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说 第十一辑-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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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一声,心跳得几乎快要死去,但全身却被一股奇异的甜蜜环绕,令我无法动弹。
良久,凌宇才松开一口气,在我耳边轻声说了句:丫头,生日快乐。
那夜,我辗转难眠,就着从窗口透进的月光反复抚摸着颈上的项链。这串项链,上面串着各种不同的小玩意儿,有五彩的玻璃珠,碎成不规则形状的小贝壳,几根色彩斑斓的羽毛,还有毛线缠成的绒球,都是我和凌宇收集的宝贝,如今,它们缠绕在我的脖子上,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
我在甜美的初恋里,憧憬着美好不可限量的未来,最后逐渐微笑着安然入睡。
6
寒假放榜的时候,我和凌宇的名字依然高悬榜首,父母为了奖励我,决定带我去遥远的首都北京游玩。
我带着雀跃和欣喜与父母踏上火车,临上车的时候,还想着要在大北京给凌宇带什么回来好让他无比惊喜。
两周后,我回到家,刚放下行李就兴冲冲地敲隔壁的门,然而敲了很久也没有人来开,我以为是凌宇家有事外出,可是第二日,第三日,他家一直都静悄悄的,无论我站在门口敲多久的门,也无人来应。
我有点恐慌,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每日起床一睁眼,我便冲到对门去看有无动静,终于一日,母亲从邻里那里打听来消息,原来我们走后没多久,一日,凌宇的母亲突然匆匆从学校叫回凌宇,然后母子俩迅速的收拾好家什,像他们刚来时一样,又再度搬离了这里。
记忆里,再没有哪个冬日,能比得上那年冬日更加寒冷更加哀矜了吧,我不能接受这样的现实,做作业也不能安心,常常趴在大窗台上写着写着就泪流满面,隔壁一点风吹草动我便惊跳起来,冲到门口看是不是凌宇回来了。
可是,没有,一次也没有。
凌宇不见了。
7
是夜,西单文化广场上逐渐人迹稀少,天色渐暗,靠近广场的花坛里,有不知名的花香盘旋不休。
我低着头,坐在石阶上,凌宇坐在我的旁边,默默地抽着一根香烟。
十年了,我未曾想过会再遇见他。
我偷偷抬头看他,记忆中那个黑发黑眼睛的男生,他突然就变了,直接从一个少年郎,变成一个身形健硕面容英俊的男子,而中间数年的滔滔年华全部都不存在,全部都被忽略,跳过。
良久,凌宇才腾出一只手,揉揉我的发,他说:“丫头,这些年来,你还好吗?”
那晚,我和凌宇坐在首都最心脏的广场上,喋喋不休地说话,我仿佛突然患了倾诉症,恨不得将这期间消失的十年时光全部说给凌宇听,一口气说完,统统说完。我告诉他自他搬走后,我便变得愈加沉默,每年拿理所当然的第一,然后直接保送重点高中,然后考上令老师和父母都面容有光的名牌大学,先是本科,然后是硕士。生活就好象一条四平八稳的河流,我在每个关键点都冷静自持的前进,转弯,然后奔向大家都认同的更高地界。
当然,我没有告诉凌宇一直有个男孩在追我,他待我如同多年前的他一样,体贴,温柔,宠溺,学校里的人都当我们是一对,他是苏辰,在我和凌宇相遇的时候,他正耐心的陪我逛街。
我说完了我的故事,然后抬头看凌宇,“石头,你呢?”
凌宇没有回答我的话,他转过身来,墨黑的眸子直接看进我的眼睛,然后我听到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俯身低头,吻住了我的唇。
8
几乎是毫不犹豫的,我和苏辰分了手。我告诉他我遇见了凌宇,所以必须和他澄清关系,虽然我并未觉得,我们有过真正开始。
苏辰几乎未说什么就从我身边离开了,然而在后来连续好几天内,有同寝室的同学告诉我看见苏辰喝醉在校门口的小餐馆里,吐了满地都是。
我有些微的心酸,但这些心酸,在见到凌宇那一刻立刻统统灰飞烟灭。命运兜转了十年,我依然能在正确的时间内遇到他,我想这就是缘分吧,天定的命数,无论怎样,也要在一起的。
我和凌宇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房租很便宜,是多年未修的老楼,搬家那天我仿佛一个小主妇,拉着凌宇把大大的超市和建材市场逛了个遍,然后买了一大堆我喜欢的精致小玩意儿,透明雕花的瓷碗,巴洛克风格的木纹架,田园风格的大纱帘,精巧细致的小布偶。回家后,我扯了大段大段的抹布,趴在地上一遍又一遍的擦地,累得汗流侠背,却依然欣喜异常。
我做这一切的时候,凌宇就站在未封闭的阳台上抽烟,一根接一根,夕阳将他忧郁的侧脸划成好看的弧线,我的内心充满了富足的欢愉。
是夜,我和凌宇躺在干净柔软的碎花床垫上,窗外的星光直接漫进屋内,凌宇握着我的手,终于告诉了我当年他家匆忙搬走的原因,原来凌宇的父亲是个赌徒,在欠下巨额债务后一死了之,他母亲被迫无奈,只能一次次的搬家来躲避要债的,无论酷暑寒冬,只要是一点点的风声鹤唳,他母亲就如同惊弓之鸟,带着他匆忙逃躲,直至那最后一次,他们全家终于下定决心,决定远走高飞,来到北京,投靠一个远房亲戚。
然而人是不能一再经受颠簸的,再而衰,三而竭,离开我们的家乡来到这陌生城市后,凌宇仿佛元气大伤,成绩再不复往事的辉煌,他开始厌倦学业,只盼望能早日工作,好担负起养家的责任。
“所以你高中毕业都没考大学就直接工作了?”
“是。”
“那阿姨呢,她现在在做什么,她还好吗?”
“她不好,最近刚刚查出了重病,需要很多钱动手术。”
我呆住,再不能问出话来,我没想到我和凌宇呆在一起的第一夜竟是这样的情景,我没想到我爱慕多年的少年远走他乡后身上竟背负着这样巨大而沉重的悲哀,这夜我和凌宇都彻夜无眠,睁着眼躺在床上,直至天亮。
9
我开始勤俭节约起来,把长发束起,平日里只穿动物园淘来的几十块钱衣服,我还兼了两份家教,一下课就慌忙奔赴城东,给那些淘气却有钱的孩子耐心反复地讲述功课。
周末的时候,我在校门口的咖啡店里做兼职,白天没课的时候,我钻进图书馆借别人的电脑给各大杂志写稿子。
我开始张口闭口就提赚钱,恨不得每分每秒都想着如何赚更多的钱,寝室里有要好的朋友奇怪地问:“莫小凡,你现在怎么变得那么市侩现实?”
我笑,并不为自己辩解。
是,这些象牙塔里的天之骄子,他们数十年如一日的躲在安全纯净的城堡里悲春伤秋,他们怎么能够想象,同样是人,当他们还在挥霍父母每月按时打到帐户上的生活费时,我的石头却在零下10度的街头为公司新出的产品扮成圣诞老人做宣传,当他们接过他手中的传单随手就扔到地上时,他们可曾想过,十年前,这个少年并不逊色于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人,不,甚至更好!
和凌宇的再度重逢,我突然从一帆风顺的河流表层看到了泥沙下方的暗流涌动,那是生活最真实的惨白面目,不要轻易指责任何人市侩或者现实,生活本来就是如此沉重残酷,它并不给人喘息的机会。
好在凌宇还是原来的凌宇,生活磨去了他曾经的豪情和锐气,却并没有把他变成一个刚硬世俗的男人。他会在加班回来的晚上,给我在楼下买两个温热的包子做夜宵,我们在寒夜里把包子你一口我一口吃完,然后趴在阳台上看星星,凌宇指着对面高楼大厦的繁华灯火对我说:“丫头,等我们有了钱,就在那里买套房子,要有你最喜欢的大落地窗,可以坐在下面晒太阳,周末的时候,我们开车带妈一起去京郊游玩,对了,丫头你最喜欢的车是什么型号……”
每当这时,我就觉得那些儿时的快乐又回来了,我和凌宇手牵手畅游在家乡宽敞的水泥马路上,风浩浩荡荡的拂面而过,大道两旁的白玉兰花悠远清淡,一朵朵地开得极其丰盛妖娆,人生就好像这花开花落的历程一样,简单轻松,我和我喜欢的人一起,骑着车,唱着歌,以为那就是地老天荒了。
10
凌宇妈妈的病情恶化了。
是肾功能衰竭,医生说除非换肾,否则别无他法。
但那些巨额的医药费,我们要上哪里偷去?靠凌宇存下的积蓄和我微薄的存款,仅仅能够维持医院一个月的治疗期。
我听闻消息,匆匆赶到医院,只见凌宇蹲在病房门口,不发一言。他不哭,也不说话,他只是如同一尊雕像,在母亲的病房前凝固了一夜。
第二日,凌宇胡子拉碴的去上班,他告诉我,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公司尽心工作,也许老板会预支给他一些钱,其他的,再想办法吧。
可是上帝并没有对所有痛苦都动恻隐之心,凌宇的老板没有预支给他那些钱,平日里看似要好的同事,也一个个唯恐避之不及,声称自己要养家养房,举步唯艰。
在午夜回家的晃荡地铁里,凌宇给我打电话:“丫头,怎样才能救我妈妈?你告诉我,没有钱,是不是连唯一的亲人都留不住?丫头,我妈妈不能死,我还没有挣到很多钱,回报她的养育……”
话音到这里就断了,地铁里信号不好,可是我听到了断线前凌宇的呜咽声,如同一只受伤的兽,在胸腔里闷声炸裂,我放下电话,蹲在阳台上,失声痛哭起来。
半个月后,凌宇的妈妈撒手而去,这个坚强了一辈子的女人,终于抗争不过残酷的命运,黯然离世。
火化的时候,我紧紧抱住浑身发抖的凌宇,我喃喃自语:“别怕,石头,就算是世界末日,这世界上还有我陪你一起走过。”
然而,仿佛一夜之间,凌宇就老了。
他比从前更加卖力的工作,没日没夜,没完没了,我常常在晨昏颠倒的昏睡中感觉身边有人回来过,然而睁开眼,他又已经离开了。我给他打电话,听到的不是“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忙”,便是“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凌宇把自己变成了一台疯狂运转的工作机器,仿佛只有籍此,才能逃避丧母的悲恸,以及无法再报养育之恩的遗撼。
我曾数次来到凌宇工作的大楼下,28层的高楼,顶端快要耸入云霄,凌宇工作的第26层总是灯火明亮,然而在我眼里看来,却是无比的荒凉。
孤身入眠的夜晚,我带着凌宇15岁时送我的那条项链,无声流泪,我不知道一切为什么会这样,我们怎么就从轻薄的少年身,走到了如此狼狈的地步?我一遍遍地问,是谁偷走了我的长袜子皮皮?是谁偷走了我们存封在罐头里的草莓爱情?离开凌宇十年,我原以为可以永远记住他的模样,却没想到,那个留在时光裂痕里的少年,他已经越走越远,越走越远,终于消失不见。
原来,那些走失在青春河流里的爱,丢了就是丢了,纵使我们多想挽留,却再也无法回头了。
而生活,生活仿佛一个张着大嘴的空洞,我们丢进去委屈,愤怒,悲伤与眼泪,然而这还不够,我们把自己也丢了进去。万劫不复。
11
2006年12月30日,我25岁生日,京城飘起了小雪,我站在复式楼大大的落地窗前,看着灯火辉煌的华美夜景,微笑着迎接新的一年到来。
桌上的手机突然响起,是一个陌生号码,我按下接听,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出。
“丫头,生日快乐。”
是凌宇,手机的信号有些不好,我问他是从什么地方打来,他的声音时断时续,最后我听到一个女人的笑声传来,然后电话就断了。
家明从身后走来,环抱住我。
“谁打来的电话?”
“一个很久很久的朋友,三年前他母亲去世,于是离开北京,说要去全国各地流浪。”
“然后呢?”
“然后就没有了消息呀,直到今天才打来电话,什么也没说完就断了。不过我在电话里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想必他也是找到了自己的归宿吧,而在他离开的时候,我还绝望得要死,担心他此生都不会再拥有幸福了呢。”
“小傻瓜”,家明把我的身体扳过来,宠溺的刮了下我的鼻子,“每个人都会找到自己的归宿,这只是时间而已,而途中经历的那些痛苦和磨难,都是河流必经的波澜,闯过来就好,不必一直耿耿于怀。”
呵呵凌宇,你听见了吗?这是我的新男友家明,我们在去年认识,数月后就结婚,因为他足够简洁,淡定,正好镇住了我心里因你而起的混乱奔突的心性。他带给我有条不紊的镇定生活,就好像我未遇到你之前过得日子一样,平淡,波澜不惊,但是温和,让人安心。
而那些和你有关的过去,我决定将之和那条项链一起封存,就好像这首海子的诗句一样。
从此再不提起过去,
痛苦或幸福,
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温暖之光'下
文/消失宾妮
倘若没有他人。也许我之轨迹与你之轨迹,终会交叠至一处。
或许我们也将,并行至死。
倘若……没有他人。其他事。
没有。
闲时时央试图发明些新菜式。在玖椤未回家之时,她躲在厨房理拼拼凑凑,煮出一锅气味温润的粥。按照少女恋爱魔法的课本教程,向着一锅粥许愿。再往里面放进自己的头发屑或者玫瑰瓣之类古怪的东西。有时还需要淋一夜月光。
为着只是魔法生效的那一刻。
“他就会明白你的心意”。
——魔法书如是说。
“小音,你说放头发屑会不会被发现呐?”时央看着白润的粥中漂浮着的点点黑星,有点不太相信地问着自己肩膀上的小熊布偶,“还是发现了他就会恨死我呢……”
花格子布偶小熊顽皮地坐在少女肩头,表情仿佛是“只笑不语”。
然后是傍晚时玖椤回家,习以为常地将那一锅古怪食下。然后是时央开始等待魔法生效的那天。然后是无数个相同的然后。在每一个这样的白日与夜晚,少女悄悄藏在美味间的心情、少年故意漫不经心地吃掉她书写爱意的调味。
“好不好吃吗?”时央期盼的答案其实无关美食。
“还好啦。”
甜是爱。涩如思念。而汤之浓稠都是内心待解的焦灼心态。玖椤尝出爱之百味,却故意不作回应。
然而时央不服气。
“小音,下次应该试这个了吧?”
玖椤躲在昏黄的光影下,看着时央坐在厨房的角落里偷偷翻阅那本胡编乱造的魔法书。
“其实早就明白了呢。小傻瓜。”
空气里原本沉静的灵体闪耀起温和的光。细微如粉尘,自这小小的空间中缓缓升起,交织成少女情绪的某一部分。这一刻,作怪的灵体成了天然的指向,能让这个介于两个世界之间的人轻易明白对方此时心绪。
“原谅我没法告诉你呢。”玖椤轻轻施法,将时央周围异变的灵体又抑制下来,“这个世界的次序越来越混乱了。灵体这么轻易就被情绪刺激。”
少年回过头。
“越来越糟糕了……被他们抓到,会不会像处理叛徒那样对我?”
他抬头看一眼眼前这个让人眷恋的世界。灯光所及之处,散在一地的杂志与零食;电视机里自娱自乐的访谈;还有身后的厨房理,躲在角落里的那个小傻瓜。
他们彼此之隔一墙,他之手掌所放之位,是她额头轻轻靠向的那个地方。
她在遐想,假若他能明了一切便好。
而他仰着头,隔着一墙的距离,试图去抚平她凌乱的额发。
温暖之隔一墙。
假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