜。
正在这时,门铃响了。
“看看你,丢三落四的!饭盒忘了拿吧?”
我兴冲冲地跑去开门,大声地说。
门口站着一个年轻的男孩,约莫二十来岁,高高瘦瘦的,穿着一身白色的套头运动装。
“您是唐天御先生吧?”
这是我第一次被人称作“先生”,感觉很别扭,别扭得像三伏天吃烤白薯。
“您是哪位?”
“我叫……令狐悠扬。”
6)
十一月九日。阴。
说是阴天也不准确。因为今天的天气比较古怪,早上起来是万里无云,中午的时候已经是乌云密布了。而到晚上九点半的时候突然下起了大雨。
最倒霉的是,九点二十九分,我离家的距离不超过五百米。
走进屋,我换下了一身湿衣服。顺手拣了盘磁带塞进录音机,然后取包红茶到厨房冲了杯开水。
不知什么时候,居然也慢慢喜欢上了红茶的味道。于是我干脆到超市买了成听装的家庭包回来泡着喝,而不用花大钱跑到红茶馆去品味何为钱的滋味。
刚刚参加完YY猫猫的生日聚会,见到了很多熟人。
阿朱和他的“麦当娜”依然如胶似漆,猫猫和“项羽”还是形影不离,风月小筑似乎仍然很崇拜“徐志摩”的才情。
比较奇怪的是绿杨与他的小鸟依人,上次看两个人还不是太亲热,这次反而见他们两个如同干柴烈火。
“这就叫‘是蛇总有七寸,是王八总有痛脚’。”小鸟依人一本正经地向我传授心得。
绿杨赶紧把她拽到身后,笑着解释:“不好意思,她是念理工科的,中文造诣不高,恰当的比喻应该是‘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其实这个比喻也不恰当。因为从外形来看,如果我是铁杵的话,绿杨就只能算针。
席间阿朱不停地向我劝酒,我喝了。后来他又递烟给我,但我没抽。于是闲谈时阿朱叼着一支万宝路,而我则习惯地从口袋里摸出薄荷糖,咂吧咂吧地吃着。
“Lizzy没给你打过电话吗?”阿朱吸了一口,吐出好几个烟圈。
我摇头,咂吧咂吧地吃糖。
“也没有写过信?”
我摇头。咂吧咂吧地。
“你们都没有联系?”
咂吧咂吧地。
※ ※ ※ ※
我喝了口红茶。没有泡沫的红茶能更好地品出它原来的味道。
盯着雨水浇在窗户上形成模糊的镜面,估摸着这场雨可能会下到明天早上。
下就下吧,只要别像我心中思念持续了一个月才好。
※ ※ ※ ※
奴奴去德国有一个月了。也不知道过得好不好。
八十二年前的今天德国爆发了十一月革命,而中国还暂时平安无事。
到底是中国好哇,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急欲出国呢?
不过奴奴却是被我逼走的。
我开始后悔了。
但让她留下来我会更后悔。
因为她的心脏病在德国治愈的机率比在中国要大的多。
这是悠扬告诉我的。而我认同。
悠扬者,奴奴的哥哥,也就是一个月前来找我的那个男孩。
大多数人都能看出他和奴奴有血缘关系,因为他们的脸部轮廓的确有些相似。
就算有少数眼力不济的,也应该能从他的名字上猜到一二。
除了“令狐”这个姓比较少见之外,他们一家人的名字似乎都蛮诗意的。
之前我知道奴奴的心脏不好,但并不晓得她其实患有极严重的心脏病。
心脏不好和心脏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就好像寿桃和寿衣也是天差地别一样。
悠扬说家里的人早安排好送奴奴去德国治疗了,她的病情不稳定,时刻会有发作的可能。
难怪她常常被我的大嗓门吓到。
真是该死!悠扬在给我极力描述奴奴发病时的危险状况,我却在极力回想她被我吓到时脸上出现的可爱红晕。
有时候,美丽和死亡之间的距离只差一线。
悠扬走前还说奴奴突然宣布不去德国,无论家人怎么劝说都没用。后来他背负起千古罪人的罪名偷翻她的日记,才发现问题的症结所在。
悠扬突然住了嘴,只是意味深长地看着我。
我同样感慨万千地看着他。虽然四目相对,不过没有擦出火花。
我在回忆我曾经说过的用来挽留奴奴的一百零一条理由。
现在想起来似乎没有一条是足够充分足够坚强的。它们都站不住脚。
尤其是第一百零一条。
我怎么能奢望仅仅凭玩了几次“大菠萝”,见过几次面,在网上聊过几次天就能换来一份至死不渝的感情?
这种事情自我看过几本很出名的网络小说之后就很憧憬,但并不相信。
想想人家杨过与小龙女,经历了多少磨难才能走到一起。
况且我也没有人家杨过那种即使不梳不洗外加二级残废还能迷死万千少女的魅力。
所以,我决定扼杀这段在我和奴奴之间刚刚破土而出的感情。
扼杀感情不见得比扼杀一个初生婴儿来得容易。那需要有“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一般的狠心。
于是我翻出了《全唐书》,决心拜武则天为师。
只是不知道她的那招美人计,学起来会不会很费力?
※ ※ ※ ※
手中的红茶随着水温度冷而渐渐失去了香气。
我进厨房又添了些热水,不提防将水倒得满出了杯子,流得一桌子都是。
就像是我满得快要溢出来的思绪……
※ ※ ※ ※
十月三日。晴。
国庆节三天假期被我睡掉两天,起床后直感叹着虚度光阴。
想起好几天没和她联络了,为防止被她cut,赶紧爬起来拨个电话。
“喂,我现在不在家,请稍后再打电话来。”
WOCAO!电话里的声音比TMD《午夜凶铃》里的贞子还恐怖,一听就知道她八成还迷失在睡梦和现实之间。
“NND,快给我起床!”我吼道。
电话那头的人似乎被吼声惊醒了,火大地回吼:“死狼崽子,大清早就不给人清静!”
“快起来啦,待会儿咱们去玄武湖玩。”我改用“温柔”的语气说话。
“啊?还要‘约会’啊?!”她的声调拔高四度,好像和我约会是件极可怕的事。
“拜托,再帮帮忙嘛!”我哀求道。
“唉——命苦啊!记好了,你欠我六次肯德基了!”
“是,是。”我连声答应,虔诚地挂了电话。
到达目的地时,远远的就看见她站在公园不耐烦地虐待着高跟鞋的鞋跟。
“嗨。”
“我刚才就在想,如果我数到三你还不出现的话,我就用高跟鞋踹你的脸!”她恶狠狠地说。
“好险,幸亏赶在你数完之前赶到了……”我擦了一把冷汗。
“很可惜……我刚刚已经数到三百二十三了……”她补充说。
为了保全我英俊的脸庞,只好认命地买来了雪糕讨小姐欢心。
“我喜欢吃菠萝味的,你干嘛又买香芋的?”她不满地说。
“我再去买。”
“算了,凑合凑合吧。”她一把抢过了雪糕,大口啃起来。
“那么,我们可以进去了吗?”我小心地征求她的意见。
她点点头,意犹未尽地舔着雪糕棒。
我先一步向公园大门走去,但没走两步,却听到她在身后说着什么。
“小狼……你认为这么做……真的好吗?”
我的膝盖顿时僵硬了,木然地转过身,望着她轻轻地说:
“为什么这么问?……YY猫猫。”
“你不觉得这么做……对于Lizzy她来说有点残忍?”YY猫猫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反而又问了一个问题。
“难道你认为有更好的办法吗?”
今天我们真是很奇怪,总喜欢用问句说话。
“可Lizzy她真的很喜欢你……”
“但相比起她的性命来说,这份微不足道的感情应该不值得她牺牲一切吧?”
我顿了顿,接着说道:“上次她哥哥来找我时,已经说了她的病情……而她又因为一时的冲动执意不肯去德国接受治疗……”
“你居然把她对你的感情说成是一时冲动?!”猫猫不可置信地瞪大双眼。
“你真狠心!”她又接上一句。
狠心吗?我不知道。我只觉得我的心仿佛被人丢进了绞肉机里,痛的快无法呼吸。
“是不是一时冲动……我不管,但我必须为她的病负责,不能因为我而延误她治疗的时间。”
“我究竟是该骂你无情无义呢……还是该赞你情操伟大?”猫猫叹着气说。
“你觉得Lizzy会信我们‘相爱’了吗?你的这个办法实在够烂够俗够老套,任何一部三流言情小说都把这一招用滥了!”
这就是我苦思冥想出来的计策:假装我爱上了别人,从而让奴奴心死,然后没有任何留恋地离开这个伤心地。
以前倒也曾参加过校内的一些舞台剧的演出,演过诸如罗密欧——的随从,或是白马王子——胯下的白马等等,那些都算纯情的角色,却没有演过这种的负心汉类型的人物,因此对于我现在所要扮演的形像的心理揣摩还不算深刻。为此,我特意找来猫猫,并强迫她跟我约会N次以体会爱上别人是何种感受。这个N嘛,大致等于我欠下的请猫猫上肯德基的次数。
“正因为被人用烂了,所以才要靠我们精湛的演技化腐朽为神奇嘛。而且奴奴就像猪一样单纯,像猪一样天真,往往最笨的方法反而是最有效的。”
“你做什么骂人家是猪?!”
我该怎么解释呢?毕竟外人是不会懂得我和奴奴之间的赞美方式的。
“咦,阿天,真的是你?”
惊喜的声音穿过人群传来,我用肚脐眼也猜到是谁。
“是奴奴啊,在这里碰到你,好巧。”
为了符合负心汉的形像,我故意用冰冷的口气说话。
其实我知道她今天会和同学来逛玄武湖,所以才专挑显然的地方走,以创造“巧遇”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