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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魔君大人是竹马-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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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欢吃了一片,只觉入口一阵松油和马肉的清香,唇齿之间熏香四溢。

少年问她:“你怎么会一个人在这里?”

清欢吃人嘴软心不软,反问道:“那你怎么也一个人在这里?”

“我跟你不一样啊,”那少年笑道,“我是男孩子。”

清欢道:“你怎么知道我是女孩儿?”

少年想了想,笑道:“一眼就看出来了啊,哪里有男孩子会俊秀成你这个样子的。我见过最斯文秀气的男子,就是我的二哥了,那也没有像你这样。”

清欢“哦”了一声,继续吃着手中的食物。

少年继续主动跟她说话,“我叫公仪偲,是离国人。此趟是跟着我大哥来的天域,他与人议事需得耽搁几天,我就自己一个人出来闯荡了。你呢?我看你的模样也不像天域人,你是哪里人?”

清欢沉吟了一会,说:“我也不知道我是哪里人。”

公仪偲以为她不愿说,也就没再问了,转而笑道:“那你叫什么名字?”

清欢把衣服还给他,拍拍双手站了起来,说:“我走了,谢谢你请我吃东西。”

公仪偲一愣,还想和她说话,但觉眼前一阵风过,再一恍眼,身前却哪还能再寻到少女的身影。暗夜下的寂静火光,映照出他一个人长身站立的黑影,刚才的一切,好像全都是他自己幻想出来的。

清欢一路走着,胃里满了,心却还是空着,一样说不出的难过。

她是哪里人,她从来就没有想过她是哪里人,来自何处,将到哪去。这些问题重要吗?只要跟着他,只要能够一直待在他身边,这些问题重要吗?但如果没了他呢,那她还是她吗?如果再也不回流云天舒,那她能去哪呢?

她一路跌跌撞撞,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大泽之荒边缘。这个时候,天色已经亮了。

“你、你不要再往前面去了。”路旁的大树后边,传出一阵憨厚的声音。

清欢怔了一下,停住脚步,“是谁在那?”

“你看不见我的,但我提醒你,你不要再往前面去了,前面就是大泽之荒,里面有很多的毒蛇毒虫。再往前去,你会死的……呀!”

清欢绕到树后,与一只长相魁梧结实的大老虎面面相觑。那老虎却探出一只前爪捂住自己的脑袋,万分羞赧道:“你怎么会找到我的?”

清欢很是无语,这么大的体型藏在树后,它以为别人发现不了么?

那大老虎一边围着她转了两圈,一边对着她嗅了一嗅,说:“你好像,有很多愉快记忆的样子?”

清欢听出它话里的那一丝垂涎,这才注意到,它周身的皮毛虽是虎纹,两只耳朵却比一般的老虎都要尖长,面容却要显得宽和许多,浑没有老虎的那种狰狞模样。

“你、你是噬念貙?”

“对呀。”那老虎显是对自己被认出来了,很是高兴,小心翼翼问道,“那,你可不可以分我一点,你的愉快记忆?”

愉快记忆?清欢此时真没觉得自己有多愉快,要说愉快,有很多又是与那个人连在了一起,她现在一点都不想去想。

噬念貙专以吞吃人的愉快记忆为食,实质上不过是一种类似于“分享”的过程,记忆依旧留存在人的脑海之内,只是会被它释放出的混沌之气所掩盖,形成短暂、局部的失忆。

这些话,还是小遥告诉她的。可是现在,他在哪里,为什么就连他,也没有来找她?

清欢说:“我不仅分你一点,我可以分你很多很多。”

“真的?”噬念貙的面上露出既惊且喜的表情。

“真的。”清欢说,“但有一个条件。”

“是什么?”

“不仅愉快的记忆,我所有的记忆,你都给我拿走。”

“这……”噬念貙为难起来,“不太符合我们噬念貙的原则啊……”

清欢扁着嘴,快要哭出来,“算我求你了,把我所有的记忆,都给吃完吧。一丁点都不要剩,全部给我吃得干干净净,那样子,我才会高兴些……”

“不行不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你现在一时想不开,我们噬念貙绝对不能乘人之危。”

“我是自愿的!”

“不行,我不要!”

然后,清欢就追了那噬念貙一上午。

最后那噬念貙实在拗她不过,说:“那我不客气了啊,不过依照你的要求,需要的混沌之气会有点多,一会可能有点难受,你忍着点。”

清欢忙不迭地点头。她就是要把他们全都忘记,统统忘了!

当所有的记忆真的慢慢自脑海退散的时候,她又害怕起来,好像什么最为重要的东西被永远地剥夺。耳旁最后听见的,是那噬念貙说:“这么多的混沌之气,会不会永久失忆我可不好说,这是你自己选择的,千万别怪我。”

不过这个时候,她已经不记得自己选择了什么了。然后,她就连这句话也忘了。

清欢一边哭着一边往南飞去,不知在追逐什么,却越来越不明所以,最后混沌难当,头疼欲裂,体力不支昏厥在了路旁。

第二百二十一章 再相逢

人烟稀少的天域之北,唯有行商偶尔路经。

风吹日晒的恶劣环境,让几个五大三粗的汉子都有些难以承受。

“咳,以咱们府中的家底,大少爷为什么放着好好的福不享,专要到这劳什子地方来受罪呢?”

“可不是么?”又一人道,“这鬼地方,晚上冻么冻死,白天又要热死,晒得我都脱了层皮。”

骑在马上领头的青年,始终都是一副清清淡淡的文雅模样,闻言回头笑道:“小姜,莫再抱怨了,等回了国都,一定请你们吃喝几顿好的,把你褪了的那一层皮,都给养回去,保管更加油光水滑。”

汉子们都笑起来,那小姜也笑道:“咱跟随大少爷走南闯北那么多年,也不是舍不得这身烂肉。咱吃苦不要紧,关键大少爷、三少爷细皮嫩肉的,为什么不像二少爷一样待在家中,要跑到外头来吃那么多的苦呢?”

那青年笑道:“人言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二弟所读之书,怕已不下万卷,我与三弟,就只能多行些路了,人各有志吧。”

这些话那汉子们也听不太懂,左右外出行走就是这俩少爷的爱好了,往日众人都是玩笑惯的,又一汉子笑道:“说来真是奇怪,在外那么多年,连三少爷都晒黑了,大少爷怎的还是这么一副白白净净的模样,惹我等粗人羡慕。”

青年失笑,顺势看了看旁边的胞弟,却见他一副魂不守舍模样,也不知有没有听见旁人的说话。

一人笑道:“这你就不明白了不是,大少爷那是被大少奶奶养得好,滋润着,自然也就白白嫩嫩的了。”

汉子们都笑起来。

青年闻言摇头笑笑,面上宽和温润,丝毫不以为杵。笑至一半,却忽然勒紧马缰,对身畔少年道:“三弟,你看那是什么东西倒在路旁了?”

少年却自顾出了神,浑没有半点反应。青年又唤了几声三弟,最后清了清嗓子,唤道:“公仪偲。”

公仪偲陡然回过神来,“啊,什么?”

那青年,自然便是他的大哥,公仪倓。随行的汉子们,也都是公仪家中的护卫,此趟众人跟随公仪倓前来天域,刚刚谈成一桩大生意,是而众人嘴上抱怨,心头却愉悦非常,正要踏返归程。

公仪倓看看胞弟,把先前说过的话再又重复了一遍。

“哦。”公仪偲愣愣应下,朝着身后一挥手掌,道,“小姜,你上前去看看。”

公仪倓无奈看了他一眼,自己下了马来,向前走去。

公仪偲眼看大哥亲自下马察看,忙也跟了上去。这一看,却立时愣住,手脚都不知往哪放了。

公仪倓但见一个俏生生的小姑娘歪倒路旁,也是吃了不小一惊,对公仪偲道:“快去把张大夫唤来。”

公仪偲醒悟过来,忙去寻来随行大夫。

张大夫略一察看,唤个汉子把那小姑娘背入马车之内,公仪偲忙拦住那人,说:“我来,我来。”说着便将那小姑娘打横抱起,轻轻放入车中。听张大夫说完无恙,方轻吁出一口气来。

公仪倓道:“既然无恙,那前面寻一户人家,便将她放下吧。”

公仪偲急道:“穷乡僻壤的寻什么人家,她一个小姑娘,万一碰上坏人可怎么好?”

公仪倓道:“是啊,她一个小姑娘,荒郊野外的,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大哥!”公仪偲更加急了,“你看她像坏人么!”

“三弟。”公仪倓轻笑,“看来你认识她?今早回来,你就一直心神不宁,可是另有他遇?”

公仪偲愣住,但看大哥目中笑意,又哪有要将这小姑娘送走的意思,只是在诓自己的话呢。三兄弟里,真的只有自己一个,又笨又傻!

但公仪偲也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死鸭子嘴硬,话到这份上了,他还一口否认,“没有!我之前从未见过她!”

公仪倓笑笑,“等回了家,自有你二哥收拾你。”

提到回家,兄弟俩面上的神色又都飞扬了起来,一起上了马。

待真到了家了,那少女醒来,却是什么都不记得了。公仪偲见她连与自己的那一场短暂邂逅也给忘得一干二净,心里既落寞,又欢喜。总之,那是属于他一个人的秘密。好像只要将之小心掩埋,她就能够一直留在他的家中。

流云天舒。

少年手中的水镜碎了又聚,聚了又碎,他的心,也跟着水镜一起七零八落,七上八下。直到那一袭雪白身影由外归来,出现在了他的边上。

“你为什么不把欢儿带回来?为什么不制止她去追那头噬念貙?”他问他。

雪沉默不语。

城遥转身离去,四面的结界却束缚得他难以向外半步。他的手掌重重拍打在那层比金石犹坚的光幕上,直到皮开肉绽,鲜血汩流。

雪轻轻握住他的手腕,几乎没有感觉到任何灵力的流动,他手上的伤势,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了。

“小遥儿,”他看着他,目中的神情根本无以说清是什么,“我原本以为,你会明白的。”

城遥的胸膛急剧起伏,最后终于逐渐平静下来。

天之雪看着眼前的少年,不知什么时候,曾经还在他怀里撒娇的幼童,已经长得这么大了。

天舒的晚风轻轻吹来,他与他并肩在草地上坐下。那个傍晚,城遥听见雪说——

“自由地去飞,去闯。流云天舒,永远都是你们的后盾。

“但是在那以前,你们必须拥有足以保护自己的力量。人生的道路,你们小的时候,我可以扶着甚至抱着你们走。但你们长大了,我就只会站在你们身旁,甚至是在身后,你们看不见的地方。有些苦厄,终须你们自己去品尝。

“接下来的一年,再无任何人可以找到流云天舒。你们三个,就在这里安心修炼。至于小欢儿,既然是她自己选择的路,那么亦有她的一番人生际遇,需去体悟。”

三个少年在流云天舒奋发修行的一年,亦是公仪家忙碌而特殊的一年。

这一年里,公仪修积极与苍帝宫晔秘密接触,公仪倓亦将原本位处离国的商业重心,逐渐转移向苍国以及西荒一带。看上去唯一没有变的,似乎只有公仪偲。

直到公仪修打算带小妹往江渚城的江海余生楼求医,公仪偲才终于坐不住了。

那晚,公仪修方一走出小妹的院门,就遇见了候在外面的公仪偲。他与小妹的谈话,自然已被三弟听得一清二楚。

“二哥……”公仪偲欲言又止半天,仍是没能把心中的话说得出口。他自己也知道,这样的想法是多么的自私,但是,他就是害怕,害怕失去,害怕再也见不到了……

公仪修探手抚上弟弟的肩膀,其实又何必他说,自家三弟的心思,做哥哥的又怎会不明白?

直到数月之后,公仪偲死的那一日,他仍能清晰地记起那个秋天的夜晚,飘着桂花香的园外,二哥仰头望着九霄银汉,对他说——

“爱一个人的最好方式,不是将她永远得困居在自己身边。而是让她过她,真正想要的日子。”

公仪偲闭上眼睛笑了,胸口的创伤仿佛已经没那么痛。朦朦胧胧中,依稀还是那夜天域初见,他推一推她,再推一推她,对她说,醒醒,快醒醒。

希望她,终是能够醒来吧,顺利找到幸福的方向,过她自己想过的日子。

而他,却是要永远地睡了。

第二百二十二章 怎会如此

清欢没有想到,在她恢复记忆以后,最占据脑海盘旋不去的,竟是公仪偲的面容。

那个漆黑寒冷的夜晚,因为少年的出现,而变得光明温暖起来。在她最伤心失落,饥寒交迫的时候,是他为她生起明亮的火堆,将自己的衣物盖在了她的身上,又予了她一顿饱餐。

可是,她为什么没有停下来,多与他说几句话呢?面对少年的热情,她为什么冷淡得像一块冰呢?

后来的那一年多,他为什么从未提起过那段短暂交集,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可是,她会永永远远记得他的笑脸,这个阳光又有些腼腆的少年。因为两个哥哥都太过敏睿,反倒显得他时不时地犯些小迷糊了。

但她会记得他对她所有的好,记得他的一饭之恩,记得在那样美好的日子里,他与她坐在屋檐下,把家中的典故一一说给她听,面上的神情既向往又骄傲;每次出门,他总会费尽心思给她搜罗来各地的小玩意,又将沿途的许多趣事说给她听。她更难忘记他最后倒在血泊中,倒在公仪修的怀里,生命的最后一刻,惦记的,犹是那个永远都无法再完工的苍青鸟笼。

他离去后的灰暗日子,她放飞了苍青鸟。看着那鸟儿逐渐化作黑点投往天际,她亦在心中为他祈愿:飞吧,自由地飞吧,再也不必为任何人,任何事所拘束,愿你来生幸福。

意识犹未完全清醒,泪水已自眼角汩汩而落,沾染鬓角。

一只温柔的手,替她拭泪。清欢就像触了电般,一下子睁开眼睛,条件反射地往后缩了缩身子,避开了这只为她拭泪的手。

这只手,自然是云逍的。

清欢看着他,发不出声音,眸色却是惊悸而复杂的。她与他,怎么就发展成了这个样子?她与他,怎么可能发展成这个样子?

云逍将手收回,也愣怔着没有说话。她看他时的眼神,让他明白过去那一段时间的温存,好像都已逝去成了一个很不好笑的笑话。原来,他的克制、隐忍都没有错,恢复记忆的她,终是不喜欢他。

清欢垂了眼睫,咬着唇瓣下了床去,穿上鞋子就往外跑。可她跑到一半,又很尴尬地停了下来,她的心里乱成了一锅粥,唯一的念头就是回去天舒找雪。可是,她没!有!剑!!

一柄弟子长剑由旁递了过来,正是云逍惯用的那一柄。

清欢犹豫了一下,还是咬着牙接过,问道:“那你……”

云逍已经转过身去,只伸出一只手来摆了一摆,就往门外去了。清欢看着他的背影,发了好一会愣,才穿窗而出,御剑飞上云天。待手中掐起心诀,扑倒云朵之上,方像失了力般,眼泪止也止不住地流淌下来。

云逍没有半分迟疑地走出门去,歌舞楼的喧嚣仿佛都已距离他好远。他不知自己将要去哪,直到走出许远,方在一无人的拐角之处,抱着身子蹲了下来。天阴得可怕,就像此时他的心情,空气里弥漫满了水汽,仿佛随便一挤,就能挤出一大堆苦涩的泪。

这一刹那的无助感,就好像十多年前,幼小的他独自流落街头,不知仇人何在的那一次。

巷子里响起轻浅的脚步,风华绝代的男子在少年身前蹲下,柔声说道,“小云儿,跟我回家吧……”

流云天舒的阳光一如记忆中的明媚,既不炎热也不刺眼,和风轻轻,草木摇曳,偶有几只穿花蝴蝶,由竹舍后的花海飞至庭前。

清欢回到流云天舒的时候,琴绝与千堂也在,两人正对坐下棋。天之雪负手站立一旁,看一会棋盘,又看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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