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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笑娶五夫-第11章

小说: 笑娶五夫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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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师傅你还会弹琴啊。天啊,师傅你简直是太全能了,”我搬齐手指头数,“师傅会天下最厉害的医术,还会诗词绘画,刺绣也很厉害。现在还会弹琴,师傅你这么厉害,让我这个徒儿以后怎么混啊?”

又转过头对师公说:“师公你真是赚大了,娶了天底下最好的老婆啊。”

“哈哈,那是当然,我这辈子的最大就成就就是娶到你师傅。小早儿啊,你师傅不仅会弹,而且弹的很好啊,我当年就是因为听见你师傅弹琴才认识她的,所以这琴不是我送给你师傅的定情信物,却是我们的媒人啊。你要喜欢就让师傅教你啊。”师公笑嘻嘻道。

“好啊,好啊,师傅教我,师傅教我,我要学。我一定要学。”我拉着师傅的袖子假装撒娇,心里其实知道师傅肯定愿意教我的。

不过我是真的想学,上世的时候我有两大最大爱好,一是唱歌,二是看书。乐器中我会吉他。

但是我一直很向往女孩子弹古筝时的那种幽雅和娴静的韵味。现在机会来了,怎能不激动一把。

就这样每天除了学医之外,每天晚上师傅会教我弹琴。

师傅说乐者,心也。就是说任何的音乐都是心灵的感受,只有你在于乐曲心灵相通时,你的弹奏才是真正的音乐。对此,我大表赞同。

慢慢的我指法娴熟后,我会将前世的一些音乐带入古琴。

师傅师公觉得很好听,有时候我还会配上唱词,当然谎称词曲都是我想出来的。

逐渐到了后来,我们经常晚上都回开音乐会,有时候我自弹自唱,有时候,师傅弹我唱。师公则是永恒的听众兼观众在一旁听的摇头晃脑。

当然,我不敢把一切过于大胆和新奇的曲词拿出来。

师傅师公最喜欢听的是《明月几时有》,觉得词曲都堪称一绝,实乃他们乖徒儿叶草我的巅峰之作。我心里偷笑,王菲大姐和东坡大叔别怪我啊,我可是把你们的作品传诵到了宇宙范围啊。

可惜,这里没有吉他啊。

我尝试着问师公,五行大陆上还有些什么乐器,师公说有九孔笛有萧还有半月琴。

笛萧我就不太感兴趣了,半月琴是什么样子啊?

师公画给我看了,居然跟吉他有几分相似,不过琴体是弧形的,琴弦也比吉他少一根,吉他是六根。半月琴是五根。

我磨着着师公给我找一把,还是要亲手试试才知道能不能当吉他用。在师傅的命令下,师傅第二天就下山给我找了把。结果一试效果不是很好,音域窄了很多。

我假装叹口气好像自言自语似的,“要是这个木盒子的部分空间大一点,琴弦在多一根应该会更好用。”

师公一听来了兴趣,开始研究。经过1个月,在我几次假装不经意的提示下,师公终于完工了一把堪称完美的吉他。

当我假装研习了2个星期后的一个晚上,我用吉他完美的演奏弹唱了一曲《火柴天堂》。

结果是师傅流泪,师公大笑。师傅是以为我自怜身世作了这首词曲,师公则是因为觉得这样优美的乐器居然是他发明的而高兴。

不过当然不敢用火柴,这个世界可没有火柴,我改成了这个世界上有的蜡烛。所以变成了《蜡烛天堂》。。。

(不行了,要休息下了,写了一天一夜。头痛了。希望如果还喜欢该文的亲多多支持和指点。方便的话给点推荐。第一次写文。那些什么票什么票的也不熟悉。最大的心愿不过是博亲一笑一感而已。)

第二十章下山

师傅把我紧紧的搂在怀里道:“我的早早是最好最美的孩子,值得世界上最好的男子爱。师傅只盼着能多活几年,早早现在才13岁,师傅想看着早早长大,亲手把你交到能疼你爱你一辈子的夫君手里就不再有什么遗憾了。”我流着泪说:“早早什么都不要,只要师傅师公能一辈子陪着早早就行了。师傅师公不要离开早早,早早不能没有你们。”

听到师傅的这番话,我心里是惊恐的,在这里6年了,师傅师公从来没有给我一句重话,只要我喜欢吃的想要的基本都会叫哑叔给我带来,所有他们有的一切他们都巴不得都教给我。

我却从来有想到过我真的有一天会失去他们。失去我好不容易在这个世界拥有的唯一的亲人。

师公见状也开始感伤,一大一小两个他最爱的女人在他面前哭泣,他怎会不难受。

师公走过来强笑道:“老婆子别惹早早担心了。咱们想办法活长一点不就行了。咱们不仅要帮早早挑几个好夫君,还要让早早弄十个八个徒孙给咱们玩玩呢。”

汗,十个八个,师公当是下蛋啊。

我“扑哧”一声笑出来了,师傅也笑了道:“就你个没正经的,你以为生孩子容易啊,我可不想早早受那么多苦,最多生个3、5个就好了。”

我苦笑,师傅3、5个也不少啊。

从这天开始,我对师傅师公更加依恋。冥冥中有中预感,师傅师公陪我的日子也许不多了。

但是,接下来的日子都很平静,慢慢的我又放下了心。

师傅医术那么高超,师公又的练武之人,这个世界上据说最长寿的人活到了120多岁,师傅他们现在才89岁和91岁,应该还有很多的日子。

这样又过了一年,我十四岁生日过了的第二天早上吃过早餐后。师公在师傅的示意下拿出一个收拾好的行囊。

我看看师公手里的行囊,看看师傅,难道?

“早早,都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师傅已经没什么可以教你的了,医道之路在于道,你上山已经七年了。师傅要你现在下山去游历一番,只有这样你的医术才能得到真正的提高。记住,医者父母心,做了师傅的徒弟,一定要记住仁德二字。”

“师傅”我舍不得。

“去吧。别走远了。半年后再回来。”师傅挥挥手。

“师傅,师公你们二老一定保重”我磕头。

“早早乖儿,放心吧。师傅,师公这把老骨头还撑的住。安心下山吧。”师公笑嘻嘻的给我保证。

使劲磕满三个响头,我拿起行囊就转身下山。

这天是五行历3117年的7月8日。在天绝山生活了7年的我第一次奉师命下山。

来到这个金国小镇安定下来已经两个月了,加上之前到处游医的三个月,我下山已经五个月了。

在院子里晒药草的我直起身子想着。

想到追着要拜我为师的夏天老医师,我就头疼。说起来还是三个月前的事情。

夏天老医师是古越镇里的名医,出自医药世家。

当看着背着小行囊的我向他提出要求在他医馆义务坐诊时,他狠狠的讽刺了我一番。正好来了一个求医的病人,我就用这个病人和他打了一个赌。当然,结果是我赢了。

但是自此之后我就被这个60多岁的老医师给缠住了。特别有一次,我用“天一七十二针”治好了一个病患的多年顽疾后。他竟然要拜我为师,吓得我赶紧跑了。

可是他却一直追着我不放,只要一听到我在哪里坐诊就立马追了过来。没有办法,我最后只有在这个山脚小镇躲起来。也不敢到医馆去坐诊了。

唉,只怪紫梦送给我的“幻颜诀”只能变化一种面貌,我又不愿意用本来面目出现。这张脸太招祸了,我又没什么武功。

不过在金国境内游历了三个月的,医术确实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所谓实践的确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我每到一个新的地方就会到当地最大的医馆去义务坐诊。一开始人家看我这么一个面目平凡的小姑娘都有轻视之心。但是我申明是免费义务的,人家也不好拒绝我。

慢慢的,随着我游历的地方增多,我居然在金国民间得“小神医”这个名头。当然也惹了夏天老医师这个麻烦。

天气渐热,药材拾掇好了之后,我直起腰,用衣袖擦了擦汗。

“草草姐姐,我娘让我给你送东西来了。”一个大约9岁长的虎头虎脑小男孩蹦蹦跳跳的来到我院门前。

“这个包是衣服,我娘说天气热了给你做了两身衣服,这个篮子里是米和菜,还有肉哦。”

我微笑的接过:“小星,替我谢谢你母亲了啊。”

转身从旁边架子上拿出一包药材递给他,“这药你带回去给你母亲。告诉他们三碗水熬成一碗,对你爹的寒腿很好。里面有三副,喝完了我再帮你爹看看。”

“谢谢草草姐姐,我娘说啦,草草姐姐是我们家的大恩人,如果不是姐姐救了小星,爹和娘就再也见不到小星了。所以应该我们谢谢姐姐的。”小家伙口齿伶俐道。

看这这小家伙机灵活泼的样子,我笑了。

2个月前,我经过这个小镇的时候,他跟伙伴在山上玩被一种罕见的毒蛇咬了。

我到的时候,镇上的大夫已经束手无策。我看到他们一家人哭的撕心裂肺的就赶紧上前给他诊治,救了这小家伙一条小命。

后来他一家人都对我感恩戴德的,在得知我一个人在外流浪的情形下,热情的邀我留下。我看这个镇四面环山,环境很好,而且山上也有很多药材可采也就留下来了。

不过我不愿意住在他们镇上的家中,她娘就把这个山脚边的小院子让给了我住,正好方便我采药,也清净。

这一住就是两个月,他们会定期让小星给我送点吃的用的,生活也还安宁。偶尔也帮镇上的大夫处理一些比较麻烦的病例,前提是让他们一定要为我保密的情况下。

整理好这批药材后,我背起小竹楼和药锄又上山了,西面的山还没上去过,我打算看看上面有什么药材。

在山上呆了几个时辰后,看着天色渐晚,我开始下山。走到山脚寻了一条小溪净手。

洗着洗着,一阵血腥味从溪流上方传来。

我偱着方向而去,上游溪边正俯卧这一个金发身材高大的男子。

看身形应该年纪不大,穿着黑色的劲装腰上一大片血渍。我将他翻转过来,试了试还有呼吸。

我仔细看去,他大约二十岁左右,面目很英俊,双目紧闭,脸色却很苍白。再往下一看,右侧肩膀到右胸下方一道深可见骨的刀伤,现在伤口已经有些发白。看来是失血过多,外伤严重却并不致命。

我迅速的给他简单处理了一下。想了想,找了些树藤编了个大篓子把他像装鱼一样兜在里面,拖着回到了我住的小院子。

没办法,附近并无人家,我只能这样把他象拖行李一样才能弄回家。还好他昏迷不醒,不知道我这样粗鲁的对待他。就这样,我把他弄到客房床上的时候,我也已经满身大汗,手上肩上都被藤条勒出了深深的痕迹。

来不及喝水,我把他衣物脱下来,胸上的伤口已经止血,腰上却有一处剑伤。还好,没伤到内脏。

迅速的处理消毒后,我翻出工具将他两处伤口缝合起来,用的是一种植物中抽出的丝状物,这样伤口就算长好后也不需要拆线,会被肌肉吸收。然后给他上药、包扎。

他一直在昏迷中,连我缝合伤口的时候都没有动一下,当然我还是在伤口上抹了一些有麻痹作用的药物,只不过效果和地球的麻药不能相比,只能稍稍起到三分的作用。

弄完这一切,我累的要命。先灌了一大杯茶水。

然后烧水洗澡,这一身的臭汗血味儿真不舒服。洗干净了,换上小星娘送来的新衣服。我又熬了一些肉粥。自己喝了2碗后,其余的用余火煨着。

起床了,继续写。。。。文文开始进入正式的情节了。。。女主已经开始长大了。呵呵。。

第二十一章初遇炎赫

到客房去看了看我的病人,他静静的躺在床上,一头绚烂的金发洒在枕头上,身上盖这薄被,胸膛微微起伏着,频率很正常。看来体质还是不错的。

再看脸上,脸色不再苍白倒有些发红,嘴唇有些干裂。

糟了,口干是因为体内水分流失太多。发红的脸色肯定是伤口的炎症导致发烧了。

我先用棉布蘸了些温水给他润了几遍唇。然后翻了些消炎补血补气的药材去给他熬药。药熬好了,可我发愁,怎么喂呢?

用勺子试了下好像不行。不可能象小说里写的那些女主用嘴给受伤的男子喂药,然后引发了一场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

虽然他很帅,但是我还是没有为这种爱情故事献吻的准备。

我并不是一个保守传统的卫道士,做了几年导游什么事情没见过,什么样的玩笑没开过,我讲起荤笑话那是一个接一个不带改色的。

不过,我始终觉得性这种东西是自热而然的,当感情到达水**融的地步产生的性才是最美的。否则那不是**,而是**。

我找出一根空心芦管,慢慢的插进接近他的喉咙的位置。然后喝药,吐到芦管里。

没办法,我连你姓什么都不知道,实在不愿意跟你间接接吻,还是请你喝药顺便吃点我的口水吧。我刚刚有刷过牙的,你就放心吧。我在心里默念。

很快一碗药喂完了,我松了一口气。接下来就靠你自己的体质和意志力了,生命威胁是没有的,就看醒来的速度了。我回房睡觉。

第二天一早,我起来梳洗了一番,头发就简单的把耳边两缕用一根丝带系到脑后。

又简单又方便。我不喜欢梳那些繁琐的发式,每天早上要弄,晚上还要花时间来拆,多麻烦。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啊。

走到厨房,昨晚的粥还有大半锅,还是热的。我盛了一碗吃掉。不知道这里有没有黄豆黑豆之类的,如果有的话弄点豆浆喝,可延缓衰老对女性身体很好的。

吃完早餐,我去到客房看我的病人。一进去,发现他居然已经醒了,睁着眼睛躺在床上。

看我进去,他看向我。他有一双很黑的眼睛,看着我的样子无惊无喜,用一种久居上位着的审视目光揣测我的身份。

脸色已经不红了还是苍白。

我随意的笑了笑道:“你醒了啊。我还以为你至少要到下午才醒呢。我在溪边发现你,我是个大夫。你是伤已经没什么大碍了,不过你受伤走了太远的路,失血过多。需要休养一段时间,我这里比较偏僻。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在我这里休养一段时间,等你伤好。”

我一口气把所有的话一次性给他说完,等他的反应。

他皱了皱眉,好像动了动身体。大概感觉我说的没错,就冲我点了点头道:“那就多谢姑娘了。”

我没说什么,只是笑了笑。转身去厨房盛了一碗粥进来道:“你能坐起来吗?”

他点点头,有点费力的坐起来,我上前把枕头给他垫在身后。然后把粥端给他,他手没受伤,应该自己可以喝。“喝点粥吧,你现在受了伤,这个比较好消化。”

他接过,慢慢的用勺子喝起来,右手举起的时候好像牵动了右侧肩膀的伤口,他吸了口气,但是还是坚持自己吃了起来。我看没什么事就转身出去了。

吃过午饭,我去了趟镇子,买了点鸡和鱼回来。没办法,家里有个病人得弄点有营养的给他补补。我就送佛送到西吧。我没问他的名字和身份,也不想问。我知道他的身份肯定不简单。我可不愿意跟那些身份复杂的人打交道。现在,他就是我的病人而已。等他早点好了就让他走。

鸡肉熬汤,熬到一半火候,我捞一半鸡肉起来,这是我打算做口水鸡自己吃的。

五国中,金国和火国人都食辣。但是他现在有伤要戒口的。剩下的又加入一点人参和红枣继续熬。

到晚上,我先美美的吃了一顿口水鸡后,把陶罐里炖的烂烂的鸡肉骨头剔掉,剩下的用大碗装了满满一碗进到客房。

真是香啊,这可是原生态无污染非饲料的鸡加上红枣的甜香和人参的参味儿。我闻这香味边走边想着。

大概是闻到味道了,床上的男子把头转过来。我放下汤于桌上。

想去扶他坐起来,他伸手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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