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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疯子by自我陶醉(受是神经病he)-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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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了火车,我就看到我的妈妈,我在很远的地方就认出她来,因为她穿了一条纯白的连衣裙背光站在日落的角度。那是条没有滚边的直立式连衣裙,上面缀满殷红的圆点,是属於80年代的浪漫,她曾穿著这身衣服参加她的第一次约会。

  我沿著夕阳落山的方向走到她跟前,她轻轻的拉著我的手,她说:我带你回家。那一瞬间,我竟觉得自己是迷路很久的小孩,兜兜转转,幸好还是回到了出发的地方。

  回到卉庄的那一天,我没有见到要娶母亲的男人。我只是从母亲的口中得知,男人姓郑,是她工作的那间布匹厂的老板,他有个和前妻生的儿子,22岁,大我两岁,叫郑云魏,在祁城读书。我问母亲爱不爱他,她说爱,比爱爸爸还要爱?母亲使劲的点头 ,问我反不反对,我摇摇头,其实只要他们相爱,他对她好,我是不会反对这门婚事的。

  第二天,我和母亲被一阵急促而尖锐的喇叭声赶出屋外,男人站在他那架黑亮的轿车旁,一脸急躁。

  母亲很慌张的把我拽到他跟前,还拍了拍我的腰,我知道了,眼前这个财大气粗,眼神轻蔑的人就是我未来的家人,顿时,我觉得很气愤,还有失望。9DA507B817秋之屋整理制作

  “郑先生你好。”我微笑著,非常有礼貌的向他问好。

  他斜看了我一眼,从鼻子中发出闷闷的哼声,算是向我打招呼。然後很大方的搂著我母亲的腰,走进了驾驶座。那天他们打算去视察设宴的酒家,我最後还是没有上车,即使母亲无数次回头递给我慈爱的眼神,即使我站在狭窄的弄巷中,我却难难以抵制产生了透明感,我是真的觉得,属於我的某些东西正被抽离。


  那天晚上我等了很久,他们还是没有回来,我只好自己吃饭,自己睡觉。我回到我的房间,可是我怎麽也睡不著,天气有些闷热,我忽然怀念西城会下雨。脱光了上半身的衣服,我启动了古老的风扇,我看著因潮湿而霉烂的墙纸像干瘪的叶子蜷缩在角落,心里却想著第二天怎麽套那个男人欢心,毕竟我们将会成为弱势的一方,我们注定要融入他们,即使以任何方式。风扇嗡嗡翁的响著,我睡著了,在这熟悉的声音中。

  当天晚上,我第一次醒来,是被一声巨响吵醒,我听到母亲在大厅里小声地絮语,男人粗声的骂道:“他在又怎麽样!?假使真的吵醒他!我还正好教训一下这个目中无人的臭小子!”我半支起身,很紧张的听著外面的声音,母亲小声地恳求:“郑合,你别这样,我会好好说说他的,你别这样!”

  猛地!我的门被很粗鲁的踢开,啪的!撞碎墙上的白石灰,男人红著眼睛站在门口,我知道他喝醉了。他大步走到我跟前,捏著我的下巴大声的喝道:“就是这张脸!跟那个人一个样!连那种目中无人的气焰!也是一个样!”我顿时知道他说的那个人就是我爸爸。我看著男人有些衰老的脸,觉得这句话很熟悉,顿时我想起一个人!他就是隔壁的郑叔叔,爱著我的妈妈许多年,他以前最爱在别人面前讽刺我的爸爸,几年前忽然不在,现在又回来了。我斜眼看著站在身後不知所措的母亲,她似乎知道我在想什麽,轻轻的点了点头。我忽然觉得有点放心,即使这个人那麽暴躁,即使这个人恨我和我的爸爸,可是我知道他很爱我的妈妈,我知道他会对她好,会好好爱她。

  男人看我没有反应,狠狠地放下捏得我生痛的手,他忽然哈哈大笑起来“你等著!你等著!你既然进了我郑家,我就要你改姓郑,要你唤我爸!”我猛然想到这一点,猛然的觉醒,跟随我20年的姓氏,还有我纪念那个人的权利,是最终被抽离的东西,对於我的爸爸,我对他已经没什麽记忆了,可能是因为血缘,我觉得我依然很爱很爱他,他是我的爸爸!

  “爸。。。。。。”我轻声唤道,男人惊讶的瞪著眼睛,连我自己也难以置信,这个字居然那麽简单的赋予了别人。
  “爸爸。”我坚定的看著他的眼睛,从牙齿间,毫不吃力的吐出这两个字。

  男人甩开门,走了。母亲很紧张的跑了进来,摸著我的脸,喃喃的唤著我以前的名字;唤著:“游游,游游,没事了,妈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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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羊乖乖,把门开开,快点开开,我要进来。。。。。。



  而我第二次醒来,是被邻居家的狗吵醒,那只狗疯狂的大吼著,它以前从来不会叫得那麽凶。我睁开眼睛,从窗户里射近一片静谐的黄光,投在身後的花墙之上,就像旧照片里的色调。四周除了狗吠和我心跳的声音以外,什麽也没有,床头的闹锺没有嘀嘀嘀的响,窗外的树枝和风剧烈的摩擦,居然也是无声的。我忽然想起这天是母亲结婚的婚宴,可是周围为什麽那麽寂静?这是,门外传来沈沈的脚步声,声音向我房间的门移动。旧木板地发出咯叽咯叽的声音,脚步声非常的有节奏,我认不出是谁的,声音每轧在地上一下,我的心就紧紧地揪一下,我很害怕,我使劲的拽著被子,全身开始发起抖来,我的潜意识似乎在告诉我,他知道外头是什麽东西,它告诉我,那样东西我很害怕!

  脚步声在我的门前嘎然而止。此时此刻,我的脉搏正猛烈的撞击著我的胸膛,我大张著嘴,我大吼著,可是,什麽声音也没有,我的声音还没接触空气,就无故蒸发了。

  !!!有人懒懒的敲著我的房门,很有节奏的三声。

  “游游?”外面的人柔声问道。

  “妈妈!?”我忽然想到,只有妈妈才会这样叫我,叫我游游,即使我已经长大了,即使我已经有一个正经八百的名字──施安游。我松了一口气,怪自己多心。怪自己胡思乱想。

  “嘿嘿嘿~嘿嘿嘿。”我打开门的霎那,门外的声音忽然变成尖利的笑声,那是哨子一样的声音!我!时僵在地上,连逃跑的反应也忘却了,大脑一片空白。

  “不是妈妈,不是妈妈啊。”门外的人狂妄的叫著,门被很轻易的推开。我首先看到的,是一只有著尖利的爪子的人手,那只手是白色的,它得指甲狠狠地钩著木门,抠出深深地抓印,然後出现的是白白的脚,它悄悄的探进门缝。待那骇人的身影完完全全出现在我眼前,我惊讶的发现是一只把四肢都漆白的人,不!他戴著狼的头,它赫然站在我面前!高大的身体把门口死死的堵住了。


  他的一只手上握著我的小刀,刀锋发著寒光。猛地!那把刀划在我的手上,我清晰地感受到皮肤被分割的痛感,我下意识的抓紧他不断挥舞的手腕,他手上的白色颜料被抹去,陆出黑黑的颜色。可是他的手却很灵活,一下下狠狠地划开我手上的皮肤,第一个伤口的血还没有渗出来,第二个伤口已经赫然出现。我的手因为失血过多而逐渐乏力,对方狠狠将我踢倒,举著刀得意地笑著逼近我,刀锋在静谐的光线中,闪烁著,非常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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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宝贝们,开开门,你们亲爱的妈妈回家了,从森林里捎回了好吃的,你们每个人都有份。”小山羊们喊道:“你先把脚伸进来,好让我们看一看是不是我们亲爱的妈妈。”狼把爪子搭在窗台上,小山羊们看到爪子是白的,认为狼说的话都是真的,就开了门。然而闯进来的不是别人,恰恰是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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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疯子12(在下飞机以後,我要第一时刻拥有爱情)

  我第三次醒来,是被床头的闹锺吵醒的,铃~的一阵疯响,刚好把我从狼的刀下拯救出来,我猛地瞪大了眼睛,双脚因为模拟逃离,於是弹起而後重重落下,我惊魂未定。而我第一件事,就是确定自己有没有死去,我不想就这样离开,因为有人还在等我,他和他的伞在等我回去,然後我发现,原来我做了一长冗长而可怕的梦。

  床边的风扇不知道什麽时候停了下来,窗户不知道什麽时候被推开了。我全身上下都被汗浸湿了,白色的被单上留下湿湿的沟壑。我开始非常惊恐的打量四周,那宛若旧照片的昏黄居然和梦里面的一样。床头的闹锺一直没有停止它的尖叫,居然像在呼救让我非常恐慌。我伸手将它按停,红色的指针告诉我现在是黄昏5:20,我居然从昨天晚上睡到今天的黄昏!於是我立刻想到婚宴。我从床上弹了起来,却踩到横在地上的小刀,就是我的那把小刀,此时此刻它很安静的躺著,刀锋被推出来一部分,反射和梦中相似的光景,居然那麽狡黠而故作无辜。我因为我害怕,所以总是带著这把小刀,平时我会把它放在我的上衣口袋,睡觉时我会把它他压在枕头底下,可是现在他为什麽会在这里?我实在不知道。

  刀子被我捡了起来,我把它放在床头和闹锺作伴,於是我发现压在闹锺下面的纸条:

  游游:

  看你睡得很熟所以没叫醒你,婚宴时间在6:30,地点是XX酒家,浴室有烫好的西服,梳洗完毕尽快   赶到,妈妈等你。
  妈妈

  发现大家都走了,我忽然觉得自己再次被抛弃了,可是我最终还是没想那麽多,时间不多了我必须要赶上他们的婚宴。

  我从衣柜里翻出内衣裤进了浴室。当莲蓬头喷出冰冷的水时,我才记得原来我们家没有装热水器,一直都是煮水洗澡的,而我们母子俩,就是这样子,也快快乐乐的过了十几年。如今,我们却要加入别人的生活,後来的事情谁也不知道会怎麽样。原後来的“事”不可怕,可怕的是“後来”,因为没有人知道後来会怎麽样,後来是未知的。

  当冷水浇灌在我的身体时,除了彻骨的冰凉,我居然感到手上火辣辣的痛,我翻转手臂顺著痛觉检查起来,被水浸软而发白的皮肤上,我看到白白突突而纵横交错的划痕爬满我的手腕,虽然伤口不深,没有流血,却以让我惊恐的几乎昏厥。我紧紧地抱著自己的身体蹲下,脑袋里混熬了现实和梦魇。我使劲的掐著自己的手臂迫使自己清醒,我告诉自己在火车上人多,免不了受点刮伤,不用怕的,不用怕。

  穿上西服以後,我发现衣服大了一点,我平板的身体裹在里面,居然有点像干瘪的稻草人,而更可怕的是
  我的脸,因为休息不足而毫无精神的脸,连我自己也感到厌恶,而我居然连遮掩的头发也没有。

  我是刚好赶上婚宴的,我从来没有见过那麽多人的婚宴。我找到一个角落坐下,一直坐到婚宴结束。幸好没什麽人发现我,我只管自己看,自己吃。这样也好,我不希望让郑家的人发现新娘的儿子居然像个鬼。在角落里没什麽人会注意到你,而我却看到了很多东西,那是你站在婚礼中央所发现不到的。

  我想告诉你,我看到的最美丽的莫过於我的母亲,她就是穿著殷红的旗袍一直在笑的女人,虽然她已经不再年轻,却没有什麽能阻挡她属於一种沈淀世事,洗尽铅华的成熟风韵和内在魅力。然後我看到了郑云魏,他高大而健壮,皮肤也是黑黑的,黑得很好看。当他走过来问我是不是施安游时,我忽然觉得眼前的人就是萧亦,因为他们的笑容是那麽相似。郑云魏是郑家第一个对我表示友好的人,他斯文的笑著说:那麽,你就是我的弟弟啦!最後,我还看到郑家的老太太,她是个看起来挺刻薄的女人,他坐在我前面正数第2张桌子,我听不到她在和别人说什麽,可是我能从她的眼神和夸张的动作看出来,她不喜欢我的妈妈,十分不喜欢。

  婚宴就像一场马戏,一波节目过了又上来一波,待到所有的人都醉得差不多时,让人尴尬提议将现场推入高潮,等到一切都结束时,已经是凌晨,我听到有人大喊:“新人入洞房喽!”一切又逐渐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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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来的事就是办理领养,我开始变成郑安游,改变除了这个,就是我有了一个让我唤爸的男人,让我唤哥的男孩,还有一大堆附赠而来的亲戚。

  和我姓施的爸爸住过的老房子被卖掉了,清东西的时候,妈妈从里面报出一大箱的书刊,她对我说:游游,这是你爸爸的东西,你把它们带回大学好吗?我舍不得。。。。。。”

  我看到她逐渐黯然的神色,终於深信,原来她爱“施”,是永远的事。

  五一的7天假期还有3天,我并不打算在这里过下去,现在唯一一个属於我的地方也没有了,我知道什麽叫寄人篱下。我想快点回去确定我是不是还拥有爱情。

  临走之前,男人拿了一张存折给我,他说:既然你现在叫我爸,我就有责任养你,拿著,别乱花钱。”

  他把存折塞进我手里,又瞧了我一眼,他说:“别再学什麽新潮,剃什麽光头啊。”

  於是我笑了,提著我的旧旅行袋抱著一箱书回西城。

  这是我第一次动用男人给我的钱,我拿它买了一张飞回西城的机票,因为我手中的书是妈妈的宝贝,在怎麽样我也希望能够保护。


  上飞机前,我打了一通电话给萧亦,我的动机很简单。

  证实他爱我,在下飞机以後,我要第一时刻拥有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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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机误机了,我的飞机晚了2个小时,我打电话到他的宿舍,可是没人接听。

  他没有手机,他曾说过自己不信任用科技联络的爱情。

  当我和我的飞机在西城降落时,已经是晚上9点多了,我什麽也没吃,飞机让我反胃,更别提在那种时候吃飞机餐了。

  出了机场我真的马上看到他,他风尘仆仆的走向我,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我扔下了手中的东西,用我的双手,亲自圈紧属於我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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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疯子13(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西城有个云庙街,据说那里有美味的小吃和热闹的夜市。於是从卉庄回来的那个晚上,我们从云庙街的入口,一直往前走,像所有的恋人一样,五指交叉,双手紧扣。梦里的情景,每个孩子都拉著爸爸的手,爸爸的脑袋藏在云朵後面,永远看不到,而我在游园的门口等到了递手给我的人,他的脸明晰而炫目,虽然他既不是爸爸,也不是超人,但是那一刻,我贪恋著滚烫而厚实的手掌不肯放。

  那天他穿了一件宽松的T恤,他拉著我穿梭在人群之间,T恤和他的头发,向後鼓著风,我忽然想到瘫在浴室里的大鸟,今天他重新展翅爱护曾经袭击过他的猎人,和猎人逛云庙。

  云庙街真得很喧闹,嘈杂的人声堆积在空气里,我的耳朵尖叫著抗议,可是今天我可以忽略,忽略声音,忽略人群,忽略那场在我脑袋里的狼和小羊。我专著著我前面的大男孩,身体忽然变得虚空,我觉得我踏著云奔跑,那一刻我最幸福,那一刻,我忽略了坠落的危险。

  我们手里揣著钱,从这件铺子到那间。我看他笑得好看的侧脸,居然牵动久违的微笑。我听到夜空中浮著乖张的歌,有人在唱:

  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 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 大家应该互相微笑 搂搂抱抱 这样就好
  我喜欢鲜花 城市里应该有鲜花 即使被人摘掉 鲜花也应该长出来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那天我才知道。

  於是我很急切的拉著他走,下意识的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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