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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她比烟花寂寞-第134章

小说: 她比烟花寂寞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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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渊说我太执拗了,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现在硬气给谁看,人反正一直在,只要我有心,就能追回来。

我说,别劝了,我不会离婚,我宁愿坐牢。

文渊气得不行,我俩在会客室打了一顿,他气急了,恨铁不成钢。我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哪里知道,倘若我此时放弃了小唯,那这辈子,我都没机会了。我能用一次威胁她结婚,用不了第二次。再说,我哪里还敢?

爱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软肋和铠甲。

杨小唯是我的软肋,也是我的铠甲。

可当她说她和林阳在一起换来钢笔时,我才知道,她还是一把刀。

杨小唯

给刘思涵写明信片的那天,丽江下了一场雨,街道上很冷很冷。我裹着围巾小跑进咖啡店里,密云给我送来一杯热可可,叫我先暖暖手,后厨新招来一个帅气的小年轻,她要先去带带,晚点才能陪我聊天。

一个月前,阿喜介绍我来这家店写明信片,我来看了许多,的确很漂亮,但我一张都没有选。点了一杯一杯的热可可,捧着一本又一本小说,度过一个又一个无聊的下午。

密云是店里的服务生,来自哪里不清楚,年纪不清楚,但看眼睛,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她说她四处走走,打工赚钱,再走下一程,永远不知道下一程在哪里落脚,呆多久,或许哪天心血来潮,到车站买张票,背上包就走了。不同任何人联系,不留下任何念想。

她说,她从来不告诉任何人来自哪里,不建立太多的感情,不牵绊,不想念,不回头。

我们认识的那天,天气也很冷,突如其来的大雨淋湿了衣裳,误打误撞进了正确的门店,首先看到的就是密云的笑。她嘴角有两只浅浅的梨涡,但笑容只礼貌地停留一瞬,转瞬即逝。她很酷,左边耳朵上打了十来个耳洞,全都戴上耳钉。她说,那些是为了纪念每一任轰轰烈烈的前男友。

但右边耳朵上,只有一个。密云说,那是唯一。

我捂着热可可,翻开记事本,发现这些日子在店里,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写了不少东西。

因为下雨,店里一下子多了很多人,三五成群或是俩俩作伴的人满座,只有我的位置空着。

这天很冷很冷,我抱着热可可,在氤氲的热气里,看见玻璃窗外一对年轻的情侣快速穿过雨雾奔向打伞下的卡座,男孩把外套挡在女孩头顶,为她隔断风雨,一高一矮的两人依偎在一起,言笑晏晏,青春飞扬。身侧是悄然绽放的栀子花和白茉莉。对面是暴雨如注。

我看着这对情侣发了一会儿呆,忽然有人问我对面的位置有没有人坐,我摇了摇头,看见一张明媚的笑脸,正要回以微笑时,那人忽然把我对面的椅子抽走。

我看着空荡荡的对面,忽然觉得很寂寞,前所未有的寂寞。

我给刘思涵写信,我第一次感伤,我需要她的怀抱。

可当我真正下笔时,我却写不出此刻的寂寞,孤独。

密云忙完来找我聊天的时候,可可已经凉透了,明信片上,也只写了一句话,“思涵,见信佳。”

密云看了一眼,从兜里掏出烟点燃,问我,“你知道什么叫孤独吗?”

我摇头。

密云说,“孤独这两个字拆开来看,有小孩,有水果,有走兽,有蚊蝇,足以撑起一个夏天傍晚的巷子口,人情味十足,稚儿擎瓜柳棚下,细犬逐蝶深巷中。人间繁华多笑语,唯我空余两鬓风。小孩走兽蚊蝇当然热闹,可那都和你无关,这就叫孤独。”

说完,密云对我苦笑,回头看了背后热闹的卡座一眼。

我提笔写下简单的字句,收拾了离开,踩着一路星辉往阿喜唱歌的酒吧去。

顾承中

说来可笑,管教说我可以离开的那天早上,我整个人都是蒙圈的。我真抱着坐牢的心态等待法院的通知。

文渊在看守所门口等我,不止他,还有言中。

外面的天空很蓝,空气似乎也很不一样,我看着阳光灿烂的一角,不由地唏嘘,上海很少有这样的天气。

上车后,言中说,辛苦了。

我把包扔在一边,看着他腿上遮盖的厚实的绒毯,有些生气,“不方便还出来。”

“怎么都要来接你。”言中说着,递给我一份财务报表,说,“该做的事情,我都替你做好了,接下来如何,靠你了。”

我看了眼,笑说,“知道。”

文渊坐在前排,从见面到现在,一直不敢跟我说话,我警觉地看着他,他眼神闪躲,只是一瞬,我便察觉不对经,那一刻的慌乱,无以言表。

我疯了般扑上去抓着他胳膊,他回头来看我,“小唯呢?”

文渊同我是多年好友,早就熟悉对方的表情所代表的意义,他欲言又止,最后说,“承中,对不起。”

言中一直坐在边上看着,一个字都没说,但我知道他在看我。

“她人呢!”

文渊深吸了一口气,抱歉地说,“对不起,我答应她,用钢笔换她自由。”

那一瞬,我只觉得血脉都在往头上翻涌,刚抬起拳头预备砸下去,言中在背后喝住我,叫我助手。

“是我吩咐他做的,要打,你打我。”

我一回头,迎上言中深邃静谧的双眼。

我在他眼里,看到了落寞无措的自己。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办法接受小唯已经离开我的事实。我疯了般寻找她,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有目标,她就像一阵风,总让我抓不住。来时汹汹,去时无影。

无论是张骏还是刘思涵,这些人,一个都找不到她。

看着满当当的衣柜,我总有总错觉,她没走,她就在这间别墅里,只是我没找到。

我不曾醉生梦死,我清醒地接受寂寞的苦痛,我站在公司顶层看夜上海万家灯火,没有一盏为我。

深夜我一个人回到陆家嘴的公寓。

容嫂很久没来打扫,推开门的时候,我闻见空气中发霉的味道,带着潮湿和晦涩,我穿越黑暗,坐到沙发上。

没有开灯,手机屏幕上是她的照片。

十八岁那年他在这间房子里准备高考,挣扎在书山题海中累得常常趴书桌上睡过去。那张照片是我悄悄拍下的。她不知道。

照片里,她扎着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双手枕在桌上,下巴靠在手臂上,睡着了。

额角是细碎的头发,两条清秀的眉毛下睫毛很长,干净白皙的脸蛋没有一丝妆容,清水如芙蓉,纯洁如茉莉,穿白色的长袖卫衣和牛仔裤,纯净得叫人心动。

那时候,她还喜欢叫我的名字,高兴时顾承中,生气时顾承中,莫名其妙时顾承中,全都是顾承中。

我从未觉得我名字这样好听,从她喉咙里蹦出来,原本冰冷的三个字,忽然就有了温度。

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留意她,在我潜意识里,我是不会留意这么一个小丫头的,可偏偏,她悄无声息地走进来。或许是温莎门口一个陌生的眼神里难以言喻的倔强,或许时她双眸中纯澈的波光,又或许时被人欺负的时候明明可以将人置之死地却还心地善良的柔光。

文渊问我为什么是她。

我说,这个女孩子身上在闪光。

我看透了她虚张声势的故作坚强,却不忍心拆穿。

或许从一开始我就是抱着私心开始策划另一盘棋局的,我自信不会输,算在我手心的人全都会按照我的设定走。只是我算漏了我冰封麻木的心,还能被一个小丫头温暖。

我以为,我能掌控。

我爱上了她,爱得发狂。

言中说我疯了,不过是个女人而已。

我也觉得我疯了,那么多女人,我的心竟然只为她跳动。我嫉妒,我霸占,我用冷漠在掩藏我的自卑,用强硬来掩盖我的真心。

杨小唯

我从未想到,刘思涵竟然会打电话给我。

那天我照常去店里看书,密云帮我送热可可上来,说昨夜我刚走,有人打电话来,问是否认识我。密云说是认识,但她不知道我是否愿意透露自己的信息,便没多说什么。

密云递给我一张纸条,说,“上面这个电话是她的,我留了下来,你看看要不要联系一下。”

何须纸条,她的号码我记得。

密云拍了拍我肩膀,然后留下手机给我,回吧台招呼客人去了。

我想了很久,然后拿起手机,到咖啡厅的后花园,拨通了刘思涵的号码。

不瞬,那边传来刘思涵清脆的声音,不是喂,而是我的名字,“小唯。”

我顿时心生暖意,一股热流从心田淌过,我说,“是我。”

“亏得我聪明从网上百度了这家店的号码打过去,破邮政寄明信片太慢了!都快一个月了!老娘再晚点你是不是去其他地儿了?”刘思涵说。

“还没走呢。”

“你好吗?”

“我很好。”

“很想你。”刘思涵叹气,怅然地说,“但是呢,这次打电话给你,不是单纯说想你。你出去散心这么久,应该舒坦了些,我是来告诉你顾承中消息的。”

听到顾承中三个字,多么久违了,我平心静气,丝毫波澜也无,轻声嗯了一句,“有什么好说的。”

“顾骏这边出事儿了,先前不是顾氏财务问题严重么?顾承中不知道哪里抖来的机灵,竟然查出他作假账的事儿,原本所有人都以为证监会查出来的后果得摊在顾承中身上,但顾承中早有预料,里头的复杂我也不清楚,反正顾骏完蛋了。这件事儿没多久,林彩秀怎么死的也被爆出来,全都是顾骏的鬼主意!他还真是狠,为了弄死顾承中,竟然叫林彩秀丢命陷害他。”

“林阳知道了么?”

“知道,但那时候两人是盟友,且人都死了,反正能倒打一耙,何乐而不为?只是林阳没想到的是,顾骏在被抓过后,被揭发顾启中的死,和他有联系。警察查了医院的用药记录和病例,发现了猫腻,而顾骏也承认,导致顾启中肾衰竭的毒素,也是他一手研发的,为的是给他母亲报仇。他一直记恨顾启中和林彩秀的丑事,记恨林阳,记恨顾承中帮助林阳母子,没想到那么绅士的一个人,竟然心肠歹毒至此。”

刘思涵说,顾承中重回顾氏,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恒丰和顾氏将会合并,因为从今往后,顾氏是他一个人的天下。

林阳卖掉了手里的股份,去了高艺涵家的公司。

顾骏的后半生,将在监狱里度过。

她问我,你还回来吗?天下太平了,也许放下往事,你们会很幸福。

我说,地球是圆的,真有缘分,有缘再聚。无缘不复相见。

挂了电话后,窗外下去了小雨,淅淅沥沥的,最近丽江的雨,真是太多了。

让人心烦。

顾承中

文渊风风火火闯进办公室的时候,我在准备恒丰合并的案子,他西装挂在手腕上,扯着领带喘气说,“出事儿了。”

我愣了愣,低头继续看文件,漫不经心地说,“什么事。”

文渊拧眉叹气,说,“顾骏在看守所自杀了。”

一瞬间的愕然,钢笔掉在桌面上,笔尖划花了文件,我肃然地看着他,“你说什么!”

“刚接到看守所来的电话,他昨晚在宿舍自杀了,用磨尖了的牙刷刺破喉咙…………………”

我和文渊敢去看守所的时候,法医和警察都在,尸体停放在一二小小的房间内,浑身**,盖上白布。我揭开白布,看到他瞪大的双眼,死不瞑目地盯着天花板,白炽灯下苍白的面孔毫无血色。

法医把他自杀的牙刷取了出来,放在不锈钢磁盘里给我们看,说,“犯人是悄悄把牙刷在墙壁上磨尖了自杀的,尖锐的一头刺破了喉管动脉,导致失血过多死亡,排除他杀可能,死亡时间为昨天晚上凌晨两点到四点之间……………………”

文渊帮我去处理剩下的事宜,我一个人站在房间里,看阿骏年轻的脸,遗体早就没了温度,冰冷的。

那一瞬我什么都没想。脑子里一片空白,明明是我想要的完美的解决,忽然实现了,我却觉得胜利感薄弱,甚至毫无喜悦可言。

回去的路上,文渊问我后悔吗?他用这种决绝的方式结束一切,都不用接受任何人的审判,也把所有秘密都带进坟墓。

我看着窗外,空洞茫然,我说,“不后悔。”

“你为了保全他,什么都做得出来。”文渊有些生气地说,“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你能挡住多久。”

我摸着手心里的一块年久的疤痕说,“那是我欠他的。”

番外II

因为在带回家的路上弄丢了,抱歉地跟我说明年再补。那时候我的计划在日程上,大约是知道明年这时候她不会再给我买礼物吧,我一个人开着车,走过她走过的每一寸地方找到这支手表。我将它藏了起来,锁在保险柜的最深处,像一桩不愿被人发现的秘密。

见我半天不说话,云溪急了,拍着桌子急促焦躁地看着我,“三哥!你到底再想什么!”

我抬头看她,怅然地叹气,说,“因为小唯。”

云溪愣了愣,不由地皱眉,问我,“小唯?这跟小唯有什么关系?”

我站起身来,绕过书桌走到她面前去,靠在办公桌上,望着落地窗外的风景,不远处是东方明珠高耸入云,窗外阳光灿烂,天蓝云白,风光无限好。

“阿骏在小唯手术的时候做了手脚。叫她这辈子…………………这辈子都无法生育了。”

我没看云溪什么表情。

她没说话。

空气很静,窗外阳光透过落地窗折射在深灰色的地毯上,拉长了我和云溪的影子。我盯着地面上的影子,心里空落落的。

说来我是怪阿骏,可事实上,我更怪自己。

倘若不是我不自信孩子是我的,我怎会送她去医院。倘若不是我执意在她苦苦哀求我放过孩子的时候狠心,阿骏怎么会想到用这种方式来叫小唯恨我一辈子。

我恨我自己,却不能杀了自己。

所以,我只能杀了阿骏。

………杨小唯—

密云走的那天,联系我了。

我们约在咖啡厅见面,她送给我一副油画,是漫山遍野的向日葵,一个穿白裙子戴刺绣围巾的女人站在黄灿灿的花朵中间迎接太阳。

密云说那个女人是我。我们曾在一家花店外驻足,我买了一株马蹄莲,一株向日葵,带回阿喜的住处插瓶。

她说,她当时就想到了这个画面,一定要画下来给我。现在她要离开了,是临别赠礼。

虽然不懂画,但我知道,密云画得很好。她有一双漂亮的手,一看就是画画的那种,说不出来为什么,但看一眼,就觉得是。

密云说,天南海北,江湖再见。

说话的时候她摸了摸耳垂,我发现她左边耳洞上多了一个耳钉。而右边,还是只有一个。密云说,那是唯一。

我喝热可可,她喝长岛冰茶。我什么都没问,她却话很多。比如下一站不知道去哪里,到机场看哪儿的票便宜买一张就去了。要是没有合适的,就在机场睡一觉,看一整晚的电视。' 超多好看小说'第二天再走。她说她从来没有这样过,在离开一座城市的时候,变得依依不舍。她说当她发现这个感觉的时候,就决心马上离开,所以,她连夜给我画了一幅画,跟我说再见。

我看着她的耳钉,再看看吧台上心不在焉擦台面的帅小伙时不时朝我们这边看两眼,自然,目光都在密云身上。合着密云淡漠的眼神,我忽然明白了一切。

密云看见我的眼睛,浅浅一笑,梨涡醉人,“你看出来了?”

我点头,“饮食男女,七情六欲,正常不过。”

“我们不适合。”密云说她这样的人有一双隐形的翅膀,注定了四处飞的。

“小唯,喜欢城市的人搬去城市住,喜欢乡下的搬去乡下住,我哪里都不喜欢,我注定流浪。”密云说,“只有不停地飘荡,我才知道自己麻木的活着。”

那天晚上,我们在阿喜的酒吧喝酒为她践行,阿喜给她唱一首周华健的《朋友》,她哭得稀里哗啦,眼泪和鼻涕一把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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