剽界-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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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她是什么人。我去出版社问过,说是一个书商从他们这里买过一批书号,搞什么‘天衣文丛’。具体情况出版社也不知道。”曲菲抽出一张餐巾纸轻轻拭泪。
“天衣……天衣文丛?”文亦凡心中忐忑不安:不会,决不会,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
“觉得很熟悉是不是?我也怀疑一个人,但想想也不大可能。”曲菲恢复了端庄的神态,才想起待客之道,起身边冲咖啡边道,“第三届‘文坛百奇奖’提名中,有位笔名叫‘九指’的作者,他的作品在复审时被人指认剽窃,却又难以举证,就有好事者送给他个外号叫‘神改’。结果虽然没能入围,却因此声名大噪。这部长篇小说的书名就叫《天衣》。”
“谢谢!”文亦凡接过咖啡,放在茶几上,道,“《天衣》我看过,的确是近二十年来少有的上乘之作。只是怪得很,我从没有见到过介绍这位作者生平的文字,书上连一张照片都没有,作者简介也是云里雾里让人摸不着头脑。”
其实文亦凡心中想的不是这位“九指神改”,但曲菲这一提醒,倒觉得有些道理,便又道:“他这样神龙见尾不见首,倒也可能跟他有关。”
曲菲苦笑道:“他既被人称为‘神改’,笔下功夫自然是超一流的。就是要剽窃,也不至于原样不动地公然盗用。”
文亦凡想想倒也是。作者明明白白地在书的勒口上妩媚地笑着,只是朦朦胧胧地觉得,这位被浓妆艳抹遮去本来面目的姑娘,跟自己有着莫大的关联。他不便在曲菲的面前说出自己的疑虑,只是问:“那现在怎么办?”
“能怎么办?”曲菲叹息了一声,坚决地说,“我一定要找到她,跟她对簿公堂。亦凡,你帮我一道找找线索。”
八
4
末缘茶社坐落在国定路G大学边上,是专为大学生们开设的。环境随意,价格低廉,而且设有“网座”,很受学子们的欢迎。文亦凡赶到时已是下午四点了。
茶社西北角此时笔战正酣。一群青年学生围着打扮得很酷的唐娜,观看她在笔记本电脑上与对手过招,不时为她鼓劲喝彩。
唐娜今天打扮得酷眉酷眼、酷胸酷臂,无一处不透着“酷”。自从去年在网上举办“‘神枪手杯’名家文风模仿秀”大赛以后,她在网上的人气急剧飙升,红极一时,至今不衰。她也拥有了更多的崇拜者。每到网友聚集之所,总会被围住海聊神侃或上网论战。此时她正与网上的“爱诗祭魔”比试“魔鬼笔法”。但见对手以《剽》为题,一招飞来,精灵古怪:
把 别人的智慧
变成 自己的智慧
是 最智慧的 智慧
围观者齐声喝彩。唐娜微微一笑,纤指飞舞,弹“键”反击:
把 战火
从 一个国家
复制到 另一个国家
战争 也变成
抄袭
唐娜一“键”发出,早已满座叫绝。这一招也谈“剽”,却直指国际风云,戏谑之功,与对手不相上下。这一回合堪称打个平手。
这时对手又发出挑战,条件竟是十分苛刻,众人议论纷纷。便在这时,文亦凡推门而入。一见这阵势,迟疑着没走过去,就见唐娜起身向门口张望,伸手一指,笑道:“你们看,即将笑傲江湖的‘神枪手’文亦凡文大侠来了。这下该他大显身手啦。”
所有人都用新奇的目光看着文亦凡,想从他身上看出点大侠气概来。
有人问:“唐老师,去年大赛的‘神枪手’就是他?”
有人疑惑道:“‘神枪手’不是叫‘卿卿小姐’吗?怎么是个男的?”
……
文亦凡心中埋怨唐娜瞎胡闹,第一次约见就让他出洋相。
唐娜却不管,招招手道:“亦凡,过来。”
早有人让开道,文亦凡只得走过去。
唐娜随手拉住他的胳膊,将他拖到自己的身边坐下,嬉笑道:“文大侠,今天际会风云,这里都是江湖上的英雄好汉,来来来,正好网上有人挑战,你给大家露两手。”
都是一群年轻人,较他们比起来,文亦凡已是老大哥了。唐娜的亲昵举动让他觉得有些发窘。应付道:“唐……唐小姐跟大家开玩笑,我哪是什么‘神枪手’,只是个打工仔。还是请‘文坛魔女’一显神通吧。”
唐娜笑道:“别听他的,他这叫真人不露相。今天不出手大家休要放过他。亦凡,今天在座的都是‘江湖’中人,别扫大家的兴嘛。喏,这位是‘白衣侠士’、这位是‘渔舟唱晚’、这位是‘红粉金刚’、这位是‘硬壳虫’……这位是——”“嘻嘻,小妹网名‘宵宵有约’。”她随手一一介绍,忘了名字的就自报家门。
文亦凡道:“诸位可都是‘江湖’上挂了名的,惭愧,我是连名号也没有的。”
唐娜笑道:“这不就有了嘛——‘神枪手’。”
“硬壳虫”、“宵宵有约”们鼓掌起哄。
文亦凡身上开始冒汗,心一横,索性道:“好,恭敬不如从命。”
唐娜一击掌,道:“好——这才是男儿本色。来来来,你来看对方下的战书。”随手把笔记本电脑推到他面前。
液晶显示屏上,一只漫画葫芦从云端里翩然而下,落在波涛之上,沉浮起伏。“爱诗祭魔”的挑战文书从水底一遍一遍地往上冒:以葫芦为题,十分钟内作诗三首,一要亦庄亦谐,二要豪放飘逸,三要婉约缠绵。
文亦凡愣愣地看着上下起伏的葫芦,父亲的身影又浮现在眼前。葫芦对他来说是个伤心之物。小时候,他经常看到父亲夜深人静时,从箱底拿出一只铜葫芦在煤油灯下把玩,像看什么宝贝,气氛极为神秘。有一次,趁家中无人,他偷偷弄开箱子,把它拿出来想看个究竟,不巧被父亲撞见,挨了一顿打,后来再不见父亲拿出过它。“文化大革命”时破四旧,红卫兵来抄家,不知从什么地方把它抄出来,砸了个四分五裂,父亲当场急得昏了过去。文亦凡长大以后才知道,这只葫芦为青铜所铸,上面刻写的文字艰涩古奥,有些已模糊不清,年代十分久远,乃是价值极高的文物。父亲传给他时,只剩下几块残缺不全的碎片,也是父亲留下的唯一遗物。
文亦凡心中翻江倒海,别人哪里知道。“硬壳虫”们不无担心地看着文亦凡,尤其那个戴眼镜的小圆脸“宵宵有约”。文亦凡收敛心神,微微一笑,口中念念有词:“一要亦庄亦谐……”默念三遍,夸张地叫道:“有了!”随即十指如飞,在屏幕上打出第一首诗来:
曾照葫芦学画瓢,既非老虎又非猫。
唐贤重读三百遍,下笔千言意境高。
每打出一句,大家就跟着念一句。打完最后一句,大家哄然叫好:
“前两句诙谐幽默,后两句庄重典雅,果然是亦庄亦谐。”
“快,快,再来第二首,第二首。”
九
文亦凡口中又故意念叨:“二要豪放飘逸……”略一停顿,道,“又有了。”运指如风,光标闪烁间,一首《临江仙》又呈现在众人眼前:
疑是谪仙沽酒物,醉时跌落凡尘。鼾声起处似雷声。奸邪不敢听,君子喜相闻。 我欲放歌三百首,劈开且做酒樽。先从何处学先生?不能千杯饮,也作一瓢吞。
唐娜得意地看着文亦凡,眼中掠过一丝高深莫测的笑意。
大家又在惊叹:“果然既豪放,又飘逸。再来第三首,第三首。还有两分钟,两分钟。”
“宵宵有约”兴奋得小圆脸都红了,眼睛直朝文亦凡看,居然一脸的崇拜。唐娜暗笑。
文亦凡屏住呼吸,神情专注,十指连动,屏幕上飞快地排出几行字,却是一首【中吕】《朝天子》曲子:
那字儿谁抄?那画儿谁描?整日价为伊细推敲。按下葫芦起来瓢,真和假总难瞧。 夜也惆怅,昼也烦恼,直把人都累倒。欲待与君说,又怕惹人笑,这心思怎舍得让人晓。
“好一个‘直把人都累倒’,真的是婉约缠绵。”
“文大侠原来也是多情人。”
……
大家鼓掌称绝。文亦凡鼠标一点,三招齐发,一看时间,刚好到点。
唐娜品味着曲儿,送去一个秋波,笑道:“亦凡,你可是给文坛留下一段佳话了。”
5
“唐娜,你以后别再开这样的玩笑了好不好?”换了个地方,在黄浦江畔梦之露咖啡屋坐定后,文亦凡埋怨唐娜。
唐娜幸灾乐祸道:“谁叫你那么一本正经的样子,我是想逼逼你。只是没想到你不但有才,还是急才。我现在总算相信真的有人能出口成章了。”
文亦凡老实交代:“世上哪有什么出口成章,那是传说,民间传说。否则古人怎么会慨叹‘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又说‘吟安一个字,捻断数根须’?我今天不过是把以前的旧作翻出来稍作改动而已,你以为我真的能出口成诗啊。”
唐娜奇道:“那么巧,就正好切题?”
文亦凡道:“各种题材、各种风格的诗我写过不下数千首,对方这战书就是下得再偏一些也不见得难住我。”叹了一口气,又道,“只是都没有发表的,算不上作品。你不也是急才,那种时尚的歪诗亏你也能当场说得出。”
唐娜瞄了四周一眼,偷偷一笑道:“我那是网上偷来的,你当真是我写的呀——不过也真像我的一贯风格呢。”
“是啊,你是文坛魔女嘛。”文亦凡笑道。想提曲菲的事,又怕唐突,看着娇俏的面容,欲言又止。
唐娜心中暗笑,故意秋波暧昧地看定文亦凡,道:“我是文坛魔女,你是古典诗人。我们相聚在梦之露——浪漫的咖啡屋、迷离的霓虹灯、低沉的萨克斯……你现在什么感觉?今天你主动约我,我好开心。”
文亦凡心中一颤,哪里敢接这摄魂夺魄的眼光,连忙低下头喝咖啡。
唐娜并不放过,她俯过身,轻轻地抓住文亦凡的手,柔声道:“亦凡,你那曲儿是不是写给我的?你是不是有话要跟我说?”
文亦凡急忙抽出手,急急巴巴道:“不是……我……我……没有话。”
唐娜咯咯一笑,道:“亦凡,你文章里豪气冲天,我还当你是个敢爱敢恨的风流才子呢。”
文亦凡苦笑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我哪还有这番奢望。”
唐娜扑哧一笑,一口咖啡险些喷出来:“哎呀,哪来一个古稀老人,历经坎坷,饱经风霜似的。”
文亦凡受她感染,放松了许多。
唐娜笑定了,道:“怎么样,说说你的故事吧。你这么好的脾气,又这么有才,她怎么舍得离开你?”
每每想起往事,文亦凡总是郁闷不堪,但今天心情却很轻松,仿佛叙述别人的故事:“你知道‘酸先生’是什么意思吗?是村里人戏谑干不成脑力事,又做不得体力活的半料子文人的。我就是这样一个即使站着喝酒也要穿长衫的现代‘孔乙己’。我上高中时成绩特好,原本考个学校什么的也没啥问题,就因为她,我只能选择落榜了——因为她不让我考,我就不能考。”
唐娜插嘴问:“为什么?”
文亦凡淡淡地摇摇头:“原因你就不要问了,反正我落榜了。父母让我去复读,我死活不干,就到乡村中学去代课。一年以后,我就和她结了婚。那时……那时我才二十岁呀,还不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我父亲是民办教师,母亲是赤脚医生。你知道,这样的家庭当时在农村也算是上等人家,用不着我们下地劳动的。所以直到现今,我虽然是农民出身,却什么农活儿也不会干。唉,自己想来也觉可笑。读书时我就是个古典文学迷,大家都叫我古典诗人,一个沉迷于古人的流风遗韵中不知时尚为何物的人。离群独处时,我喜欢穿一身白色粗布唐装,昂首远眺,神情肃穆。还喜欢作凝思状,一付忧国忧民的样子,像个隐士。寻常与人相处,我则温文尔雅,谦恭有礼。遇有官场中人在座,我就神情不屑,俨然一个恃才傲物的博学鸿儒……”
唐娜不禁笑了:“这成什么了,整个一个古典文学人物嘛。大家不拿你当神经病才怪。”
文亦凡也笑了:“当时就这样,还自认为特立独行,清高绝俗呢。用现在的话说叫另类。后来到处碰壁,什么路都走不通,才慢慢改变自己。逼着自己去听流行音乐,改穿流行服装,学说流行语言……反正什么新潮就努力接受什么,现在好多了。”
十
“我看啦,现在也好不到哪里去。”唐娜想了一想,若有所思道,“其实也不必完全改掉,我倒是挺喜欢你身上的传统味,兴许是我没有吧。后来呢?你们是怎么分手的?别跑题。”
文亦凡苦笑道:“这就是我碰的最大的‘壁’。就因为这样,我才不能发家致富,一门心思想当做家。结果埋头苦写,却老是写不出名堂来。起初她也支持我,后来看我总换不回花花的票子,就要我投笔从商。”
唐娜道:“这可要了清高文人的命了,文人一向是瞧不起商人的。”
文亦凡道:“你说的一点都不错。我想象不出一个胸怀天下的古典诗人站在大街上叫卖会是一个多么滑稽可笑的形象,当然放不下这个架子。她就要自己去经商,我也不同意。”
唐娜插嘴道:“为什么?我知道,一定是不喜欢女人抛头露面是不是?所以我也遭你瞧不起——当我是什么女人?”
文亦凡吓一跳,他的确是不喜欢妻子抛头露面的,不是唐娜嘴快,差点就说出口了。连忙声明:“不是不是。只是要女人家来养活自己,我算什么男子汉?”
唐娜撇撇嘴:“男人的臭架子。”
文亦凡笑了笑,继续道:“我索性不理她,依旧我行我素。你猜怎么着?她来绝的。”
唐娜道:“女人的拿手好戏——一哭二闹三上吊,是吧?”
文亦凡道:“哪里。她恨我才不正用,日常便来百般讥讽我。说,你那狗屁文章能成什么气候,一点创新都没有,还想成名成家?屁,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什么文章千古事,千古文人都是贼。你抄我,我抄你,再来互相吹捧,不知羞耻。天下文章一大抄,你连抄都不会抄。眼看老婆儿子都养不活,亏你还自我感觉良好。”
唐娜道:“她是想彻底打消文学在你心中的神圣感。”
文亦凡道:“是的。她还边骂边找论据——我说文人如贼,你还不信。你看这句话是不是抄自那篇文章,这一段是不是那一段的翻版,这一篇纯粹活剥于某人某文某章某节。言之凿凿,有根有据。她原本也是文学爱好者,找起茬来更是内行。每每从我的文章中寻章摘句,挖空心思进行比较。我的文章中偶有一两句话与人相同或相似,更是大加嘲讽。说,你哪是搞创作的料,只会抄来抄去,抄都抄不像。以致弄得我每篇文章都要字斟句酌,力避与人雷同。偶有巧合,也如做贼般赶紧改掉,生怕被她发现嘲弄。她实在找不出,便指责我这篇文章的主题是模仿哪位名家的大作,那篇文章的结构是抄自某位新秀的美文,弄得我真的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其实,她说的倒也不无道理。初学写作时,我确是模仿过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