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蛾-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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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她又去找拖把拖地。
污水只会越拖越多,到最后蔓延满地,无处落脚。
陆雅琴叹着气说:“找一个吧。”
正这时,门铃响了。
明笙去开门,外头站着林隽。他敏锐地察觉到一丝气息:“你有客人?”
“是我姑姑。”明笙把门开着,人去找陆雅琴,说,“我这里有点事。你先睡一会儿,我待会回来给你做饭。”
“去吧。”陆雅琴表情释然。
明笙带一串钥匙一个钱包出门,林隽视线落在她脚上的黑色人字拖:“就穿这个出去?”
一双纤细的长腿下露出白皙的脚面,瓷白色的脚趾如珠子般圆润,拇指间松松系一根黑色带子,一种很放肆却不自知的性感。
明笙:“我不是一直穿这个么。”
林隽呵笑:“你还真一点偶像包袱都没有。”
不在意包袱的明笙身体力行,把他带到了菜市场。
鸡鸭鱼肉和蔬菜的枯涩不分彼此,腐朽浑浊扑面而来。一身铅灰色西装的林隽不动声色地蹙了蹙眉。
明笙掠过他手上的公文包,料想他应当刚从律所回来,乍然来到这种地方,不适应很正常。她把钥匙抛给他,说:“我买个菜。有事待会儿再说。”
很快,她拎着两袋东西出来。暗红色塑料袋里一条鲫鱼在她手下蹦来蹦去,发出哐嚓哐嚓的声响。明笙像感觉不到似的,低头把嘴里叼着的钱包放他手上,“帮我拿着。”
手心贴着那个布艺零钱包,迟疑着收拢。
林隽说:“想好了吗,中介那边说这两天就可以交首付。买房子不是小事,你真的不再好好考虑?”
“买就买了,不然钱还能种出钱来吗。”天色阴沉沉的,她一步步望得出神,“我最近有工作,过两天再说吧。”
结束这个话题,又沉默了好一段路,林隽忽而顿住脚步,目光低垂:“我帮你拿吧。”
那条鱼半死不活的,还在跳。
明笙受宠若惊的模样,揶揄:“算了吧,我自己拿着。用你的手给我拎鱼,我怕折寿。”
他淡笑着撇开脸。
明笙奇怪:“你来还有别的事吗。”
林隽望着沿街一对过马路的母子,目光随着小小的男孩在斑马线上迁移,静静地说:“没什么。”
忽然又转头,问她:“帮你拎个鱼算事吗?”
☆、第03章 (修)
明笙不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这句话有几重意思,她心知肚明。
她不回答,林隽也未再紧逼,两人像一对老夫老妻走在斜阳里,气氛又好又怪异,到车站稀松平常地分别,他甚至还微笑着对她说“改天见”。
这个微笑在她梦里反反复复重放了一晚上,折磨得人心烦意乱。
第二天,陆雅琴去投奔了她的朋友,一大早就坐上了对方来接她的车。
那车很气派,从车里下来的人也是司机模样,从里到外都不像是她该有的朋友。
明笙心里隐约有一个揣测。
陆雅琴独居在老家,和家里所有亲戚关系都不好,因为早年的一段过往,至今还遭受人背后的指指点点。听说她在上个世纪考上过大学,是校花级别的人物,在学校里顺理成章交了一个男朋友,一直谈到了婚嫁,最后却没能成婚。
那个男人,确实有这样的财力。
明笙望得出神,手机突然响了。
是好友谢芷默,最近签约了国内一线时尚杂志,成了《》的特约摄影师。说是有一个活,模特临时跳票,希望她能来救个场。
“不过……拍摄要求挺变态的。”谢芷默给她打预防针。
明笙的好友不多,谢芷默算头一个。两人相识于微时,一起携手闯到现在,那套让明笙一炮而红的写真也是谢芷默拍的。
谢芷默待人温柔,可靠,突然有难,她没有不帮的道理。
“我的规矩你知道,给钱就成。”明笙很爽快地答应了。
风风火火去了摄影棚,明笙才发现这个拍摄要求有多变态。
谢芷默要拍摄的是某国外品牌的春季新品女装,由于设计师使用了丛林元素,所以宣传照的拍摄道具直接真身上阵,由模特与动物配合。
明笙一进去,以为走错门了。
动物园也没有这么生态丰富的。从一只纯种英牧到珍稀白孔雀,据说等会还会送进来一条碗口粗的蟒蛇。那可是真的、活的蟒蛇,就算经过特殊处理、并且长期驯化,也足够把女模特吓得罢工。
《》真是舍得下血本。
项目负责人一开始还担心谢芷默会有心理压力,跑来做摄影师的动作。但谢芷默云淡风轻道:“我在曼谷取景的时候,被真的毒蛇咬过,连发了七天高烧。主任放心,只要模特能自然拍摄,我这边没有问题。”
谁知年轻的女模特不干了:“你们只说会有危险动物,没有说要我捧着它!还让它在我肩膀上爬……是!它确实是无毒蛇,可它如果想要缠死我呢?你们负得起这个责吗?”
负责人劝了几句之后,她还不依不饶,《》的员工也不是吃素的,放话说你不想拍就别拍。女模特年轻气盛,居然真的甩脸子走人了,还扔下一句:“财大气粗了不起啊?这种无理的拍摄要求,我看你们能找得到谁!”
于是才有了谢芷默打电话求助的那一出。
明笙进来的时候,之前那个女模特刚走,满屋子还残存争执过后的火药味。
谢芷默还在跟项目负责人协调。
他们其实自己本来也有备用模特,但是几个大牌模特听了这里的情况,口径异常一致,纷纷婉拒。只有一个资质平平的,开了高价,表示愿意受邀。相比下来,明笙在网络上拥有超高人气,还愿意友情价帮忙,即使不是专业模特,也还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最后,负责人勉勉强强松口,表示可以一试。
谢芷默和明笙交换了一个默契的眼神,命各部门重新准备,开始拍摄。
谁知,拍摄效果出奇地好。
明笙的可塑性很强,美貌加上天性胆大,和庞大巨物互动起来生动自然,整个拍摄过程行云流水,相当顺利。
拍到最后一张,蟒蛇从她背后游上来,巨大的蛇目与她四目相对,明笙非但没有害怕,反倒笑着对它吹了吹气,浓妆在她妩媚的眼角绽开瑰丽的色泽。蟒蛇冲她吐了吐红色的蛇信子,仿佛在向她微笑。
谢芷默抓拍到这一张,比了个ok的手势,立刻有驯兽员把庞然大物从明笙身上扛下来。
《》几个看热闹的工作人员惊得眼睛都直了,交头接耳:“这蛇就跟她自己家的一样……”
“美女与野兽这种变态的萌点,我算是理解了……”
谢芷默收工之后给明笙回看:“你看这张,角度显得你的妆容特别妖媚,‘蛇吻’的时候眼神里有戏,媚态天成啊明笙女神。”
明笙揉揉酸痛的肩膀:“得了吧,要不是你的面子,我才不来。”她眼眸流转,幽幽道,“《》的人眼睛都长在头顶,看不起我这种网红。”
话音未落,负责人先笑呵呵地过来了,亲切友好地跟明笙握手:“效果非常好!明笙小姐有考虑过做专职平面模特吗,可以跟我们杂志社签约,我们一定大力欢迎!”
明笙轻飘飘甩了一句:“我本来就是专职模特呀~”
谢芷默噗嗤一声破了功。
多年的闺蜜了,她还看不出来么?明笙能答应过来救场,恐怕也有想要登上《》的意图在。毕竟《》在时尚界的影响力不容小觑,模特这一关把得尤其严,一般人连面试都进不了。这种救场的机会可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
所以负责人既然有笼络的意思,明笙也乐得顺水推舟。谢芷默知趣地回避,捧着一杯咖啡窝在角落里刷微博,放了一张孤帆远影的花絮照上去,附文:“你们明笙女神的蛇口历险,想看么?”
粉丝们兽血沸腾,有怒指她虐待女神的,也有期待成片的。网民的才华总是不容小觑,几条调侃的热门评论看得谢芷默都忍俊不禁。
不过,也有刺眼的评论——“明笙也要当商业咖了么?出道的时候多小清新啊,什么民国洛神,什么古典美女,现在还不是钻进钱眼里。”
莫须有的罪名。
谢芷默的嘴角垮下来,望了一眼和负责人相谈甚欢的明笙,关掉微博。
负责人本着惜才的心态,把她介绍给负责模特招募这一块的总监。
明笙踏进总监办公室,银色办公桌后却没坐着人。
那位刘总监坐在真皮沙发上,一杯咖啡搁上茶几,笑眯眯地对她说:“明小姐,来坐。”
办公室里的沙发很简易,只有一张,他是想让她挨着他,还是直接坐他大腿上更好?
明笙眼神一冷,保持着一个似有似无的微笑:“刘总哪的话?我是来面试的,当然得站着面。”
她将总监的称谓省略一半,顿时有了几分谄媚的意思。
刘总监颇为受用,没有计较她的抗拒,笑说:“我不是那种刁难员工的上司。明小姐丽质天成,是个可造之材,本公司爱才还来不及。”
明笙的笑容维持到临界点,手机响了。她道了声歉,到走廊去接。
她对这通打得及时的电话心存好感,以至于对方嚣张的问句都没让她觉得有多不礼貌:“为什么不接约片?”
明笙回忆了下,才想起是昨天推掉的一单,拿腔拿调地说:“这位先生非要我不可吗?”
“什么这位先生。”江淮易不耐地说,“hk会所,你留了张照片的那个,还记得么。”
她脑海里浮现出一张年轻而矜傲的脸,“哦,是你。”
“记得就好。”
明笙笑:“怎么,一张照片不够吗?”
他好像听不出她语气里的讽刺:“不够啊。至少来套单反精修吧。”
明笙没耐心跟他扯下去:“再约时间吧。我现在有本职工作。”
“哦?你本职工作是什么?”
“我在《》。”
江淮易突然来了兴致:“你是《》的签约模特?”
“可能会是吧。”她确实有这个打算,但瞄了眼门缝,又说,“说不好。”
“有什么说不好的,他们不让你进?”
“也不是这个意思。”
江淮易最没耐心跟人打太极,直接吩咐:“你顶头上司是哪个,把电话给他。”
“……”
明笙快速地思索这句话背后的含义,忽然想到什么。
死马当活马医,她果真踩着高跟鞋进门,淡然自若地说:“刘总,有您的电话。”
对方狐疑地接过去,也不知道电话里说了什么,姓刘的一秒变得奴颜婢膝,挂了电话之后对她点头哈腰,说自己有眼不识金镶玉,“明小姐有诚意加入《》是我们的荣幸,你看什么时候方便,我派秘书把合同送去明小姐府上。”
这前倨后恭的一通下来,明笙有点招架不住,好笑地走了。
她去摄影棚找谢芷默,路上拨了一个电话。
江淮易接起来,语气吊儿郎当不可一世:“效果怎么样?”
明笙踩在《》大厦的玻璃地面上,四面八方的透明幕墙映出她锋利如刀刃的身影,“只知道你姓江。你叫江什么?”
他说:“江淮易。”
《》老总顾千月的弟弟。
☆、第04章 (修)
千月集团在时尚界只手遮天,除了《》,国内其他几家一线时尚杂志也在它旗下。
明笙默然片刻,忽而道:“帮我这么大个忙,想要我怎么谢你?”
江淮易就喜欢她这么直接的,挑挑眉说:“这就要看你的诚意咯。”
“请你吃饭吧。周六怎么样?”
这个项目没什么新意,不功不过,江淮易随口应了声“行吧”。
明笙挂了电话,正好走到摄影棚。
谢芷默探究地看着她:“要请谁吃饭呢?”
明笙很诚实:“一个金主。”
谢芷默讶异道:“这回又是谁?”
明笙看了她一眼,淡淡说:“开玩笑的。”
“那就好……”谢芷默心有余悸地呼出一口气,忽然又问,“对了,你和林隽怎么样了?”
到底是多年闺蜜,一问就问在节骨眼上。
明笙把昨晚那似是而非的暧昧一交代,谢芷默若有所思地问:“那你最后把鱼给他拎了吗?”
“没有。”
这就很尴尬了。
“你不喜欢他呀?”
“……”
明笙一时也没搞懂这两件事里的因果联系,模棱两可道:“说不好。”
感情上的事,若是真喜欢,哪有什么说不好。
谢芷默叹一口气,惋惜道:“我还以为林隽会不一样。”
明笙好似不在意地哼笑:“男人不都一样。”
谢芷默不吃她这套,她虚长她几岁,用过来人的口吻教育她:“你也不小了,难道就没有想过,要找一个真心喜欢的人么?”
——没有想过吗?
明笙自己也不知道。
遥想十七岁那年,她在酒吧做临时工,穿着布料清凉又劣质的工作裙,走在酒吧后门狭长又黑暗的巷子里,深秋的夜风吹得胳膊的鸡皮疙瘩全都立起来——
那时候她想的是,要怎么才能挣到钱。
“真心”和“喜欢”这两个词都太干净了,甚至无法参与她如此世俗的梦想。
她甚至有点不清楚,什么才叫真心。
忙完杂志社的拍摄工作,她重新回到位置偏僻的家里。好像瞬间从一个精致缥缈的玻璃王国,回到阴沉落灰的真实生活中。
陆雅琴已然走了,这个家里没有留下她的一丝痕迹。
明笙从书柜的最底层,抽出一个盒子。
里面的纸张都有烧过的痕迹。忘了是几岁那年,她目睹陆雅琴把一大捧的信,扔进火盆里。出于好奇,她把没来得及烧完的那些捡了回去,一直保存至今。
这个姑姑对她而言是神秘的。
她在八十年代不为人知的爱恋,数十年来的独居与喜怒无常的脾气,造就了浑身秘密,让人想一探究竟。而明笙踏出了这一步。
那些信为年少的她打开了通往情爱的一扇门。平淡而缱绻的词句写着分隔两地的遥远相思,一年又一年,一封又一封,曾让她觉得,这就是真心。
而信的落款是,江绍年。
***
临近周末又下了雨。
明笙提前一晚跟江淮易联系,他大约在泡吧,精神有一丝不清醒的亢奋:“吃饭?哦……我不喜欢出去吃。”
她说:“那改时间?”
江淮易狡黠地说:“不喜欢出去就是不喜欢出去,改时间有什么用?”
“你想怎样?”
最终,江淮易约了她周六去他的公寓。
明笙居然答应了。
周六的清晨仍旧细雨纷纷。高档住宅楼的门禁把她拦住,明笙撑着一把伞,闲闲按响第三遍呼叫。
江淮易的声音终于从通话器里传来:“谁啊。”
“是我。”
明笙走进电梯,忽然有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
当然不是因为人情。
那是因为《》的合约吗?——她遇见过更财大气粗的金主,只要她愿意,她可以躺着平步青云。
或者,是因为他和江绍年的关系?
——太荒谬了。
她想,人从来不会真正懂自己。大脑一分为二,前额叶为她记录理智与记忆,而杏仁核掌握她所有隐秘而不能言的情绪。
前额叶不懂杏仁核,就像她现如今不懂自己到来的原因。
明笙的性格里有一种毫无底线的随遇而安。她踏进他的家门,把伞放进伞筒,换上一双拖鞋,如入无人之境。
江淮易睡眼朦胧,穿着一件交襟的真丝睡袍,深紫色的光泽衬得他领口的皮肤白得像一只吸血鬼。而他光脚将一双长腿交叠跷在茶几上,看向她的目光有点幽怨。
很久没有人让他周末十点之前起过床了。
他转着手上一只玻璃杯,问:“带早饭了吗?”
“没有。”她以为她是来吃午饭的。
江淮易不满地撇嘴,“还说要请我吃饭呢……”
“你不是让我过来给你做?”
“那个不包括早饭。”
明笙被他胡搅蛮缠了一通,确认他是在犯起床气,“你不需要去洗个澡吗?”
宿醉后的痕迹还遗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