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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魂回归 作者:伊媚-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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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脸上全是笑容,眼里全是落漠”
  “你不是真的受男人的伤了吧?告诉我是谁,我去教训他去,敢伤你,哼”
  我笑笑不说话
  带一点疑惑的“不会是那个跟你艳遇的吧?”
  听到这句话,感觉心又开始滴血,是的,我都听得到了。用手摸着心口,不让别人看见那里有伤口。用更加甜美的笑容回答“对呀,就是他”。是啊,再没有比这更甜美的笑容了,又有什么美得过用鲜血浇灌的玫瑰?
  “少来啊!一看就知道你在说谎话,要不干嘛说这话的时候还要捂着良心啊!”
  捂着良心?这话说得好啊!若自己不敞开去付出真心,谁又能伤得了?心上的伤啊!只能是自己给予的,与别人无关,怎么可以,赖在别人的身上?我不想再谈这个了,问她“你跟你们家那位怎么样啊?”
  “还那样呗”
  “那准备几时结婚啊”
  “明年吧”
  “又明年?我前年问你你说明年,去年问你你又说明年,今年问你你还说明年,你准备明到哪一年啊?”我这时可能太需要听到一些幸福的消息了,比如好朋友跟她的爱人甜蜜的走进婚姻殿堂。
  “哎,我都不急你急什么啊?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
  “你他妈的还好意思说,为你这事,我都当多少年太监了”
  “唉唉唉,淑女一点!别把那三字经喷出来啊!你知不知道你这样会破坏你在我心目中的完美形象的”
  呵,老子敢情在她心目中还有形象。我一本正经“你有没有看过鹿鼎记啊?”
  “干嘛?”
  “那你不知道韦小宝说过他妈的是一种很厉害的武功啊!还以为我刚是在说脏话?”
  “真的吗?”
  “of course”
  “那我回去确认一下?”
  “恩。呐,以后在不知道是不是多音字的时候就查完字典再开口啊!”我说“对了,小妞,今晚是不是准备陪大爷我睡啊?”
  “当然了,难道这么晚我还回去啊!”
  “啊!那你们家朝阳不会有意见吧?”
  “他夜班了”
  “哦,那就来吧,小妞”。
  ………
  早晨起来,她上班去了。又是新的一天了。
  有人说过,忙碌可以忘记伤痛。我就努力努力的让自己去忙碌,洗头、洗澡、洗衣服,可大脑还是可以思想。我跑到书城,我钻进书堆,我什么书都看,从教你学做菜、中华养生保健、古典文学、中外名著到岳飞传、毛泽东语录,甚至DVD碟背面的内容简介我都扫了一遍。我把自己每天都泡在书堆里,看累了就睡会,睡醒了继续看,这样我就记不起发生过什么事,这样我就没有空去想若当初自己接受了老者的预知就不会是这样了。是的,没有空、没有空,我什么都没空想。
  ………
  台风来了,雨好大。我缩在那一个人小小的屋檐下。
  我很怕。老天在哭谁呢?天昊?我?因为天昊的死的不其所还是为了我的太坏、太残忍?我听见响雷、我看见闪电,我发现老天在发怒在狂吼,但我听不清他到底是在吼什么。
  我下意识的朝墙角缩,我用两只手抱着双脚,我企图自己来温暖自己………
  我知道树枝在老天的指挥下正在 用力的左右敲打着我的窗,我知道树叶正在用它的凋落、用他们向下的飘零、用雨水的洗刷在帮我承担曾经犯过的错。
  在这狂风暴雨中,在老天的怒视下,我实在不能理直气壮的抬起头,我情愿那天出事的人是我自己啊!这样我就可以不用背负良心的谴责、不用如此彻夜难眠、不用………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死的那个不是我?
  有人在敲门。
  是风哥哥,手里还拿着一束开得正艳的太阳花。
  “哥哥”我的眼泪终于诀了堤的,放下所有的伪装、抛开强做的坚强,“哥哥啊”我趴在他的肩膀上,大声的嚎哭着“哥哥啊,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哥哥,这一切,这一切的一切,哥哥啊!你告诉我,这一切只不过是一个不好笑的笑话好不好,你跟我说,你跟我说,所有的都是假的,都是假的好不好?!哥哥………”
  哥哥帮我擦着眼泪“一切,命啊!”
  “命?!”命就是要我哭?命?命难道就是要我受苦?我哭得更加大声了
  窝在哥哥的怀里,我睡了。要是醒来能听见有人告诉我这一切都只是一个噩梦而已那该多好。
  我醒来,哥哥走了。
  我不想活了,真的不想活了。世间滋味,酸甜苦辣咸,尝了;人之形态,嬉笑怒骂癫,试了。够了,这一辈子,不缺了,再活下去也不过重复品尝重复着看太阳的东升西落了。一天、一月、一年,都不过重复一个又一个相同的呼吸和动作。我爱过、哭过、笑过、我叫过、跳过、歇斯底里过,足够了。我想把自己丢在空气中了,让自己从这个空间消失。
  一抬头,看见哥哥带来的那束太阳花,那束生气勃勃的生命之花。我抱起它,贴近去,闻了闻。我用我的脸颊去摩擦它,粉粉嫩嫩的。我的生命也正象这花儿一样娇艳啊!我的年纪也是正在象这花儿般正当怒放!我还答应过媚要带着她的躯壳坚强的生活,我还有一个最最爱我的妈妈,可是我也真的不想再留在这样的尘世了。我好怕,怕那红尘、更怕男人说走就走的潇洒;怕了,真的怕了,怕了勾心斗角、怕了尔虞我诈;怕了肮脏的灵魂与善良要付的代价!
  ……
  摆一桌残枝败柳
  品一次爱恨情仇
  唱一曲肝肠寸断
  怨一段风花雪月
  弹一气金戈铁马
  扮一回盖世英雄
  听一遍高山流水
  演一出悲欢离合
  绕一个百转千折
  写一阙荡气回肠
  走不出
  走不出个豁然开朗
  熙熙朗朗,皆为利来
  朗朗熙熙,皆为利往
  来来来,让我们喝了这杯酒
  恩怨是非、是非恩怨
  无非一生!
  (本集完了:P,各位看官看累了吧?俺了累了,呵呵!太多错别字,所以修改了一下:D)
    


正文 第十六节 天凉了 加件衣吧
  或者,我可以说,或者,我自己都不愿意承认,这篇文章我虽然选的玄幻类,却几近真实,呵,所以,这是一篇写不完的做文,因为,我看不到自己的结局,若我的生命消失了,我真的过完这一生了,谁又可以帮我继续记录下去呢?不说这个,记叙吧!
  在深圳恍恍惚惚的过了那么一段时间,看着那灰蒙蒙的天空,我虽然不可以改变已经发生了的事实,至少,我可以,给自己换一个新的环境吧,换一个自己不熟悉的环境,让陌生带给自己一点不同于现在的自己的感觉。
  收拾好那点需要随身携带的东西,我登上了去往北京的路。
  之所以选择北京,是因为,是因为什么呢?让我想想,是因为,首都?是因为,想象中北京会有一些东西吸引我?也是因为,北京,离深圳远,跟南方所有所有的一切一切都不一样,那样,或许,有助于我忘记。
  我住到了北京外国语大学,或者可以称之为学生宿舍,也或者就叫出租屋的地方,屋子里住的都是这个学校的学生,不过她们都是自考生,接着我就跟她们同居了近三个月的时间,这三个月,怎么说,三言两语形容我没有办法,慢慢看下去吧。
  我记得我到北京的那天是早上,直接就坐车到了北京外国语大学那里是因为想有机会的话好好学学英语,因为,我知道,英语以后我会用得上。在学校附近逛,找那种贴满纸条的墙壁,然后打电话,看房子,付钱,配钥匙,买日用品,收拾床。然后跟其他的室友认识认识,熟悉熟悉,交流交流,沟通沟通,然后自己心里再对这个环境估量估量,总之,第一二三天都是在琐碎的事情中度过,当然也就不会有时间去有什么好或者不好的心情。
  北京有网友,知道我到了北京后就说一起吃个饭吧,认识都这么久了,又既然有机会,聚聚总是应该的。
  所以,接下来的几天就贡献给了那些请吃饭的人们,自然,吃完饭就是去走走几个北京的标志性的旅游景点,比如:故宫、长城、天坛什么的,反正他们是吃喝玩乐一条龙服务。其实,我是品尝不出什么所谓的历史的厚重感,什么古文化气息的,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无知的人,对什么什么都没有研究,都无知无觉,都没有兴趣,但,又有点说不清楚,我也不知道因为什么,总能在看似平凡的地方挖掘点什么,总能从那么一点韵味里感觉点什么,我不懂,不过,也没关系吧,知道不知道、牵连不牵连得起、究竟是不是真的有点什么,又有什么重要呢?无论如何,现在的自己,都只是一个凡人而已,一个知晓了一点点关于自己过去的秘密的凡人而已。
  看看自己包里带的那些衣服,红色、黑色、白色、蓝色,这些都是自己喜欢的颜色,红的就红的够热烈,黑的足够严肃足够沉默,白的纯洁又忧伤素雅却不失大方,蓝?大气、不张扬、耐脏还有一点挑起了活泼和希望。
  我知道自己是一个矛盾的人,知道自己的长处与不足,也知道改了就会日甄完美,却偏由得自己继续懒散、继续固执、继续任性、继续逃避,告诉自己随波去逐浪,不要勉强。
  这些东西,我指的是写的这些不知能不能称其为作文的字,很散,是的,我知道,或者,我也知道怎样才可以不让他散,可是,我把愿意去改,不愿意让他有中心思想有条有理有血有肉,因为,乱七八糟一塌糊涂才是真实的我。
  北京的春天,是啊,三月了,我江西的老家应该开始有新枝在发绿芽了吧,可是,这里,仍然寒风肆虐,飞沙走石,下水下土,空气干得每天都要搽好几遍润肤霜才能让皮肤看起来不那么“裂迹斑斑”,我自己是个怕冷的人,所以,每天,在室友们出门的时候总喜欢唠叨那么一句,“天冷,穿多件衣服。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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