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仙救命啊-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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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不是她坚持要回来,段迦仁恨不得直接就给她办成移民。反正,她的亲身母亲已经拿到了绿卡。
然而价值千金,唾手可得的美国身份,对她来说毫无吸引力。真叫人扼腕长叹。
她名义上的父亲,许渊的大哥,许家的当家人并不真心期望她的到来,所以只是勉为其难的出了两张普通舱的机票。
奸计得逞的美国老板大笔一挥,把机票统统升级为头等舱。他是一分一秒也不愿意和她分离,至于多了一个名为小叔的电灯泡,在心情极度喜悦的前提下,也变得可以忍受了。
许尽欢说过完圣诞节就回去,但将来的事谁能说得准?纽约是他的主场,他有信心让她来的了,走不了。
他心里一直有一种直觉,只要他能带她离开中国,他就能慢慢的控制她。
故土难离,是因为故土能给人安慰和力量,就好像大树扎根于土壤之中,根深叶茂,难以撼动。
可倘若能把这棵大树连根拔起,移栽到他的花园里,她就变成了一棵需要人精心照顾的珍惜树木。
他在内心深处期盼着她的脆弱,因为她在脆弱的时候会格外需要他。
被她需要的感觉,会让他有一种被她爱着的错觉。十四个小时的飞机,跨越了一整个大西洋,即便是坐着最舒适的头等舱,下了飞机之后,许尽欢的脸色也显露出一丝苍白的疲倦。
深秋的纽约气候喜怒无常,出了机场迎接客人的是一场瓢泼大雨。
深秋的雨,格外的冷,狂风肆虐之中,飞溅的雨点打在脸上犹如冰渣子一般。
然而冰冷的暴雨阻隔不了纽约人匆忙的脚步,机场大厅外出租车排起了长龙,喇叭声此起彼伏。街道的另一面则是步履匆匆的行人,只有零星几位挑剔讲究的绅士淑女撑着伞,其他人都是在雨中穿行,仿佛落在他们头上的只是雾气而已。
刚到纽约没超过一小时的许大仙在这一刻感受到了来自第一帝国最霸气的城市的下马威。
出租车里的暖气让她长吁一口气,但川流不息的行人和车辆让她疲惫的神经倍感压力。虽然中国人的街道也很拥挤,但这种到处都塞满了汽车的感觉还是太富有冲击力了。
她闭上眼,靠在椅背上,苍白的脸色显露出一丝隐约的脆弱。
疼惜的酸楚和喜悦的甜蜜在段迦仁的心里交织成一股酸酸甜甜的美味,差一点喜极而泣。潮红的眼圈让他看起来就像是真的在为许尽欢的痛苦而痛苦,是如此逼真的感同身受。
可惜,这里没有别的观众来欣赏他出色的表演。唯一的观众是前面沉默无语的出租车司机,看在阔佬给了高额小费的份上,很识相的一路闭嘴。
许渊坐在下一辆出租车里,透过三层玻璃窗智能看到许尽欢头顶一小片头发。这一路到酒店的功夫,段迦仁一共伸手摸了她的头顶不下二十次。
圣莫瑞斯酒店位于曼哈顿中城,是纽约久负盛名的豪华酒店。这本不是许家能负担得起的酒店,但段迦仁作为许尽欢最虔诚也最豪爽的信徒,自告奋勇为他的女神安排最好的住宿。选择这家老派豪华酒店的理由很简单,这儿离中央公园很近,步行只要九分钟。
他为她定了豪华花园景观套房,位于酒店十七层,推开窗就能眺望中央公园的美景。
把纽约最美的一面呈现在她的面前,希望她能对这可爱的城市一见钟情。
但他偏偏没想到机场出口的车流会让她倍感压力!显然,离开故土果然让她身体和神经都变得脆弱起来。
作为老派酒店,圣莫瑞斯的大厅着实有一点过于狭窄,但这也是老派的标致。
一路鞍前马后,护送着许尽欢到达客房,短短半个小时的路程他就接到了无数电话,其中有两个是不得不回复和应酬的。
一个来自他那永远在坑儿子的亲爹,一个则是
第三十二章 纽约唐人街
一家人吃饭,联络感情,却还要在外面?许渊多少“就安排在今晚吧!大家现在外面一起吃顿饭,联络一下感情!”
这让许湛有些诧异,他以为她会希望留在自己母亲身边。对方如此识相的态度,多少有些取悦了他。许湛的脸色好看了一些,严肃冷漠的表情也总算松弛下来,浮起一丝难得的温情。
“欢欢不大适应纽约的氛围,希望能快一点见到大嫂,以便早日回国。”
许渊急忙插嘴。
许湛一挑眉。
“我什么时候可以见妈妈?”她扭转头,突然开口问道。
他不介意她冷漠,他介意她激情。
但愿如此!
但大概许尽欢的荷尔蒙都在那一场疯狂之中消耗殆尽,所以提前进入了属于成年人的理智冷漠期。
对于许尽欢的冷漠,许湛虽然有一些疑惑但并没有任何抱怨。她看起来确实恢复正常了,而且似乎有些正常的过头。十七八岁的少女,就算再正常也带着一点疯狂,毕竟此时的她们从大脑到身体都被剧烈的荷尔蒙控制着。
然后别开眼,转向长满水草的湖面,看着一只只水鸟飞起飞落。
这是一个固执而又冷漠的男人,并不适合当爱人或者家人!她在心里对对方下了一个定义。
作为许渊的同胞兄弟,他的这位继父远没有小叔来的英俊,平平的五官缺乏令人双眼一亮的特色,虽不能算丑,但也是泯灭于众人的类型。唯一令人醒目的大概是对方的双眼,远比许渊这样英俊系的美男子来的更有力度和深度,但明显又温度不足。
许尽欢也看着他,目光充满好奇。
许湛冷漠的目光划过他的脸,转而落在他身后的许尽欢身上。
“大哥,我们来晚了。这公园实在太大了,地方不好找!”
许渊连忙把手里吃剩的残渣塞进纸袋,丢进路边的垃圾桶,然后快步上前。
许家大哥许湛早已经等候在湖边小径的长椅上,看到熟悉的身影过来,便站起身。
走走停停,等到达约定地点的时候,时间已经快接近九点。
许渊朝周围看了看,终于找到一个流动的饮食小摊,给她和自己都买了一份热狗和一杯热饮。
“我肚子饿了!”她直起腰,双手轻轻拍着腹部。
虽明知道她不是欢欢,但欢欢的笑脸永远是最美的。
许渊点点头,也在心里赞叹——确实很好看,她的笑脸。
“真好看!”她发出赞叹,回头对着许渊灿烂一笑。
生命力顽强犹如杂草一般的波斯菊在深秋仍绚烂盛开,等待着迎接日益短暂的阳光普照。紫的,红的,白的,五色缤纷,耀眼夺目。花瓣上还残留着露珠,在清晨的阳光下闪闪发光。
“看!花!”走了几步她又被路边栽种的一盆盆大波斯菊吸引,欢快的奔跑过去。
原来如此!
“那是灵缇!一种赛犬,样子是不大好看,但跑得快!”许渊在旁边解释。
许尽欢在走远之后仍情不自禁回头,好奇的看着这些怪模怪样的狗。她觉得诧异,因为这些狗一个个腿高腰细,头尖耳长,模样说不上丑,但也绝不漂亮,简直堪称怪异,宛如一群非洲难民。
一位富有而悠闲的中年男人牵着他的四条猎犬漫步而过,面对迎面而来的东方少女,四条原本昂首阔步的狗狗纷纷情不自禁的夹起尾巴,小声的呜咽着聚成一团,并用湿漉漉的眼睛灼热而又谦卑的向她凝视,目送她里去。
年轻的学生们或骑车或跑步,明明是寒冷的深秋,却一个个穿的极少,毫不介意的光着膀子亮着腿。不免叫来自异国的少女怀疑,这群西方人的身体构造是不是和东方人完全不同。
早上八点多,纽约大多数人还躺在床上起不来,起来的也不得不忙着梳洗振奋精神。只有极少数悠闲的市民,能在这样的清晨到公园里来溜一圈。
幸而从这里到中央公园只有几分钟的路程,她裹紧外套,板着脸,两条腿迈的飞起,走得铿锵有力。终于在彻底被城市喧嚣吞没之前,投入了那座人造森林的怀抱。
她苍老娇弱的灵魂立刻呻吟起来,脸色也再次变得苍白。
直到半小时后,她在许渊的带领下走出圣莫瑞斯酒店的大门,那一瞬间又被纽约的繁华狠狠撞了一下腰。
这让她产生了错觉,几乎以为自己来到的是一座恬静的乡村,而不是正位于世界上最繁忙最嘈杂的城市。
从松软的被褥间坐起,渐渐地窗外的风景变成了绚烂的红叶,斑驳的青草,还有蜿蜒的公园大道。
倒映在窗户上的首先是一大片蔚蓝的天空,每一朵云彩都镶着薄薄的金边,预示着今天会是一个好天气。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进公园,点亮枝头晶莹的露珠时,许尽欢也在圣莫瑞斯酒店的豪华套房里睁开了她的双眼。
再挑剔的旅人见到这位多姿多彩的美女,也会为她绚烂多变生机勃勃的美貌而折服。
在这片灰扑扑的水泥丛林里,她犹如一块变化多端的宝石。春天是滴翠祖母绿,夏天是流光的彩钻,秋天是金黄的湖泊,而到了冬天她又变成晶莹的水晶。
纽约中央公园的美大概就在于她是一座被钢筋水泥构筑而成的摩天大楼团团包围着的一座城市公园。
第三十三章 内丹
许渊一个箭步上前,一把抓住
“小叔,过来!”
她也听到了,看到了,收回要迈出的脚,扭头观察的同时对他伸出手。
“欢欢!”他扭头,看向许尽欢。
他们被什么东西包围了!
似乎,就在他们周围,而且数量还很多!
悉悉索索的声音再次袭来,这一次更明显,更大声,也更近!
是一开始看到过的野猫野狗吗?
“什么东西?”立刻回头,眼角的余光好像看到有什么东西从背后跑过,速度还挺快。
“不……”他伸手想要阻拦,刚张开嘴就听到背后传来嗖的一声。
但显然许尽欢是丝毫没有察觉到他的焦急和不安,歪着脑袋把那年轻人打量一番之后,竟然冒冒失失的抬起脚准备靠近。
他心急如焚,可又不敢拉扯她,也不敢大声说话,生怕任何一点不谨慎的动作和言语,都会刺激到路灯下这头穷途末路的困兽。
这一定就是中国城的黑帮吧!这种人,这种事,他们这些外来游客千万不能沾上!
这怎么安静的了!大半夜的,黑漆漆的巷子里,躺着一个受伤的男人,手里还有一把枪!
许尽欢抬起手,示意他安静。
“啊!他有枪!欢欢!”许渊立刻被吓到。
仰着头,苍白的脸上,细长的双眼直勾勾的盯着许尽欢。右手持枪,黑漆漆的枪口平静的对着她,没有丝毫动摇和颤抖。
这人一动不动的瘫坐着,左手捂着腰腹的位置,手掌下的外套是深色的,看不出是否染血只是灯光照射下略显湿润。
那是个年轻的亚洲男性,一头长发,背靠着灯杆,瘫坐在地上,两条腿无力的叉着。年轻男子有一张苍白的脸,五官略显平板,细长的眉,细长的眼,单薄的唇,唯有鼻梁显得高挺,为这张平淡的面孔增添一抹亮色。
无瑕多想这其中的蹊跷,他低头,把目光落在路灯下倒地的伤员。
可为什么在三米外就看不到呢?
明明,这儿亮着一盏路灯。虽然灯光很昏暗,但毕竟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光源。
此刻倘若他回头看,依然能看到那个垃圾箱。可奇怪的是,为什么他躲在垃圾箱背后时,却只看到这里是一片漆黑。
真是奇怪!从垃圾箱背后跳出,到这里,最多不过四五步的距离,不会超过三米远。
*
“欢欢!”他懊恼极了,也来不及多想,也跟着一头扎进黑暗之中。
她立刻挣脱了他的手掌,站起身,从垃圾箱背后跳出,一步跃入黑暗中。
“咦?”但手掌刚接触到她的胳膊,就感觉掌心里一阵刺痛,下意识的松了手。
他伸手握住她的胳膊,这回可不能再让她任性。
但她显然是不听劝的,一意孤行。
别去!用力摇头。
他拉住她。
前面有人?受伤了?不行!这更危险了!
“前面,有个人受伤了!”
她被他拉的转过身,伸手在他肩膀上用力摁了一下。
他握紧许尽欢的手,把她往回拉。
不行!这里太危险了!得离开!
但野狗野猫也不能掉以轻心!有这种血红血红兽眼的猫狗,肯定不正常。或许,可能是狂犬病也说不定。
那也许只是流浪的野狗野猫!
不可能!这里是纽约大都会!野兽都被关在动物园或者马戏团的笼子里。
难道,巷子深处有野兽?
刚才他看见的流星般的微光到底是什么?仔细想想,那仿佛是充血的眼睛,带着让人毛骨悚然的兽性。
许尽欢仍然探着头,并没有被巷子深处的黑暗吓到,被他紧紧握着的手也依然放松。
他吓得立刻缩回头,一把抓紧许尽欢的手。
那是什么?
一道,两道,快如流星,电光火石之间,就消失不见。
起初,他是这么以为的。但就在低头的刹那,黑暗中有闪烁的微光掠过,嗖的一声划破黑幕。
但仔细听,又觉得那只是随风带来的城市噪音,并没有任何含义。
前方一片漆黑,隐约有寒风吹出,夹杂着悉悉索索的声音。仿佛是无数野兽在来回走动,又仿佛是无数人在窃窃私语。
他愣一下,眼珠一转,小心翼翼的从垃圾箱背后探出头去。
怎么回事?
她回过头,纤细的手指竖在唇边,菱花似得唇瓣微微一撅,对他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然后伸手指了指前方。
带着深夜寒露的单薄手掌瞬间捂住了他的嘴!她拉着他闪到路边,躲在垃圾箱背后。
“欢……”
她追赶上去。
许渊一路追上去,挂在高处的灯箱犹如万花筒里的亮光纸碎片,哗啦啦的从他头等流过。水红色的大衣在幽暗的巷子里闪动几下之后突然停住了,那是许尽欢的外套。
“痴线!”一踩油门就把车开走了。
出租车司机瞪着眼咒骂一句。
“欢欢?你去哪儿?”这下他也顾不上车了,扭头追上去。
结果她的力量更大,一下就从他掌心挣脱,头也不回的走进巷子里。
“欢欢?”许渊催促的喊了一声,伸手想要拽她。
什么东西?
那里,有个奇怪的东西?
第三十四章 我不想死!
内丹是什么东西?
许渊一脸不解,这似乎是神话传说里才有的名词。得道修炼的人还有成了精的妖怪身上,才会长出这种东西。
但内丹就长这样?真的假的?可他又没见过,也无从判断。反正她掌心里那东西像宝石一样,看起来还挺好看的嘛!
他不解,许尽欢也不解释,五指合拢,把那东西抓在手心里。然后伸出右手,对着那怪物消失的地方凌空一抓。
手掌摊开,掌心里又多了一块黑漆漆的石头。
“这……”难道也是内丹?那个怪物的?
她点点头,把左手也摊开,两颗内丹摆在一起对比。
一颗晶莹剔透如同宝石,见了就让人心生喜爱。而另一颗黑漆漆的如同顽石一般,一看就让人讨厌。都是内丹,差距怎么就这么大!
“道行不同。那种污秽之物,就算偶然习得了一点本事,也练出上品的内丹,肚子里只有这等劣货!这种内丹只能算是妖丹,没什么多大的用处!”说完,五指合拢,轻轻一搓。那颗黑漆漆的顽石就化成了齑粉,随手一扬,消散在寒气中。
“至于这颗自然是上品的内丹,而且丝毫不沾妖气,也没有血腥气,显然是出自一位有道的高人。只可惜,内丹尚存,这有道的高人却已经泯灭于俗世。当真可叹可惜了!”她幽幽道,脸上的神情似乎是在叹息,但语气并没有几分真诚。
活了千年,见多了潮起潮落。得道成仙谈何容易,多少人精心修炼,恪守功德,远离俗世,但最终仍然难逃红尘冤孽。几十上百年的修行一不留神就毁于一旦,得道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