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覆天+番外 作者:玖珘(晋江2014-07-27完结)-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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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错过一次,不该再错第二次,玉……”慕燊喃喃自语,明熹只退出屋外,该说的都说了,只愿他懂得。
一个男人,遇到一个好女人,太不容易,明熹仿佛坠入了自己往事里,怏怏地望着一池春水,被细雨笼地波澜不惊,“青璃,女儿越长越像你,你可知道,今天我又想起了你。”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写的我情真意切,事后读来依旧很有feel,玖珘很少写出这么深入内心的人物思虑,希望自己变得越来越细腻,能写出真正动人的文字。
☆、锦样年华水样流
洛阳新培植出一株傲雪开放的牡丹,名唤雪凌天,栽植于洛河东畔的长公主府门外,游人皆可观赏,又幸得长公主精心看顾,不曾发生过采摘偷盗之事。然而终究是不合时宜的花株,花期短暂,不过一旬,引来赏花之人蜂拥,却未等到瑞雪凌天,早早地萎顿了。
冠英知道明嫣因着慕夫子之事,牵肠挂肚之下早已将赏花之约抛诸脑后,只闻洛阳城中无论韶年男女还是六旬老人,所谈所论皆或多或少事关那株雪凌天,不过惘然一笑。雪凌天再美,不是与心爱之人携手观赏,也不过是株普通的牡丹,若得牡丹竞相盛开之时,看明嫣心花怒放,忘怀悲伤,才真得赏花之乐。
慕夫子的额伤愈合得很慢,但精神却不似往日颓唐,药效作用下,饮食已恢复如常,他正在尽力把自己的生活回归正轨。二月里正是好学的时节,夫子讲学从早至晚,精神倒也尚可,只是那包裹额伤的纱布掩盖下,一双朗目,已失去饱满鲜活的光华,唯余一派淡漠超然。他是死过一次的人,断不会再寻短见,可对于生活,已然失去了热忱,宛如一只被遗留在北国的鸿雁,寂寞着随遇而安。
这么多年过去了,玉绮子原来一直深深埋藏在夫子心里,随着她的死讯,思念生根发芽,终于在一夕之间长成参天大树,这是明嫣不曾预料到的。
事情毕竟算是告一段落,明嫣也是大病初愈,瘦削得不盈一握,似要被风吹走一般。
明熹看不过去,请了冠英来家中,带明嫣出门游玩。这一场变故,明熹心中的压力却是最大的,因为事关女儿和慕燊,直担心处理不当,两处皆是折损。原以为天宫回来,女儿一生再不会有波澜,到底是错估了,天宫那样的地方,只怕带来的影响还不止这些。
因着大病初愈,明嫣披着一件薄薄的纯白色斗篷,与一袭青衣长衫的冠英立在一起,愈发显得二人如谪仙般明净高华。远远地驾着马车而来,瞭望洛河时,只觉得春色满目,哪里是一条洛河承载得了的?两岸的牡丹分作五色,有纯白、粉红、明黄、赤红,更奇丽的是一大片重瓣叠加的牡丹,花瓣皆是不同颜色,迎风吐蕊,缤纷却不杂乱,勾得人欲罢不能。远观之下已令人震撼,慨叹天家富贵,妩媚风流,待下了马车,一片鲜活清郁的芬芳沁人心脾,明嫣已沉醉不知归路,直呼不虚此行。
正是红日高照的晌午,明嫣脱下了略大的斗篷,一身苏杭女儿的碧色鲛绡襦裙,轻薄合身,雪白的裙摆走动时翩然浮动,宛若一只皓洁的海芋,愈发衬得莹白如玉的脸庞光华流转,娇俏动人。
冠英心动如波,只觉得眼前人大病初愈,纤弱地不盈一握,可对着丽到极致的牡丹,楚楚的脸庞倒染上了艳光似的,红得令人想起清泉镇的霞光。她的额际微微沁着汗,愈发显得妙丽动人。多年的苦读、官场的浸淫,原以为自己的心境变了,所看到的世界自然也不似当年,却不想那个女孩,只需静静站在那儿,就仍然可以像当年那样搅动自己心中的一池春水,原以为忘记了,只藏在梦境深处的往事,一幕幕浮现在心上,那么久远的稚龄时期的事,自己竟是一件都没有忘记过。今日,究竟是花蛊惑了心智,还是她蛊惑了自己的心智?
冠英采撷了一朵宝蓝色的牡丹,那花开得正艳,花茎里饱满着汁液,生机勃勃,鲜活得连香气也是鲜活的。随手别在明嫣的衣襟,只觉得自己做了一件穷尽一生都想做的事似的,冠英笑意盈盈。
明嫣见冠英的笑意是由心而发,喜悦映满了双眸,不忍辜负,也随手采撷了一朵重瓣双色牡丹,别在了冠英的衣襟,笑道:“所幸你今日穿了常服,若是官服,我可断断不敢。”
春意阑珊,微风拂面,令人醺然欲醉。明嫣只觉得偶入刹那琉璃世界,如梦似幻,微微俯身,虚抱着一丛牡丹,面颊贴着柔软的花蕾,以最贴近的姿态寻觅芬芳之源。
正拥着满怀馨香,却见一丛雪白的扎线跃入眼帘,欣喜之下一看便知,冠英放起了一只天青色的风筝,正是一只飞鸟的模样。
那风筝飞得极高,一捆扎线几乎用完,只得紧紧地扯着。手驭地久了,微微发酸,心也随着风筝飞向了天外。天青色的飞鸟嵌在碧空中,不仔细看几乎分辨不出,宛如天外来客般遥远而神秘地傲视大地,一片浮云掠过,却又突兀地显示出踪迹来,似个贪恋人间的精灵。
“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天与地,那么遥远的距离,只有青鸟才能殷勤探看,而自己手上的风筝,纵使它亦是天青色的飞鸟的模样,也终究是凡物罢了。
心事似被道破似的,明嫣只一个恍惚,扎线已挣脱了手,飞出老远。那风筝本就在天际翱翔得自由,又值风和日丽,一经释放,更是急切地朝山高水远处飞去。明嫣不知怎地,落下一滴泪来,心中脉脉,只期许那只风筝,千山暮雪,终要飞到那云霄之顶才好。
那日玩得酣畅,赏花、放风筝,还品了一盅极不俗的牡丹羹汤。明嫣回家后忆起那日的荼蘼花事,总会觉得意犹未尽,然而到一趟洛河极为不便,入了三月后赏花之人络绎不绝,热闹之下,更再无那样曼妙诗意的景致了。为了不破坏内心最美的记忆,明嫣索性决定待明年再去赏花。只是牡丹之丽动人心魄,洛阳既家家户户栽种,自己何不亲力亲为?
正欲出门买牡丹幼株,却见爹爹捧着两盆开得极为蓬勃鲜活的牡丹花而来。一盆花开明黄,名唤姚黄,一盆花开炫紫,名唤魏紫,两盆皆为牡丹名品,何况培育地极好,起码有十年光景的心血才能种得此花。
花儿那样雍容娇艳,惹人生出惜花之情。明嫣当下喜上眉梢,不消言语,爱花之心溢于言表。
“爹爹从何处得来的,此等名品,主人竟肯割爱?”
明熹看女儿抚摸着花瓣,如获至宝的样子,心想冠英这礼物送得极对,赞叹道:“是冠英差人送来的,他的府邸恰有栽种,见你喜欢得紧,还说你定然不愿再去凑热闹赏花,不如便将这两盆花魁送于你,女孩儿惜花,你定会好生照料的。”
明嫣的脸色一下子变了,指着那花,说道:“爹爹可知,这花在市面上不下百金,我们怎可随意收了,更何况主人培育了数十年的花,浇灌了如此多心血,岂不知他更是惜花之人,大可不必非要我照料这花。我正准备上街去买花株来自己慢慢养,爹爹请将这花送回去吧。”
“这怎么好,人家巴巴的送来,我们再退回,岂不拂了冠英的面子。你与他本是自小的同窗,并不需如此见外的。”
“爹爹,这花不能收,太贵重了。”明嫣心知,牡丹名贵,花中的情意更是贵重,自己断断不敢收下的。
明熹哪里懂得这样细腻的小儿女情态,只道:“你不喜爱,爹爹甚是喜爱。既然这花甚是名贵,咱们就只留下一盆便是,两盆皆送回去,冠英那里只当我们看不起人家,这样吧,你挑一盆留下,另一盆送回,我再附上五十金,算作买下此盆,可好?”
明嫣这才稍稍作罢,叹息道:“那就留下……那盆魏紫吧,爹爹说话作数,快速备下五十金,连同姚黄一起送回吧,这样的事,切莫再发生了。”
明熹唯唯应下,心想总算留下了一盆,自己竟也是这般喜爱牡丹,女儿何时变得如此见外,拒人于千里之外,事事这般仔细小心,莫不是又是受了去天宫那一趟的影响?
明嫣瞧爹爹走得远了,俯身捧起那盆魏紫,置于廊下。彼时夕阳无限好,落日余晖映照得那紫,流转着光华,尊贵的无与伦比。承烨,他也总是一袭紫衣,在天宫里做着最尊贵的战神,行事雷霆,法力无边。原来想念他已成为她心底深处的习惯,他的形象那么深深地刻在自己的脑海里,以至于方才爹爹让自己选花,自己竟也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魏紫。自己对紫色的偏爱,只因那个紫绡劲装的男子,有着比魏紫更高华卓然的气质。
“今偶得花王魏紫,娉婷袅袅,人皆言紫气东来,卓然超群,我又想起了你。”
明嫣在札记上写下这段话,一眼都未看,飞快合上了札记。
清泉镇相较于洛阳更偏北些,春季自然姗姗来迟。洛阳城春雨如丝如缕,绵绵不绝,好在牡丹花朵较大,倒不至于落个绿肥红瘦的下场。霏霏霪雨织成思念的巨网,笼得人无处躲藏,让慕燊心比秋莲苦。他决定独自远游去趟清泉镇,期待能赶上故乡的春雨,那是玉绮子所化,她能慰藉自己枯死的心。
洛阳少年春衫薄,绣庄又到了一年最忙的时段,推陈出新,风格万象。慕燊身披蓑衣,骑着一匹瘦马落寞地出了城,行在陌上星星点点的野花中。彼时枯藤老树昏鸦,勾勒出一派烟雨蒙蒙,小桥流水的人家炊烟袅袅,一切都是朦胧而不真切的,宛如梦境,只是那梦境太过哀伤,令见者断肠。
兢兢业业地做事,时间也会过得飞快。春去秋来,洛河畔枫叶荻花秋瑟瑟,又到了学子赶考的科举年。科举并无年龄、地域限制,明熹一直盼着慕燊能再一次参考,了却功名夙愿,毕竟承烨安排了全新的身份,想必考官不会发现慕燊的前科。只是日子一天天过去,慕燊一去大半年,杳无音讯,莫非忘了科举之事不成?
明熹心急如焚,但心知承烨为了他们的安危,在洛阳城中下了禁制,只要不出城,任神魔也不能发现他们的身份,不到万不得已,是断断不能出城的。
这日,明嫣出门替慕燊报名进士科,尚未归家,却见洛阳高大巍峨的城门口有灵力闪动,一阵骚动之后,百姓纷纷避开,只见是一匹瘦马驮着一只匣子,直奔冲进了城。那马显然是受了惊,明明如此羸弱,却似被榨干了最后一份气力般狂奔,力竭而倒,正死在明嫣脚下。明嫣何曾受过这等惊吓,胡乱退后了几步,整个人一闷头坐在了地上。
那木匣子正落在她怀中,被砸开了盖,里头横放了一条手臂,鲜血淋漓,尚自残留体温。明嫣猝然扔了那匣子,挪后了几步,伏地呕吐起来。两眼虽是昏花,精神却出奇清醒,那匹马,可不正是驮着夫子出门的那匹马嘛,那这匣中的臂膀,难不成是夫子的?
马贼,强盗,都不可能,那匹马是被法力操纵的,正死在自己身边,而匣子也正落在自己怀中。神界做事最标榜磊落,哪怕想通过夫子诱出自己,也断不会行如此卑劣之事,如此想来,夫子性命尚在,是落在了魔界手中。千躲万避,终究是躲不过啊,自己终是要面对这一场恩怨的。
明嫣瞧四下无人,关上了匣子,捋了捋散乱的鬓发,嘱托了镖局把马匹和木匣寄到李氏御绣庄,爹爹睿智聪慧,定会料到明嫣此去是诱敌上钩,希望爹爹黄雀在后,能一举从魔宫手中救出夫子和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纵使相逢应不识
明嫣深知此事线索渺茫,需得出城一趟,想必那绑架夫子的人,就等着自己迈出这一步吧。明嫣顺手携带了一包磷粉,一边出城一边洒在路边。不过步行了两里多路,头顶一个闷黑,已被人制服扛起。明嫣心想,他们果真上钩了,自己明明可以轻易挣开,却故意让他们绑了自己去,只是心中纳闷,绑架自己的人法力并不高,用的是再拙劣不过的手法,难道是一些魔宫的小喽啰所为?
而更令明嫣匪夷所思的是,自己很快就被解开,扔在了一边,正是两个修成人形却法力不高的树妖。所猜不错,的确是魔宫中人策划了这次绑架。
“你们把夫子怎么了?”
“不过是卸了条胳膊,命还留着呢。你也别把我们当个糊涂的,千年修炼成妖,在魔宫摸爬滚打,你这小丫头的心思还能猜不出?你不过是把自己做诱饵,好让你爹一举救出你俩,是吧?我实话跟你说,我就跟你说几句话,马上放你走,保管一根头发丝也不伤你。”
明嫣诧异,竟不想他们会说出这番话来,怒道:“既是有话,不妨直说,何必伤我夫子。他不过是个没有法术凡人,胳膊没了,就是没了,永远都没了,你们太残忍了。”
“少装蒜,我就把该说的话说完,你们将来自个儿抱头哭去”,两个树妖相视一笑,神情肃穆到了极致,令人发冷,说道:“若不是那个天界的神仙承烨自恃法力,在洛阳城设了禁制,我们怎会出此下策,趁你夫子出城之际,才能与你取得联系。你有所不知,承烨不久前只身闯入魔宫,魔宫中人起初以为他身后定有神界大军,纷纷撤退,以免大动干戈之下元气大伤,可谁知探子来报,承烨只一人前来,独闯魔宫,并未带任何随从。他一人、一剑,直破数十道防线,可他终究寡不敌众,灵力不支,苦战之下,被我们俘虏了,真是奇怪,战神承烨怎会做出如此不理智的行为?”
明嫣心下觉得不可思议,承烨怎会如此做,太过反常了,那树妖究竟绑自己来作甚?
“活捉了仙界战神,魔宫自此高枕无忧。我们把他绑到魔君面前,魔君却斥责了我们,还单独和承烨说了好长时间的话,竟还放走了他。魔君做事一向狠辣睿智,竟如此一反常态,那一日,魔君和承烨,都疯了魔吧。我们做属下的不服气,要打听起来自有我们的法子,魔君精心饲养的金鱼修成了精,作为获得人形的交换条件,他把那日的对话告知了我们。那样的话,若不是亲耳得知,谁又敢相信呢。我们兄弟早盼着魔宫与天宫一战,尽数吞并了那自诩高高在上的天宫,所以,我打算把这个秘密告诉你,你是我们计划最好的导火索。”
“你们究竟知道了什么,是关于我母亲的,是不是?”
“你总算不傻,不愧是魔君的女儿。你晓得,青璃魔君成为魔君的时间并不长,不过十余年罢了,却将魔宫治理地井井有条,把天宫打地节节败退。这么狠辣的魔君,是我数千年来不曾遇上过的。原来,她是心中有这一口未来得及出的气,是一场极大的阴谋导致了她的冤屈。她,的的确确是神,并非天宫所说,是魔界在天宫的细作。承烨想必是知晓了这个秘密,深知万不能向天宫求证,恐遭遇杀身之祸,于是冒险只身杀入魔宫,见了魔君一面,若魔君非魔,定不会杀他,因为他于魔君的女儿,有救命还魄之恩。果不其然,承烨赌赢了,冒着被魔宫屠戮的危险,压上神界再无战将的赌注,只身闯入,他终究得到了答案。是当年天帝忌惮你爹,起了妒心,导致了所有的悲剧。战神明熹,威震三界,文韬武功,举世无双,这是当年人人皆知之事,天帝威严何存?他已将紫霄宝剑恩赐,又让明熹与鹊仙成婚于碧海之东隅,已至封无可封的境地。外加众天神的挑拨,适逢你娘被掳走,就将计就计,天界上下众口铄金,直言青璃实乃魔宫细作,将所有罪责推至明熹识人不明身上。天帝还故作好人,好言想与,众仙就扮了白脸,欲将你们父女置于死地,实则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